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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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事指南111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事指南
施工合同(含监理、劳务分包合同)备案
一、概述
办理地点:天府新区政务中心
前置条件:中标备案已完成
承诺时间:受理合同备案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备案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68381032
联系人:周宇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规划建设局窗口
二、办理程序
1、发、承包双方依法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7日内将合同文本及附件送工程所在地备案部门备案;
2、接件工作人员依据施工合同备案要求查验备案资料,资料齐全后受理;
3、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经办人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当事人应重新报送符合备案条件的备案资料;
4、符合备案条件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经办人填写《天府新区成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并对合同备案资料加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专用章》,完成备案(工作时限为3个工作日)并向报送单位返还已备案施工合同。
5、发、承包双方依法对合同另行补充或作变更的,应在签订补充或作变更合同(协议)后7日内到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合同备案。备案经办人填写《天府新区成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备案表》并对合同备案资料加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专用章》,完成备案(工作时限为3个工作日)并向报送单位返还已备案施工合同。三、申请材料
1、《天府新区成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5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盖章);
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1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劳务分包的,应提供无劳务分包情况说明)、劳务分包合同(原件各3份),监理合同(原件3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3、施工企业、分包企业、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无需做招标备案的非国家投资项目,还需提供项目批准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13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
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2〕61号)
5、《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
6、《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
7、《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8、《四川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川建发〔2012〕3号)
9、《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与承包范围管理的通知》(成建委发〔2009〕721号)
施工专业工程分包备案
一、概述
办理地点:天府新区政务中心
前置条件:中标备案已完成承诺时间:受理合同备案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备案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68381032
联系人:周宇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规划建设局窗口
二、办理程序
1、发、承包双方依法签订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后7日内将合同文本及附件送工程所在地备案部门备案;
2、接件工作人员依据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要求查验备案资料,资料齐全后受理;
3、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经办人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当事人应重新报送符合备案条件的备案资料;
4、符合备案条件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经办人填写《天府新区成都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合同分包报告收讫通知书》并对合同备案资料加盖《施工专业工程分包报告收讫章》。
三、申请材料
1、《天府新区成都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工程分包报告》(原件1份加盖企业鲜章) 2、专业分包合同(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3、专业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总承包合同备案表(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7、外地企业应提供入川承揽业务登记证
8、幕墙、装饰装修工程的专业分包,应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
四、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
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2〕61号)
5、《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
6、《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
7、《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8、《四川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川建发〔2012〕3号)
9、《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与承包范围管理的通知》(成建委发〔2009〕721号)
建设工程其它合同备案指南
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等服务类合同备案
办理地点:天府新区政务中心
前置条件:中标备案已完成(如有)
承诺时间:受理合同备案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备案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68381032
联系人:周宇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规划建设局窗口
二、办理程序
鼓励通过四川省建设厅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系统完成备案(网址:
1、合同双方依法签订合同后7日内将合同文本及附件送工程所在地备案部门备案;
2、接件工作人员依据合同备案要求查验备案资料,资料齐全后受理;
3、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合同,备案经办人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当事人应重新报送符合备案条件的备案资料;
4、符合备案条件的合同,备案经办人填写《成都市天府新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表》并对合同备案资料加盖《建设工程合同备案专用章》,完成备案(工作时限为3个工作日)并向报送单位返还已备案合同。
5、发、承包双方依法对合同另行补充或作变更的,应在签订补充或作变更合同(协议)后7日内到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合同备案。备案经办人填写《成都市天府新区建设工程合同补充协议备案表》并对合同备案资料加盖《建设工程合同备案专用章》,完成备案(工作时限为3个工作日)并向报送单位返还已备案合同。
三、申请材料
1、《成都市天府新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
2、中标通知书(如有,原件1份)、造价咨询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原件3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3、企业资质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四、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
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2〕61号)
5、《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
6、《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
7、《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8、《四川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川建发〔2012〕3号)
9、《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与承包范围管理的通知》(成建委发〔2009〕721号)篇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的通知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日建发?2013?9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