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发布主要数据公报全国残疾人总数已达8296万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发布主要数据公报全国残疾人总数已达8296万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进行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

由国家统计局、民政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等16个部委、团体

组成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经过

两年多的充分准备,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于2006年4

月1日开始全面调查,通过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调查的各

项任务已基本完成。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抽样方法,在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抽取734个县(市、区),2980个乡(镇、

街道),共5964个调查小区,平均每个调查小区420人左右。

本次调查标准时间为2006年4月1日零时,入户调查时间

自2006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结束。在各级政府直接领导下,

组织了738个调查队、2万余名调查员、近6000名各科医生、730

余名统计员以及5万余名陪调员,逐户进行询问登记、筛查和残

疾评定,现已全部完成入户调查、复查和调查质量的核查工作。

全国共调查了771797户、2526145人,调查的抽样比为1.93‰。

入户见面2108410人,占调查总人数的83.46%;按照《第二次

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筛查方法》7岁以上疑似残疾人筛出率

为15.66%,疑似残疾人检查率达到99.15%。

二、残疾人数及其比例

根据调查初步汇总,被调查户中有残疾人的家庭共142112

户,确定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共

161479人。其中,视力残疾23840人,听力残疾38370人,言语

残疾2510人,肢体残疾48045人,智力残疾10844人,精神残

疾11790人,多重残疾26080人。

根据调查数据推算,全国各类残疾人的总数为8296万人。

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5年末全国人口数,推算出本次调查

时点的我国总人口数为130948万人,据此得到2006年4月1日

我国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6.34%。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

各占残疾人总人数的比重分别是:视力残疾1233万人,占14.

86%;听力残疾2004万人,占24.16%;言语残疾127万人,占

1.53%;肢体残疾2412万人,占29.07%;智力残疾554万人,

占6.68%;精神残疾614万人,占7.40%;多重残疾1352万人,

占16.30%。

与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比较,我国残疾人口

总量增加,残疾人比例上升,残疾类别结构变动。影响这一变化

的因素有,两次调查间人口增长与结构变动、社会与环境变化、

残疾标准修订等,更深入的分析有待于在详细数据汇总和更全面

的资料收集后进行。

三、调查质量评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入户调查、复查完毕后,按照《事

后质量核查工作细则》规定,随机抽取99个调查小区重新入户

核查。核查结果显示,登记人数的漏报率为1.31‰,残疾人数

的漏报率为1.12‰,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比例的允许误差为0.97‰,

符合调查方案设计的要求。经对调查实施过程和数据质量进行综

合评估,本次调查是一次成功的调查,数据真实可信。调查获得的

丰富数据,将为我国经济社会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可靠依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发布主要数据公报

全国残疾人总数已达8296万

注:1.本公报为初步汇总数。

2.本次调查登记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居

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的常住人口,残疾人

按照《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评定。

3.全国总人口数未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

湾省人口数。■

残疾人就业工作调研报告

有关残疾人就业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导语:如何做好残疾人就业问题,首先我们从现状调研着手,下面一篇是有关残疾人就业工作调研,欢迎阅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和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努力促进残疾人就业,推动残疾人事业科学、和谐、跨越发展,结合**县实际,我认为搞好残疾人就业工作重点在技能培训,着力点在帮助残疾人转变就业观念,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不断发展。 一、正确引导残疾人的就业观念 **县有各类残疾人3.8万多人,在具备一定生产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当中,他们对就业的认识和选择差距较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对就业缺乏正确理解。认为就业就是到机关工作,去工厂上班,而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谈不上就业,只是挣钱混饭吃; 二是部分残疾人好高骛远,尤其是年轻残疾人由于听力语言和身体方面缺陷,他们生活的空间小,吸收外界信息少,对社会了解不够,在看待人生问题和选择就业方面往往脱离现实; 三是依赖思想严重,缺乏主动择业意识,在他们看来,国家有法律和政策,安置残疾人就业是政府和社会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因此等待政府来安排,缺乏主动性; 四是广大农村残疾人文化素质过低,就业空间狭小,对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不理解,缺乏自主创业意识。 针对这些问题,我认为要正确处理好残疾人就业问题,必须让残疾人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这就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和引导,使残疾人能够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主动顺应时代发展潮流,自觉树立“只要依法从事有一定报酬的劳动,对社会发展做贡献,都属于就业”的就业观,努力实现就业思路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就业追求由理想型向现实型转变,就业心理由自卑型向自信型转变的三个转变。通过就业观念的转变,促进残疾人大胆创业。 二、抓好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就业素质 为进一步增强残疾人的生活自信心,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能够发挥一技之长。近年来,**县残联根据各类残疾人的不同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对不同类别的残疾人进行了盲人按摩等职业技能、种植和养殖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从目前的情况看,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发展还很不平衡,培训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联系当地实际与残疾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不够紧密,培训工作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部分宣传工作没有到位,残疾人对培

1987年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概况

1987年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概况 字体【大中小】经国务院批准,我国进行了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并由民政部、国家统计局、国家计委、卫生部、国家教委、公安部、财政部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等部门联合组成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一部署和具体落实。经过两年多时间的充分准备,大陆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于1987年4月1日零时开始全面抽样调查。在各级政府直接领导下,民政、卫生、统计部门、残疾人组织通力合作,组织420个调查队、10815名队员和3万余名干部、陪调员共4万多人,逐村逐户认真调查登记,至5月中旬全部完成入户调查、复查和调查质量的抽查任务。经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手工和机器汇总数据,对调查质量进行综合审核,证明这次 调查是成功的。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这次调查采取概率比例抽样方法,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抽取424个县(市、市辖区),再逐级抽取乡(镇、街道)和村民(居民)委员会,共3169个调查单位,平均每个调 查单位500个左右。 全国共调查了369816户、1579314人,调查总人数占全国当年总人口数1.50‰。 住户调查员入户见面1537455人,占调查总人数的97.35%;按照《残疾人筛查表》筛出可疑残疾人176888人,占调查总人数的11.20%。眼科、耳鼻喉科、儿科、骨外科和精神科医生分别对筛出的可疑残疾人逐个进行检查、诊断,并按分类的《残疾标准》 确定残疾人和划分残疾等级。 全面调查展开之前,由有关医学、康复专家依据国际残疾人分类标准结合我国国情,制定了盲、聋哑、肢残、智残、精神残疾五类残疾人标准,作为判定依据。 二、调查结果 这次调查汇总:有残疾人的家庭66888户,占调查总户数的18.10%;确定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病五类残疾和多重残疾共77345人,占调查总人数的4.90%。 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各占调查总人数的比例分别是:听力言语残疾26516人,占16.79‰;智力残疾15233人,占9.65‰;肢体残疾11304人,占7.16‰;视力残疾11303人,占7.16‰;精神病残疾2907人,占1.84‰,多重残疾10080人,占6.38‰。 根据调查结果推算总体:

【年度报告】年度中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

(年度报告)年度中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 告

2010年度中国残疾人情况及小康进程 监测方案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残疾人情况也处于壹个快速变动的阶段。为了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残疾人情况的变化情况,2007年国家统计局、民政部、卫生部、中国残联、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情况监测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07]13号),正式启动了年度监测工作。 2010年的监测是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和2007、2008、2009年度残疾人情况监测的拓展和延伸。2010年度残疾人情况监测于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734个县级样本中各抽取二个调查小区作为监测样本单位,共计1467个小区,应监测残疾人35785人,实际监测残疾人32645人,其中:成人31028人,儿童1617人;男性16974人,占52.0%,女性15671人,占48.0%,男女性别比为108.3;城市为11323人,占34.7%;农村为21322人,占65.3%。 监测主要内容包括残疾人的生存、发展和环境情况,涉及残疾人生活、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社区服务、无障碍环境、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及变化情况。 2010年度监测起止时间为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1日。 监测结果表明,2010年度残疾人生活情况得到较大改善,特别

是收入水平、社会保障、社区服务和康复服务覆盖率明显提高,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达到57.4%,是近年来增幅最大的壹年。这充分体现出各地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9]19号)的新成效,反映出各地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新变化。 本年度监测工作得到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支持。 壹、2010年度中国残疾人情况监测 (壹)残疾人家庭基本情况。 1.家庭户规模基本没有变化。 2010年度残疾人家庭户平均规模为3.33人,和上年度的3.37人相比变化不大。其中,残疾人家庭户规模为2人的所占比例最高,达到27.1%,3人户家庭比例为19.8%,4人户家庭比例为17.1%,5人户及之上家庭所占比例合计为24.4%,1人户残疾人家庭比例为11.6%。 2.适龄残疾人婚姻情况基本稳定。 监测结果表明适龄残疾人的于婚率为62.5%,离婚率为2.3%,婚姻情况呈现稳定态势(见表1)。

我国残疾人就业现状及对策

我国残疾人就业现状及对策 摘要: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期至今,我国的残疾人就业率与就业质量有了显著提高与改善。事实证明,残疾人——这个有史以来被世人标签化、特殊化的群体的就业状况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乐观。对于残疾人来说,只有通过良好的就业,才能获得经济收入,以此来维持其基本生活,进而融入社会、最终实现自我人生价值。实现好残疾人的就业,不仅能帮助残疾人解决切实问题,更能实现国家全体国民平等权利、维护国民利益,体现国家的文明程度和人权意识。本文通过对我国残疾人就业现状与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解决残疾人就业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残疾人就业对策 一引言 在我国,残疾是指那些在生理、心理或者身体结构上,组织或者功能的不健全或缺陷导致其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丧失,不能像正常人一样进行生活、活动的人。2006年进行的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共有残疾人8296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6.34%[1-3]。残疾人的人口之多、比重之大,都显示出我国己是残疾人口大国,而作为残疾人自我实现的重要途径——就业,就显得尤其重要。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无论在政府、社会,还是学界,残疾人问题始终是个“少数人”的问题,残疾人的“弱势”和“边缘化”的程度在各类弱势群体中可能是最为严重的,残疾人作为相对的弱势本该享有政策上的相对优势,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和倾斜。残疾人群体数量庞大,并且其天生或后天的身体残疾使其生活和生存状况异常难于常人,因此此群体理所当然的属于弱势群体。如此一个庞大且弱势的人口群体,理应受到社会和学术的关心和重视。在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下,残疾人就业也不由自主的步入到此机制环境之中,就业途径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发展,但同时传统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措施也遇到了难题。虽然政府做出相应工作调整,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残疾人就业难问题,但是在就业压力大、就业歧视为普遍现象的今天,残疾人的就业难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残疾人就业难并不是单纯的由于就业人数增加造成的,更主要的是由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状况和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就业素质来决定的。用人单位作为残疾人劳动力的需求方,其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选取用人单位为调查对象,了解用人单位对残疾人的评价、态度与需求行为,有助于全面掌握残疾人的就业现状,以此为行动指导,帮助残疾人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和求职取向、调

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一、残疾人数及其比例 根据调查初步汇总,被调查户中有残疾人的家庭共142112户,确定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共161479人。其中,视力残疾23840人,听力残疾38370人,言语残疾2510人,肢体残疾48045人,智力残疾10844人,精神残疾11790人,多重残疾26080人。 根据调查数据推算,全国各类残疾人的总数为8296万人。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5年末全国人口数,推算出本次调查时点的我国总人口数为130948万人,据此得到2006年4月1日我国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6.34%。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各占残疾人总人数的比重分别是:视力残疾1233万人,占14.86%;听力残疾2004万人,占24.16%;言语残疾127万人,占1.53%;肢体残疾2412万人,占29.07%;智力残疾554万人,占6.68%;精神残疾614万人,占7.40%;多重残疾1352万人,占16.30%。 与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比较,我国残疾人口总量增加,残疾人比例上升,残疾类别结构变动。影响这一变化的因素有,两次调查间人口增长与结构变动、社会与环境变化、残疾标准修订等,更深入的分析有待于在详细数据汇总和更全面的资料收集后进行。二、有残疾人的家庭户人口全国有残疾人的家庭户共7050万户,占全国家庭户总户数的17.80%;其中有2个以上残疾人的家庭户876万户,占残疾人家庭户的12.43%。有残疾人的家庭户的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9.98%。有残疾人的家庭户户规模为3.51人。 二、有残疾人的家庭户人口全国有残疾人的家庭户共7050万户,占全国家庭户总户数的17.80%;其中有2个以上残疾人的家庭户876万户,占残疾人家庭户的12.43%。有残疾人的家庭户的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9.98%。有残疾人的家庭户户规模为3.51人。 三、残疾人口的性别构成全国残疾人口中,男性为4277万人,占51.55%;女性为4019万人,占 48.45%。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42。 四、残疾人口的年龄构成全国残疾人口中,0-14岁的残疾人口为387万人,占4.66%;15-59岁的人口为3493万人,占42.10%;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4416万人,占53.24%(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755万人,占45.26%)。 五、残疾人口的城乡分布全国残疾人口中,城镇残疾人口为2071万人,占24.96%;农村残疾人口为6225万人,占75.04%。 六、残疾人口的残疾等级构成全国残疾人口中,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为2457万人,占 29.62%;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中度和轻度残疾人为5839万人,占70.38%。 七、残疾人口的受教育程度全国残疾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指大专及以上)的残疾人为94万人,高中程度(含中专)的残疾人为406万人,初中程度的残疾人为1248万人,小学程度的残疾人为2642万

两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的比较与分析_田宝

两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的比较与分析 田 宝*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心理系,北京,100089) 张 扬 (秦皇岛广播电视大学,秦皇岛,066000) 邱卓英 (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100068) 摘要 介绍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背景、过程和方法。运用文献法比较1987 年和2006年两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主要结果。发现与1987年全国第一次抽样调查相比,2006年我国残疾人口总量增加,占总人口的比例上升。肢体残疾人数大幅增 加,而智力残疾人数有较大幅度下降。 关键词 残疾人 抽样调查 残疾率分类号 G760 1 背景 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以来,中国残疾人的状况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为掌握全 国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地区分布、致残原因及康复、就业、教育、婚姻、家庭等新的实际状况,国务院批准于2006-200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经过两年多的充分准备,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于2006年4月1日开始全面调查。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所有数据的时间界定为2006年4月1日0时。为了与国内同行交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有关信息,并回答同行关心的问题,我们结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发布公报的内容,主要针对智力残疾全国抽样调查问题以系列文章进行探讨。 2 方法 2.1 抽样方法及样本量 根据调查目的,本着既保证调查数据有广泛代表性,又适当控制规模的原则,采用分层、等距、概率比例、多阶段抽样的方法[1]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为分总体,先按照分层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对省内各县、市、市辖区进行合理分层,对县、乡两级进行隐含分层,分层后编制抽样框。再进行三级抽样,省(自治区、直辖市)抽取县、市、市辖区;被抽中的县(市、市辖区)抽取乡、镇、街道; 被抽中的乡(镇、街道)再抽取村民、居民委员会。在全国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13亿人口的范围内,抽出734个县(市、区),2980年乡(镇、街道),共5964年调查小区,平均每个调查小区420人左右。共调查了771797户,样本量为2526145人 [2] 。 2.2 调查内容及标准 此次调查涉及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肢体残疾和多重残疾等七类残疾。每类残疾的定义及标准见附件1、2、3、4、5、6、7(如果有文字上的出入,以中残联抽样办公布的 标准为准)[3] 。2.3 调查程序 由国家统计局、民政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等16个部委、团体组成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本次调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调查准备阶段(2006年4月1日以前);现场调查阶段(2006年4月1日-5月底);数据汇总处理阶段(2006年6月-2007年12月)。调查准备阶段分为两个方面,首先组织专家对七类残疾的定义、标准及筛查诊断方法进行重新修订,然后分别于2004年冬和2005年春和夏进行三次预调查。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06年4月1日零时。 2.4 调查质量评价 调查质量的评价方法是,随机抽取99个调查小 *田宝,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智力残疾康复、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职业生涯与指导。E -mail :tianbao65@https://www.360docs.net/doc/e07293189.html, 。 《中国特殊教育》2007年第8期(总第86期) Chinese Journal of Special Education (Monthly ) No .8,2007(Serial No .86)

最新整理关于残疾人就业情况调研报告

最新整理关于残疾人就业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根据安排,我采取听取基层情况介绍、召集部分残疾人开展座谈、访问福利企业、走访残疾人个体创业带头人等形式,就我县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残疾人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县在安置残疾人就业方面,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安置残疾人在福利企业集中就业,这一直是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一条主要渠道。二是残疾人自主创业,主要是从事养殖、三轮车营运、家电维修、废品回收、盲人按摩等。三是各用人单位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近年来,我县通过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努力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鼓励和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创业,残疾人就业率逐步提高,生活状况得到了一定改善。但是,从深度分析,残疾人就业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从劳动力就业的全局看,残疾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残疾人由于自身条件的缺陷,如受教育的程度普遍偏低、缺乏一技之长、择业工种受限等,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局面依然严峻。此外,社会认识对残疾人就业重视不够,认为健全人甚至大学生就业尚且困难,何况残疾人。部分企业仍存在歧视残疾人的现象,有的同工不同酬;有的企业认为接纳了残疾人,有损企业形象,宁愿缴纳保障金也不愿意安置残疾人。 (二)从残疾人群体看,部分残疾人择业观念不正确。有些残疾人不愿意通过自己的劳动自食其力,“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严重,摆脱不了对社会和家庭的依赖,缺乏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不具备参与社会竞争的积极态度。 (三)从残疾人就业的机制看,政策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近年来,我县先后出台了一些政策,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发展,但与残疾人就业实际需求也有不相适应的地方,有的设限过多,不够宽松;有的刚性不强,操作困难。在残疾人自主创业方面,政策扶持力度明显不够,小额贷款没有正常运作,单凭微薄的扶贫资金影响不了他们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在集中就业方面,由于残

残疾人社会调查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残疾人社会调查报告 篇一:中国残疾人调查报告 中国残疾人调查报告 一.残疾人的生活现状。 目前中国残疾人的生存发展状况还有比较大的差距。一是因为我国残疾人人数众多,有8300万,而且70%以上的残疾人都生活在农村,很多人生活还非常贫困。二是由于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均衡,一些残疾人应该得到的保障还没有得到。残疾人生存发展中遇到很多的问题,公共服务不足、无障碍设施不完善的问题,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以及特教学校建设的力度不够,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稀缺,就导致一大部分能完成基本体力劳动残疾人无法从家里走出来,未实现交通的、信息的无障碍。人道主义思想不够浓厚,只有一小部分的人能够积极主动地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帮助和关爱。 二.残疾人贫困原因分析 近年来,随着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残疾人工作的力

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我市残疾人生活状况有了较大的改善,但仍有部分残疾人由于文化素质低,劳动技能差,社会竞争力不强,抵抗风险能力弱,因残因病返贫比例仍然大,我国部分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仍然处在低水平,扶残助残任务仍相当艰巨。 据调查,我国残疾人贫困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文化素质低,再加上有的处于贫困山区,信息不灵,交通不便,生产、生活受到极大限制;二是劳动能力差,只能从事简单的生产劳动,缺少技能,就业竞争力较弱;三是由于意外残疾或因病致残,再次返贫(如,某镇炭窑村肢残疾人张龙义,因车祸致残,不能劳动,又身患脑血栓,常年吃药,一家三口人家庭收仅有3200元,家庭处于贫困状态);四是社会助残仍有差距,由于大部分处于贫困乡镇经济发展不快,残疾人较多,资金不充足,政策落实难以到位。 三.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的建议及对策。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 目前,我国农村残疾人基层组织基本建立,特别是20XX 年,各市、县两级配备了一部分乡村的残疾人专职委员,这些村基本上是残疾人工作有人管,但还有极少部分村既没配备委员,也没有残疾人工作机构,因此要加大力度解决好村残协建设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有了组织机构,残疾人工作才能有人干、有人管。

(人力资源知识)2020年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

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年报报表制度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08年度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样 (一)康复—社区康复表 (4) (二)康复—视力残疾康复表 (5) (三)康复—听力语言残疾康复表 (6) (四)康复—精神病防治康复与孤独症儿童康复表 (8) (五)康复—肢体残疾康复表 (10) (六)康复—智力残疾康复表 (12) (七)康复—辅助器具供应服务表 (14) (八)教育—义务教育阶段(一)表 (15) (九)教育—义务教育阶段(二)表 (16) (十)教育—义务教育阶段(三)表 (17) (十一)教育—高中阶段表 (20) (十二)教育—高等教育表 (22) (十三)教育—职业培训表 (24) (十四)就业—城镇及农村残疾人就业状况表 (25) (十五)就业—就业服务机构、职业培训与城镇登记失业表 (26) (十六)就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表 (27) (十七)就业—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情况 (28) (十八)残疾人社会保障表 (29) (十九)扶贫表 (30) (二十)专门协会表 (32) (二十一)盲人按摩表 (33) (二十二)宣传文化表 (34) (二十三)体育表 (36) (二十四)维权表 (37) (二十五)维权-信访情况表 (45) (二十六)组织建设表 (55) (二十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表 (63)

残疾人情况调查篇

残疾人数量及生活 安徽省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1987年4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我国进行有史以来首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我省根据民政部等10部委《关于在全国开展残疾人抽样调查》通知要求,成立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基余为组长,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张汶祥、民政厅副厅长吴泰康、卫生厅副厅长武从祥、省统计局副总统计师黄立山为副组长,民政厅等9个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省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原民政厅办公室主任李振甫任主任。全国样本设计会议确定,我省这次抽样调查样本量为6万人。按照分层、等距、整群的抽样方法,分淮北平原等7个层。随机抽中我省临泉等16个县(市、区)为调查县,67个乡(镇),130个村(居委会)为调查整群,每个整群平均460人。全省调查登记13604户,60157人,调查总人数占全省总人口数的1.15‰,确定五类残疾和综合残疾的2760人,占调查总人数的4.59%。历时两年多的抽样调查,根据其定性率和1986年底全省人口总数推算:我省五类单纯残疾和综合残疾的总人数约为239万人。其中,听力语言残疾约78万人,智力残疾约48万人,视力残疾约43万人,肢体残疾约27万人,精神残疾约7万人,综合残疾约36万人。同时,调查还对残疾人的性别、年龄结构、婚

姻、劳动力状况等进行统计和分类。这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结果,为政府和各部门制定社会发展规划,为我省做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工作提供了珍贵而丰富的资料和可靠的依据。 安徽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2004年9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3号),决定于2006—200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这次残疾人抽样调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调查准备阶段,从2005年4月到2006年3月底;第二阶段是现场调查阶段,从2006年4月1日到5月底;第三阶段是数据处理汇总和总结表彰阶段,从2006年7月到2007年12月底。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全省各级残疾人抽样调查机构组织广大调查工作人员,先是完成了调查准备阶段和现场调查阶段的任务,之后又进行快速汇总、事后质量核查、调查表格资料验收与编码、数据录入、净化、汇总、数据处理开发利用、残疾人数据库建立等工作。 这次残疾人抽样调查,从全省17个市中抽取31个县(市、区)、124个乡(镇、街道)、248个村(居委会),共248个调查小区,平均每个调查小区430人左右。自2006年4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全省31个调查队、496名调查员、248名各科医生、31名统计员和2480名陪调员逐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调研报告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调研 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 7月11日至19日,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xx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和内司工委工作人员参加的调研组,先后深入到X县、X县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采取听、查、看、问、访等方式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切实把残疾人事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事关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共建小康社会的大事来抓,认真落实各项法律规定和政策措施,不断强化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扎实开展残疾人康复、托养、扶贫、教育、就业和生活保障等工作,全社会助残环境不断优化,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获得感持续增强、社会参与更加广泛,全市残疾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市残联连续四年被省政府残工委评为全省残疾人工作优秀单位,志丹县、安塞区先后被国务院残工委授予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吴起、X、甘泉等5个县区被省政府残工委授予全省残疾人工作示范县。 (一)领导高度重视,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坚持依法行政,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坚持每年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定期

召开会议听取市残联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工作经验,评比表彰先进,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市残工委成员单位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在财政保障、精准脱贫、康复服务、教育就业、法律援助等方面全力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市残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联合教育、人社、财政等六部门制定出台了《xx 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方案》,全市形成了残疾人工作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宣传形式多样,社会助残氛围浓厚。市政府将《残疾人保障法》宣传列为“七五”普法重点。一是利用助残日、特奥日等节点,及时组织成员单位上街开展宣传。二是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公益助残、志愿者捐赠等公益活动,五年来社会各界累计捐赠资金、物资近4000万元,受益残疾人3万多人次。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大力宣传《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全社会扶残助残、关心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识明显增强。 (三)组织机构健全,管理网络基本形成。按照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建立健全了市、县、乡、村四级残疾人工作组织机构,完成了市县乡残联换届,选优配强了残联领导班子,配备了专职人员,特别是为社区、村级残协聘任了专职委员,落实了各级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定期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强化工作队伍管理考核,解决了有人干事、有人管事、有阵地办事的问题。 (四)扩大有效供给,公共服务不断强化。一是康复体系日益健全。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突出精准服务,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加强康复服务阵地建设,先后建成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广西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分析报告

广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 数据分析报告 内容提要 2004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我国进行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整个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从2004年开始准备,到2007年结束。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06年4月1日零时。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全国统一的调查方案,广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了我区的调查。经过近三年的艰苦努力,如期完成了各项调查。 本报告主要内容: 一、广西从2005年初开始调查准备,2006年4月1日入户调查,继而对资料的处理、分析,至2007年基本结束,历时近三年。投入调查的人员5420多人。 二、本次调查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抽样方法,在我区抽取25个县(市、区),100个乡(镇、街道),共200个调查小区,平均每个调查小区400人左右。实际调查了22569户、80712人,调查的抽样比为1.73‰。调查结果,被调查户中有残疾人的家庭共5066户,确定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共5837人。其中视力残疾911人,听力残疾1467人,言语残疾68人,肢体残疾1425人,智力残疾324人,精神残疾304人,多重残疾一三38人。这一结果显示,我区残疾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7.23%。据此推算,2006年4月1日零时,我区各类残疾人的总数为337.5万人。其中,视力残疾52.7万人,占一五.61%;听力残疾84.8万人,占25.

一三%;言语残疾3.9万人,占1.16%;肢体残疾82.4万人,占24.42%;智力残疾一八.7万人,占5.54%;精神残疾17.6万人,占5.21%;多重残疾77.4万人,占22.93%。 三、残疾人的基本特征: 广西残疾人口中,男性为167.22万人,占49.55%;女性为170.28万人,占50.45%。性别比为98.20。 广西残疾人口中,城镇残疾人口为65.80万人,占19.50%;农村残疾人口为271.70万人,占80.50%。 广西残疾人口中,0-14岁的残疾人口为一八.16万人,占5.38%;一五-59岁的人口为107.43万人,占31.83%;60岁及以上的人口211.91为万人,占62.79%。 广西残疾人口中,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为90.01万人,占26.67%;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中度和轻度残疾人为247.49万人,占73.33%。 广西残疾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指大专及以上)的残疾人为2.89万人,高中程度(含中专)的残疾人为12.20万人,初中程度的残疾人为43.65万人,小学程度的残疾人为122.23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一五岁及以上残疾人文盲人口(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143.20万人,文盲率为44.90%。6-14岁学龄残疾儿童为11.85万人,占全部残疾人口的3.51%。其中视力残疾儿童0.52万人,听力残疾儿童0.40万人,言语残疾儿童0.87万人,肢体残疾儿童2.08万人,智力残疾儿童3.64万人,精神残疾儿童0.23万人,多重残疾儿童4.11万人。学龄残疾儿童中,61.95%正在普通教育或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广西一五岁及以上残疾人口中,未婚者40.47万人,占12.69%;有配偶者174.25万人,占54.65%;离婚及丧偶人口104.16万人,占32.66%。 广西城镇残疾人口中,在业的残疾人为10.23万人,不在业的残疾人为52.85万人。城镇残疾人口中, 有7.69万人享受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占城镇残疾人口总数的11.69%。7.47%的城镇残疾人领取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救济。 农村残疾人口中,有7.34万人享受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占农村残疾人口总数的2.70%。10.49%的农村残疾人领取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救济。 广西有残疾人的家庭户2005年人均全部收入,城镇为4006元,农村为1712元。一五.0%的农村残疾人家庭户年人均全部收入低于683元,一三.26%的农村残疾人家庭户年人均全部收入在684元至944元之间。

我国残疾人就业:现状、问题及对策

Service Science and Management 服务科学和管理, 2020, 9(5), 336-341 Published Online September 2020 in Hans. https://www.360docs.net/doc/e07293189.html,/journal/ssem 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e07293189.html,/10.12677/ssem.2020.95044 我国残疾人就业:现状、问题及对策 梅晓红1,2,林雅嫱1,2,王瑞寒1 1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管理学院,江苏南京 2江苏共享发展研究基地,江苏南京 收稿日期:2020年9月4日;录用日期:2020年9月18日;发布日期:2020年9月25日 摘要 近年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保障,残疾人就业问题受重视程度显著提高,但实际就业情况依然严峻,就业渠道相对单一、就业质量不高、就业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依然存在。本文对我国残疾人就业现状和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归纳,提出借助互联网技术创新就业模式、推行就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创建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等思路,从而有助于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实现“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 的目标。 关键词 残疾人就业,就业模式,就业质量 The Status,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Disabled Employment in China Xiaohong Mei1,2, Yaqiang Lin1,2, Ruihan Wang1 1Management School,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of Special Education, Nanjing Jiangsu 2Jiangsu Sharing Development Research Base, Nanjing Jiangsu Received: Sep. 4th, 2020; accepted: Sep. 18th, 2020; published: Sep. 25th, 2020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protection of relevant national laws, 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the em-ployment problem of the disabled has been paid more attention. However, the actual employment situation is still grim. The employment channels are relatively single, the employment quality is

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

认真学习做好调查 ――城西区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培训发言稿 古建英 一、组织实施 在全国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与需求专项调查,是经李克强总理批准实施的,这项工作对于推动新的起点上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为搞好这项工作,国务院残工委与中国残联、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0个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的通知》。这表明,抓好这项工作,不仅是残联组织的工作,更是政府部门的任务。 为搞好这次专项调查,中残联在国务院残工委领导下,建立了国家相关部委的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由张海迪主席领衔。同时,成立了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与需求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并成立了专家指导委员会。从现在开始,专项调查工作进入实操程序,包括基础准备、入户调查、后续分析三个阶段。在实操阶段要突出抓好“核查、培训、调查、录入、分析”五个关键环节。 二、调查目的 专项调查工作是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兜住底、补短板措施的必然要求。做好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兜住底、补短板的工作,是帮助残疾人奔小康的最基础性工作。完成这个任务,首先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制定措施就缺乏针对性,落实服务就缺少有效性,提出要求也就缺乏充分的依据。做好把底兜住的工作,落实保基本服务项目的托底服务,不仅要搞清兜底服务的具体项目,也要搞清最需要托底的人群底数、最需要托底的项目底线,不能乱拍脑袋、盲目估计。要推进政府部门做好托住底的工作,前提是我们要提供出准确的需求和实在的具体数字。

专项调查工作是制定加快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具体措施的客观需要。在着力解决兜住底、补短板、保基本、广覆盖基本民生保障问题基础上,更要重视残疾人奔小康过程中的康复服务、教育就业、增收致富、精神文化等事关广大残疾人幸福美好生活指数问题,而能否出台有针对性、有力度的政策措施,取决于我们对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的准确有效把握。因此,这次专项调查不是一次性的,而是以此为基础今后每年都要更新。要做到这一点,起步很重要,基础打不牢,后续的工作难以有效跟进。而抓好专项调查工作就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基中之基。 三、调查内容 紧紧围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开展专项调查,重点了解各类残疾人在生活救助、社会保障、康复服务、辅具服务、接受教育、就业帮扶、托养照料、扶贫开发、住房保障、无障碍改造、权益维护等方面的现有服务状况、托底服务需求等内容。调查表由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委托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办公室统一设计。 四、调查安排 以2015年1月1日零时为调查标准时点,确定被调查残疾人的基本数量、类别等情况。调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2014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做好专项调查的各项基础准备工作,包括核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制定调查实施方案和调查表等。 调查阶段(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开展调查登记、数据录入、初步统计分析等工作。 分析阶段(2015年4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统计分析等工作,提交成果报告。 五、调查方法 1、这次调查的对象是在全区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

残疾儿童入学情况调查报告

残疾儿童入学情况调查报告 2012-12-05 13:00 匿名|浏览634 次 急需一份《残疾儿童入学情况调查报告》(县级的),请帮忙!!! 我有更好的答案 分享到: 按默认排序|按时间排序 1条回答 2013-11-12 20:23 天使公主2012|四级最快回答 <正宁县>适龄孤儿和残疾儿童调查报告 根据市教督(2004)2号转发的《关于在全省进行适龄孤儿、残疾儿童调查的通知》精神,我县成立了以政府副县长李万民同志任组长,县文教体局副局长梁成学、督导室主任赵志云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由督导室具体组织实施的适龄孤儿和残疾儿童调查小组。我们组织人力,集中时间分赴全县12个乡镇和县直各部门,通过逐乡、逐村、逐户的摸底调查,得到了我县孤儿和残疾儿童基本概况和在校就读的情况。为了达到尽快解决这一弱势群体的教育、生活和康复问题,巩固普九成果,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现就我们的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适龄孤儿和残疾儿童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就学现状 据初步统计,我县现有适龄孤儿132名,在校孤儿128名;适龄残疾儿童263名,在校残疾儿童178名,按年龄段7-15周岁计算,我县适龄儿童占残疾儿童总数的73%。调查中发现,我县孤儿大多集中在前塬地区,前塬孤儿约占孤儿总数的3/4,由于前塬地区经济条件优越,人民生活水平较高,群众普遍对教育重视,孤儿大多有所寄托,入学情况好;而残疾儿童大多集中在我县边运山区,经济落后,人民生活和认识水平普遍较差,再加上地理因素的制约,交通不便,群众送子女入学困难,特别是残疾儿童入学更困难。(二)生活现状 近年来,我县经济发展速度较快,政府重视孤儿和残疾儿童管理工作力度加强,投入增加,民政部门和残联的工作使一部分孤残儿童得到了救助。但是,我县孤儿和残疾儿童扶贫、就业、康复工作仍步履维艰,边远山区部分孤儿、残儿温饱问题还没有彻底得到解决。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1、边远山区信息闭塞,群众改变落后面貌的意识淡漠;2、投入较大,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缺乏长效保障机制;3、孤儿、残儿医疗卫生条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4、特殊教育空白是造成孤、残儿童入学困难的又一重要原因。 二、孤儿和残儿就学、生活问题对策及建议: (一)大力宣传和实施《义务教育法》使全县人民,特别使山区群众进一步认识到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通过宣传让更多的群众认识到发展经济必须与发展教育同步,追求富裕必须与追求文明同步,并尽快的纳入法制轨道,坚持依法治教。 (二)加大贫困山区人饮工程投入力度,加快经济建设步伐,缩小前塬和山区经济差距,发展山区特色经济和区域经济,切实解决好山区群众的生活问题,保障孤儿和残疾儿童的基本生活。 (三)动员社会力量,创办特教学校,改变我县无特教的空白,为残疾儿童提供特殊教育内容和特别教育服务。 (四)倡议并组织“手拉手,献爱心”帮扶济困活动;吸引民间资金建立“孤儿和残疾儿童救助基金会”对经济上有较大困难的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跟踪扶持,形成较稳定的计划救助体系,使孤儿和残疾儿童能够充满

残疾人就业创业调查报告

残疾人就业创业调查报告 2016春行政管理田莉 残疾人是社会中的特殊群体,由于他们身体先天或者后天受到的伤害,不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工作,这使得他们的生活面临许多的困难。与正常人相比,残疾人由于受到身体条件、知识水平、经济水平等条件的限制,生活情况更是不容乐观,残疾人家庭因残致贫、因贫致残情况屡见不鲜,甚至成为恶性循环。残疾人的生活现状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但是,越来越多的案例表明:单纯依靠社会和政府的支持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残疾人自己努力去改善生活状况,就业和创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地位和参与社会的基础,是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关键。 【调查背景】 残疾人就业创业是残疾人工作的重心所在,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对于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有重要的意义,对于实现全面小康,建设幸福和谐社会至关重要。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关注和支持。因此,要形成政府主导、相关部门联动配合、全社会参与支持扶助的格局,同时,应该更加注重残疾人自己潜力的发挥和能力的挖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残疾人劳动就业权利的实现,使残疾人就业创业真正融入到社会的各行各业。 【调查目的与意义】 通过问卷调查和分析,希望向社会展示残疾人创业和就业面临的困境,展示他们的需要,最终通过报告的形式表现出来,希望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能够得到更多的社会和政府支持,为他们的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数据结果对助残社会组织和残疾人本身明确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为他们面对就业面临的困难和努力的工作方向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调查时间】2017年9月 【调查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调查对象】兰州市各区残联登记持证残疾人

残疾人就业创业情况的调查报告

残疾人就业创业情况的调查报告 残疾人就业是残疾人工作的重心所在。残疾人是社会中的特殊群体,由于他们身体先天或者后天受到的伤害,不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工作,这使得他们的生活面临许多的困难。与城镇相比,农村 残疾人由于受到知识水平、经济水平等条件的限制,生活情况更是 不容乐观,农村残疾人家庭因残致贫、因贫致残情况屡见不鲜,甚 至成为恶性循环。残疾人的生活现状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但是,越来越多的案例告诉我们:单纯依靠社会和政府的支持是远远 不够的,需要残疾人自己努力去改善生活状况,就业和创业是残疾 人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地位和参与社会的基础,是实现自己人 生价值的关键。 12月10日——16日,县残联、喻家坳乡残联在喻家坳乡喻家坳村、南岭村和九龙峰村三个村,对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进行抽 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和分析,我们希望向社会展示残疾人创业和 就业面临的困境,展示他们的需要,最终通过报告的形式表现出来,希望农村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能够得到更多的社会和政府支持,为他 们的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我们的数据结果对助残社会 组织和残疾人本身明确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为他们面对就业面临的 困难和努力的工作方向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此次问卷共发放180余份,实际收回有效问卷151份,由于残疾人普遍的教育水平比较低,问卷的有效率不是很高,但是这并不妨 碍我们通过问卷的数据得出一些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状况的基本信息。 基本情况:年龄在16-20岁的9人,占6%,21-30岁的17人, 占11%,31-40岁的23人,占15%,41-60岁的102人,占68%。男 性101人,占67%,女性50人,占33%。小学以下文化程度100人,占67%,初高中文化程度49人,占3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人, 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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