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改革运动对乡村社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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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改革运动对乡村社会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制度改革是一场由中国共产党发起的旨在实现“耕者有其田”与变革乡村社会秩序的革命。这场革命解放了农业生产力,重组了乡村基层政治结构,引起了乡村社会阶级结构的变动,促进了乡村社会现代民主政治因素的生长,使得乡村社会经济、政治及文化上都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乡村社会每天都在改造进步之中,每个人的生活也都处在发展变化之中。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运动不仅有效促进了当时中国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对当代中国乡村社会的变迁仍然有着深刻的影响。

标签: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改革运动;中国乡村社会变迁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运动不仅迅速实现了“耕者有其田”,而且带来了乡村社会前所未有的巨大变迁。“对于中国几亿无地和少地的农民来说,这意味着站起来,打碎地主的枷锁,获得土地、牲畜、农具和房屋。但它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它还意味着破除迷信,学习科学;意味着扫除文盲,读书识字;意味着不再把妇女视为男人的财产,而建立男女平等关系;意味着废除委派村吏,代之以选举产生的乡村政权机构。总之,它意味着进入一个新世界。”①学界虽然在土地改革运动研究方面取得了不少成果,但从乡村社会变迁角度来研究土地改革运动的影响则尚有进一步深化拓展的空间。本文试图从解决乡村社会的贫困与饥饿、增强农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政治认同、优化乡村社会的阶级结构、促进乡村社会现代民主政治因素的生长等方面,就土地改革运动对中国乡村社会的影响作些分析探讨,为新时期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提供有益借鉴。

一、有效解决了乡村社会的贫困与饥饿

由于西方列强的多次入侵和反动政府的残暴统治,近代中国乡村社会兵连祸结,灾荒不断,农业生产力遭到空前的浩劫和摧残。据李约瑟统计,在近代史上,中国每6年就有一次农业破产,每12年就有一次大饥荒。②在灾难的往复循环之中,农民的收入降低到不足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所需的程度。在20世纪30年代,“年人均国民收入水平大约在58元(15美元)左右(按1933年价格计算),排名近于各国之末。”③1943年,河南省发生特大蝗灾,加之水、旱、风、雹诸灾相随,“全省110县,灾区几占百分之九十。灾民达3000万,饥饿丧生者以万计。外出逃荒者不绝于途,卖儿鬻女者随处可见。”④以农业为主要谋生方式的中华民族,却时常遭受着饥饿和死亡的威胁。据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估算,近代中国,平均每年有300万到700万人死于饥饿。⑤1949年7月,美国国务卿艾奇逊在致美国总统杜鲁门的信中写道:“(近代史上)每一个中国政府必须面临的一个问题,是解决人们的吃饭问题,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政府是成功的。国民党曾企图用制定许多土地改革法令的方式,以谋解决这个问题。这些法律中有的失败了,另外则遭忽视。国民政府今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950年代中国共产党的农业政策与农

村社会变迁研究”(11BDJ016)。

日所面临之艰难,大部分正为了它不能以充分的粮食供给中国民食。”⑥据统计,与1936年相比,1949年中国的粮食产量减少约1/4,棉花产量减少1/2,农民占有粮食平均每年只有100公斤左右。⑦民生凋敝,至此已极,解决吃饭问题是旧中国遗留下来的一个沉重历史负担。

新中国成立后,面对中国农村百废待兴、民不聊生的状况,中国共产党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把解决人民群众的吃饭问题作为头等大事来抓。1949年12月,周恩来在全国农业会议上指出:“农业的恢复是一切部门恢复的基础,没有饭吃,其它一切就都没有办法。”⑧不久,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到1952年年底,共没收、征收了约7亿亩(约合4700万公顷)土地,并将这些土地分给了约3亿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免除了高达3000万吨以上的粮食地租,占全国60%—70%的农业人口获得了所于自己的土地,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标。⑨由于新的土地制度赋予和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权益,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他们迅速组织起来,兴修水利,积极开展爱国丰产运动。“以基本结束土改的1952年同1949年相比,粮食总产量由11218万吨增加到16392万吨,增长46.1%;棉花由44.4万吨提高到130.4万吨,增长193.6%;全国农业总产值由326亿元增加到484亿元,增长48.47%。这是纵的比较,再看横的比较。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49年至1953年,我国人口增加4629万,而我国按人口平均的粮食产量仍由1949年的418斤上升到574斤,增加37.3%。与同期的日本、英国、印度、巴西等国家相比,这个增长幅度也是最高的。”⑩据1952年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农民平均每人货币收入的变化情况是:1949年为14.9元,1950年为18.7元,1951年为23.6元,1952年为26.8元。”土地制度改革后,“农民的生活有了根本改变,过去是‘糠菜半年粮’,现在是苞米饼子成了家常便饭。过去从没有穿过棉裤的人,也开始穿上了干净的细布衣服。在这里(乡村),再看不到乞丐,再看不到游手好闲的人”。少数发展快的农户富得已经冒了尖。这充分表明,土地制度改革已经把农村生产力从地主阶级封建土地私有制的束缚下解放出来,把农民从封建剥削和封建压迫下解放出来,第一次完全实现了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充分结合,自由的农民在自由的土地上耕作,释放出长期被压抑的巨大潜在生产能力,这就为解决乡村社会的贫困与饥饿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增强了农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政治认同

土地制度改革不仅促动了土地所有权的变更,而且也促成了乡村基层政治格局的变动。与以前相比,国家力量全面深入乡村社会,乡村政治权力有了重大转移,乡村政治秩序优化,使农民既有对党、政府和领袖的感激和信任,又有对新政权的忠诚与敬畏,从而产生了一种情感上和政治上的归属感。在传统中国乡村社会,国家委派的最低一级行政官吏仅至县级政权,县以下主要依靠体制外的“一些有土地财产和国家功名双重权利资源的特殊人员”来进行治理,形成“县官治县,乡绅治乡”的局面。这些乡绅借助国家功名与乡土权威,一是辅佐官府进行道德宣化,向农民征收各种杂税;二是代表本乡利益,领导地方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制约官府对农民的掠夺,充当“保护型经纪人”角色。后来,随着西方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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