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优质工程管理办法.doc
创优质工程管理计划
创优质工程管理计划(一)创建优质工程措施1、组织结构体系在总承包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创优实施领导小组。
由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成员由各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组成。
2、项目部职责(1)项目部是整个工程创优活动的执行机构,在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工程的施工和管理;(2)组织项目自检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质量经理任副组长,每周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整改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3)主动接受、配合企业和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检查、指导,虚心接受各级检查小组提出的意见,并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将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4)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原因分析,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预防相关问题的再发生;(5)在各施工班组中组织质量创优竞赛,保证创优活动的顺利进行。
3、主要人员职责(1)项目经理:是整个工程创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本办法将工程创优目标层层分解,建立各级人员的质量责任制,具体落实到每个责任人;组织制定奖惩制度和考核措施,并定期进行考核。
在整个项目部内部形成良好的创优氛围,定期组织检查,发现有不利于创优的因素及时纠正。
(2)项目副经理:是整个创优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有效合理地调配资源,保证各项计划的实现;组织创优竞赛,定期组织对各作业班组施工的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比,并将结果张榜公布,同时报项目经理进行奖惩;负责填写施工日志,按施工不同阶段对质量有特色的部分进行拍照和摄像,并将有关素材交资料员妥善保存。
(3)项目总工程师:是整个创优工作的重要责任人,组织制定施工组织设计、质量通病预防措施,编制工程创优的详细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保证措施,根据工程特点划分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子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并将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要求进行详细交底;组织成立QC小组,对工程施工中的难点、关键点实施攻关,解决问题,保证创优;组织全体工程技术人员在工程中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工程的科技含量,用科技来提高工程质量;定期组织对已形成的工程资料进行检查、分析、讲评,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纠正。
6.1、关于发布《优质工程管理办法》(2014版)第一次修改单的通知
中油六建技质〔2015〕16号关于发布《优质工程管理办法》(2014版)第一次修改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室:依据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石油优质工程评审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公司对2014版的《优质工程管理办法》进行第一次修改,现将修改内容予以发布并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优质工程管理办法》(2014版)第一次修改单附件中国件2:《优 国石油天然优质工程 然气第六管理办法 六建设公法》(20 公司办公室015修改二○一室 20版)五年十月15年10月二十一0月21日一日 日印发附件1:《优质工程管理办法》(2014版)第一次修改单 序号 条款号 修改前的内容 修改后的内容1 3 3 编制依据•油建协〔2011〕13 号《石油优质工程评审实施办法》(2011年修订稿)(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3 编制依据•油建协〔2015〕2号《石油优质工程评审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2 5.3.1 5.3.1 申报石油优质工程应符合附件2:《石油优质工程规模条件》的要求。
5.3.1 申报石油优质工程应符合附件2:《石油优质工程评选范围》的要求。
3 附件2 附件2 石油优质工程规模条件第一条 参评石油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是符合国家法定建设程序;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二条 申报石油优质工程应是中型以上工程。
其中申报参评金质奖的工程,必须是大型工程。
对于生产工艺设计新颖,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节能减排显著,环境保护指标先进,投资额在1 亿元以下的工程也可申报参评。
第三条 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1. 国家对外经济援助工程;2. 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3. 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4. 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四级(含)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工程;5. 已经参加过优质工程评审,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摘自《石油优质工程评审实施办法》(2011 年修订稿)附件2 石油优质工程评选范围第一条 参评石油优质工程的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定建设程序,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定管理办法(XXXX版)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定管理办法(XXXX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依据】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进展纲要(2011-2020)》、《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等政策法规,以及行业、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有关质量治理制度、标准,规范工程建设质量治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连续提升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和工艺水平,实施质量强网,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编制目的】输变电优质工程是在达标投产考核基础上,对工程项目的治理规范性、技术先进性、质量和工艺优良性、运行可靠性、指标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定。
第三条【适用范畴】本方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含托付建设治理)的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含新建、改扩建及同期配套工程),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工程。
第二章申报差不多条件第四条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和优质工程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差不多建设程序。
(二)工程项目移交生产运行时刻满3个月,且不超过1年。
(三)变电站工程与输电线路工程分别申报。
(四)工程项目通过达标投产考核和优质工程自检。
(五)公司考核评定的项目通过优质工程复检。
(六)按现行国家、行业及公司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并认真开展施工和调试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工程质量总评为优良,且满足:(1)变电站土建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观感得分率≥90%;(2)变电站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3)输电线路分项工程优良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100%。
(七)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移交。
(八)工程建设期间及投运后,未发生五级及以上质量事件。
(九)工程建设期间及投运后,未发生人身死亡、三人及以上人身重伤事故。
(十)工程建设工期满足要求。
第五条考核评定范畴(一)公司优质工程考核评定的项目(1)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串补站等,下同)工程。
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
建集团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企业进一步开展创优和评优活动,追求卓越质量绩效,打造强势“北京城建” 品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北京市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
第三条集团优质工程分为:竣工、装饰和设备安装优质工程。
第四条集团优质工程质量评审标准:等同采用《北京市建筑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和《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质量评审标准》等。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 ** ” 品牌,从事工程建设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二章评审组织机构第六条集团科技委员会负责对集团优质工程的审定和工程评优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七条集团科技委员会评优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
负责对各单位申报的集团优质目标工程进行初审,并组织集团优质工程初评专家复查、初评和推荐等具体事项。
第八条初评专家小组成员选用实行轮换制和回避制。
第三章评审范围第九条参评工程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国家、市有关建设管理程序及合法审批手续,并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房建、市政基础设施、装饰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条申报集团优质工程奖项,应符合以下规模:(一)建筑工程1. 单位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2. 群体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栋以上,高层住宅在 3 栋以上;3. 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4. 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 平方米以上;50000 平方米以上,其中:多层住宅在5100000平方米以上(含配套工程);8000 平方米以上;5. 古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 平方米以上;6. 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15000 平方米以上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 桥梁工程:桥梁面积在10000 平方米以上;2. 道路工程:长度在 2 千米以上;3. 其它工程:总造价在3000 万元以上。
(三)装饰工程1. 室内工程:建筑面积在3000 平方米以上;2. 建筑幕墙工程:幕墙面积在2000 平方米以上;3. 古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 平方米以上。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经理部(简称“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所有承建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质量是企业管理各方面工作的综合反映,是衡量施工企业素质的重要标准,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在。
保证工程质量,领导是关键,特别是各级管理者的质量意识,其强弱是搞好工程质量的决定性因素。
企业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第四条公司鼓励职工积极开展小改小革和技术创新活动,大力提倡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第五条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认真贯彻公司质量方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自觉遵照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确保实现公司质量管理目标。
第二章目标管理第六条公司通过一体化体系管理手册、年度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工程质量创优规划明确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确保合同履约率100%,单位工程一次质量检验合格率100%;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问题投诉,克服质量通病。
第七条各项目部要结合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的有关要求,分解制定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创优措施,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并通过隐蔽工程检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管理过程检查等方式对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监测。
各项目部制定的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创优规划于工程开工一个月内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公司安全质量部备案。
第八条项目部的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与生产经营责任制考核、项目经理等重要岗位人员考核、先进管理单位评选、先进个人评选有机结合,作为考核责任人业绩的重要内容;并与员工的工资分配挂钩,达不到既定质量管理目标时行使一票否决权。
第三章质量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九条公司成立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主任,分管质量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任副主任,成员由企业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计划经营部、人力资源部、设备管理部、物资管理部、外部劳务管理部、财务会计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部,具体负责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中交三航局铁路工程分公司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试行) 1. 总则为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办法保证施工质量,进一步树立创优意识、加大创优力度,充分调动全员创优质工程、精品工程的积极性,根据《中交三航局有限公司质量创优专项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中交三航铁路分公司的管理模式,特制定“中交三航局铁路工程分公司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试行)”。
2. 创优目标管理2。
1 工程项目创优目标确定,由承建该工程项目的项目部向公司安质部提出创优申请。
2.2 确定创优的项目部均须填写“创优工程申请表”,并报公司安质部审核备案。
2.3 创优工程项目部须编制“创优计划书”,并报公司安质部审核备查(主要内容包括:创优目标、创优质量指标、创优组织保证体系、技术质量保证措施等). 2。
4 确定为创优工程的项目部须与公司安质部签订“创优协议书”。
明确创优目标、创优责任人、创优奖罚等,以此实现创优目标管理。
3。
创优责任人项目部经理、项目部总工、项目部分管生产副经理、项目部党支部书记、项目部其它领导,项目部质量部门负责人、项目部施工部门负责人及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均为创优责任人.4. 创优工程实行目标责任风险金抵押管理4。
1 经确认的创优目标责任人须按以下规定,交纳创优目标责任风险抵押金。
4.1.1 创优目标责任风险抵押金交纳系数:项目部经理、项目部总工抵押金交纳系数:1.0;项目部分管生产副经理、党支部书记抵押金交纳系数:0.6;项目部其它领导及质量,施工部门负责人及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人员抵押金交纳系数:0。
4;4。
1。
2交纳创优责任风险抵押金:项目部经理、总工交纳抵押金:3000元;4。
2 创优协议签订后一月内由公司质量主管部门统一收取创优目标责任风险抵押金交存公司财务部。
4.3 公司财务部收到创优目标责任风险抵押金,应统一出具收据,公司安质部保存收据原件,项目部保存收据复印件。
5. 奖励为切实落实创优责任制,持续激励全员创优积极性,对实现创优目标的项目部给予创优达标奖励。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鼓励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加强管理,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推动公司工程质量水平的普遍提高.同时规范公司创优工程的管理行为,保证公司创优工程的质量和数量,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在社会声誉,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参与优质工程(国家、省、市)评选的工程。
三、职责3。
1每年1月份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编织年度创优工作计划,相关领导确定需创优的工程项目。
3.2分公司工程管理部也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分公司拟创优工程项目.3。
3被确定为创优的工程项目,由分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经理部、行政等部门共同开展创优工作.四、程序4.1项目部4.1。
1根据公司年度创优工作计划,被确定为年度创优的工程项目,该项目经理部建立创优工作小组,并编织创优工作计划,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4.1.2确定为创优工程的项目,项目部要从开工初期,严把质量关,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指导施工,确保该工程实体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优质工程的评选条件。
4.1。
3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负责整理保存创优工程所需的相关录像、照片等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的影像资料。
4。
1。
4项目开工初期,工程资料要严格按照创优工程的要求进行填写,并严格紧跟施工进度进行填写,不得做假资料。
4。
1.5对于创优工程所需的相关资料的原件,项目部资料员负责保存,并达到创优工程所需原件数量。
4.2质安科4。
2。
1质安科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控制,定期和不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排查各种质量隐患。
4.2。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严格要求项目部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过程中填写的相关技术资料进行监督和指导.4.3工程部4.3。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定管理办法(XXXX年版)
欢迎共阅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依据】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以及行业、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有关质量管理制对工的35,35(三)变电站工程与输电线路工程分别申报。
(四)工程项目通过达标投产考核和优质工程自检。
(五)公司考核评定的项目通过优质工程复检。
(六)按现行国家、行业及公司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及相关规定组织施工,并认真开展施工和调试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工程质量总评为优良,且满足:(1)变电站土建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观感得分率≥90%;(2)变电站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4)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工程,在同一个输电线路工程项目包中有一条满足规模条件的线路项目的,其余不满足规模的线路应纳入该项目一并考核;如有两条以上满足规模条件的线路项目的,将不满足规模的线路纳入投运时间较近的线路项目考核。
(二)省级公司优质工程考核评定的项目(1)35千伏电压等级新建变电站工程。
(2)35千伏电压等级且折单长度在10公里以上的输电线路工程。
(3)35千伏电压等级规模达不到要求的配套线路工程(含电缆线路),在同一个输电线路工程项目包中有一条满足规模条件的线路项目的,其余不满足规模的线路应纳入该项目一并考核;如有两条以上满足规模条件的具体申报、评定流程见附录A。
第七条申报项目需上报下列资料达标投产考核需上报下列资料(1)达标投产批复申请表1份(附录B.2)。
(2)达标投产考核情况汇总表(附录B.4)。
优质工程评定需上报下列资料:(1)满足优质工程评定条件项目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附录B.1)。
(2)优质工程评分排序表,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
(3)优质工程评定申请表,电子版1份(附录B.3)提交的工程总结、图片和声像等材料应能反映工程全貌、施工阶段(包括基础、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及主体工程的重要部位、隐蔽部位、施工技术和质量保证措施,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的主要管理特色及工程投产后取得的经济、环保和社会效益等。
中国铁建中铁局有限公司日常管理办法集锦工程质量管理办法.doc
中国铁建中铁XX局XX有限公司日常管理办法集锦工程质量管理办法1工程质量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规范质量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工程质量,多创优质工程,降低工程成本,获取最佳效益,根据国家及总公司、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项目部。
各单位、项目部可以根据本办法并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于项目的具体实施细则。
3.职责3.1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项目部配备专职质检工程师,负责工程质量工作的检查和落实。
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QC小组活动。
3.2项目部应成立由党政主管领导、总工程师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制订项目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召开质量分析会,研究解决施工中的质量问题。
3.3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严格选配管理人员,配备专职质检工程师,并保持稳定。
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质检员,质检员应做到持证上岗。
3.4各级专职质检工程师应由工作责任心强、坚持原则,有一定施工经验的人员担任,并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各级质量检查人员的主要任务是:根据ISO标准模式、国家现有的有关政策和法令、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具有执法、监督、指导三大职能。
3.5建立并落实工程质量层层负责制。
各级管理者和操作者都应有明确的质量责任,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保证体系。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程项目经理,按各自的职责,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3.6公司总经理质量职责公司总经理对企业的工作质量、工程(产品)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
3.6.1领导和组织建立质量体系,主持召开质量管理会议,确定质量方针和目标,审定工作计划,对质量体系进行管理评审,讨论决定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重大问题,代表企业对顾客做出承诺。
3.6.2领导开展工程创优活动,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协调各部门质量保障工作,学习并推广其他单位质量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
优质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优质工程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优质工程管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或者超过预期目标的一种管理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细则,以指导工程管理人员的实施工作。
二、管理原则1.质量第一:工程质量是优质工程管理的核心,必须始终把质量放在首位,坚持以质量为导向,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全员参预:优质工程管理是全员参预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要发挥带头作用,全体员工要积极参预,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3.科学决策:工程管理决策要基于科学、客观的数据和分析,遵循工程管理原理,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持续改进:优质工程管理要不断进行自我反思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实现工程管理的持续提升。
三、工程管理流程1.前期准备阶段(1)项目立项: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时间和资源等要求,制定项目管理计划。
(2)项目组建:组建项目管理团队,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项目管理的有效实施。
(3)风险评估:对项目可能浮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设计阶段(1)设计管理: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保设计方案满足工程要求,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设计变更控制:对设计变更进行控制,确保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施工阶段(1)资源管理:对施工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和管理,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2)施工过程控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施工质量检查: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4)施工安全管理: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方案,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4.竣工验收阶段(1)竣工验收: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2)工程交付:将工程交付给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确保工程的正常使用和运营。
四、绩效评估与奖惩1.绩效评估: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估,根据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等指标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04《中铁五局一公司工程创优管理办法》(QBTWY-ZL-04-2018)
附件:(QB/TWY-ZL-04-2018)中铁五局一公司工程创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公司“依靠科技、规范管理、持续改进、顾客满意”的质量方针,提高企业品牌效应,借以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以满足顾客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的铁路、公路、城市地铁、水利等项目。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三条公司成立工程创优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组员:安质部、工程部、技术开发部、宣传部、人资部、机电部、合同部、公司办、财务部、中心试验室、物资部等部门负责人。
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质部,部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各项目经理部成立工程创优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副经理任副组长,项目工程部、安质部、试验室、物资部、财务部、机电部、工经部和综合部负责人任组员。
1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公司工程创优领导小组职责与权限负责收集贯彻各级工程创优管理制度办法;根据工程规模类型定期下发工程创优滚动计划;组织对创优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检查指导;组织对创优工程施工过程中收集资料检查指导;组织工程创优的申报及现场复查;负责工程创优的考核及奖罚;负责工程创优方面涉及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项目部工程创优领导小组职责与权限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组织编制项目创优规划;做好项目部内部部门和人员的创优职责分工策划;组织学习相关创优申报管理办法制度;及时收集并按时上报公司创优所需相关资料;严格规范工程质量过程卡控;积极配合公司创优领导小组安排的申报及现场复查等其他工作。
第四章创优要求第六条基本要求1.公司所属所有项目不论规模大小,都应在中标后及时编制创优规划,并付诸实施。
2.对于具备创建省部级及以上级别优质工程条件的项目,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创优规划,并按创优规划实施。
3.创优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需公司上下共同努力,才能达到预期目标。
2第七条公司方面的要求1.安质部:是优质工程申报的主责部门。
公司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及集团质量战略规划和公司质量方针,增强工程建设质量意识,强化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争创优质工程,树立企业品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规范公司工程创优活动管理,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统筹安排公司工程项目创优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属建设工程项目的创优活动,依照此办法执行。
第二章创优范围第三条符合集团优质工程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行业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中国钢结构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含境外国际工程)奖项(国家优质工程(金)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鲁班奖等)工程规模的项目均要求积极努力参加创优活动。
第四条参与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应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并且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主要包括:(一)工业建设项目:冶金、煤炭、电力工业、核工业、建材等。
(二)交通、水利以及通讯工程: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机场、港口、内河航运、水利、通讯等。
(三)市政园林工程:城市道路、立交桥、高架桥、城市隧道、轨道交通、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园林建筑等。
(四)建筑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体育馆、游泳馆、影剧院、宾馆坂店等。
第五条工程规模应符合相应评奖设定的规模要求。
第三章创优计划与实施第六条项目开工后,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建设方有关要求,有序组织工程创优活动,成立创优领导小组,明确创优目标,进行创优策划。
依据创优层级的申报条件和要求,编制创优实施方案,在开工后半年内填写《工程创优登记表》(见附件),将《工程创优登记表》及《创优策划方案》上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便于公司统筹创优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公司技术质量部收到《工程创优登记表》后,对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创优目标建立台账,并汇总备案。
第八条被列入公司创优计划的项目,项目部要按照创优方案组织实施创优活动,包括:创优领导小组、参加主要人员及制度建设和过程管理等。
集团有限公司创优质工程奖管理办法
xxx集团有限公司创优质工程奖管理办法优质工程奖是xxx集团品牌、信誉的具体表现,争创优质工程,是提高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树立xxx集团良好信誉和优质品牌形象的有效手段。
拥有优质工程数量的多少是一个企业技术、经济实力的象征,是一个企业整体素质的体现。
为规范xxx集团有限公司争创优质工程奖的管理和考核奖励,制定本办法。
一、创优质工程奖的要求(一)创奖工程必须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取得工程立项批文、施工许可证等保证材料。
(二)所申报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应采用“住建部”规定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且不少于6项,拥有一项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技术。
(三)所申报工程原则上应为省(部)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申报单位没有不符合诚信的不良行为。
(四)所申报工程的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均应达到本专业工程省市或国内领先水平。
(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死亡1人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的工程项目,不得申报优质工程。
(六)所申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
(七)所申报工程的设计施工图应通过审查或获得设计优秀奖。
(八)所申报工程的施工过程应符合国家绿色施工的有关规定,采用“四节一环保”绿色施工,其核心是施工过程中“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
(九)所申报工程不得是亏损工程。
(十)所申报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是总承包单位。
(十一)创奖工程的规模要求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各奖项的评选办法见附件2,有关单位可在网上下载查阅。
二、创优质工程奖的职能根据公司《关于调整确定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xxx司发〔2010〕5号)的要求,创优质工程奖的职能如下:(一)科技质量处是创奖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制订公司年度创奖目标。
其创奖职能是:对已纳入创奖工程的项目部,从创奖工程技术质量计划的制定、“四节一环保”技术的应用、住建部“十项新技术”的应用、技术创新及创优工程资料的收集等方面进行指导和服务,从技术、质量管理上保证创奖的成功。
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提高我公司工程项目质量,打造优质工程,树立企业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工业、公共设施等。
三、创优原则1. 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环保等方面的满足。
2. 坚持创新驱动,鼓励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工艺创新。
3. 坚持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确保创优工作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四、创优目标1. 获得国家、省级、市级优质工程奖项。
2. 获得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同行业企业认可。
3. 树立企业品牌形象,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五、创优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工程项目创优领导小组,负责创优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2. 项目部成立创优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创优工作。
3.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创优工作。
六、创优措施1. 质量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加强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管理,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3)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检验、验收制度。
2. 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3)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安全事故。
3. 进度管理(1)科学合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进度。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3)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4. 环保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环保法规,确保施工过程环保。
(2)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做好施工废弃物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
5. 创新管理(1)鼓励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工艺创新。
(2)积极开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3)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提高技术水平。
七、考核与奖惩1. 对创优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项目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未达到创优要求的项目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3.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稳定,保证项目顺利完成,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质量第一,全员参与,标准严格,过程控制,持续改进。
第三条工程质量管理的任务是根据项目需求和规划,制定适当的质量控制措施,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高效、安全地完成。
第四条工程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全面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环节的质量控制,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确保施工质量,维护项目声誉。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公司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质量部门负责人是公司管理层,直接报告给公司总经理,并对外承担工程质量全面负责,负责工程质量整体监控和管理。
第六条公司下设质量部门,质量部门设立质量管理岗位,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包括质量计划编制、实施、监督等。
第七条各项目部门设立质量管理小组,由项目负责人兼任组长,项目相关人员为成员,协助质量部门完成具体质量管理工作。
第八条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制定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明确质量目标和责任分工,并负责贯彻执行。
第九条质量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质量管理小组工作的贯彻实施情况,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工程质量情况。
第十条公司领导应当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质量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向,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应当不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抽查,评估项目工程质量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资料管理第十二条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应建立完整的质量文档管理系统,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记录文件等,确保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方式和质量状况得到记录和监督。
第十三条质量手册应当包括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程序等内容,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类和说明,并指导施工人员如何处理。
第十四条质量手册应当由质量部门编制,公司领导审定并下发,项目负责人组织工程人员学习和落实。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质量程序文件和记录文件,包括施工图纸、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照片记录等,保存时间不少于项目完工并结算之日起5年。
公司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工程施工管理,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工程施工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高效、优质和环保。
第三条公司工程施工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统一、标准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工程施工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项目。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公司工程施工管理应建立科学的组织结构,明确责任和权限。
第六条公司工程施工管理应配备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
第七条公司应制定《工程施工管理制度》,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检查、安全生产等内容。
第八条公司应定期组织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施工管理档案,包括工程管理手册、施工记录、技术资料等。
第三章施工准备第十条公司应组织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施工图纸审核、施工人员组织、施工方案编制等。
第十一条公司应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包括工程进度、资源供应、施工队伍等。
第十二条公司应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了解地质、气候、环保等情况,为施工做好准备。
第十三条公司应组织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人员的责任和安全措施。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包括施工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材料管理等。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包括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制度,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预防等。
第十八条公司应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避免对工程造成不良影响。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施工记录和档案,包括施工日志、施工实况记录、问题处理记录等。
第二十条公司应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定期组织施工安全、质量交底会议。
第五章施工验收第二十一条公司应组织施工完成后的验收工作,包括施工质量验收、安全验收、竣工验收等。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加强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领域的质量管理,鼓励科技创新,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奖属部级工程质量奖,评审对象为有色金属行业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方、中型新建和扶政工程项目。
获奖工程应是质量好、工艺先进;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奖每年评审一次,由工程项目的创建单位自愿申报,经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站推荐后通过初审、复审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评定产生。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向获奖工程约有关创建单位颁发奖牌或优质工程证书。
第四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制定。
评审工作由申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实施,具体工作由设在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审范围第五条凡有色金属行业企、事业单位按规定程序批准立项报建的大、中型新建工程和技改工程均可申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
主要包括:一、工业建设项目:1、新建、扶改大、中型工程项目;2、投资在4000万元以上,具有重要功能并直接发挥关键性作用的工程;3、科技含量高,施工工艺新颖,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对发展有色金属工业具有良好影响的工程。
二、其他工程1、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以上,总体质量好的住宅小区,且设施配套,小区内道路、绿化完成;2、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高层住宅;3、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在40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第六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审范围:一、境外企业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二、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三、保密工程;四、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五、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四级(含)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工程。
优质工程创建管理办法
优质工程创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集团战略需求及实施,强化管控能力,建立有效的精品工程创建与选拔模式,规范集团创建优质工程动态评价管理和推荐办法,切实提高集团优质工程的质量,增强企业品牌优势,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创建优质工程要体现集团先进的创优管理理念,体现集团"策划先行、样板引路、明确标准、一次成优”的创优宗旨,对推进集团项目质量管理起到标杆示范和引领作用。
第三条集团承建项目质量应满足集团创优统一要求,并应达到工程所在地先进水平。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承建工程创建外部优质工程的管理。
事业部、投资企业应根据本办法编制实施细则,贯彻执行。
第二章优质工程的分类和条件第五条优质工程分为综合类和专业类两种。
综合类优质工程是指作为项目总包单位申报评审的区域性优质工程、国家级优质工程(如:西湖杯、江河源杯、全国市政金奖等)。
专业类优质工程是指作为项目专业施工单位申报的区域性优质工程、国家级优质工程(如:XX省金刚奖、XX省优秀安装质量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
第六条集团的优质工程创建均应纳入创优计划进行管理。
未列入创优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外部优质工程评审。
第七条集团推荐的优质工程项目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纳入集团创优计划;创优材料、构造、做法、班组符合集团统一要求;(3)工程验收合格,无违反强制性条文,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工艺等均应在集团内处于领先地位;(4)施工过程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项目经理在该工程实施基本建设过程中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5)施工过程未受到业主投诉、各级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和集团等的通报批评或处罚、新闻媒体的曝光等事件的发生;(6)创省级及以上的优质工程必须获得各省市的优秀安装质量奖(木设立地方安装质量奖的应申报XX省优秀安装质量奖);(7)创优工程项目的各类建设程序、验收程序合法有效,各类技术管理资料齐全、手续完备。
第三章创优计划的申报与立项第八条集团创优计划项目的立项来源包括项目申报、集团指定两种。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内部创优标准和程序的规范和优化,有效地引导与促进各项目施工质量的逐步提升,充分调动各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明确职责与责任,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统筹安排创优工作,有效的倡导过程质量管理理念及推进公司品牌建设深化,为公司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管辖范围内工程创优活动,皆按此办法执行。
第三条创优主要工作由项目部为主导并实施,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及相关岗位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工程创优活动除应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创优工程的申报流程及审核第一条项目开工后,各承包单位可根据合同要求及项目管理目标向公司提前申请,在30个工作日内填写《工程创优申请表》及《创优策划方案》交由工程管理部备案,便于公司统筹创优工作的开展。
对未及时提交《工程创优申请表》的项目,原则上公司将不列入公司内部的创优计划。
第二条工程管理部收到书面申请后,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与各承包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确定是否列入公司创优计划。
项目经过讨论列入创优计划后,公司工程管理部将联合组织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事前的策划交底与过程指导,并将及时跟踪记录项目部的执行情况与完成效果。
第三条市级创优申报时间及检查时间:质量类:市优申报时间在年初1月至2月,3月中上旬资料检查,3月底4月初现场实体检查。
具体时间详见各地建筑业协会发布的报名通知。
安全类:1、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申报,在工程进入主体施工前就必须进行申报;2、建筑业协会在3月底进行申报,具体时间详见具体年度各地建筑业协会发布的报名通知。
第四条省级创优申报时间及检查时间:质量类:省优良样板工程申报时间在每年的4月上旬,4月底5月初进行资料与现场实体的检查。
安全类: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申报一般在4月中下旬和10月中下旬分两次申报,资料与现场评审分别在5月下旬及11月中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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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YLJ-G25.02-2004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企业标准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发放编号:持有部门或持有人:领用日期:年月日2004年03月发布实施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关于下发《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机关各部室、各分公司:为规范公司优质工程评选管理,贯彻落实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打造公司品牌工程,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油字[2003]330号文件精神,公司决定继续开展优质工程评选活动。
现将《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下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公司企业发展部反馈。
附件: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
企业发展部二〇〇四年三月三十日附件一: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优质工程评选管理,贯彻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战略,开拓市场,创建名牌工程,鼓励各分公司、项目部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适应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优质工程评选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优质工程评选与管理工作内容及要求,统一公司优质工程申报程序,使公司创优活动制度化、标准化。
第三条公司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由公司企业发展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优质工程评审专家组评审,公司创优领导小组审定颁发奖牌并择优申报省部级(含中油集团公司级,以下同)、国家级优质工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申报省部级、国家级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设创优领导小组,由公司经理担任组长,公司分管质量、技术、施工生产和经营的副经理任副组长,副总师和相关处室领导为成员组成。
创优领导小组职责是:1、审查通过公司年度创优质工程计划;2、审查各分公司创优质工程计划;3、组织创优工程的内部检查验收;4、负责创优工程的审批工作;5、负责公司优质工程的审定和择优上报工作;6、负责对各分公司、项目部创优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监督。
第六条创优领导小组下设创优工作办公室和评审专家组。
创优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司企业发展部,评审专家组由创优工作办公室推荐,创优领导小组聘任。
第七条各分公司、公司直属项目部成立创优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创优组织领导工作,并设专、兼岗人员负责创优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检查、评定、申报),其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上报本单位项目工程创优计划;2、负责本单位创优工程检查及措施落实;3、做好创优工程项目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八条评选公司优质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集团公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城市投资建设计划,正式报建,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特殊单位工程符合条件也可以申报)。
第九条申报的工程应是一次成优的工程,申报的公司优质工程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如果系多个单位工程组成,单位工程质量必须全部合格,单位工程优良率达90%以上,主体工程必须达到优良。
如果系一个单位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必须优良;工程项目观感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工程质量等级必须经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第十条创优工程项目应按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项目质量计划,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创优工程项目应根据施工管理需要,建立QC小组,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一般应有公司级QC 小组成果。
第十一条申报公司优质工程必须建立和有效运行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安全法令,施工期间没有发生过四级(含四级)以上重大事故,健康、安全、环境指标控制在公司下达的指标之内。
第十二条申报公司优质工程应有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工程成本降低率应在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之内。
第十三条申报公司优质工程应按规定通过交工验收,交工资料齐全,整理规范。
各种施工管理资料,技术资料完整、准确、齐全。
第十四条创优工程项目应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申报的工程项目应具备申报优秀设计的条件。
第十五条推优申报省部级、国家级优质工程,须达到规定的规模条件(见附件一)。
同时,评选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项目,需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金奖;评选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和省部级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应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设计奖(或同级别评奖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书)。
第四章组织申报及评审程序第十六条申报公司优质工程项目应纳入公司创优计划。
分公司、直属项目部每年三月份前提出本单位的创优项目清单报企业发展部,由企业发展部组织初审后纳入公司创优计划。
其后承揽到、拟列入创优计划的项目在进行项目时也可上报,作为第二年的创优计划项目。
分公司可以最多申报3个/年,申报时限为工程竣工后不超过两年。
第十七条承担创优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及时制定具体详细的创优质工程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创优措施,落实创优项目负责人和联络人,并将具体措施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及个人,进行指标分解和检查考核,确保证实现创优目标。
项目创优策划、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报企业发展部。
第十八条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由项目部按申报表的全部内容填写申报表(见附件二),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并附工程彩色照片10张,有条件的申报单位可制作工程介绍光盘(15分钟)一张,包括工程全貌和主体工程的重要部位,一起上报公司企业发展部。
列入公司创省部级、国家级优质工程计划的项目附工程彩色照片14张,必须制作工程介绍光盘。
第十九条申报公司优质工程应提交的附属材料:工程立项文件复印件、工程报建批件(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工程质量管理情况的文字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工程质量等级核验证书复印件,或四方验收的质量等级备案书复印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外观质量评分表复印件,以上材料各一份。
第二十条公司企业发展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交公司优质工程评审专家组评审和现场复查,写出复查报告,提出评审意见。
第二十一条公司企业发展部根据专家组提出的评审意见,整理后提交公司创优领导小组评议,以投票方式评出公司优质工程。
第五章评审纪律第二十二条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消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二十三条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撤消其评审资格,直至建议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奖励第二十四条获公司优质工程称号,公司授予奖牌及证书,并通报表扬。
第二十五条对优质工程项目主要创优责任人员,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创公司级优质工程奖励0.5~1万元。
分公司或项目部根据工程所在地要求,创地市级和业主评定的优质工程奖励0.5~1万元。
第二十六条公司从公司级优质工程中择优推荐申报省部级和国家级优质工程。
创省部级优质工程奖励1~3万元,创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励5万元。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企业发展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集团公司级、国家级优质工程规模条件二、公司优质工程申报表集团公司级、国家级优质工程规模条件一、工业和国防军工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和主体设备安装工程。
评选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必须含有建筑工程;评选的建筑工程必须包括设备安装。
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划分标准,依据国家计委规定。
二、大中型交通、邮电工程,规模的划分标准,依据国家计委规定,对规模未明确的工程,按下列要求进行:1、长度在50千米以上的高速公路和200千米以上的一级公路(包括延伸部分);2、连续长度在2千米以上的隧道;3、连续长度在1.5千米以上的铁路桥;4、投资额在1.5亿以上的大型互通立交桥;5、长度在5千米以上的公路高架桥;6、投资额在1亿以上,主跨跨径在200米以上(含)的桥梁。
三、大型公共建设和市政、园林工程,评选工程的规模按以下规定:1、5万座以上的体育场;2、5000座以上的体育馆;3、3000座以上的游泳馆;4、20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5、400间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6、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教学楼、图书馆;7、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候机楼、铁路站房;8、高度350米以上的电视发射塔;9、桥面面积3.5万平米以上的独立立交桥(不包括引桥);10、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11、用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12、日供水11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日处理10万吨以上污水处理厂。
四、住宅小区工程。
评选工程的规模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公建公路设施配套、庭院绿化等已完成的住宅小区(或有明显分界的组团)。
五、能源工程:原油生产能力30万吨/年;天然气生产能力6亿立方米/年以上油气田产能建设工程;设有首末站及中间加压泵站,100公里以上(含),管径273毫米以上(含)的长输油气管道工程。
六、技改工程。
由国家立项的大型技改工程,投资额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七、其它工程。
上述五款范围内,未具体列出规模标准的工程,其建筑安装工作量应在1亿元以上。
八、对于施工工艺新颖,科技含量高程,在国内具有良好影响的工程也可申报。
九、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1、国内外使、领馆工程;2、由我国勘察设计与施工的对外经济援助工程;3、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4、竣工后被隐蔽的工程或保密工程;5、由于设计、施工原因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
——摘自《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优质工程申报表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申报表要用黑色碳素墨水正楷填写,项目名称要写全称,建设地点和建设、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参建单位的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必须真写。
建设性质栏填写新建或技术改造。
2、设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栏,填写本行业有代表性的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
3、申报理由栏根据公司优质工程评选条件,对申报工程予以说明。
4、勘察设计主要优缺点栏,填写内容要突出特点,如可行性研究、总体规划和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具体内容。
5、施工主要优缺点栏,要突出填写保证工程质量的施工组织措施和所采用的先进施工技术、施工工艺及取得的突出成果。
6、重大质量事故栏,填写事故概况、原因、处理结果及直接损失金额,是否留有隐患。
如没有填无。
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结果栏,如系群体工程填写单位工程质量,如系单体工程填写各分各分部工程质量。
工程量填写主要实物工程量。
8、工程质量鉴定意见栏,填写工程验收时的质量评价。
由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试验和鉴定后签注。
9、分公司意见栏,由申报项目所属分公司填写,如为直属项目部直接申报,由该项目部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