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锅炉能效测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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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能效测试方案
一、概况
1、项目名称:
2、委托单位:
3、锅炉制造商:
4、锅炉型号:
5、测试地点:
6、测试标准:
1)GB/T 10184-2015《电站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
2)TSG G0002-2010《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3)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有限公司根据GB/T 10184-2015《电站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2016-7-1 实施)和TSG G0002-2010《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2010-12-1 实施)的要求,察看锅炉房现场的情况,为保证锅炉测试顺利进行,贵单位还需要做以下准备工作:7、测试目的:
测定锅炉在运行参数下的各项热工性能指标,为锅炉提供能效测试报告。
二、测试前的准备
1.资料准备
1.1 锅炉档案资料
锅炉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出力范围、设计燃料要求及燃料所属
分类);锅炉总图;锅炉使用说明书;锅炉热力计算书;锅炉定型能效测试报告等。
1.2 填写“《锅炉运行工况能效测试委托检验申报单》”。
2.测点布置
测点布置按GB/T 10184-2015《电站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的要求。
2.1燃料计量
测试期间保证不少于4h的燃料量(原煤),煤质一致,并在磨制之前进行称重,燃料自称重测量处至进入锅炉机组之间应尽量消除泄漏,如不可避免,则将所有泄漏或损失的燃料收集、称重和记录,以对燃料量进行修正。
2.2给水计量
满足独立计量锅炉给水(或者蒸汽)条件;并满足锅炉测试期间水的供应量。在给水管上安装超声波流量计。现场有蒸汽流量计并在校验有效期内的,记录测试流量作参考。
2.3烟气采样检测
烟气采样孔:开孔位置应为烟道内最后一级受热面后,应尽量开设在直段烟道。内孔径≥φ 25 ㎜(最好焊接一段长 100 ㎜,直径φ 38~φ 51 的钢管,测试完毕后应可以密封),孔轴方向宜为水平方向并垂直于烟气流向(要方便操作)。现场须确定位置,测试前必须开孔。
3工具和配合人员准备
3.1台秤、地磅或皮带秤。地磅或皮带秤须经过计量检定合格,精度在 0.5 级以上;注:用于燃料称重计量或者漏煤、炉渣、飞灰称重计量,若现场无法提供的,只能采用反平衡法进行测试。
3.2 电源接线板 2 个。接线长度 10~20 米。布置在烟道省煤器出口平台附近。
3.3 测试配合人员 2 名。在测试开始时,安装测试设备仪表需要打磨,燃料煤、飞灰的取样,炉渣、漏煤的称重和取样。安装测试设备打磨工作需要约 1 名配合人员,炉渣需要人工称重计量,则需要约 2 名配合人员。蒸汽冷凝水、飞灰取样需要 1 名熟悉场地人员配合。
4 锅炉测试条件准备
4.1 锅炉及其系统情况检查
4.1.1测试前应全面检查锅炉机组各主、辅机系统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如有不正常现象应予排除。
4.1.2试验使用的仪器、仪表均应在检定和标定的有效期内。
4.1.3应注意被试验锅炉的汽、水及燃料必须与其它锅炉的汽、水及燃料、排渣完全隔绝,以防泄漏影响试验结果的精确性。
4.1.4测试开始前完成排渣工作,保持受热面运行时的清洁,测试期间不允许进行可能干扰测试工况的任何操作,如排污、吹灰、打焦等。
4.2 测试工况条件
4.2.1正式试验前锅炉机组应连续运行3天以上,正式实验前的12h 中,前9h机组运行负荷应不低于试验负荷的75%,后3h应维持预定
的试验负荷。
4.2.2热工况稳定系指锅炉主要热力参数在许可波动范围内其平均值已不随时间不断变化的状态,锅炉单台独立运行,运行的负荷(出力)应稳定(波动不超过±3%),压力应稳定(波动不超过±2%),主蒸汽温度(波动不超过+5℃~-10℃)测试期间燃料成分应保持一致。
4.3 测试方法、试验次数、蒸发量修正方法及误差规定
测试方法:若现场可按条件进行燃料称重计量、漏煤、炉渣、烟道灰、飞灰称重计量,采用反平衡法进行测试;若现场无法提供的,每次试验的实测蒸发量最大允许波动范围为波动不超过±3%额定出力。当蒸汽和给水的实测参数与设计不一致时,锅炉的蒸发量应进行修正。本次测试在所要求的负荷下做两次试验。该负荷下的试验热效率为其中两次落在允差范围内的相近热效率平均值。
在测试过程中或整理测试结果时,发现观测到的数据中有严重的异常情况,则应考虑将此工况试验舍弃;如果受影响的部分是在试验的开头或结尾处,则可部分舍弃(例如:蒸发量或蒸汽参数等波动超出试验规定的范围),如有必要,应重做该工况试验。
4.4 热工试验效率计量测量项目
a) 燃料元素分析、工业分析、低位发热量;
b) 燃料消耗量;
c) 蒸汽锅炉输出蒸汽量(饱和蒸汽锅炉测量给水流量);
d)蒸汽锅炉的给水温度、给水压力;
e)蒸汽锅炉的蒸汽压力;
f)饱和蒸汽湿度(不取样,按标准取 3%);
g)排烟温度、燃烧室排出炉渣温度;
h)排烟处烟气成分(含 RO2、O2、CO);
i)炉渣和烟道灰的重量;
j)炉渣、烟道灰和飞灰可燃物含量;
k)入炉冷空气温度;
l)当地大气压力;
m)环境温度;
n)试验开始到结束的时间。
三、正式测试
1正式试验前锅炉机组应连续运行3天以上,正式实验前的12h中,前9h机组运行负荷应不低于试验负荷的75%,后3h应维持预定的试验负荷。
2 试验开始时,炉渣清理、锅筒、燃料箱液位标记、流量计清零。
3 各项目测试内容
3.1 燃料采样及测量
3.1.1燃料(原煤、煤粉)、灰、渣采样
3.1.1.1原煤采样方法:测试开始后,在运动中的煤流中取样,即在运行的制粉系统的原煤仓上取样,采样不少于2次,每次采样量≥
1kg,试验工况结束后对所有煤样进行充分混合,混合后按四分法进行样品缩分,根据需要确定化验样份数。如无法在运动中的煤流中取样时,也可在上煤过程中进行试验煤样取样工作,采样不少于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