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竞聘上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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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竞聘上岗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事业单位职务聘任制度,根据中共▲▲△△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10]4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人社秘[2010]7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秘[20**]*3号)及《关于▲▲△△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人社发[201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原则,按照创新管理体制、转变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的要求,建立适合☆※□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特点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管理机制,充分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全县23个☆※□事业单位在编164人。

1、局属事业单位8个在编55人:县☆※□站、县☆※□科技中心、县☆※□外资项目办、县**防治站、**检查站。

2、**个基层☆※□站在编**人。

其中: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

做出结论的人员,擅自离岗或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或本人不在岗位、请他人顶岗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借调和抽调到局或检查站工作人员按编制在原单位竞聘上岗。

三、各类岗位设置核准数量

经县岗设办核准,全县☆※□事业单位各类岗位设置情况如下:

(一)局机关事业单位

1、管理岗位:2个,其中:八级2个。

2、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7个。

(1)高级:4个。其中四级1个(正高),五级1个、六级1个、七级1个。

(2)中级:9个。其中八级3个、九级3个、十级3个。

(3)初级:5个。其中十一级3个、十二级2个。

3、工勤技能岗位:1个。其中:三级1个。

(二)乡镇☆※□站

1、管理岗位:0个。

2、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04个。

(1)高级:12个。其中四级0个,五级2个、六级5个、七级5个。

(2)中级:34个。其中八级10个、九级13个、十级11个。(3)初级:58个。其中十一级29个、十二级28个,十三级1个。

3、工勤技能岗位:5个。其中:四级5个。

(三)县苗圃

1、管理岗位:4个,其中:八级2个,九级1个,十级1个。

2、专业技术岗位:总数3个

(1)中级:1个。其中九级1个(现实有中级1人)。

(2)初级:2个。其中十一级1个、十二级1个。

3、工勤技能岗位:23个。其中三级6个,四级12个,五级5个。

(四)木竹检查站

1、管理岗位:11个,其中:八级3个、九级4个、十级4个。

2、专业技术岗位:总数0个。

3、工勤技能岗位:12个。其中:三级3个,四级7个,五级2个。

四、条件

(一)参加竞聘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坚守工作岗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竞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资格、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

5、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特殊职业要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6、上年年度考核结果合格等次及以上。

(二)职员岗位基本条件

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4)四级职员岗位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3、八级职员以上管理岗位初聘人员应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初聘任职培训、岗位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其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职员考核的内容和聘任、晋升的依据。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条件: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的具体条件:

(1)正高级岗位。在设岗限额内,需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任三级岗位,须在四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2)副高级岗位。在设岗限额内,需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任五级岗位,须在六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任六级岗位,须在七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首次竞聘时在七级岗位工作满6年及以上可直接竞聘五级岗位);

(3)中级岗位。在设岗限额内,需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任八级岗位,须在九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任九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首次竞聘时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以上可直接竞聘八级岗位);

(4)助理级岗位。在设岗限额内,需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任十一级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

2、专业技术岗位其他条件:

(1)专业技术职务各等级中最高层级岗位一般应是本单位专业技术主体岗位中的第一线岗位;

(2)资格要求:专业技术各岗位等级必须按相关规定取得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须按获得职称资格当年的政策规定取得有效成绩(符合免试除外);

(3)继续教育:按照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必须累计达72学时以上(行业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规定的公需科目培训须达20学时以上。

(四)工勤技能岗位的具体条件:

竞聘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应具备与所竞聘岗位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竞聘技术工人岗位的人员,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等级资格。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试;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且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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