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标牌点位设置原则-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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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位设置规划———布点
一、标识点位设置的位置原则
主路—主路在街角提供一级索引标识各方向道路、提供指引标识。
主路—支路为各方向的道路提供二级索引、指引标识
支路—胡同提供二级指引标识、主要满足支路行人需要
胡同—胡同设置点位应考虑对行人的阻挡
人流集聚区在核心商业、主要公交站点处提供不同级别的索引信息
单向长距离道路每400m(普通行人5分钟行走距离)重复标识,加强行人对信息的记忆二、标识位置与道路的关系
考虑三种情况
1.行道设施较少的情况:
应设置在人行道靠近主道的交接处,但与主道的交接处的边缘要大于2.5米。
2.行道设施较多的情况
应设置在人行道靠近墙体的交接处。
3.无人行到情况
应设置在人行道靠近墙体的交接处。
三、标识承载关系
标识设置原则:
1、设置板式导向牌时须退让路口30米,单杆式导向牌退让路口20米,应设置在设施带内,行道树坑间;
2、盲道与盲道两侧各0.25米人行道空间内不应设置导识标牌;
3、板式导向牌的外轮廓据路缘石外沿的最小距离为0.25米;标识的支撑杆距路缘石外沿的最小距离为0.95米;
4、设施周边应留出合理的使用空间,以满足视距要求和通透性要求,不应阻挡通行视线;
5、不应破坏绿化景观,不应压占设施带内绿化树池,不应占压市政管线检查井,并留出管线检查空间等。
四、最终点位确定
在既定的规划原则基础上,最终标识点位的确定还需根据现场调研,退避已有的道路设施,避免对行人车辆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