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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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

1、工地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每日对各重点部位进行巡回检查一遍。

2、2、在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及时责令整改。

3、工地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每周对各种设备运转情况巡回了解检查一遍。出现异常情况及时责令整改。

4、工地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每两天对职工宿舍、食堂、沐浴室、饮水处、厕所等部位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一遍。

5、对被检部位,每月进行一次评比,好的进行表扬,差的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处罚,并向全工地进行通报。

6、工地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以便上级检查小组考核时查阅。

工会安全职责

1、监督检查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2、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3、建立群众监督网,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劳动保护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4、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

5、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工会组织制度

1、人个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2、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民主选举产生。

3、工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

4、工会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5、工会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

工会工作任务

1、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

2、健全工会代表大会制度和实行委员替补制。

3、加强会员对工会领导机构的监督,充分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

4、大力加强各级领导机构内部的民主集中制的建设。

5、搞好工会的系统领导。检查考核制度

为了保证工作质量,促进生产,特制定如下检查考核制度:

1、检查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2、每半月针对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进行一次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评比,评出先进班组或个人。

4、为了保证工人的集体宿舍清洁卫生工作,每周检查,平时抽查。

4、每周抽查一次食堂,防止食物中毒。

5、工会小组的每位成员在检查中必须做到严格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在检查时,还必须做到细致、全面,以免让隐患漏过,不利安全。

劳动保护检查员岗位责任制

1、协助队组落实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及企事业规章制度,创建安全生产合格队组。

2、协助和督促队组长对本队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技能

3、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对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督促解决。

5、发现明显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并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7、发生伤亡事故,立即上报,迅速参加抢险,急救工作,并协助保护事故现场。

7、向企业行政方面提出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8、因进行正常监督检查活动而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越级上告,要求严肃处理。工会会议制度

为了提高年度工会在劳动保护工作上的工作质量,特(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制定如下会议制度:

1、每月的15、30日开一次半月例会,时间定为晚6:00。

2、每次例会工会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否则,给予罚款10元)。

3、在会议中要针对工会工作做好个人与整体的近期口头工作总结。

4、在会议中要做出下一次工作的详细布置

5、每一次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生活保障制度

为加强文明施工的管理,保障职工生活区的安静、文明,特制定如下制度:

1、在现场管理上将生活区同施工作业区进行有效的分离,以保证生活区的安全。

2、在环境保护上,采取有效的防噪音措施。

2、宿舍的管理设置要严格按部颁规范达标。

4、生活区要做到清洁,整齐。

5、食堂卫生严格按卫生部门标准执行。

6、各责任区做到有专人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细则根据国家《劳动法》中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特制定如下劳动保护细则:

1、不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它禁忌从事的劳动。

3、不安排女职工经期从事高处、低温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4、不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

的劳动,对怀孕期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5、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5、不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年的婴儿期间禁忌从事其他劳动,不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6、每年对女职工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在工会的会议和工会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的一切问题的讨论。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3、对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的批评和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5、在佥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6、参加工会活动,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福利事业的优惠待遇。信息反馈制度

在劳动保护工作中,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互相沟通,取得联系,特制定如下信息反馈制度:

1、在生产中,工会小组要做到向上级工会及时反映贯彻落实劳动防护的法律、法规情况。

2、向上一级如实反映本单位劳动保护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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