优质工程评定规范

优质工程评定规范
优质工程评定规范

表2.1 建筑结构工程原材料及实体检查检验要求

表2.2 钢筋进场外观检验(报验)记录

说明:

1、施工单位的专职质检员、材料员与监理机构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一起进行检验。

2、直径偏差允许值:交货为A级不小于0.3mm,交货为B级不小于0.4 mm;偏差超过允许值的应退货或降级使用。

3、外观质量:钢筋应平直、无损伤,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起皮、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等,并在相应栏内填“有”或“无”,平直栏直接填“平直”或“弯曲”。

4、产品标牌上的标识炉批号应与质量保证书上一致,并做好记录。当不一致时,应查明材料来源,否则应退货。

5、当钢筋表面存在裂纹、起皮应退货;若存在损伤、不平直应剔出退货;存在油污应清理干净;存在颗粒状或片状老锈应除尽,若影响截面尺寸,应降级处理。

6、外观检查合格后,应及时见证取样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表2.3 模板试拼装及周转检验(报验)记录

说明:

1、木模的拼装和保养更换的验收由施工单位的质量员、技术员(施工员)和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一起进行,并以每一流水施工段为一个检验批。

2、木模板材厚度不得出现负偏差,起皮和脱胶应更换。

3、模板每周转一次应对保养更换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在本表相应栏内填:“块数”。

4、脱模剂应有出厂合格证,不得使用废机油等污染性强的替代产品,并在相应栏内填涂刷了隔离剂的模板“块数”。

表2.4 砖(砌块)外观检验(报验)记录

说明:

1、每日进场(同一生产厂、同品种、同规格)的砖(砌块)为一检查批,由施工单位的材料员、质量员、监理单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一起随机抽取20块砖(砌块)对几何尺寸、外观质量等进行检查验收。

2、当检查有四块砖(砌块)存在不合格指标时,应双倍取样,仍有八块及以上的砖(砌块)存在不合格指标时,判定该批砖(砌块)为不合格,应退货。

3、每一次采购进场的同一生产厂、同品种、同规格的砖(砌块)应至少提供一份合格证或新产品准用证(或相关文件),并将证件编号填写在本表相应栏内。

4、外观检验合格后,应按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见证取样送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表2.7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记录

说明:

1、混凝土结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数量:自检为每层梁、板不少于10个构件,其中悬挑构件等主要受力构件所占比例不宜少于50%;监理平行检验为每层不少于2个构件,其中一个构件为复核施工单位的自检。

2、混凝土结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前,应全面进行外观检查,对出现漏筋和锈斑的构件进行详细记录,并分类抽取有代表性的构件进行检测。

3、对选定的梁类构件,应对梁底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选定的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每根钢筋,应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测量1点。

4、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梁类为+10mm,-7 mm,板类构件为+8mm,-5 mm。对于超过允许偏差的点应在实测值中“0”出;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均不应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5、当检验的合格率为90%及以上、且最大偏差不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时判为合格;当检验的合格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时,可再抽取相同数量构件检验,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合格率为90%以上时,仍判为合格;对于检测不合格应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鉴定。

6、施工单位自检的,监理人员可不签字,监理平行检验的,施工单位人员也不用签字,但平行检验应由监理独立完成。

7、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

表2.8 现浇混凝土构件尺寸检测记录

工程名称:国信秦淮绿洲·名境雅筑二期一标段栋□施工自检□平行检验编号:

说明:

1、本表检测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现浇混凝土构件拆模后及时完成。

2、检测数量不少于以下规定:施工单位每一楼层同一类型构件不少于10个,监理单位每一楼层同一类型构件不少于2个。

3、检测方法;用钢尺量测。

4、柱和梁的尺寸应注明“高×宽”,如“600×400”。

5、每一根梁、柱检测两端和中部共三个点;每一块墙、板检测四角和中间共5点。

6、施工单位自检的,监理人员可不签字,监理平行检验的施工单位人员也可不用签字,但平行检验应由监理独立完成。

表2.9 轴线、层高检测记录

说明:

1、轴线、层高检测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现浇混凝土构件拆模后及时完成。

2、检测数量不少于以下规定:施工单位全数检测;监理单位每一楼层轴线检测不少于10条,层高(结构净高)检测不少于10个自然间。

3、检测方法:轴线用钢尺量测轴线控制线两端;层高用红外线测距仪在每个自然间四个角的附近及中心位置测量。(如下图)

轴线、层高(结构净高)尺寸测量示意图:

4、施工单位自检的,监理单位可不签字,监理平行检验的,施工单位也可不签字,但平行检验应由监理独立完成。

表2.10 建筑结构工程平行检验、隐蔽验收汇总表

说明:

1、监理(建设)单位应按〈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简称〈规定〉)要求,在建筑结构工程完工后、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结合过程检查记录(建筑结构工程涉及的各项隐蔽验收记录中应包含〈规定〉中的相关技术措施),对照上表选取相应检查项目进行审查(同时应注明过程检查的时间段)。每个“检查内容”检查后应明确审查意见:“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写明存在问题),并明确检查结论。本表是申报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的重要依据。

2、建筑结构工程隐蔽验收原则上每层进行一次,当采用流水施工方案时应分段验收,并应在表中注明划分流水段的层次及相应轴线范围。

3、建筑主体结构中基坑、钢筋、混凝土、模板、砌体工程等隐蔽验收应包含〈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相关内容(可采用统一表格)。

表3.1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抽查记录

注:1、工程开工前监理(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的要求对质量行为资料进行收集整理,逐项审查后装订成册,并明确审查意见:“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并写明存在问题)。以便供质量监督人员第一次进入施工现场时监督抽查;

2、本表中的《规定》是《指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

3、质量监督机构对监督抽查不符合要求的处理意见包括:限期整改、暂停施工、上报处理等。

表3.2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抽查记录

工程名称:国信秦淮绿洲·名境雅筑二期一标段注册监督号:工程进度:

注:1、本表填写要求同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抽查记录表3.1;

2、当建筑结构工程新增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时也对照本表进行检查并记录。 .

工程创优实施细则

中交二公局新恩陶铁路工程指挥部 工程质量创优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新恩陶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新恩陶铁路工程质量管控向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方向发展,依据《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质量创优目标 2.1 新恩陶铁路质量目标 新恩陶铁路全线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铁道部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整体质量达到铁道部火车头优质工程水平,并经得起运营的检验和历史的考验。具体指标为: 2.1.1 工程质量全面达到国家及铁道部Ⅰ级铁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全部合格。 2.1.2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满足以下要求: ①确保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确保桥隧主要承重结构达到设计使用期要求; ②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杜绝工程质量事故。 ③实车最高检测速度达到设计速度110 %,开通速度达到设计速度目标值。 ④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路基、桥梁和隧道等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满足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营要求。 2.1.3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管理达标、内业资料完整规范。 2.1.4竣工文件做到真实可靠,规范齐全,一次交接合格。 2.2新恩陶铁路质量创优目标 新恩陶铁路创优目标应分总体创优和单项创优两部分。创优工作指导思想是:源头把关,过程控制,标准化管理;高标准,零缺陷,一次成优;以创优活动为载体,强化新恩陶铁路的工程质量管理,实现建设目标。 2.2.1总体创优目标 工程总体创优目标是创中交集团优质工程奖,力争铁道部火车头优质工程 2.2.2单项工程创优目标

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引导和激励建筑装饰企业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依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北京市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优质工程奖管理的通知》,结合我市建筑装饰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开展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活动,是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管下的行业行为,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以下简称市装协)负责组织全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根据北京市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市行政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两年一评审的要求,从2011年起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项每两年评比表彰一次。为避免评选表彰年度申报复查工程过于集中,复查评选时间紧迫而影响工作质量,决定分年度组织实施,两年一并表彰。 第三条成立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评审委员会负责装饰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成员人数为11~15人。下设评审办公室,负责评审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第五条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是北京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申报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从市级优质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六条施工企业开展创建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活动,应积极应用科技进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质量控制,提高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评审范围 第七条具有建筑、装饰、幕墙、古建施工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新建、改造的建筑装饰工程,申报范围如下: 一、室内装饰工程:装饰施工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 二、建筑幕墙工程:装饰施工幕墙面积在1500m2以上; 三、仿古、古建装饰工程:装饰施工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 四、评审委员会研究同意列入评审范围的其它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八条参加评选建筑装饰优质的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本规定第七条规定。 二、工程设计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验收合格。 四、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五、工程施工资料齐全、完整、真实、有效。 六、符合《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标准》第2.1节的规定。 第九条下列装饰工程不列入申报范围: 一、不在评审年度时间内竣工的工程。 二、保密工程或竣工后无法进行现场检查的工程。 第四章申报程序 第十条参加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选的企业,应在开工前提出创优计划和措施,报市装饰优质工程评审办公室。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向评审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一、经评审办公室核实、符合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发给《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申报表》。

质量计划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计划、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 一、质量计划、目标 确保优质工程,争创重庆市“三峡杯优质结构奖”。 质量管理上,“以一流的技术管理,创一流的工程质量”,力求技术创新,管理到位,始终保持工程质量处于可控状态,“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内控优良率85%,顾客满意率95%以上”。 二、质量保证措施 成立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副经理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质检工程师为组员;施工队成立质量管理小组;各作业班组成立QC小组。全员树立质量意识,参与质量活动。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各项管理措施,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质量保证体系,实行塔式管理,全面负责落实各项质量措施及执行各项质量标准。 落实生产质量责任制:实行质量责任三级监督负责制,即:一级由项目部经理负责,二级由项目部质检工程师和各级专职质量监察人员负责,三级质量监督由施工员负责,各级共青团成立质量安全监督岗。 完善各项工程质量生产管理制度,针对各工序及各工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生产管理制度,并由各级质量监察组织检查落实。 建立生产质量责任制,落实到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自作好本岗位的工作及相互进行监督。 严格执行逐级质量保证措施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工程队对作业班组及具体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各级专职质量监察人员对工程质量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作好记录。

各作业班组配专职质量检查员,专门检查和管理施工现场工程质量。 搞好职工质量培训工作,采取选优委外学习、集中学习、会议、宣传板报、导师带徒等不同的学习培训方式,通过学习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工艺工法,全面提高施工作业人员工作质量。 牢固树立五大观念;质量第一的观念、预控为主的观念、为用户服务的观念、用数据说话的观念以及社会效益、企业效益(质量、成本、工期相结合)综合效益观念。通过宣传和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质量意识,增强职工的责任心。 为切实保障工程质量,我们将产品质量、工作质量、工序质量高低与职工个人、项目部有关人员利益直接挂钩、责任明确、严格执行质量奖惩、重奖重罚。 项目经理部设立质量奖励基金,用于优质工程和先进管理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凡质量得到监理和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好评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 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均可行使质量否决权,质检工程师是质量的监督检查者,根据施工质量情况,有权下达质量整改通知书,有权对造成施工质量事故责任者和队长、施工员、现场管理代表处以罚款。 凡工程质量低劣或发生重大事故者,对施工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进行重处重罚。 对擅自违反作业指导书及技术交底的行为,按情节轻重处以的罚款,通报批评并调离本项目; 揭发或制止擅自违反作业指导书及技术交底的行为的职工,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 对自购材料实行严格的质量检验。机电物资部设专人把关并承担责任,对于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购进。对自购材料加强采购各环节控制工作,定点、定量采购,严格要求过程检验和试验,消除和预防材料因素造成的工序质量缺陷。 二、实施规划

6.1、关于发布《优质工程管理办法》(2014版)第一次修改单的通知

中油六建技质〔2015〕16号 关于发布《优质工程管理办法》(2014版) 第一次修改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依据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石油优质工程评审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公司对2014版的《优质工程管理办法》进行第一次修改,现将修改内容予以发布并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优质工程管理办法》(2014版)第一次修改单

附件 中国 件2:《优 国石油天然优质工程 然气第六管理办法 六建设公法》(20 公司办公室015修改二○一室 20版) 五年十月15年 10月二十一0月21日一日 日印发

附件1:《优质工程管理办法》(2014版)第一次修改单 序号 条款号 修改前的内容 修改后的内容 1 3 3 编制依据 ?油建协〔2011〕13 号《石油优质工 程评审实施办法》(2011年修订稿)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 3 编制依据 ?油建协〔2015〕2号《石油优质工 程评审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 2 5.3.1 5.3.1 申报石油优质工程应符合附 件2:《石油优质工程规模条件》的要 求。 5.3.1 申报石油优质工程应符合 附件2:《石油优质工程评选范围》 的要求。 3 附件2 附件2 石油优质工程规模条件 第一条 参评石油优质工程的项 目应是符合国家法定建设程序;具有 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新建、扩 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二条 申报石油优质工程应是 中型以上工程。其中申报参评金质奖 的工程,必须是大型工程。 对于生产工艺设计新颖,科技含 量高,经济效益好,节能减排显著, 环境保护指标先进,投资额在1 亿元 以下的工程也可申报参评。 第三条 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 围: 1. 国家对外经济援助工程; 2. 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 程; 3. 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存 在质量隐患的工程; 4. 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四 级(含)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工程; 5. 已经参加过优质工程评审, 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摘自《石油优质工程评审实施办 法》(2011 年修订稿) 附件2 石油优质工程评选范围 第一条 参评石油优质工程的 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定建设程序, 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 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二条 申报石油优质工程应 是中型以上工程,其中:申报参评 金奖的工程,必须是技术含量高的 大型工程。 对于生产工艺设计新颖,科技 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节能减排显 著,环境保护指标先进,投资额在1 亿元以下的工程也可申报参评。 第三条 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 范围: 1. 国内外使、领馆工程; 2. 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 程; 3. 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存 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 工程; 4. 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 生过一般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质 量事故和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 工程; 5. 虽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 甩项未完的工程。 ——摘自《石油优质工程评审实施 办法》(2015年修订)

烟台市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烟台市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烟政发[2005]39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招投标奖惩办法的通知》(烟政办发[2008]87号),鼓励建筑企业加强管理,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和“质量兴业”方针,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烟台市优质工程奖包括建筑工程奖、市政工程奖和装饰工程奖,是全市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是申报省“泰山杯”奖的基本条件。烟台市优质工程奖由烟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烟台市建筑业联合会联合颁发。获奖工程应达到省内先进、市内一流,代表我市工程质量最高水平。 第三条烟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烟台市优质工程奖的评审管理工作;烟台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市建筑优质工程奖的具体评审工作;烟台市市政工程协会负责市市政优质工程奖的具体评审工作;烟台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市装饰优质工程奖的具体评审工作。 烟台市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为建筑工程50个、装饰工程25个、市政工程5个。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四条申报市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部门建设计划,正式立项、报建,已经竣工验收、形成独立生产能力并投产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一)住宅工程分为单体住宅和小区组团,其规模要求如下: 1、单体住宅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含)以上; 2、小区组团建筑面积为3.5万平方米(含)以上。 (二)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工程: 1、1.5万座以上的体育场; 2、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3、1500座以上的游泳馆; 4、15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 5、150间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 6、单体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候机楼、铁路站房、教学楼、图书馆、展览馆等; 7、建安造价1000万元以上且具有完整功能的城市广场、城市道路和桥梁、城市隧道工程等。 (三)装饰装修工程 1、公共装饰装修面积在1000平米以上,或施工合同和工程结算造价3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且为申报单位自行施工承建的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施工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考核质量管理水平和绩效,结合中交路建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新增省道225安平线南水北调桥 至水泥厂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考核内容与评分 第三条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质量考核,质量管理综合考评执行100分制; (一)公司质量管理情况(15分) 各单位日常质量管理情况。依据《中交路建二级公司质量管理评分表》(附件1表二),按照中交路建年度对各单位质量工作的监督检查的平均得分的15%折算。 (二)现场质量情况(66分) 中交路建对各单位所属项目现场质量监督检查情况。依据《中交路建项目质量检查总评分表》(附件2表一),按照中交路建年度对各单位项目质量检查平均得分的66%折算。 (三)质量信息统计报送(3分) 质量报表、总结等报送情况。当质量数据弄虚作假,出现瞒报、谎报,对文件 没有传达执行等情况不得分。质量报表、总结报送延迟,内容不符合要求,数据不 准确,文件执行不力等每种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 (四)年度质量重点工作开展情况(3分) 中交路建部署的年度质量工作落实开展情况。由中交路建部署的年度质量工作未部署落实不得分。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部署不及时、工作总结上报不及时

等每种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 (五)信息化质量管理模块应用(3分) 中交路建每年按不少于两次的频度对各单位进行信息化工作检查和考评,按其信息化应用考评平均得分的3%折算。 (六)质量信誉(10分) 1.质量问题及事故(5分)。性质恶劣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报送与处理情况。每发生一起扣5分,扣完为止。 2.质量投诉与通报(5分)。被政府有关部门或建设单位通报、信誉评价降级、投诉、举报属实等,且未酿成重大质量事故的、企业信誉蒙受损失,每发生一起扣5分,扣完为止。 (七)加分项(总分不超过10分,同一个项目同时获得中交路建和中国交建奖项,加分不累计,按最高分计) 对获得质量奖按下列情况予以加分奖励。 1. 获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和国外知名质量奖项等,每项加5分。 2. 获省(部)级、中国交建质量奖,每项加2分。 3. 获中交路建级优质工程奖,每项加1分。 4. 直属项目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质量奖励通报,每次加1分。 第四条对项目质量考核,分为总体考核和单项考核两部分。 (一)总体考核 分为内业、外业和业主奖罚三个部分,执行100分制,若质量考核累计总体分值超过100分,按照100分计。

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标准

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标准 第一章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和激励施工企业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向社会提供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结构优质工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建设工程结构工程的评审。 三、申报参评省结构优质工程,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经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推荐。 四、结构优质工程为四川省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最高荣誉奖。 五、评审标准总分为100分(各检查项目分值见下表),经专家对工程复查,总得分85以上可推荐至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评审。 结构优质工程评价项目权重值分配表

第二章结构工程质量评价 一、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价 (一)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评价项目 1、施工现场应具备基本的质量管理及质量责任制度: (1)现场项目部组织机构健全,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 (2)材料、构件、设备的进场验收制度和抽样检验制度; (3)岗位责任制度及奖惩制度。 2、施工现场应配制基本的施工操作标准及质量验收规范: (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配制; (2)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配置。 3、施工前应制定较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施工前应制定质量目标及措施。 (二)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评价方法 1、质量管理及责任制度健全,能很好落实的为一档,取100%的标准分值;质量管理及责任制度健全,能落实的为二档,取85%的标准分值;有主要质量管理及责任制度,能基本落实的为三档,取70%的标准分值。 2、施工操作标准及质量验收规范配置。工程所需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齐全、有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为一档,取100%的标准分值;工程所需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齐全、一半及其以上主要工序有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为二档,取85%的标准分值;主要项目有相应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三档,取70%的标准分值。

建筑创结构优质《工程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

创结构优质工程专项创优方案 十堰市太和医院太极湖医院工程,位于武当山太极湖新区,由十堰市第二建筑设计院勘察、武汉欧乐建筑设计院设计、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湖北省工业建筑总承包集团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施工。本工程于2016年2月25日正式动工兴建,总建筑面积117831m2。地上87527.9m2,地下30303.1m2,全框架结构,群体7幢建筑(1#门急诊综合楼,-2F/5F,55922.93m2;2#月子中心,-1F/3F,6221m2;3#住院部,-1F/9F,50397.8m2;4#食堂,3F,3871.8m2;5#柴油发电机房,1F,146.2m2;6#高压氧仓,1F,412.75m2;7#锅炉房1F,858.5m2)。建筑、装饰、安装等及附属工程。质量等级为市优。为了使工程质量达到市优目标,我公司成立了有高度荣誉和责任感、质量意识性较强,具有多项工程创优且丰富经验的项目经理史宏昌、工程师邹南桥为首的强有力的项目班子,制定了严密的施工方案及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切实可行的达到市优标准。 一、质量目标 我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建筑法》,对工程实施了ISO9002质量管理模式,已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讲罚制度。 质量目标:结构创市优、创“楚天杯”,争创市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质量宗旨:“重基础、严结构、精装修”,以“质量是企业的命

脉,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 安全宗旨:“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是企业的生存的根蒂;依安全求发展、求效益”。 技术目标:精益求精,开发新思路。 技术原则: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现行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检查。 二、保证措施 工程采用独立柱基础、桩基础、框架整体现浇结构。工程有“五大”特点,即模板量大,钢筋数量变换大、量大,混凝土现浇量大,施工难度大。针对工程这些情况我公司组织强有力的技术人员并且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建立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充分发挥企业自控能力。 1、根据施工段的不同特点,项目部建章立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强化生产一线的质量意识,增强生产责任感,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必须形成工程质量人人有责、工程质量齐抓好共管的格局,为铸造市优工程质量目标奠定基石。 2、确保市优质目标的实现而奋力拼搏,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和三检制度使验收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创优检查组会同监理、业主每月二次不定期抽查工程质量,项目管理小组由史宏昌、邹南桥、陈元军、吴增新等同志组成 每周召开一次质量交流会,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反省,评优良、找差距,把一切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

1.创精品工程管理办法

创精品工程管理办法 Q/DTYC-GC 1编制依据 1.1本项目的目标是:“实现机组达标投产,争创国家优质工程”。 1.2总体思路:“高质量、快速度、低造价,从始至终保证工程安全进行” 1.3六条标准:“科学合理的设计标准,高效一流的工程管理,符合国情的工程造价,优化合理的建设工期,规范有序的电力市场,规范严格的达标投产。” 1.4《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4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联合会)1.5电建质[1998]37号颁发的《国家电力公司火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1.6 电建质[1995]40号文颁发的《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 1.7 电综[1998]179号文颁发的《火电机组启动验收性能导则》。 1.8 电建质[1996]140号文颁发的《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1.9 电建[1995]543号文颁发的《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2创精品工程的重大意义 2.1创精品工程是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需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对电力的依赖程度愈来愈大,对机组的安全可靠性,对连续的供电能力和电源质量都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2.2创精品工程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电力的买方市场已基本形成。电力企业面向市场,参与竞争,优胜劣汰,势在必然。 2.3创精品工程是电力企业从生产型企业向效益型企业转变的需要。电力工业是一个技术和资金密集型产业,随着电力企业走向市场,谋求低成本扩张,谋求投资效益最大化将会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立于不败之地的基础,而创精品工程则为此提供了物质保证。 2.4创精品工程是投产达标工作的继续、深入和提高;是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的有益探索;是新世纪赋予我们的新使命。以高质量地达标投产为主线,创新世纪精品工程,是新时代提出的新要求,是坚持“质量第一”,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的具体体现,是对国家、对人民、对股东负责的具体体现。 2.5创精品工程是电力建设实现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需要。近年来,电力企业通过在生产企业开展安全、文明双达标,通过在基建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电力建设再上新水平的四十八字方针和六条标准,严格执行新启规,大大地提高了机组的投产质量,缩小了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但是仍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参与国际

公路工程公司生产管理办法及制度

目录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规模等级划分标准(试行) (4)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统计治理方法(试行) (7)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生产区、生活区、办公 区治理方法(试行) (12)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局内中标项目协调治理规定(暂行) (21)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完工项目资源交接治理方法(试行) (22)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治理方 法(试行) (29)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打算治理方法(试行) (36)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前期策划治理方法(试行).. 59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劳务队考核评价注册治理方法(试行) (77) 1 / 325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治理方法(试行) (100)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质量治理委员会工作方法(试行) (137) 优质工程评选奖励方法(试行) (140)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治理方法(试行) (151)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子分公司及项目质量工作考核打 分方法(试行) (169)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产品服务和中意度治理方法(试行) (175)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治理大纲(试行) (187)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治理考评方法(试行) (202)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分包治理方法(试行) (243) 优质工程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255)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公路信用评价治理方法(试行). 263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铁路工程项目治理考评方法(试

河南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附件: 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 (省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中州杯”奖)是我省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中州杯”奖的评选对象为建筑施工企业在我省范围内承包或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包并已经建成使用的各类工程。 第二条“中州杯”奖的评审工作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优中选优、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中州杯”奖只授予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其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监理单位。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四条评选“中州杯”奖的工程,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

序,并已投产使用一年以上。主要包括: (一)住宅工程 1.多层住宅,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7-12层小高层住宅); 2.高层住宅,单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 3.住宅小区,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上(附属设施配套齐全的群体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 座以上的体育场; 座以上的体育馆; 座以上的游泳馆、影剧院; 4.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的学校、医院、科研等群体建筑工程; 5上述1~4项未列入的,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其它单体公共建筑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四)市政园林工程 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城市桥梁、污水处理厂、垃圾埋填厂、燃气、热力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绿地面积3公顷以上,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园林工程。 (五)其它标志性建筑

设计新颖、技术先进、施工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明显、在当地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工程,也可以推荐。 第五条推荐工程所涉及人员数量要求: (一)申报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或造价在3000万元以下:施工单位推荐3人、参建单位推荐1人、建设单位推荐1人、监理单位推荐1人、监督单位推荐2人。 (二)申报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含2万平方米)以上3万平方米以下或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7000万元以下:施工单位推荐4人、参建单位推荐1人、建设单位推荐1人、监理单位推荐2人、监督单位推荐2人。 (三)申报工程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含3万平方米)以上或造价在7000万元以上:施工单位推荐5人、参建单位推荐1人、建设单位推荐1人、监理单位推荐2人、监督单位推荐2人。 (四)申报表中所涉及的人员一旦上报,不得更改(见附件1)。获奖文件公布后,奖牌、奖杯及文件证书在精品工程研讨会上发放。若单位因工作需要,也可以凭单位介绍信到协会领取文件证书及奖牌、奖杯。 第六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上年度及以前参评落选的工程; (二)由于各参建单位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 (三)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以及在

工程创优目标和保证措施

陕西电力建设总公司 新疆华电达坂城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 创优目标及实施细则 陕西电力建设总公司新疆华电达坂城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

工程创优目标及实施细则 根据本工程建设提出的“确保工程达标投产,力争陕西省电力公司优质工程”总体目标要求,结合我公司的质量方针“信守合同,交优质工程;诚信服务,让业主满意;持续改进,争行业先进。”在本工程中我们将根据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5年版)》的内容采取措施,确保工程总体质量目标的实现。 一明确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 1 成立创优领导小组 成立以项目部总工为首的达标创优领导小组,对施工质量、工艺水平、文明施工、和投产水平提出更高、更严格的标准。达标创优领导小组将全面负责本次活动的规划、宣传、考核奖励工作。贯彻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的原则,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有检查、有记录。 领导小组成员构成如下: 组长:项目部总工:代贺清 副组长:项目部技术员:王志刚 成员:质检科:王宏舒畅宁连凯 2 落实管理职责 项目工程部是“达标、创优”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关办法、核定标准和编制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检查和考核。 2.1 达标创优领导小组的职责 2.1.1 负责组织贯彻达标创优工作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的达标创优实施细则和目标,落实组织机构,编制实施计划。 2.1.2 定期召开达标、创优工作例会,检查落实计划完成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3.1.3 负责主持各阶段的达标投产自检工作,并编写自检报告,并报业主考评。 2.1.4 对自检中需要消缺、完善的项目提出整改计划,并落实实施。 2.1.5 组织做好达标、创优的复检的配合工作。 2.1.6 负责组织实施达标、创优实施细则和目标中的相关内容,落实达标、创优计划。 2.1.7 组织自检、专项检查与考核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附件: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增强参与工程建设各单位质量意识,强化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宗旨是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和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以各行业、各领域工程项目质量为主要评定内容,涉及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国家优质工程的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五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审查并提出最终推荐名单,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决定获奖项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布。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六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符合法定建设程序,

并且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主要包括: (一)工业建设项目:冶金、有色金属、煤炭、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化学工业、电力工业、核工业、建材等。参与评选的工程规模: 1.烧结机使用面积180平方米(含)以上,焦炉炭化室高度6米(含)以上,高炉有效容积1200立方米(含)以上,转炉公称容量120吨(含)以上,电炉公称容量90吨(含)以上的钢铁建设项目; 2.产量100万吨/年(含)以上重金属矿山和露天铝土矿山项目,产量60万吨/年(含)以上氧化铝项目,产量20万吨/年(含)以上电解铝项目,产量10万吨/年(含)以上多品种综合铝加工项目、单系列铜熔炼项目、单系列锌冶炼项目; 3. 原煤生产能力在120万吨/年(含)以上的煤矿(含相应建设规模的配套选煤厂),独立申报的洗选能力在300万吨/年(含)以上的中心或集中式选煤厂,煤层气生产能力1亿立方米/年(含)以上的煤层气田建设项目; 4.原油生产能力30万吨/年(含)以上的油田开发地面建设工程,原油处理量300万吨/年(含)以上的炼油厂工程配套的各生产装置工程; 5.天然气生产能力6亿立方米/年(含)以上的气田开发地面建设工程; 6.设有首末站及中间加压泵站、长度100公里(含)以上、管径273毫米(含)以上的长输油气管道工程; 7.年产30万吨(含)以上的乙烯厂工程配套的各生产装置工程,年产18万吨(含)以上的合成氨工程,年产30万吨(含)以上的尿

2016-2017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名单

附件: 2016-2017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名单 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22项) (排名不分先后) 1、云南澜沧江小湾水电站工程 主申报单位:华能小湾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 建设单位:华能小湾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 勘察及设计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有限公司 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江三峡技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参建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小湾141水电工程联营体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四局三局联营体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昆?科?瑞”小湾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工程项目部2、中国文昌航天发射场工程 主申报单位:总装备部078工程指挥部

建设单位:总装备部078工程指挥部 勘察及设计单位: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所 工程监理单位:总装备部工程建设监理部 施工总承包单位:正太集团有限公司 参建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特种工程技术安装总队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城建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航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国家风光储输示范工程一期工程 主申报单位:国网新源张家口风光储示范电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国网新源张家口风光储示范电站有限公司 勘察及设计单位: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单位: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 参建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张家口宏垣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北京送变电公司 4、江苏国电泰州扩建“二次再热”示范工程

公司优质工程管理办法

Q/ 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 发放编号: 持有部门或持有人: 领用日期:年月日 2004年03月发布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 关于下发《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各分公司: 为规范公司优质工程评选管理,贯彻落实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打造公司品牌工程,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油字[2003]330号文件精神,公司决定继续开展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现将《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下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公司企业发展部反馈。 附件: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

企业发展部 二〇〇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一: 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优质工程评选管理,贯彻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战略,开拓市场,创建名牌工程,鼓励各分公司、项目部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适应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优质工程评选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优质工程评选与管理工作内容及要求,统一公司优质工程申报程序,使公司创优活动制度化、标准化。 第三条公司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由公司企业发展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优质工程评审专家组评审,公司创优领导小组审定颁发奖牌并择优申报省部级(含中油集团公司级,以下同)、国家级优质工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申报省部级、国家级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设创优领导小组,由公司经理担任组长,公司分管质量、技术、施工生产和经营的副经理任副组长,副总师和相关处室领导为成员组成。 创优领导小组职责是:

创省优质工程方案

创省优质工程方案

工程 创省优质工程方案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月

目录 1 创优方案简介 (3) 2 编制依据 (3) 3 质量目标管理 (3) 4 质量施工组织 (5) 5 质量保证措施 (7) 6 主要工序质量要点 (9) 7 质量通病分析及防治 (15) 8 质量保护措施 (21) 9 质量维修回访 (25)

1 创优方案简介 在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争创精品工程,已是建筑施工企业创品牌的竞争法宝,特别是获省奖多乃至获鲁班奖工程的企业,则更成为在市场中多揽活,揽好活的一块金字招牌。对如何帮助项目部获奖拟从质量目标管理、质量施工组织、质量保证措施、主要工序控制要点、质量通病分析及防治、质量保护措施、质量维修回访等7个方面来进行阐述、总结。 ××工程拟创省优质工程,该工程由1#、2#、3#、5#~8#共7栋楼组成,7栋楼地下一层为连通地下室,1#、2#为3层裙楼,29层住宅;3#、5#~8#为1层裙楼,32层住宅;承包范围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排水、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等工程内容。 2 编制依据 2.1 ××工程施工合同 2.2 ××工程建筑、结构、水电、消防、人防等设计图 2.3 湖南省“创省优质工程办法” 2.4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文件 3 质量目标管理 3.1 争创河南省优工程 3.2 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 100% 分部、分项工程优良率≥90% 观感质量评定得分率≥95% 质量保证资料及时、准确、齐全、真实

4 质量施工组织 4.1 该工程采用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对本工程的最终质量负责,与公司签订工程质量责任状。为确保工程创省优,经公司办公会研讨决定,由担任项目负责人,同时在公司中选配有丰富实践经验、技术过硬、施工经验在5~10年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试验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等组成项目经理部。 4.2 项目部组织架构图 4.3 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的创优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全员“创优”活动,推行创优同经济效益挂钩政策,使每个人均能感觉到创优的重要性,全员思想认识境界提高到“创优是自己的事情中来”。

中交XXX有限公司工程技术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附件1 中交XXX有限公司 工程技术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工程技术质量奖惩的内容、原则和办法等。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直管项目部、部门、团队或个人的奖惩。 2 管理职责 工程技术质量奖惩方案由公司技术中心提出,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3 奖励 对获得工程技术质量奖的单位、团队或个人,经公司决定予以表彰,并按照《工程技术质量奖管理细则》的规定和奖励额度给予奖励。 3.1 获得国家级、部(省)级、中国交建级和公司级精品工程、优质工程奖的单位。 3.2 获得中国交建级或公司级优质混凝土的单位。 3.3 主申报获得部(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目的团队。 3.4 获得部(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主申报单位领导班子。 3.5 首次获得各专业类别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单位。 3.6 获得中国交建或同级别的上级主管单位年度工程技术管理示范项目的单位。 3.7 获得中国交建优秀项目总工程师、公司优秀项目总工程师或优秀项目质量总监。 3.8 获得公司优秀施工组织设计的单位和优秀施工日志的个人。 3.9 获得公司优秀试验站和优秀试验站负责人。 3.10 对公司工程技术质量管理提升有特殊贡献的单位、团队或个人。 3.11 获得其他工程技术质量奖的单位、团队或个人。 3.12 获得各级质量奖的主要贡献人及荣获优秀施工日志、总工程师、工地试验室等奖项的团队和个人,将计入人力资源系统个人业绩档案。 - 3 -

4 处罚 4.1 凡管理松懈、质量低劣、发生质量事故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均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4.2 处罚的方式以约谈和通报为主,情节严重的、质量低劣的予以罚款。 4.3 公司对发生下述情况的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立即进行处罚,并整改闭合。 (1)工程技术质量指标未达到公司下达计划的单位,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 (2)项目未设置技术质量管理机构或技术质量管理制度严重缺失的单位,通报批评,并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 (3)施工过程中因质量管控不严格受到业主等投诉的单位,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 (4)技术方案严重缺失或未进行审核即上报的单位,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处罚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人5000~10000元;经复查,仍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加倍处罚。 (5)违反施工程序、工艺纪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标准和施工规范的单位,通报批评,要求立即整改,并责令该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处罚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人5000~10000元。 (6)对施工过程管控不严格,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粗制滥造的单位,通报批评,同时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处罚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人10000元;经复查,仍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加倍处罚。 (7)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工程返工(含质量缺陷责任期)的单位,对该单位责任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罚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人10000~20000元。 5 技术质量否决 5.1 凡没有完成工程技术质量指标计划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单位,取消当年评选先进单位的资格。 5.2 发生质量事故单位的责任人,不得参加相应年度的各种荣誉评选。 - 4 -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

附件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 (2017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建筑施工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强项目管理, 颂扬工匠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完善广东省 建设工程优质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奖) 称号,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 省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工作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活 动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评选结果报省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省优质工程的评选对象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广东 省境内承包施工的,并已经建成投入使用一年,其质量达到省内 一流水平的各类工程,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及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 第四条省优质工程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工程所在 地的地级市建筑业协会(专业行业协会)或省直施工企业主管部 门推荐,由省建筑业协会组成专家评委会进行评审,择优审定。 评审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 - 1 -

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为评选依 据,以“公平、公正、客观”为原则,对工程竣工资料和实体工 程质量进行综合评审。 第二章申报评选工程规模 第五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规定范围要求的工程,均可参与申报评选。 (一)民用建筑工程 1. 有150间以上的客房的旅业工程,3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20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或礼堂,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住工程,以及5000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 2. 总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以上(含40000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民用建筑群体工程。 3. 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或修缮工程, 或具有特色的传统建筑工程。 4. 别墅类工程,可按20栋以上(含20栋),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规模组团申报。 5. 以上工程初装修面积不得超过25%,初装修部分必须满足使用功能。 (二)工业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 1. 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厂房、仓库。 2. 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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