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资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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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夏泰科咨询有限公司指尖申报

中关村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资金申报条件

1.企业。企业是指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含经国家科技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在申报资金支持和支持资金拨付时均应符合本项规定。企业为发明专利第一申请人,当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请发明专利时,应为除高校、科研院所外排名为第一且总排名不超过第三的申请人。

2.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机构(含国防专利代理机构)应为在北京市注册,2017年度为不少于20家企业提供专利代理服务的机构,且代理企业的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或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进入国家阶段的专利数量总和不少于50件,所服务企业应符合上述支持企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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