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2013年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考研真题2013年

一、中国买方与英国(非CISG缔约国)卖方通过电子邮件签订货物买卖合同,贸易术语CIF,信用证支付。约定发生争议由中国法院管辖,但未选择应适用的法律。卖方按时发货后,由于运输迟延,货物未在规定的日期到达目的地,期间市价下跌,导致买方预期利益受损。买方通知银行停止付款,并拒收货物。卖方无奈,只得支付额外的滞期费,并将货物转卖。

问:

1.中国法院有无管辖权?依据?(10分)

2.CISG可否适用?合同应适用的准据法是什么?(15分)

3.卖方可有何种主张?法律依据?(25分)

二、近年来索马里海盗横行。某载货船舶被海盗劫持,货物被海盗扣押。请你从国际货物买卖、海上运输、海上保险、共同海损、海难救助等关系,分析赎回被扣押货物的赎金应由谁承担。

三、国际私法中适用法院地法的情形?你认为应当扩大法院地法的适用还是予以合理限制?

四、中国某公司在比利时投资设立的比利时某公司被比利时ZF采取国有化措施。中国某公司欲向ICSID提出仲裁申请。请问ICSIS对此案行使管辖权的条件。

五、GATT1994“一般取消数量限制”的含义和例外

六、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经济法有哪些影响?择其中一个方面谈谈你的认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