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建设法规考试习题(大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构成我国建设法规纵向结构的9个层次是什么?

宪法;基本法;建设法规;建设行政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地方建设法规;地方建设规章;技术规范;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国际标准。

2.是不是所有的建设项目都需要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3.土地使用权的划拨适用范围是什么?

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院规定的其他用地。

4.试述物权的概念及其特征。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品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特征: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绝对权;物权是财产权;物权具有排他性;物权作为一种绝对权,必须具有公开性。

5.建设用地如何审批?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时,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涉及农用地的,应由国务院批准。如果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获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其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6.对从事建筑活动主题从业资格有哪些要求?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与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应有的技术装备;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7、合同法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有什么规定?(合同法)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8、城乡建设时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来保护和改善环境?(环境保护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各级政府在制定城市规划时,应当确定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目标和任务,并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保护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观,加强城市园林、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具体可以采取环境申报制度、环境许可制度、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环境保护责任制等等来实现对环境的保护。

9、什么叫做“防洪规划”?(防洪法)

防洪规划是防洪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一般结合流域规划或地区水利规划进行,可分为流域的、地区的、城市的与单项防洪工程的规划。

10、建筑法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有哪些?(建筑法)

根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依据招标投标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哪些?(招标投标法)

基于资金来源和项目性质方面的考虑,法律将强制招标的项目界定为以下几项: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12、强制性标准的含义是什么?(标准化法)

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手段加以实施的标准,具有法律属性。强制性标准一经颁布,必须贯彻执行,否则对造成恶劣后果和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受到经济制裁或承担法律责任。

13、工程设计分几个部分?对内容和深度有什么要求?(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条例)

根据不同的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的内容可以有:

(1)总体设计:总体设计一般由文字说明和图纸两部分组成。其内容包括: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原料来源、工艺流程概况、主要设备配备、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公用和辅助工程、“三废”治理及环境保护方案、占地面积估计、总图布置及运输方案、生活区规划、生产组织和劳动定员估计、工程进度和配合要求、投资估算等。在总体设计中,应涉及主要大型设备、材料的预安排和土地征用谈判等。

(2)初步设计:初步设计一般应包括以下文字说明和图纸:设计依据、设计指导思想、产品方案、各类资源的用量和来源、工艺流程概况、主要设备选型及配置、总图运输、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公用和辅助工程、新技术采用情况、外部协作条件、占地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生活区建设、抗震和人防措施、生产组织和劳动定员、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建设顺序和期限、总概算等。初步设计的深度应达到:设计方案的比选和确定、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土地征用、基建投资的控制、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施工准备和生产准备等。

(3)技术设计:技术设计的内容,由有关部门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自行制定。但所制定的应满足设计方案中重大技术问题和有关实验、设备制造等方面的要求。

(4)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已获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通过审查后方能用于施工。其深度要求为:设备材料的安排和非设计材料的制作和施工、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施工图要求等并应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14、我国注册建造师分为哪几个等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1)一级建造师(2)二级建造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