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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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百科名片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的国有独资公司。直接控股参股金融机构包括六家大型商业银行、两家证券公司、两家综合性机构和一家再保险公司。

目录

编辑本

的日常经营活动。2007年9月29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汇金变为后者的全资子公司。法人代表:楼继伟。

编辑本段发展历程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6日,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投资控股公司,主要职能是代表国家行使对重点金融企业的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支持其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国家注资的安全并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

就目前汇金控股的金

汇金公司部分控股参股比例

融机构而言,其面临的是一个多部门监管的格局:央行行使金融稳定监管职能,银监会行使行政和资本监管职能,财政部行使财务监管职能,而汇金行使股东监管职能。

由易纲和谢平等人筹划,中央汇金公司成立伊始便被中央银行赋予了金融稳定政策执行平台的角色。央行每每召开金融稳定工作会议,汇金及其全资子公司建银投资都会有代表参加,更不必说指导汇金工作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改办便设在金融稳定局。

与此同时,汇金的全部5000万元注册资金来自财政部,而运营的却是央行资金,成立之时动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对中行、建行注资,2004年6月动用催收央行再贷款的30亿元人民币注资交行。2004年9 月,谢平身兼金融稳定局局长和汇金总经理两职,策划者与执行者兼备的4个月为2005年系列动作打下了战略基础。自2005年开始,中投证券也被央行当作了金融企业重组平台,先后对银河证券、申银万国、国泰君安等8家证券公司实施了重组。

局面在2005年4月有了些变化,汇金只注资工行150亿美元,与财政部各持50%股份。来自财政部门的看法是,以前是“弱财政”下的安排,现在可能开始有所改变。

编辑本段管理团队

汇金控股参股机构

2005年4月注资中国工商银行150亿美元;

2005年6月注资银河证券公司100亿元人民币;

2005年7月注资中国进出口银行50亿美元;

2005年8月注资申银万国证券公司25亿人民币另提供贷款15亿人民币;

2005年8月注资国泰君安证券公司10亿人民币另提供贷款15亿人民币;

2005年8月注资银河金融控股公司55亿元人民币;

2005年9月注资光大银行100亿元人民币;

2005年9月重组南方证券成立中投证券公司

2006年12月注资光大银行200亿人民币;

2008年10月注资农行1300亿元人民币等值美元

2007年12月出资1460.92亿元人民币持有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8.7%的股权。

2009年11月签署了购买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人寿”)38.815%股权的协议。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2009年10月11日分别公告,三行均于10月9日收到股东汇金公司通知,汇金公司于近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增持三行A股股份,汇金共增持工行2.81亿股,约占其总股本的0.08%;增持中行8160.7万股,约占其总股本的0.03%;增持建行1.29亿股,约占已发行总股份的0.06%。汇金公司并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以自身名义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三行股份。

编辑本段公司章程

(以下为摘要)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根据国家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

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中文名称: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称:Central Huijin Investment Ltd.。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接受国家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不少于五人,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由国务院委派。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少于三人,监事会成员由国务院委派。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章程经国务院批准后生效。

章程的修改由公司董事会拟订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生效,国务院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章程进行解释[1]

编辑本段组织结构

汇金公司组织结构

(1)银行部

负责工行、农行、中行、建行股权管理工作。

(2)非银行部

负责中央汇金控股参股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工作。

(3)综合部

负责光大金控、光大银行、光大实业、国家开发银行股权管理工作;负责中央汇金公司日常办公和运营,负责撰写公司综合报告和战略规划研究,并承担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会务工作。

(4)法律合规部

负责处理公司的法律和合规事务,控制公司的法律风险,为其他相关业务部门提供法律支持,保障公司股权管理工作的外部合规,并配合公司其他相关部门,保障公司内部运作的合规性。

(5)财务部

负责公司会计核算,根据国家会计准则编制会计报表和年度决算报告;编制和执行公司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并提供公司经营状况财务分析报告;管理公司存量资金。

(6)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开发、配置和管理,建立并实施绩效考核、薪酬福利及培训制度。

(7)公关外事部

负责公司的公共关系、新闻发布和外事工作。

(8)内审部

负责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组织内部审计、协助开展外部审计,监督评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履职尽职情况,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等重要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

编辑本段相关争议

汇金公司虽然名为公司,但有观点认为它仍是政府机构,由于国资委不负责管理金融类国有资产,所以汇金公司被认为是“金融国资委”。此外,动用国家外汇储备用于国有企业因制度和机制的原因产生的亏损,也遭到部分学者专家的质疑,在程序上也有如吴敬琏等人认为汇金公司应取得人大财经委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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