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地质勘查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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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地质勘查工作细则
为了提高矿产勘查工作质量,统一工作方法,提高地质工作经济、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细则主题内容包括矿产勘查工作立项、设计编写、项目实施、直至报告复制上交等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的要求、方法和内容等。
适用于物化探异常查证、固体矿产勘查项目。
2 引用标准
本细则引用了《固体矿产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固体矿产预查暂行规定》(DD2000-01)、《固体矿产普查暂行规定》(DD2000-02)、《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DZ/T0078-93)、《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DZ/T0079-93)、《固体矿产勘查报告格式规定》(DZ/T0131-1994)、《固体矿产勘查档案立卷归档规则》(DZ/T0222-2004)、《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6]113号)等有关标准。
3 工作程序
矿产勘查工作是对客观地质体的逐步认识过程,是一个由已知到未知,由浅入深,由表及里,不断加深认识的探索过程。所以,勘查工作应循序渐进。其工作程序为:
立项(项目确定/选区)→实地踏勘→项目工作设计编写→设计评审→项目实施→项目野外验收→报告编写→报告审查修改→报告复制、汇交。
其中每一个程序又包括“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反复过程。综合
研究贯穿于工作始终,包括确定项目时的实地踏勘、设计编写时的资料整理研究、野外工作过程中的资料整理及最后编写报告时的综合研究。
4 工作内容与要求
4.1 立项(项目确定)
勘查项目总体分为:商业性地勘项目、政府财政自由申报项目、政府财政招标项目、单位内部安排的勘查项目等。商业性地勘项目是由出资方提供项目来源,政府财政招标项目通过投标获得,单位内部安排的勘查项目和自由申报项目由勘查单位自己选定工作区。
立项就是确定工作项目,即选定工作区或选定找矿靶区。立项主要表现在地质工作的预查和普查阶段,详查、勘探项目是具有开发价值的普查项目的升级。预查是选取有找矿潜力的成矿远景区开展工作,提出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的地区;普查是选取有进一步工作价值的矿化潜力较大的地区开展工作,对已知矿化区做出初步评价,对有详查价值的地段圈出详查区范围,为发展地区经济提供基础资料。
立项要以国家和地方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与成矿地质前提相结合而定,切实贯彻以地质——找矿为中心,按客观规律办事。为保证项目确定合理、工作部署正确,在确定项目过程中,要做好调查研究,为此必须掌握有关材料,如:(1)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方针政策;
(2)地方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情况;
(3)本区的矿产资源远景、区测成果、物化探成果和区划成果;
(4)区内外地质找矿新成果、新动向;
(5)本部门、本单位的长远发展规划;
(6)矿业权和国家、省出资勘查的矿产地设置情况。
4.2 实地踏勘
选定找矿靶区后,要进行实地踏勘,观察、研究工作区地质构造特征、矿化特征、蚀变情况、异常所处的地质构造位置等,若有民采,要收集开采资料,为编制设计时确定勘查工作方法和手段、工程布置提供第一性资料。
实地踏勘是合理确定项目勘查工作手段、确保项目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没有对选区进行现场踏勘,闭门造车,就不可能合理确定勘查工作手段,也就不可能写出合理的、高质量的工作设计,有时甚至导致项目无法开展工作,产生严重的后果。为此,要高度重视对选定工作区的实地踏勘。
4.3 项目工作设计编写
项目工作设计是根据下达的工作任务(商业项目按协议书),按照有关技术标准,结合工作区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具体工作方案。勘查项目设计是项目施工、监督检查、监审、项目成果验收的依据,是地质工作的“作战方案”,是指导地质项目获得预期成果和效益的依据。对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和成果质量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必须认真编写。
为保证勘查项目任务的完成,规范项目设计的编写。设计编写的工作程序包括:明确任务、资料搜集、现场踏勘、设计编写。
4.3.1 明确任务
项目承担单位应依据项目任务书,结合勘查区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该项目的目标任务,落实设计编写的具体方案,并做好设计编写前的准备工作。
4.3.2 资料搜集和现场踏勘
设计编制前要系统搜集工作区内已有的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研究项目立项论证和可行性研究时的专家意见,根据编写设计的需要,必要时需要对工作区现场进行认真踏勘。
4.3.3 设计编写
4.3.3.1 设计编写要求
设计编写包括设计文字编写及图件编制。设计编写时,根据任务书的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和有关要求,编制详细的设计提纲,组织设计编写人员,按时保质完成设计图表的编制和文稿编写工作。一般编制阶段设计,不编制跨阶段设计;需要多年完成的编写总体设计,同时必须编制年度设计工作方案,每年根据新认识补充修改,编制年度工作安排或年度施工计划,或年度设计。设计书要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要求内容完整、文字精炼、重点突出,附图、附表齐全。设计书文本使用WORD格式,附表使用EXCEL格式,附图使用
MAPGIS编制。外协工作须签订相应协议。
设计编写具体要求见《地质项目管理文件及规定汇编》中的各种设计编写提纲。
4.3.3.2 资料搜集
编制设计时要必须充分搜集前人资料,结合实地踏勘掌握的情况,进行充分的综合分析研究,使设计有充分的依据和可操作性,根据工作区的具体地质矿产条件确定具体工作任务、技术方法和工作部署措施及工作周期。注意经济效益,力争以最少的工作量取得最好的地质成果。资料搜集力求全面,包括: 地质矿产资料、物化探成果、自然经济地理、地形图及测量控制成果、群众报矿及开采利用资料等。
4.3.3.3 设计主要内容
设计编写内容按各类矿种相应规范、规定进行。地质勘查设计内容着重反映:找矿任务、选区地质依据、工作部署和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和工作要求、综合找矿和综合评价、技术措施与组织措施、预期找矿成果。
对物、化探、测绘工作量较大的项目还应编制相关专项设计。
4.3.3.4 设计需附的主要图件
交通位置图(可用插图形式);矿区(点)地质研究程度图;区域地质图(如矿区范围小,而且只有1/5万或1/20万资料可用插图形式);矿区(点)地质图;工程布置平面图;如属物化探异常查证,还要附异常图、物化探解释剖面图等。
4.4 设计评审
编制的项目设计先报队进行初审,经初审通过后报地勘主管局或上级项目主管部门经专家组评审、备案。项目设计书送审稿应提前送交专家审阅。
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作内容和部署、实物工作量、经费预算、矿权设置、预期成果、外协单位合同书等。
项目设计编写单位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补充设计并送交审查单位[项目设计审查完成后,由项目设计审查单位负责,连同项目设计、审查意见书(提交纸介质2套和电子文档1套)一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设计经过专家认定后方可实施。
项目设计审定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需要修改、变更设计方案,要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