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依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例题20】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B.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C.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D.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答案】ABC 【解析】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刚才看中级会计讲义,看到这个题目,记得老师好像是将教材更改了,作为会计政策变更,但是今年的中级教材仍旧没有更改,我记得2008年CPA教材上也是作为会计估计变更。想问问陈老师,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不知道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个人理解感觉作为会计估计变更也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这个预期实现方式我觉得也应该是根据估计判断得出的,折旧方法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也还是有点道理的!不知道我的判断是否合理!
现在回答胡慰同学提出的有关“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变更是属于会计政策变更还是会计估
计变更”的问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版)第468页“划分会计政策变
更和会计估计变更的方法”的介绍:企业可采用以下具体方法划分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分析并判断该事项是否涉及会计确认、计量基础选择或列报项目的变更,当至少涉及其中一项划分基础变更的,该事项是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这些划分基础(注:上面的三项内容称之为政策变更和估计变更的划分基础)变更时,该事项可以判断为会计估计
变更。下面我们具体来说一下这些“划分基础”: 1. 会计确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会计的确认是指对会计六大要素的认定标准的规定。
2. 计量基础《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了会计计量的5大属性:
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3. 列报项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了财务报表项目列报的原则和指定列报的项目。
接着我们再结合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变更来看看这项会计事项的变更是否涉及到了上面3个“划分基础”的变更?所谓折旧方法的变更是指以前采用某种折旧方法(如直线法)而后来改为另一种折旧方法(如年数总和法)。在这项变更中,不会涉及到会计要素——资产要素和费用确认标准的变化,也没有涉及到计量属性的变化,计提折旧的依据依然是根据历史成本,同时,尽管折旧方法变更了,但对会计报表列报的原则和项目依然没有变化。如果
基于这样的分析,那么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变更应该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另外,根据会计估计的定义: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者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做的判断。我们知道企业在选择折旧方法时不仅要考虑该项固定资产未来预期实现经济利益的方式(结果不确定),同时还要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现状)为基础来作出最终的选
择。因此,确定固定资产采用某种折旧方法应该属于会计估计的事项。那会计估计变更呢?所谓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企业为什么要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进行变更呢?主要是因为这些固定资产可能出现了新的状况,同时未来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发生了变化,比如已被新的更高、更新功能的产品所取代,这样如果不尽快提取折旧的话,该企业就会在市场竞争中失去主动,于是可能就会将原来的直线法改为加速折旧法。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形有两种:(1)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像上面我们的分析,某项固定资产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导致要提前淘汰,于是就要进行加速折旧(还可能改变使用寿命)。这种情况就说明我们原来在做折旧方法选择时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2)企业取得了新的信息、积累了更多的经验。成熟的企业是不断关注自身企业在同行业的地位的,同时也在关注同行业内其他行业的动态,随着企业信息的不多扩大和经验的
不断积累,企业可能会调整会计处理的方法。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版)466页明确规定了属于会计估计的23项业务,其中第三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弃置费用的确定,属于会计估计事项。因此,现在我们明确认定:固定资
产折旧方法的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为什么在这个问题上会出现不同的情况呢?
主要的原因是: 1. 原新准则指南中没有列明该项目;现在的“新准则讲解”已经列
明。 2. 大家对新准则的理解存在一定偏差,我看了一些教材,对于这个问题就出
现了不同的版本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