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T3)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产品技术要求广州科方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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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T3)测定试剂盒
(化学发光法)
2.性能指标
2.1试剂盒性能指标
2.1.1外观
试剂盒包装应完整,各组分应齐全,品名、批号和有效期应清晰。各瓶试剂外观应完整,标签应清晰,无破损,无渗漏。M 试剂为黄褐色磁珠悬浮液,沉淀属于正常现象;R 试剂为澄清透亮液体,没有沉淀和悬浮物。
2.1.2净含量
试剂盒各规格净含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净含量要求
2.1.3线性
线性范围 0.4ng/mL~6.0ng/mL,用四参数拟合曲线进行数学模型拟合,剂量-反应曲线线性相关系数 r 的绝对值(|r|)应不低于 0.9900。
2.1.4最低检出限
最低检出限应不高于 0.3ng/mL。
2.1.5准确性
试剂盒内校准品与相应浓度的国家标准品(150550)同时进行分析测定,用
四参数拟合曲线进行数学模型拟合,要求两条剂量-反应曲线不显著偏离平行;以国家标准品(150550)为对照品,试剂盒内校准品的实测值与标示值的效价比应在 0.900~1.100 之间。
2.1.6精密度
2.1.6.1分析内精密度:变异系数(CV)应≤8.0%。
2.1.6.2批间精密度:变异系数(CV)应≤20.0%。
2.1.7特异性
总甲状腺素(TT4,≥500 ng/mL)、反三碘甲状腺原氨酸(rT3,≥50ng/mL)分别在本试剂盒上测定结果应不高于2.0ng/mL。
2.2校准品性能指标
2.2.1外观
校准品外包装应完整,标签标示应清晰,为澄清透亮液体。
2.2.2装量
校准品装量应不少于标示量。
2.2.3校准品赋值准确性
用经校准品校准的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检测国家标准品(150550),结果的偏倚在±10%内。
2.2.4均匀性
a)瓶内均匀性:CV≤10%;
b)瓶间均匀性:CV≤10%。
2.3质控品性能指标
2.3.1外观
质控品外包装应完整,标签标示应清晰,为澄清透亮液体。
2.3.2装量
质控品装量应不少于标示量。
2.3.3预期结果
用经校准品校准的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检测质控物,结果应在靶值范围内。
2.3.4均匀性
a)瓶内均匀性:CV≤10%;
b)瓶间均匀性:CV≤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