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缺陷责任期

公路缺陷责任期
公路缺陷责任期

高速公路缺陷责任期

高速公路缺陷责任期是指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已经竣工,并通过交工验收,取得交工证书移交管养单位后,自竣工日起一年内的运行保修期。目的在于跟踪已竣工工程在运行条件下的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缺陷责任期处在高速公路的试用、运营阶段,一方面由于高速公路刚刚建成,随着交工通车后各种机械磨损和自然气候环境的影响,过去施工中存在的诸如材料不合格、设备工艺不合要求、设计不合理等问题就会逐渐暴露。另一方面,由于受季节或其他原因影响往往不可避免地存在部分未完工作。可以说高速公路缺陷责任期关系到工程建设缺陷的及时发现、整改,关系到一条高速公路建设经验的深入总结,更关系到高速公路竣工后的稳定运营。

从近年来国内高速公路新建通车后的实际运行情况看,缺陷责任期在许多高速公路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忽视,导致发现缺陷后在责任区分上互相扯皮,有的出现问题后不能及时找到监理和承包商,有的对缺陷病害的调查迟缓。实际上是谁也不想再投入,最后往往只有接管单位自己承担处理,造

成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对存在缺陷的处理只能是草草了之,使暴露的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治和控制。

加强高速公路缺陷责任期管理,应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一要提高对高速公路缺陷责任期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要看到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浩大、技术复杂、工程标准高、施工组织繁琐,存在缺陷有时很难避免。缺陷责任期内自然沉降、质量隐患、运行适应等都有可能造成不良影响。

积极加强对这一时期的衔接管养,单从技术使用方面讲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明确责任,依法管理。高速公路建设合同已经十分明确地规定了施工和监理单位在缺陷责任期的责任、义务,作为业主和接管单位,从交工之日起就必须采取措施,进一步明确和强化这种责任,不能因工程已基本完工并交工,就放弃对承包商的监督,更不能因为预扣了责任保留金,就认为万事大吉了。缺陷责任期合同义务的履行,更重要的在于及时改正缺陷,恢复并提高优良的路况水平,使之保持持久的技术状态。

三要密切联系,加强沟通。缺陷责任期内建设、施工、监理、管养单位应加强联系沟通,一方面要派驻人员专门负责,始终密切关注道路使用运行状况,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交流情况,真正让各方对高速公路缺陷责任期内的技术状况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另一方面,当高速公路出现缺陷问题时,管养单位应及时通知建设、施工、监理各方,使之准确了解情况。

四要面对缺陷,妥善处理。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的问题,有时会包含使用过程中的人为因素、机械因素和自然因素,这就给区分责任带来争议。正确地面对问题,积极地组织调查,客观地分析原因,公正地区分责任,妥善地予以处理,这应是各方基本的合作态度。

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11.1交工验收 11.1.1交工验收的前提。 a)提交交工申请:监理工程师书面收到承包商提交的交工申请报告。交工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施工过程描述、交工工程数量评定情况、质量缺陷处理情况、剩余工程及完成计划、交工资料整理情况、现场清理情况和有关合同事宜办理情况等。 b)工程实际已经完成: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申请交工的全部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主体工程已经完成,剩余工程很少,可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和行车、施工安全。 c)工程检验合格: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检验和评定结果符合规范要求,且资料齐全;监理工程师以不同形式向承包商签发的监理指令均得到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解决,且证明资料齐全。 d)现场清理完毕: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商对其申请交工的工程已经进行了全面的现场清理(包括工程现场、临时用地、材料场地和取弃土场地等),结果令人满意。 e)交工资料齐全: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商已根据合同规定完成或基本完成所有的交工资料,并整理装订成册。 11.1.2交工验收程序 a)成立交工验收小组:交工验收小组组成由业主代表、设计代表、监理工程师代表、接管单位代表等参加交工验收小组,建议邀请质量监督部 门参加。 b)制定工作实施细则:交工验收小组制定交工验收工作计划。

c)审查交工申请报告:审查的要点是交工工程范围是否明确,质量评定是否真实,质量缺陷处理是否得当,交工资料是否全面合规,剩余工程计划安排是否合理可行。小组应书面写出审查意见,并明确表明是否接受交工申请,进行工程现场检查。 d)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分成外观检查、实测实量和现场清理三部分。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与缺陷应进行详细的记录。检查小组应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评价,重点分析工程缺陷是否已经被修复或可立即修复或可作为剩余工程完成。 - 105 - 11.2缺陷责任期工作计划 如交工验收小组同意承包商工程交工,在签发工程交工证书之前,承包商应根据交工申请中的剩余工程及其完成计划和交工验收小组交工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或结论,编制缺陷责任期工作计划,提交交工验收小组审批。 11.3交工证书 11.3.1交工证书的前提是交工小组同意、缺陷责任期工作计划得到交工验收小组批准。 11.3.2交工证书由交工验收小组签发,日期以交工验收小组决定的日期为准。 11.3.3交工证书必须包括以下内容:获取交工的工程范围、工程获得交工日期、交工的主要结论、审查交工工程的单位、交工证书各方面 的签字。 11.4工程监理报告 11.4.1在签发交工证书后,监理工程师应向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1.4.2工程监理报告的主要内容: a)工程概况;

附件二 道路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预防和处理措施 1、道路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预防和处理措施 (1)土路床常见质量问题及防治 ①管线沟槽填土不实 A现象 管线开槽和回填时均不考虑如何保证压实度。回填土操作空间往往狭小,无法使用机具夯实;虚填不分层,或分层超厚,甚至虚填到顶,仅对表面进行夯实。分层夯实未落实层层检验,无法掌握夯实效果。 B原因分析 各种专业管道分别由专业主管单位主持施工或专业分包队伍进行施工,对回填夯实无严格要求,无检测手段;道路施工单位对各专业施工单位,未进行有效的监督约束。 C防治和处理方法 在施工前,道路施工单位与专业管线施工单位建立协议关系,明确管理责任,双方落实管理工作,达到回填夯实标准的目的。对沟槽回填未达到压实标准的,必须挖出重新填筑,或进行必要的加固处理。 ②路基下管道交叉部位填土不实 A现象

新建管道在既有管道下穿过,回填时既有管道下方土体夯填密实。在路槽内的悬空刚性管道下方的土体或材料未能夯实,使管道下脱空。 B原因分析 施工单位不了解管道交叉处理的规范要求,对现况管道结构的安全不重视,对路基的稳定和安全缺乏足够的认识。施工单位为节约资金,不落实管道交叉处理措施。施工人员施工时未按照标准要求作业。 C预防措施 在现况管道下穿越其它管道时,在主体管道完工的同时将扰动部分完全填筑密实。 (a)对于刚性管道,采用支墩支撑,下部空间分层回填夯实,无法夯实部位,采用砖砌体予以填充,砌体宽度要大于管道外径。 (b)对于非刚性管道(电信管、雨污水管道等)下方无法夯实部位要灌注微膨胀流动性混凝土予以填充。严格落实管道交叉处理措施,安排人员对重点部位重点检查,杜绝人为疏漏。 ③超厚回填土 A现象 路基填筑和沟槽回填土作业中,不按规定的虚铺厚度填筑,严重的甚至一次性将沟槽填平。可能造成道路路基和路面结构沉陷;管道胸腔部位回填土压实度达不到要求,使管体受压破裂或管道整体被压扁。 B原因分析

工程建设项目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 1.1 交工与交工证书 1.1.1 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的类型 1.1.1.1 合同工程的交工证书 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已基本完成,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书面提出交工申请报告并保证在权限责任期内完成全部剩余工作后,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认为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时,经驻地监理处检验后,报业主批准后,应及时向承包人签发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否则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指示承包人完成尚需完成的工作。 1.1.1.2 部分工程交工证书 监理工程师按照10.1.1.1条的原则,经驻地监理处检验报业主批准后,就下列情况可以想承包人签发部分工程的交工证书: 1.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已建成,能够独立交付使用;2.合同中的规定有不同交工时间的任何部分工程;3.已由业主占据或使用的任何工程。

1.1.2 签发交工证书的必要条件 1.1. 2.1 承包人书面申请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的交工申请报告。 1.1. 2.2 工程确实完成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申请交工的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主题工程已全部完成、或剩余工程很少,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这些工程时,不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及安全。 1.1. 2.3 工程检验合格 1.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验的结果,证明该工程确实符合规范要求,且各项资料齐全。 2.监理工程师在各种场合以不同形式向承包人指出的各类质量问题,均以得到妥善的解决。 1.1. 2.4 现场清理完毕 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对其申请交工的工程已进行了全面的现场清理,包括临时用地和材料场、取土场、弃土场。 11.1.2.5 交工资料

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已根据合同规定完成或基本完成有关交工资料。 1.1.3 交工证书的签发程序 1.1.3.1 成立交工检查小组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递交的交工申请,并确认工程满足1.1.2条后,应指派专人全面负责交工验收工作,并成立有驻地监理处、业主参加的交工检查小组。需要时,建议业主邀请设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参加。 监理工程师还应指示承包人列席参加,并负责提供检查小组检查工程时需要的情况、资料、人力和设备,为交工检查活动的日程安排提供服务。 交工检查小组的主要任务是: 1.进一步审查交工申请报告; 2.现场检查申请交工的工程; 3.审查承包人缺陷责任期的剩余工程计划; 4.根据以上情况写出检查报告; 5.决定是否签发交工证书。

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工程项目:施工单位: 合同编号:监理单位:证书编号: 证书 包括 工程 内容 现场 检查 结论 交工 证书 签明 问题 处理 结果 姓名工作单位(部门)职务职称担任本项目职务签名检 查 人 交工证书签明缺陷责任期起讫时间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时间签发人 保修 期内 自费 修复 内容 保修期起迄时间 承包人(章):监理工程师(章):业主(章): 附 件 注:本证书一式陆份,由监理工程师在缺陷责任期满无责任缺陷后签发。 成都~自贡~泸州~赤水(川黔界)高速公路(泸州段)工程项目

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承包单位:合同号: 监理单位:第页,共页本证书包括的工程: 检查人(单位:施工、监理、检测、设计、业主): 合同规定缺陷责任 月实际缺陷责任 年月日 年日 终止日期终止日期 承包人意见: 签名 :年月日驻地监理工程师意见: 签名:年月日总监理工程师意见: 签名:年月日业主代表意见: 签名:年月日说明:如为一级机构,可根据监理机构职能分配,签字栏及监理机构名称可做相应调整; 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如总承包单位内部划分了合同段,成立了具备项目管理各种职能的项目经理部的,可按内部划分的合同段进行申报。 在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收到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的终止缺陷责任的申请后,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检查。符合条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签发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缺 陷责任期监理工作总结。(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条) 成都~自贡~泸州~赤水(川黔界)高速公路(泸州段)工程项目 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承包单位: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四川省亚通公路工程监理所 合同号: 第 1 页,共 1 A1 页 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你单位承建的A1 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第 1 号与第 3 号中列出的未完工程尾工和缺陷,已经于2016年06月25日以前完工和修补完毕,并由监 理单位确认符合工程施工合同要求。 依据合同规定,本工程项目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已于2016年06月25日期满,特发此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盖章) 日期:年月日业主意见 (盖章) 日期:年月日 承包人意见 (盖章) 日期:年月日

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延伸工程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提高本项目工程管理水平,增强工程质量意识,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包括设计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施工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和工程监理缺陷及责任事故。 本办法仅适用于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延伸工程。 第二章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分类 一、设计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 设计单位提交的工程设计文件不符合工程技术有关文件要求,文件图表粗糙,工程技术参数与工程实际严重不符,工程交工后由于设计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属于设计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 二、施工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 凡因施工而引起工程质量不符合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违反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致使工程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影响结构安全和降低使用能力,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用于工程中,及其它不符合施工规范而造成的返工、加固、处理等均属于施工质量责任事故。 三、工程监理缺陷及责任事故 已明确工程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不到位,处置不公正,经监理人员签证认定的工程由于检查不严或失职而发生的质量问题,未按照《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和有关文件、协议执行而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属于工程监理缺陷及责任事故。 第三章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处理 一、设计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处理

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及设计文件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交通部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规定及其它有关要求。质量不合格的,不支付勘察设计费。 设计文件图表装订不整齐,表面质量粗糙不符合要求的扣除勘察设计费总额5%--10%。 设计文件与工程实际不符,设计变更较多,造成施工困难较大,影响了工程进度,扣除勘察设计费总额的5%--10%。因设计代表不能及时解决有关问题致使造成工程延期和损失的扣除该部分相应设计费。 勘察设计文件与工程实际严惩不符,设计过于保守造成工程投资极大浪费,或因设计有误致使工程达不到设计年限,工程无法按设计文件施工,除限期补报设计文件资料图表外,扣除勘察设计费总额的20%--30%。 由于设计失误,工程竣工后出现质量问题,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设计部门赔偿经济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施工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处理 因施工不符合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造成道路中线偏位,路基压实不够、坍塌;构造物断面尺寸不足,强度不合格、基础下沉、倾斜;桥梁墩台偏离设计位置,桥涵孔径超出允许误差等工程质量责任事故或不可挽回的工程缺陷,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返工,加固处理,其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此外,及时填报质量责任事故报告,报请项目公司研究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记录档案,报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处理。 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内的质量责任事故,由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填写质量责任事故报告单。 经济损失在10000—50000元的质量责任事故,对施工单位通报批评,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扣除10000元以内的违约金。 经济损失在50000—100000元的质量责任事故,责令限期整改并扣除50000元以下违约金。 经济损失在100000—200000元的质量责任事故,施工单位要向项目公司写书面检查,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施工单位扣除100000元以下违约金。 经济损失在200000元以上的质量责任事故,施工单位要向项目公司写书面检查,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施工单位扣除损失相同数额的违约金,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加倍扣除违约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YF-ED-J6286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 作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保修期的确定 工程保修期应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 始起算,如果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合格日期不同,则该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保 修期应以其竣工验收合格目起算。 工程保修的期限,在符合政府在有关规定 的前提下,由业主及承包商在合同文件中订 明。 (二)、保修期的质量缺陷与处理 保修期内若发现工程质量缺陷,业主应及

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设计人、承包商及有关各方确定质量缺陷的事实和责任,必要时,可建议业主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及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部门参与。 在质量缺陷责任确定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责任方提出缺陷的处理方案,审批并监督该方案尽快实施。 若缺陷处理方案不能得到及时实施,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业主,并建议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上述工作,其处理的费用应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三)、保修责任的解除 如果在保修期内没有出现质量缺陷或虽出现质量缺陷但经过上述程序处理后未发现新的缺陷,总监理工程师应在保修期结束之后及时

公路工程保修期规定 对公路工程而言,质量保修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在2003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中有相关的规定:第50.2注:工程保修期一般为5年,若路基工程(含隧道、桥涵)与路面工程分开招标,5年保修期从最后完工的工程项目开始计算。桥梁工程的保修期可适当延长。 二、缺陷责任期是从FIDIC合同体系中引进的,在缺陷责任期内施工单位承担的义务与质量保修期内义务相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在2003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7版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2012年九部委《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都有出现,但存在一些不同,导致实践中的分歧。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第二条规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对公路工程而言,缺陷责任期为2年。《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公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车试运营2年后; (二)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 三、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的区别----起算日期 质量保修期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第四十条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007版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同—实际竣工日期。 17.4.2 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对公路工程而言,交工与竣工是两个步骤,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日期存在一个从不同向统一的转变过程。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2003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中规定的是缺陷责任期在前,质量保修期在后: 48.1 交工证书签发并移交管养后,承包人即不再负责对本工程的照管和维护。本工程即进入缺陷责任期。 60. 4 在整个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发给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14天内,监理工程师签发保留金支付证书,将保留金退还给承包人。

xx工程 xx 道路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xx工程有限公司 xx工程 xx项目部 xxxx年xx月xx日

道路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预防和处理措施 本工程道路部分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改建)撤退道路13条,均为砼道路。 (1)土路床常见质量问题及防治 ①路基部位填土不实 A现象 开挖和回填时均不考虑如何保证压实度。回填土操作空间往往狭小,无法使用机具夯实;虚填不分层,或分层超厚,甚至虚填到顶,仅对表面进行夯实。分层夯实未落实层层检验,无法掌握夯实效果。 B原因分析 对回填夯实无严格要求,无检测手段;道路施工单位对各专业施工单位,未进行有效的监督约束。 C预防措施 在施工前,道路施工单位要明确管理责任,双方落实管理工作,达到回填夯实标准的目的。对沟槽回填未达到压实标准的,必须挖出重新填筑,或进行必要的加固处理。 ③超厚回填土 A现象 路基填筑和沟槽回填土作业中,不按规定的虚铺厚度填筑,严重的甚至一次性将沟槽填平。可能造成道路路基和路面结构沉陷;管道胸腔部位回填土压实度达不到要求,使管体受压破裂或管道整体被压扁。 B原因分析 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超厚回填的危害认识不足;质量控制措施不利,施工者故意偷工;管理者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不按照规范进行施工。 C预防措施 加强技术培训,使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认识分层填筑压实的意义;做好技术交底,使路基填方和沟槽回填土的虚铺厚度按照标准进行作业;严格操作要求、严格质量管理,惩戒有意偷工者;严格落实分层验收制度,在下层未验收合格的情况下不得进行上一层的回填作业。 ④夹带大块、有机物回填或回填过湿土

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措施 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措施提要:所有期满的合同、保修书返还给业主,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正值保修年限之内,仍要继续进行回访、观察,保证在合理的使用年限之内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措施 由于保修期始于交工项目符合运转初期,施工质量问题易显露,加强对该时期内的工程启用情况的观察了解,及早发现事故苗头,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可以弥补工程质量上某些先天不足,避免酿成后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都对工程的保修工作的时间、责任、处罚做了详细的规定,这是我国建设工程保修法令,必须严格执行。(一)保修依据: 1、有关建设法规、规定;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3、有关工程合同; 4、归档的竣工技术档案和有关的施工技术资料。 (二)工程保修的监理程序: 回访N 质量问题 确定责任方督促解决Y 保修期结束

承包合同已终止 监理单位与业主商谈 监理合同结束事宜 签署终止监理合同 办理监理工程手册 本项目监理结束 (三)保修前的准备工作: 1、工程交验后,把监理人员、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通知业主; 2、审查总、分包、供货单位的工程保修书内容; 3、准备必要的检测表格和检查量、器具。 (四)保修期的监理方法: 1、工程质量状况的进一步检查: 工程保修期中第一年每月组织一次回访,第二年每季度一次、第三年每半年一次,当遇大风、雪、雨的天气,跟踪回访。 2、回访检查方法有访问调查法、目测观察法、仪器测量法,每次回访检查都进行详细的记录数据,并归档。 3、回访检查重点 工程回访检查重点是结构质量及结构安全,对那些结构敏感部位,原先进行过补强返工事故的部位进行重点观察,对保修阶段发现的质量缺陷、起因和责任做出裁定,确定保修期限。 (五)质量问题的鉴定:

工程项目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办法1 工程项目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办法 工程项目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办法提要:检查小组应确认承包人交工申请报告,对申请交工的工程范围 来自物业管理资料下载 工程项目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办法 1、交工与交工证书的类型 合同工程交工证书 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已基本完成,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的交工申请报告,并经过对工程的全面检查,认为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时,应及时向承包人签发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若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应书面指出承包人尚应完成哪些工作。 部分工程交工证书 按照上述精神,就下列情况可以向承包人签发部分工程的交工证书: (1)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已完成,能够独立交付使用; (2)合同中规定有不同交工工期的任何部分工程; (3)已由业主占用或使用的任何工程。 2、签发交工证书的必要条件

承包人书面申请: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的交工申请报告; 工程确实完成; 应对承包人申请交工的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剩余工程很少,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这些 工程时,不影响正常使用和行车及施工安全。 工程检验合格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验的结果,证明该工程确实符合规范要求,且各项资料齐全。 监理工程师在各种场合以不同形式向承包人指出的各类质量问题,均以得到妥善的处理和解决。 现场清理完毕 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已对其申请交工的工程现场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包括临时用地、材料场、取土场和弃土场等。 交工资料 确认承包人根据合同已完成或基本上完成有关的交工资料。 3、交工证书的签发程序 收到承包人递交的交工申请,确定工程满足上述交工条件后应指派专人全面负责交工检查工作,并成立有业主、监理、设计部门和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参加的交工检查小组。

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含保修期) 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高速公路项目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含保修期)收尾工程、缺陷修复、运营养护、专项验收、决算审计等工作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安全、高效运营,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福建省境内新建、改建、扩建高速公路工程。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所指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均自工程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具体期限以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条项目法人(含代建项目,下同)是工程竣(交)工验收和项目试运营期收尾工程、缺陷修复、专项验收、决算审计的责任人,负责组织工程交工验收,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并依法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第五条运营管理单位是项目试运营期运营管理和养护的责任人,负责做好收费、路政、监控及服务设施的运营管理、维护和公路养护工作,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配合

项目法人做好收尾工程、缺陷修复及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六条各设区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高指”)负责协调项目法人做好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 (一)督促项目法人、运营管理单位做好试运营期收尾工程、缺陷修复、专项验收、决算审计; (二)协调本辖区征迁安置机构收集、整理、汇总和移交征迁资料,完成征迁费用决算并接受审计,协助项目法人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三)协调试运营期收尾工程、水毁工程、缺陷修复工程所需用地的补征(租)用; (四)其他应当由市高指负责协调的工作。 第七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设计等参建单位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及时做好竣(交)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试运营期工程缺陷责任认定、缺陷修复和收尾工程监理,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和审计工作。 第八条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市高指、项目法人和施工、监理、试验检测、设计等单位应当保留原机构,配备必要的主要管理人员,负责完成竣工验收和试运营期的各项工作,项目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岗位。 第二章交工验收与交接验收

黄墩湖滞洪区调整与建设工程宿迁市境内工程施工1标 道路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淮安市淮河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黄墩湖滞洪区调整与建设工程 宿迁市境内工程施工1标项目部 2018年3 月10日

道路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预防和处理措施 本工程道路部分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改建)撤退道路13条,均为砼道路。 (1)土路床常见质量问题及防治 ①路基部位填土不实 A现象 开挖和回填时均不考虑如何保证压实度。回填土操作空间往往狭小,无法使用机具夯实;虚填不分层,或分层超厚,甚至虚填到顶,仅对表面进行夯实。分层夯实未落实层层检验,无法掌握夯实效果。 B原因分析 对回填夯实无严格要求,无检测手段;道路施工单位对各专业施工单位,未进行有效的监督约束。 C预防措施 在施工前,道路施工单位要明确管理责任,双方落实管理工作,达到回填夯实标准的目的。对沟槽回填未达到压实标准的,必须挖出重新填筑,或进行必要的加固处理。 ③超厚回填土 A现象 路基填筑和沟槽回填土作业中,不按规定的虚铺厚度填筑,严重的甚至一次性将沟槽填平。可能造成道路路基和路面结构沉陷;管道胸腔部位回填土压实度达不到要求,使管体受压破裂或管道整体被压扁。 B原因分析 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超厚回填的危害认识不足;质量控制措施不利,施工者故意偷工;管理者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不按照规范进行施工。 C预防措施 加强技术培训,使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认识分层填筑压实的意义;做好技术交底,使路基填方和沟槽回填土的虚铺厚度按照标准进行作业;严格操作要求、严格质量管理,惩戒有意偷工者;严格落实分层验收制度,在下层未验收合格的情况下不得进行上一层的回填作业。 ④夹带大块、有机物回填或回填过湿土

08 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txt等待太久得来的东西多半已经不是当初自己想要的了。一层秋雨一阵凉,一瓣落花一脉香,一样流年自难忘,一把闲愁无处藏。幸福生活九字经:有希望,有事干,有人爱。女人和女人做朋友,要之以绿叶的姿态,同时也要暗藏红花的心机。 8 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8.1 交工与交工证书 8.1.1 交工证书的类型 8.1.1.1 合同工程的交工证书 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已基本完成。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的交工申请报告,并经过对工程的全面检查,认为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时,应及时向承包人签发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若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指出承包人尚应完成哪些工作。 8.1.1.2 部分工程交工证书 监理工程师按照8.1.1.1的原则,就下列情况可以向承包人签发部分工程的交工证书; (1)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已完成,能够独立交付使用, (2)合同中规定有不同交工工期的任何部分工程; (3)已由业主占用或使用的任何工程。 8.1.2 签发交工证书的必要条件 8.1.2.1 承包人书面申请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的交工申请报告。 8.1.2.2 工程确实完成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申请交工的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剩余工程很少,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这些工程时,不影响正常使用和行车及施工安全。 8.1.2.3 工程检验合格 (1)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验的结果,证明该工程确实符合规范要求,且各项资料齐全。 (2)监理工程师在各种场合以不同形式向承包人指出的各类质量问题,均已得到妥善的解决。 8.1.2.4 现场清理完毕 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对其申请交工的工程已进行了全面的现场清理,包括临时用地和材料场、取土场。 8.1.2.5 交工资料 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已根据合同规定完成或基本上完成有关的交工资料。 8.1.3 交工证书的签发程序 8.1.3.1 成立交工检查小组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递交的交工申请,确认工程满足8.1.2后应指派专人全面负责交工检查工作,并成立有监理工程师、业主参加的交工检查小组。需要时,建议业主邀请设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参加。 监理工程师还应提示承包人列席参加并负责提供小组检查工程时所需要的情况、资料、人力和设备,为交工检查活动提供服务。 交工检查小组的任务是: a.进一步审查交工申请报告; b.现场检查申请交工的工程; c.审查承包人缺陷责任期的剩余工程计划;

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办法 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缺陷及处理办法 一、施工中出现工程质量缺陷与事故,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工程质量通病或工程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应立即制止,并及时分析原因,属于不合格材料的立即更换不合格材料、属于设备或管理人员不负责任,要求立即更换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属于施工方法不当的,要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暂停施工,经有关部门调查并采取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对质量缺陷进行补救处理,同时得到监理工程师认可、确认、签认后,再恢复施工; 3、工程完工后,发现工程质量缺陷时,各经理部应及时上报有关情况,落实补救方案,经监理单位和zz高速公路3标项目经理部批准后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确保工程质量能够满足验标和设计要求。 4、质量通病、质量缺陷,由各经理部组织查找原因、分析对策、分清责任、落实方案。zz高速公路3标项目经理部以质量通病、质量缺陷对工程质量造成影响的程度,作为对分部质量管理考核的依据,在相应的考评中进行考核。 5、重视质量缺陷的修补及加固。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和质检部门要跟踪质量缺陷的处理,必要时请设计单位参与制定方案;修补加固方案应不得降低质量标准和使用功能;质量缺陷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按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二、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事故发生后,按代建指、总监办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其它类型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公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分部或作业队)必须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时停工),及时向zz高速公路3标项目经理部安质部报告,同时填写质量事故单。zz高速公路3标项目经理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2小时之内向直属事业部报告,并通知有关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 工程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工程项目、时间、地点及建设相关单位; 2、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3、原因初步分析; 4、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 6、事故报告单位。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妥善保存事故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拍照或录像;凡影响下一道工序的工程质量事故,未经处理前应做出隔离标识,并不得继续施工,以免事故进一步扩大。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四、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纠正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六、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拒绝提供事故相关情况、资料的,提供伪证的,一经查实,

附件 十天高速公路缺陷责任期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缺陷责任期工程合同管理,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明确各级工作职责,规审核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缺陷责任期是指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至竣工验收通过为止。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十天高速公路缺陷责任期所有分项工程管理。 第二章管理容及职责 第四条缺陷责任期工程容包括施工质量缺陷、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损坏及工程设计完善。 第五条项目办、驻地监理办和项目经理部分别成立缺陷责任期现场管理机构并常驻工地现场进行缺陷责任期工程管理,承担缺陷责任期相应的工作任务。 第六条项目办工程科负责缺陷责任期工程的计量支付和变更审批工作,质量安全科负责缺陷责任期工程的质

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承包人负责对所有工程质量缺陷责任容的维修和施工,监理单位负责已完工程的质量巡查和对质量缺陷维修和补充增加工程施工的监理。 第八条对项目办安排的工作任务,监理单位应按期完成,否则,项目办将按相关规定酌情扣除监理服务费用。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建立每日上路巡查制度,并填写《十天高速公路缺陷责任期巡查记录表》见附件1,每半月(15日之前)上报项目办,如在项目办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监理单位对此问题未发现,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条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共同查清缺陷和(或)损坏的原因,经查明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应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 第十一条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较严重损坏或需完善设计、补充增加的工程,按工程设计变更报批,列入项目建设成本。 第十二条对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复的 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的,承包人应负责修复,直至检验合格为止。 第三章管理程序

九、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措施和方法 1. 交工证书的签发 (1) 成立交工检查小组 驻地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递交的交工申请,确认工程满足有关规定及必要条件后,成立有驻地监理工程师、业主参加的交工检查小组。需要时,建议业主邀请设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参加。 (2) 对交工申请进行审查 1) 对基本符合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交工申请报告,检查小组予以接受。在审查意见中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及修改的建议。 2) 对与合同有关规定存在较大差距的申请报告,检查小组不予接受,并写明审查意见予以退回。 (3) 现场检查与评价 1) 检查小组接受承包人的交工申请报告后,对交工工程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检查申请交工工程外观质量、外形尺寸,各类构造物及工程范围内所有现场的清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所有工程缺陷做详细描述及记录。 2) 检查小组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评价。重点对检查中及以前发现的工程缺陷进行分析,确定这些缺陷是否可被立即修复或作为剩余工程留待缺陷责任期内完成,并与承包人所报的缺陷责任期的剩余工程计划相对应。 (4) 检查报告 交工检查报告内容包括:承包人申请交工验收的工程范围、工程完成的情况及提出申请的过程、交工检查小组的邀请信及任务、检查小组人员名单、检查活动过程、现场检查的内容、小组的评议及附件等。 评价报告发给承包人、业主及签发交工证书的其它有关各方。 (5) 签发交工证书 2. 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1) 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对工程现场定期(每季度)进行巡视,设专人对工程缺陷、修补、修复及重建进行监理。

(2) 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主要有: 1) 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 2) 检查已完工程; 3) 对反映的工程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和确认,并协助进行处理; 4) 确定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 5) 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完成交工资料; 6) 协助业主按合同的规定结算保证金; 7) 做好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工作的记录和总结。 3. 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1)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的“终止缺陷责任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质量修复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业主。 (2) 确认缺陷责任期工作已达到合同规定标准,向承包人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程序、方法 第一节、交工及交接证书的签发 当全部工程已基本完成,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申请报告后,工程即进入交工及缺陷责任期。 交接证书分两类: a、部分工程交接证书; b、全部工程交接证书; ⑴签发交接证书的条件 ①下列情况下可签发: a、工程任何部分完成,能够独立交付使用; b、合同规定有不同交工时间的任何部分工程; c、已由业主占用和使用的任何工程。 ②签发交接证书的必要条件: a、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的交工申请; b、工程主体确系完成,不影响正常使用; c、工程检验合格。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验结果,证明该工程确实符合规范要求,且资料齐全,监理工程师指出的各种质量问题均已得到妥善的解决。 ⑵签发的程序: ①收到承包人交工申请后成立业主、监理参加的交工验收小组,必要时建议业主邀请设计与质监部门参加; ②对交工申请进行审查; ③对工程现场进行检查评价; ④编写评估结果,是否接受申请,对缺陷的意见,小组结论。

⑤认为符合交工条件即签发交工证书。 第二节、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缺陷责任期现规定为24个月,起算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日期为准。 ⑴缺陷责任期工程监理内容 ①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建议承包人对剩余工程计划进行调整。 ②监理工程师经常检查已完工程,对工程交接时存在的缺陷及签发交接证书之后发生的工程缺陷情况进行记录,并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 ③确定缺陷责任期修复费用,对非承包人原因造成而由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应对修复工作做费用估价,向业主签发承包人追加费用的证明。如果是由于承包人原因存在工程质量缺陷,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由承包人负担费用。 ④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完成交工资料。 ⑵《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发程序 ①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前提; a、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已按合同规定及监理工程师指示完成全部剩余工程,并对全部剩余工程质量检查认可。 b、监理工程师获得承包人剩余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工程师发现并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完成情况。交工资料的完成情况的书面报告并感到满意。 ②组织对缺陷责任期工作进行检查 a、监理工程师确认具有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必要条件,应成立以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督部门、业主参加的缺陷责任工作检查小组。 b、检查小组对下列内容进行检查 审查承包人终止缺陷责任期的申请报告,对申请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并确定是否满足合同规定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北师大版六年级数学上册第一单元测试题(一) 一、填空:30分 1、画圆时,圆规两脚之间的距离为4cm,那么这个圆的直径是()cm,周长是()cm ,面积是()平方厘米。 2、圆的周长是它的直径的()倍多一些,这个倍数是一个固定的数,我们把它叫(),常用字母()表示。它是一个()小数,取两位小数是()。 3、圆是()图形,有()条对称轴。半圆有()条对称轴。 4、把一个圆平均分成若干份,可以拼成一个近似于平行四边形的图形,分得越小,拼成的图形就越()平行四边形。平行四边形的底相当于圆周长的(),高相当于(),因为拼成的平行四边形的面积等于(),所以圆的面积就等于(),用字母表示是()。 5、用一根长18.84dm的铁丝围成一个圆圈,所围成的圆圈的半径是()dm,圆圈内的面积是()平方分米。 6、在一个长8厘米、宽5厘米的长方形纸板上剪一个最大的圆,圆的面积是()平方厘米。 7、圆内两端都在圆上的线段有()条,其中()最长。圆的直径和半径都有()条。 8、圆心确定圆的(),()确定圆的()。 9、如果把一个圆的半径扩大到原来的2倍,则周长就会扩大到原来的())倍。倍,面积就会扩大到原来的(. 10、一个圆在平均分成32份后拼成一个近似长方形,周长增加了6厘米,那么这个圆的周长是(),面积是()。 二、判断:10分 1、直径是半径的2倍,半径是直径的1/2。() ()2、两端都在圆上并且经过圆心的线段是直径。 ( 3、在一个圆中,圆的每条直径都是这个圆的对称轴。) 4、圆的周长是直径的3.14倍。() 5、两条半径就是一条直径。() 6、半径为2厘米的圆,其面积和周长相等。() 7、半圆的周长就是用圆的周长除以2。() 8、把一个圆平均分成N个小扇形,当N的数值越来越大,每个小扇形就越来越接近三角形,其高越来越接近半径。() 9、直径总比半径长。() 10、用三根一样长的铁丝分别围成一个长方形、正方形和圆,圆的面积最大。() 三、选择题。把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里。5分 1、两个圆的面积不相等,是因为() A、圆周率大小不同 B、圆心的位置不同 C、半径大小不同。 2、两个圆的周长相等,那么这两个圆的面积()。 、一定相等C 、一定不相等B 、无法确定A 3、两圆的直径相差4厘米,两圆的周长相差() A、4厘米 B、12.56厘米 C、无法确定

协调与工程实施相关各方关系的承诺 1 积极协调项目监理部内部的关系,明确职责、团结互助、相互配合、分工协作,打造出一个高效、廉洁、团结、进取的监理团队,做好本项目的监理工作。 2 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协调好与发包人的关系,建立与发包人的沟通机制,加强与发包人现场代表的联系与沟通,在工程管理思想上、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上与发包人保持一致。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发包人报告,绝不瞒报、漏报,不超越监理权限下任何指令、签署任何文件,使监理的工作能得到业主单位的理解、支持和帮助,为监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监理工作。 3 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协调好与承包单位的关系,以一切为工程服务、一切为完成工程的各项目标工作的理念与施工承包单位统一立场,充分发挥施工单位的主管能动性,以法律、法规、规范为依据客观的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意见和分歧,创造出一个和谐的施工环境,实现工程建设的各项目标。 4 以科学的态度协调好与勘察设计单位的关系,尊重勘察设计单位的劳动,不随意变更设计,积极配合勘察设计单位在现场的服务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虚心向勘察设计单位请教,为设计和施工架起沟通的桥梁。 5 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协调好与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进场后积极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了解当地对工程监理和工程建设的要求,遵守当地的建设政策及地方标准,使监理工作得到他们

的支持和帮助。认真对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作的检查,积极认真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 6 不泄露与本工程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若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施工工期推迟,投标人对延长工期内监理费的优惠承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若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施工工期推迟,我单位不增收监理费。 1投标时承诺的人员、设备不能全部到位或未能全面履行监理职责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处罚,并可单方面解除委托监理合同。 2 我单位自行解决交通、通讯、计算机和办公用具、食宿等条件。 3 因监理人的过失造成发包人直接经济损失的,将按照下述的计算方法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20%。 4 建设单位提出的合理的现场监理人员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范围内做好设计方面、采购、施工准备及招标、咨询等方面的工作,我方将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认真完成。 5 监理人员确需更换时,接受招标人对拟定人员的考察,并承担相关费用。 6 工程建设的基本目标达不到甲方预定的目标,愿意接受建设单位的处罚。 7 帮助发包人整理施工期间的资料并在竣工后帮助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收取任何人工报酬。 8 协助发包人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工作,需要配合时积极派出人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