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之专家评审工作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家评审工作方案

【篇一:2010年市级重点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实施

方案】

2010年市级重点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实施方案

为增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优化科

技资源配置,提高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益,做好今年重点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专家评审工作,根据《郴州市科技计划重点项目评审试行办法》(郴科发〔2009〕27号)(简称评审办法)和上级有关精神,特制定了本方案。

一、评审工作的组织

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工作在局科技计划管理协调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下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评审工作组织组,具体负责各类项目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服务。

1、工业类项目评审工作组织组:

组长:谭利民

成员:黄毅、朱红勇

2、农业类项目评审工作组织组:

组长:邹曲安

成员:陈继光、李玉娇

3、社发类项目评审工作组织组:

组长:范国强

成员:邓正毅、王廷旺

4、项目评审工作监督组:

组长:楚晓泽

成员:龙辉

5、项目评审工作服务组:

组长:吴海东

成员:张卫文、谢梅娟

二、评审专家组组成

科技项目评审专家由工业、农业、社发类项目评审工作组织组根据评审项目技术领域及专业需要,按实际参加相关项目评审的专家数的2倍提供参评的专家名单,交由纪检监察部门随机抽取5-9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确定后,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

协调办)商各工作小组确定评审专家组组长。评审专家组组长一般

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三、评审项目的确定

参评项目从各地申报的重点以上项目中筛选。由协调办商相关业务

科室提出推荐建议,报领导小组同意后由专家组进行评审。原则上部、省已经或已通过评审拟立项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再重复评审,上

年度本级立项支持且经评估(验收)后(见郴科发〔2008〕24号文件)拟滚动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再重复评审。

四、评审的方式、方法及程序

为提高评审项目的质量和水平,确保评审工作公开透明、客观公正,评审采用会议评审方式。项目评审工作监督组派员参加各评审小组

的评审会,对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

评审会议由各专家组组长主持,评审会议主要工作程序:

1、由科技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汇报;

2、由专家提问,项目承担单位(课题组)答疑,参加答疑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三人;

3、参评专家发表意见;

4、各位专家依据项目评审内容、评审等级(分值)表自行打分,评

分实行百分制。

所有参评专家打分平均值作为参评项目最后得分,经工作人员汇总

后按得分值排序,形成专家组意见,并经专家组长和监督组成员签

名确认。然后由工作人员收存汇总建档,并将结果上报领导小组。五、项目评审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

由项目评审工作服务组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通知。

本实施方案自行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协调办提请领导小组决定。

郴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0 年7月16日

【篇二: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

建设方案

目录

1.系统功能介

绍 (3)

1.1基础数据............................................................................................ ...... .... .4

1.2专家管理....................................................................................... ..... . (4)

1.3终端管理....................................................................................... ..... . (5)

1.4项目管理............................................................................................ (6)

1.5抽取管理 (6)

1.6专家通知 (7)

1.7专家评价 (8)

1.8专家培训 (9)

1.9查询统计 (9)

2.系统运行环

境 (9)

2.1硬件环境 (9)

2.2软件环境 (10)

2.3网络环境.....................................................................................................

10

3.项目预

算 (11)

1.系统功能介绍

电子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由省财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行业省级管理

部门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规定,采取公开

征集、单位推荐与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按照“统一条件,专

库管理,资源共享,随机抽取,管用分离”的办法进行管理。

评审专家从外网注册,或经专家库后台增加,由财政主管部门管理,可管理评审需要的专业分类,可以随机、异地抽取专家等等管理功能。可组建跨部门、跨地区的综合性评审专家库,从而有利于打破

地区封锁,实现评审专家资源共享。

评审专家入选专家库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专家入选评审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三种方式,个人申请书、单位推荐书及同行专家推荐应当存档备查。组建评审专家库的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进行评审(初审、复审),决定是否按受申请或者推荐,评审过程及结果应做成书面记录,并存档备查。

组建评审专家库,系统会为每位入选专家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评审

专家评审的具体情况。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人数和专业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大和

招标采购业务的需要,会在使用中要不断充实完善。

在专家库系统中包括专家库的基础数据管理、需申请专家项目的项

目管理、专家管理、专家抽取、专家通知、系统配置管理、报表统

计等部分。特别是专家管理、专家抽取和专家通知部分,它们管理

的优化性更能体现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特点。

1.1基础数据

基础数据主要包括专家评审品目(专家分类),评标区域管理提供

按照区域维护评标地点的功能,所学专业分类、技术资格类型、学

历及不良行为种类的管理,系统初始化以上的标准,用户可维护所

学专业分类。

1.2 专家管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