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及其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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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 பைடு நூலகம்款
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 第四档 50% 消费税 消费税率 *70%
烟、酒、化妆品
税改后主要变化及其影响(4): — 税率变化及其影响的量化分析
税改后主要变化及其影响(4): — 税率变化及对其影响的量化分析
影响分析
如上图所示,税改之后,商品所适用税率有升有降。 此次税改对于食品、保健、母婴、日用品类商品影响较大,从此前的基本免征到现在一律要实 际交易价格的11.9%征税。
税改后主要变化及其影响(3): — 限值变化及其影响
影响分析(续)
就单笔交易限值而言,只要单笔交易额不超过2,000元,则可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如果超过上述单笔限值,则将按一般贸易方式予以征税。因此,则可以预见此前的分拆订单方
式或将再次出现。但此处需注意的是合法避税,而非为逃税等目的而违法拆单。 就年度交易限值而言,虽然税改之后,单笔交易额放宽了一倍,但却同时规定了个人年度交易
税改前单一行邮税税率
税改后三项“综合” 税率
关税 0%
第一档 10%
书报、刊物、教育专用电影片、幻灯片、原版录 10% 音带、录像带、金、银及其制品、食品、饮料等 纺织品及其制成品、摄像机、摄录一机、数码相机及其他电 器用具、照相机、自行车、手表、钟表(含配件、附件) 第三档 30%
第二档 20%
进口增值 税 17%*70%
适用更高的税率(进 口关税+进口环节增 值税+消费税),一 般高于按照物品征收 的行邮税。
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征税, 而非《进境物品完税价 格表》上所确定的完税 价格征税。
税改前后主要变化及其影响(1): —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贸易”属性进一步明确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在理论上而言,兼具贸易性质“货物”与个人自用性质“物
退货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相应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税改前后主要变化及其影响(1) —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贸易”属性进一步明确
▲总体上,中国海关将进出口商品分为贸易性质的“货物”和非贸易性质的“物品”两大类,并分别按照进出口商品的 上述属性分别适用不同的税收与监管体制。 ▲ 有关商品如属“货物”,则将适用如下税收与监管政策: 适用商检、进扣 许可证等监管措 施。 运费等费用需要 计入货物完税价 格予以征税。
• 个人单笔交易限额为2,000元 • 个人年度交易限额为20,000元
每次限值为800元
• 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之外的其它国家和 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
税改后主要变化及其影响(3): — 限值变化及其影响
超过限值的处理方式
税改前
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 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 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 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税改后主要变化及其影响(2): — 告别“单一”行邮税时代
税改前 征收行邮税
征收进口关税、
税改后
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税改后主要变化及其影响(2): — 告别“单一”行邮税时代
影响分析
行邮税
税改之前,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所征收的是行 邮税,行邮税把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这 三个税合并征收,税率一般低于同类一般贸易进口 货物的综合税率 。 而此番改革之后,原先适用较低行邮税税率的食品、 饮料等商品的综合税率可能将
税改后
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
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
值的 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
式全额征税
税改后主要变化及其影响(3): — 限值变化及其影响
影响分析
“限值”并非“免税额” 依据18号文,限值以内的交易按改革后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进行征税,亦即限值内商品免征关税、 但不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与消费税(减按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 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则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一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所列的价格审 查确定;但对于部分实际交易价格显著高于《完税价格表》所确 定价格的商品,可能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审查确定商品的完税价格。
税改前
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实际交易价格 (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 完税价格。
税改前后主要变化及其影响 (1): — 跨境电商税改前后主要变化 税改之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 及其影响(1): —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 而此次税改,三部委明确提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虽然通过邮递 渠道进境, “贸易”属性进零售进口商品 但不同于传统非贸易性的文件票据、旅客分离行李、亲友馈赠物品等,跨境零售进口 的“贸易”属性进一步明确
限值,年度交易额限值目前设定为20,000万。从一般消费者角度来看,该额度或已足够。对于
资深的“剁手族”,可以预见动用全家身份证消费额度的情况或将出现。但此处需提醒的是有 关进出口交易应有真实的贸易背景,为逃税而伪造境内购买人则将构成违法行为。
税改后主要变化及其影响(4): — 税率变化及其影响的量化分析
《正面清单》与使用 范围


财政部嗣后将另行发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正面清单》”),属《正面清单》范围内、 且能进行“三单”比对或者能够提供“三单”信息的商品方属于此次税改的商品范围 不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个人物品以及无法提供“三单”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现行规 定执行
为什么要改
行邮税针对的是非贸易属性的进境物品。
此次税改之前,有关部门频繁 释放政策红利,跨境电商零售 业务在外贸环境下滑的大背景 下迅猛发展。此次跨境电商税 制风向突变,对于个中缘由, 笔者不予妄自猜测。 对此,财政部关税司于3月24 日公布18号文当日同步所给出 的解释是: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虽然通过邮递渠道进境,但不同于传统非贸 易的文件票据、旅客行李、亲友馈赠物品等,其具有贸易属性。
税率一般低于相同贸 易进口货物的综合税 率
本质上针对非贸易 物品的简便税收措 施
将关税、进口货物 的增值税、消费税 合并征收
遵循“自用、合理数 量”原则
税改后主要变化及其影响(3): — 限值变化及其影响 LOREM IPSUM DOLOR LOREM
税改前
税改后
• 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
完税价格
• •
以“实际交易价格”作为完税价格计算应缴税额 “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
税改要点归纳(续上)
纳税义务人及及代收 代缴义务人
• • •
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 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购买人(订购人)的身份信息应进行认证;未进行认证的,购买人(订购人)身份信息应 与付款人一致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及其影响分析
真的来了,奶粉还能好好买吗?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
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文)(以下简称“18号文”),将自2016年4 月8日起实施新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税收政策并对现行的行邮税税率进行 调整,这标志着此前施行的跨境电商“行邮税”试点工作结束。 一石激起了千层浪,各大新闻与社交媒体在最短的时间内,对此次税改给予了大量 的报道、转发和解读。跨境电商税改之所以如此引人关注,因其涉及民生、关乎你 我。 如今,沸沸扬扬两年的跨境电商税制改革重磅落地,此前政策与资本红利不断的跨 境电商零售行业终于迎来了自己的“专属”税制。奶粉还能好好买吗?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不属于跨境电商零售商品范围的、由个人携带或邮递入境的、符合“个人自用、合理数量”原 则的个人物品仍将按照有关行邮税的政策进行征税和监管 此次税改后,相关行邮税税率由此前的四档税目(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50%)调整为三档( 15%、30%、 60% )。其中,第一档主要为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第三档主要为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其他商品归入第二 档。
同品类商品的具体影响不尽相同,不同商品的实际税负可能存在有升有降的情况。
税改要点归纳
依据18号文,此次税改的主要改革要点如下:
税种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限值
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
税率
• •
在限值以内:关税税率暂设为0%; 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超过限值的: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 不可分割商品,则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跨境电商税制改革历程回顾
2010.9 2014.8
• •
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第43号公告,规定个人邮递物品 “行邮税”税额在50元 2010.9.1 以下的,予以免征。
2015.6
海关总署第56号公告,明确了海关对进口跨境电商的监管思路。 海关总署第57号公告,赋予了网购保税进口的合法身份,也即1210 监管代码,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2015.12
2016.3
以暂定税率降低护肤品、西装、短筒靴、纸尿裤等14个税号项下日用消费 品进口关税税率
海关总署第69号文件,对围巾箱包、风衣等部分日用品降低进口关税,降幅50%
三部委联合发布18号文,自2016年4月8日起对现行行邮税政策进行调整并开征新的跨 境电商零售进口综合税
LOREM IPSUM DOLOR
如全环节仅征收行邮税,总体税负水平低于国内销售的同类一 般贸易进口货物和国产货物的税负,形成了不公平竞争
为此,政策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 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税改目标
如前所述,此次税改官方公布的原因在于消除跨境电商进口货物与同类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和国产货物的税负 不公。 这也决定了此次税改要达到的重要政策目标之一即为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进行加税,以缩小或拉平其与 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及国产货物间的税负差异。此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制改革各项内容,基本上也是围绕这 一总体政策目标而展开的。 可以预见,税改之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总体税负客观上将不可避免会有所上升。当然,税改对不
而对于电子或电器类、个人洗护类等商品,则分别降低了8.1%到38.1%。以洗发水为例,如果价格 超过100元,则不在免税范围内,需要缴纳50%行邮税。在新税制实施之后,17%*70%=11.9%,通常 情况下,洗发水不交消费税,这样与此前相比税率降低了38.1%。
税改后主要变化及其影响(5): — 完税价格审定方式变化及其影响的量化分析
交易,本质上属于一种贸易性质行为,而非传统行邮税的适用范围。
品”的双重属性。
税改前后主要变化及其影响( 1): 税改前后主要变化及其影响( 1): —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贸易”属性进一步明 —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贸易”属性进一步明确 确
影响分析
有利跨境电商零售行业合规发展。此次税改明确界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贸易”属性,规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 品所适用的“专属”税制,有利于厘清实践中跨境电子商务所存在的灰色地带,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行业的合规发展, 同时避免此前因竞争对手各种灰色渠道商品入境给合规经营企业所带来的不公平竞争。 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贸易”属性,将不可避免导致税种、税率、完税价格等税制也相应向一般贸易方式进口 “货物”靠拢。后文将继续详细对此进行分析。此一变化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总体税负升高奠定了基调。
此次税改之后,对于单价超出2000元限值的不可分割单品,无疑已被排除出跨境电商品类体系,将只能以 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征税与管理。据悉,税改之前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商品约占跨境业务的20%,这部分商 品在适用行邮税政策期间是正处于稳定上升的税源产品。此番税改之后,由于走一般贸易方式渠道在实际 操作中存在难度,此类商品实际上或将无法在跨境电商平台上继续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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