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控制程序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控制程序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控制程序

发放号: 受控状态:

1目的

对进料到厂、生产过程中、成品交付各个阶段检验和试验的产品状态按规定方法进行标识,确保只有合格的产品才能转序及交付。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厂材料、生产过程中和成品出厂全过程中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控制。

3职责

3.1仓管员、检验员负责物料、生产过程及最终产品检验和试验后状态的标识。

4工作程序

4.1本公司规定,产品的检验状态标识分为:合格、不合格、待检、待处理,其标识方法均由质管部确定,管理者代表批准。

4.2未经检验和试验的进料中由仓库放置于指定区域,用“待检”的标牌予以状态标识。

4.3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半成品,由各责任部门放于“待检区”。

4.4经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

a)进库物料由仓管员根据合格通知撤回“待检”标牌,并建卡登帐;

b)半成品、成品由检验员分别转入“合格品”区域内。

4.5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均由检验员在其标识上注明处理方式,必要时,置于“不合格品”区。

4.6对不合格品经评审为“返工”、“让步使用”、“报废”、“退货”等的产品,由检验员在相应的产品标识上注明;当所标识的产品质量状态改变后应将标识收回,予以对应的正确质量状态标识。

4.7对生产过程中全数拣出的不合格品,由作业人员放入粘贴“废品”标识的专用容器内。

4.8对于顾客退货或其他原因列为待处理的产品,由仓管员将其放于“待处理品”区内,及时报由质管部门实施检验和试验后,标识其质量状态。

4.9对状态标识不清,无状态标识或超过贮存期限的产品,报由检验员重新检验,交将判定结果反馈至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标识其质量状态。

4.10紧急/例外放行标识:本公司规定所有产品不允许产品紧急/例外放行。

5相关文件

5.1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控制程序…………XX/QP 7.5.3-01

6相关记录

7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控制流程图

标识卡管理应用规范

标识卡管理应用规范-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5.1.3检验状态使用《产品状态标识卡》,检验结果附注《工艺流程卡》 5.1.4当顾客有要求时,最终产品按顾客的要求进行标识。 5.2标识的实施 5.2.1原材料进厂,由仓库安排存放到“待检”区域,并依据订购单、送货单对产品进行核对标识,明确显示物料名称,物料编号,规格,生产批次号,来料数量(数量标识必须涵盖产品范围,如一个批次号一拖产品为21箱,数量为2020,则可标识为20箱*100+20=2020只,凡填写标识卡人员都参照此方式填写数量),日期等; 5.2.2由仓库填写《进料送检单》通知品质验货; 5.2.3品质部检验员依据检验标准、承认样品、相应的采购信息或取少量样品等对来料进行检验/验证,并依据检验/验证结果进行产品状态标识,标识需清晰完整;合格产品办理入库手续,并由检验员填写相应《产品状态标识卡》;不合格产品存放到不合格区域和进行不合格标识,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2.4生产过程中,操作者自检出的不合格品,由操作者进行隔离,生产班组长及品质部检验员进行确认,并由生产班组长进行产品标识,检验员进行检验状态标识;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2.5生产的最终产品由仓库以《物料标识卡》标识和填写《成品送检单》报检,品质部检验员依据检验结果进行检验状态标识; 5.2.6产品生产批次号的标识:在产品生产完成后,生产线负责填写产品的生产记录,记录入产品的制造时间或日期,品质部OQC须在包装外箱上盖检验合格章(表明检验之状态与日期)。 5.3标识的管理 5.3.1各种标识由产品存放所在地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任何人不得 随意撕毁和移动,应保持各种标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3.2当标识发生丢失或移动时,根据相关记录或重新检验后进行标识; ●同产品质量相关的流程单、印章等标识的使用应由品质部全面监控和管理。 5.4追溯性实施 5.4.1物品批次的相关追溯要记录在《标识卡》、《进料验收单》上,详细记录供应商(或客供品名)、收料日期、送货单NO、采购单NO等。可能时记录物品的生产日期(来料日期)。入库时在物品《标识卡》上记录部品的品名、来料批号、出入库情况。仓库在发放物品时,用《领料单/出库单》记录物品发放使用的名称、规格、批号、发料之日期、数量、领料单NO、使用之订单号码等; 5.4.2 物品追溯

设备公司过程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设备公司过程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对施工过程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避免不合格品的转序和使用,保证工程(产品)质量满足合同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及产品的检验和试验控制。 2. 相关/支持性文件 CKAZ200·11-2000 《工序管理控制程序》 CKAZ200·20-2000 《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CKAZ200·21-2000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与工程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3. 术语 采用GB/T6583-ISO8402:1994标准中的术语。 4. 职责 4.1 质量工艺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订、解释和实施的归口管理。 4.2 分公司、项目安装队负责实施本程序。 4.3 质检员负责施工过程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工作,并签字认可。 5. 工作程序 5.1 过程检验和试验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工作,也是过程质量控制的一部分,在施工过程中,有关人员应依据项目质量计划、设计文件、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应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标准等进行过程检验和试验。 5.2 过程检验 5.2.1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应及时组织进行施工过程中的检验。过程检验包括:基础及预留孔洞和预埋件复查、工序质量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及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和评定等。检验形式主要有自检、互检、交接检和专检等。施工组长、操作者及质检员分别做好相关记录,以此作为检验标识和质量记录。 5.2.2 施工作业人员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随时进行检查,保证本道工序质量符合规定要求。每道工序及分项工程完成后,施工组长或分部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及时组织自检和互检,并认真作好自检、互检记录。 5.2.3 施工进入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或特殊工序,应及时通知质检人员进行专门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压力试验、试运转等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按规定要求组织设计方代表、顾客代表、监理工程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代表以及项目技术人员、质检员等共同参加,并由质检员做好检验记录,各方确认无误后履行签字认可手续。 5.2.4 分项工程应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分部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专职质检员核定。 5.2.5 分部工程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质检部门核定。

检验检测过程和结果监督控制程序

检验检测过程和结果监督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有计划的质量监控活动,对检验检测过程和结果质量实施监控,及时排除质量环节出现的不符合的因素,以此来验证和评审检验检测活动的有效性和结果的准确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所内部的各项质量监控活动及参加外部的质量监控活动。 3职责 3.1质量负责人负责该程序的运行。 3.2技术负责人负责对作业文本等进行定期评审工作。 3.4检验科、室提出本科室年度质量监控计划,根据批准后的计划参加质量监控活动。 3.5办公室根据各科室提出的年度质量监控计划,制定所年度质量监控计划,并报质量负责人审核、所长批准。办公室负责质量监控计划的实施。 3.6由质量负责人组织考核组,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 3.7 各检验科室负责本科室能力验证工作的实施。 4工作程序 4.1质量监控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每年初,各检验科室根据各科室人员和设备情况,制定科室内部

《年度质量监控计划》,并报办公室。办公室根据检验科室提出的年度质量监控计划编制所《年度质量监控计划》,报所质量负责人审核、所长批准。 4.2内部质量控制 4.2.1在内部通过下述几种方法来验证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a)人员比对,比较不同检测人员技术操作水平的差异; b)设备比对,比较同一型号的不同设备的技术指标之间的差异水平; c)盲样检测,检查检测整体能力的水平是否满意; d)留样再测,检查过去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4.2.2根据所内部《年度质量监控计划》的要求,办公室负责制定《质量监控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实施时间、参加人员、样品和设备、检测具体要求、结果评价准则等。实施方案报质量负责人审核、所长批准。 4.2.3按照监控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办公室组织实施,确保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如实做好活动记录,活动完成后编制监控活动报告,例如人员比对报告、设备比对报告、留样再测分析报告等,对监控活动的结果进行分析、总结,评价本所保证检测结果的能力。 4.3外部质量控制(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 4.3.1本所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项次修订 日期 前版本 版次 修订 页次 修订记录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实施日期 版本 文件编号 页码 第1页共3页 制作制定单位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质检部 实施日期 版本 页码 第2页共3页核准

质检部负责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标准的制订和检验。 各班组工人工作时应按照《工艺卡》和技术图纸、过程检验规范进行自检和互检。 检验员按照《过程检验规范》、工艺卡质量要求、技术图纸对现场每道工序进行巡检。 每天上午、下午各巡检一次,每道工序至少抽检一件产品,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巡 检日报表》上。出现不合格时应及时反馈给操作工人,进行返工。具体参考《不合 格品控制程序》。 目的 对原辅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进行规定的检验或试验,确保未经检验和不合格的材料、 产品不投入使用、加工和出厂。 2.0 范围 适用于原辅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 3.0 职责 3.1 3.2 生产部各小组负责自检及互检。 4.0 方法 4.1 4.1.1 进料检验控制(IQC ) 仓管员在收到到货的原辅材料后,依照《物料申购单》上品名、规格、应到数量, 负责核对实际到货数量、重量,合格后通知 IQC 进行来料检验。 4.1.2 质检部IQC 接到通知后,按照《进料检验规范》要求进行抽检或全检, 将检验结果 记录在《进料检验记录表》上,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如不合格按照《不合格品控 制程序》进行处理。 4.2 过程检验和试验控制 4.2.1 自检、互检 4.2.2 巡检 4.3 最终、出货检验和试验控制 1.0

进料检验记录 巡检记录 成品检验记录 6.0 参考文件 《进料检验规范》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过程检验规范》 《成品检验规范》 进料检验记录表 名称料号 数(重)量 版 本 文件编号 第3页共3页 4.3.1 最终成品检验和试验依据:《成品检验规范》 和工艺卡、技术图纸要求执行,并将 检验结果记录于《成品检验报告》上。 4.5 对所有检验不合格品都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要求执行,并标识清楚。 4.6 所有要求的检验项目,在相应的记录中都要填写具体的检验数值或内容及日期并有 经授权的检验人员的签字或盖章,经检验主管审批。 4.7 检验和试验记录由质检部负责保存,当合同中有规定时,检验和试验的相关记录 可提供给客户查阅。 5.0 记录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规范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规范 1.目的 确保只有通过检验且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流到下道工序。 2.范围 适用于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3.职责 3.1 从原材料、外购、外购件进厂到成品出厂的每道工序的 每个产品都必须由检检员做好检验标识,并作相应记录。 3.2 检验员负责检验状态的标识和记录,以及标识的检查。 3.3 各相关人员负责相关的状态标识的维护,发现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情况应及时通知检验员,检验员对其重新检验后作新的标识。 4.程序 4.1原材料进厂经检验或验证合格后由检验员在产品上作出 标识,不合 格品当场交给经营部作拒收处理。 4.2过程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a.待检产品放入待检区域或用待检标牌进行标识。 b.已检验但检验结果未出来时,则放待判定区域或用判定标牌进行标识。 c.合格由检验员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合适位置打上检验工号。 d.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挂不合格标识。 4.3不合格品状态标识 4.3.1返工品检验员在返工部位用“黄色”标上“返”标识,并及时通知操作者返工。 4.3.2返修或让步接收的产品由检验员在该产品上用“黄色”标识分别标上“修”或“让”,同时做好记录,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4.3.3装配试验过程中如发现主体壳有渗漏的情况、由检验员在渗漏部用“红色”划Δ并通知经营部退给供方。 4.3.4因加工导致废品<工废>、由检验员用“红色”进行标识并在该产品打“×”,因材料不良导致的废品<料废>由检验员用“红色”进行标识并在产品上打“0”,工废品、料废品都必须及时存放到废品库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明报废的原因,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产品的检测和测量控制程序

1 概述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对工程项目的结构材料、施工工序、工程产品质量的检测和测量及产品交付实施有效控制,旨在防止不合格品转序和交付,验证工程产品质量满足规定要求,并提供证明和记录。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工程项目的结构材料、施工工序、工程产品质量的检测和测量及产品交付实施全过程控制。 3 职责和权限 3.1 公司 3.1.1 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一、二类工程的结构材料、施工工序的检测和测量以及工程产品的检验、交付工作的监督检查。 3.2 子(分)公司 3.2.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实施项目结构材料、施工工序的检测和测量以及工程产品的检验、交付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3.2.2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项目施工工序、工程产品的自检、复检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3.2.3 采购部门负责对进场结构材料的进货验收进行监督管理。 3.3 项目部 3.3.1 质检部门负责对结构材料、施工工序、工程产品的质量进行专检。 3.3.2 工程部门负责对施工各道工序、工程产品的质量实施自检、复检。 3.3.3 物资部门负责对进场结构材料进行验收并做好保管和记录。 3.3.4 工地试验室负责试验检测工作。 4 监督管理要求 4.1 公司工程管理部每年对公司一、二类工程试验、检测和交付工作组织不少于一次检查。主要核查试验检测资料、报告和记录的真实性、规范性以及工程产品实体质量;必要时参与公司一、二类工程交工预验收。 4.2 子(分)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项目的结构材料、施工工序的检测和测量以及工程产品的检验、交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3 子(分)公司总工程师负责解决工程产品检测和测量以及交付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并直接或间接检查中心试验室日常工作。 4.4 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质量检查。 4.5 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解决工程产品检测和测量中的日常技术问题,并检查工地试验室的日常工作。

检验状态标识程序

上海氯碱机械有限公司 检验状态标识程序 QG/T530306—2005(C版) 发布日期:2005-09-01实施日期:2005-09-01编写:李世闻审核:陶国祥批准:曹稼斌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从原材料进公司到项目完工的全过程中,各阶段的检验和试验的产品按规定方法标识,确保只有合格的产品才能转序或出公司。 1.2 适用于所有过程和产品检验状态标识的控制。 2 相关文件和术语 2.1 相关文件 2.1.1《材料检验程序》QG/T530203-2005 2.1.2《产品(项目)检验程序》QG/T530301-2005 2.1.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QG/T530307-2005 2.1.4《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QG/T530308-2005 2.1.5《理化检验程序》QG/T530303-2005 2.1.6《无损探伤检验程序》QG/T530302-2005 2.1.7《工序控制程序》QG/T530207-2005 2.2 术语 2.2.1 产品:材料、中间品(过程)、最终产品(项目)。 2.2.2 检验状态分为:待检品、合格品、不合格品。 2.2.3 待检品:未经检验的产品。 2.2.4 合格品:满足规定要求的产品。 2.2.5 不合格品:不满足规定要求的产品。 2.2.6 标识:用以识别检验状态的标识、铭牌、标签、检验单、合格证(单)或指定的放置地点。 3职责 3.1 技术质安部:公司检验状态标识的归口管理部门。 3.1.1 负责建立本公司检验工作网络,明确各级职责。 3.1.2 对本公司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标牌、标签、检验单、合格证(单)批准的印章进行统一管理。(见《机械公司检验印章发放记录》) 3.1.3 对本公司检验状态标识实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3.2 生产运行部:负责进公司材料、外购件和入库后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和控制。

关于规范试验检测和工序验收管理程序

质量控制及工序验收措施 一、质量检验程序 1、为规范工程质量验收的流程,确保工程质量,我项目部严格遵循合同承诺,设立了“三检制”机构。一检为施工班组质检员;二检为项目部现场施工员;三检为项目部安质部专职质检员。“三检制”人员组织机构以上报监理部。 2、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在班组或工序自检、互检合格的基础上,专职质检员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专职质检员核定、验收后,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报监理通知单”,请监理工程师验收。 3、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在分项质量评定的基础上,由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专职质检员核定,并填写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4、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上,将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送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交质量监督站验收。 二、施工过程中工序的质量控制 1、实行质量目标管理,把质量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施工的每一道工序上,把质量目标落实到每一个施工人员肩上。上一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不合格的项目一定要返工重做至合格。 2、项目质检员对分项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检查,按规定做好现场检查原始记录,每一道工序完工后进行自检,报质检工程师复检,在此基础上报监理工程师检查,做到道道工序有人把关,每个项目有人验收。 3、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各种施工原始记录。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及其对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 三、原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1、材料采购:根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要求,材料采购的有关程序,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材料供应商,保证所有同工程质量有关的物资采购能满足规定的要求。

2、材料验收:材料进场后,材料员清点材料,核对送货单内容与采购标准是否一致。货单是否准确、有材质证明及物资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在验收单上签字或填写料具验收单,当物资的质量不合格,则作退货处理。 3、原材料的检验:物资的进货检验由材料员及试验员负责进行;材料员负责材料的外观物理性能检验,试验员负责材料的化学性能检验,进场材料经检验和试验后,需经项目质量监督员签发进场物资的准用令。否则,进场材料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 四、工程试验管理 1、为进行工程质量检验和原材料的监测,所进的试验设备和测量器具按计量法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和鉴定,取得合格证。工地试验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检测,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当监理需要抽检试验时,我方试验人员负责配合。 2、工地取样及试验 ①、工地设置符合要求的设施、仪器配套的工程检测仪器,配置现场试验人员和部分必需品。 ②、工地试验按业主要求,本工程试验均委托具有专业资格的中铁大桥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香维公路金沙江大桥项目部工地实验室。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1.0 目的 对原辅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进行规定的检验或试验,确保未经检验和不合格的材料、产品不投入使用、加工和出厂。 2.0 范围 适用于原辅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 3.0 职责 3.1质检部负责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标准的制订和检验。 3.2生产部各小组负责自检及互检。 4.0 方法 4.1进料检验控制(IQC) 4.1.1 仓管员在收到到货的原辅材料后,依照《物料申购单》上品名、规格、应到数量, 负责核对实际到货数量、重量,合格后通知IQC进行来料检验。 4.1.2 质检部IQC接到通知后,按照《进料检验规范》要求进行抽检或全检,将检验结果 记录在《进料检验记录表》上,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如不合格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过程检验和试验控制 4.2.1自检、互检 各班组工人工作时应按照《工艺卡》和技术图纸、过程检验规范进行自检和互检。 4.2.2巡检 检验员按照《过程检验规范》、工艺卡质量要求、技术图纸对现场每道工序进行巡检。 每天上午、下午各巡检一次,每道工序至少抽检一件产品,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巡检日报表》上。出现不合格时应及时反馈给操作工人,进行返工。具体参考《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3 最终、出货检验和试验控制

4.3.1最终成品检验和试验依据:《成品检验规范》和工艺卡、技术图纸要求执行,并将 检验结果记录于《成品检验报告》上。 4.5 对所有检验不合格品都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要求执行,并标识清楚。 4.6 所有要求的检验项目,在相应的记录中都要填写具体的检验数值或内容及日期并有 经授权的检验人员的签字或盖章,经检验主管审批。 4.7 检验和试验记录由质检部负责保存,当合同中有规定时,检验和试验的相关记录 可提供给客户查阅。 5.0 记录 进料检验记录 巡检记录 成品检验记录 6.0 参考文件 《进料检验规范》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过程检验规范》 《成品检验规范》 进料检验记录表

最新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具体实施办法

广州蓄电池企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具体实施办法 GX/QG/质2-2001 为防止混乱和无序,产品检验和试验活动的状态标识必须清晰、完整,具有可追溯性。本办法对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工作提出如下规定: 1 进货检验和试验 1.1 采购部门应对原材料、外协件作好状态标识,并保证各类状态的物质均按规定的区域放置,现场物品应和进货记录相符。 1.2 检验员对原材料、外协件的抽样检验,必须对样品进行编号工作、并作记录,以保证样品的可追溯性。 1.3 试、化验部门对送来的检验样品,应根据样品的状态标识,作好记录,并将样品放置于规定的区域,以保证样品处于受控状态。 1.4 出具试、化验报告单应认真核对样品的标识,防止混淆。 2 过程检验和试验 2.1 对上工序转来的原材料、半成品,如检验发现无状态标识,应隔离堆放,待查明正确的标识后,方能按规定使用。 2.2 流水线上的产品检验状态标识,用“已检合格”的绿色牌,悬挂于线上最后一个已检产品上,区别于未检产品。全部检验活动完成的产品,用产品合格证作明示区别。 2.3 对已产生的不合格品应在产品上打不合格标记,并放置于不合格区域。 2.4 检验部门根据不同类别的检验情况,分别作好记录,记录和状态标识相结合,使过程检验和试验具有可追溯性。 3 最终检验和试验 3.1 产品的最终检验应在完成所有规定的检验和试验后进行。

3.2 对进行型式试验的产品,应用红漆在产品上作好试验编号,产品编号应与电脑记录相符。 3.3 型式试验各阶段的状态标识由放置的区域作区别,试验部门应严格按试验的程序与规定,使产品试验状态标识处于受控状态。如发现状态标识与实际不相符,应核对电脑记录,予以纠正。 3.4 最终检验合格的产品,由检验员贴放产品合格证,允许包装入库。 附加说明: 本规定由产品质量部起草,经主管总经理批准。 编制: 骆丽丽日期: 2001年9月13日 审核: 杨全华日期: 2001年9月13日 批准: 区友雄日期: 2001年11月30日

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控制程序

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控制程序 上海李尔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标题: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控制程序文件编号:TSP 7. 12页数:6 /6发行日期:2002. 7. 15版本:1. 0文件 修订序号版本修订日期条款修订内容修订者 11.02002. 7.15全文编写核准:审核:编写:1.目的:为使本公司所有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均能有充分的控制检定.维护并维持良好的精确性,以证实和确保产品能符合客户要求。并保证汽车附件产品在开发,研制和实际生产过程屮所进行的,检测和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做到对检测和试验过程的质量受控。 2.范围:2.1.凡从事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 2.2.包含每一种形式测量设备及检具的统计变异分析。 2.3.内外实验室管理3.定义:3.1.暂停使用:该设备已放置半年未使用过,而且未确定往后会使用到者,或经检定失效时均列为暂停使用。 3.2.内部检定:由公司内部人员自行检定者。 3.3.外部检定:因设备或人力等因素而委托外界机构代为检定本公司的量具仪器者。 3.4.比对件:凡找不到有效的检测设备来检测会影响产品质

量的精度,建立比对方式确认其精度。 3. 5.量具:一般生产现场上所有量具.仪器设备.检具及试验机器均称为量具。 3. 6.测量系统:指由人员.量具.操作程序及其他设备或软件的集合称为测量系统。 3. 7.测量系统分析研究:使用极差及均值方法,基于统计配合实际的过程选择适当的操作人数.样本数及重复测试次数,以研究主要变异形态的对彖。 3. 8.量具重复性:指量具由同一操作者,经多次测量同一零件或产品,其测量特性的重复能力,也指其测量之间变异而言。 3. 9.量具再现性:指不同操作者使用相同量具测量相同产品的特性时,其操作者之间测量平均值的变异。 3. 10供应商实验室:一个由有资格的人员在经正确标定的设 备上,使用被认可的方法和程序来完成买方在零件图和其他合同文件上指定并且能够执行的材料和性能评估任务的机构。 3. 11.检测:按照规定的程序,为了确定给定的产品.材料.设备.生物体.物理现彖.工艺过程或服务的一种或多种特性或性能的技术操作。 3.12检测方法:为进行检测而规定的技术程序。 4.流程:流程责任部门相关说明表单检定记录存档检定到期仪器搬运储存及维护检定标识检定记录建立合格检定年度检定计划

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操作规程

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操作规程 1 目的 通过对购进原辅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明确标识,防止误用或非预期使用。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购进原辅包装材料及产品生产过程中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管理。 3 职责 3.1兽医检验人员负责对收购的生猪进行检验标识; 3.2库管员负责对入库的原辅包装材料作好标识; 3.3生产加工工序品管员负责对检验过程中不合格品进行标识; 3.4屠宰生产过程品管员负责对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产品进行标识; 3.5各生产单位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半成品状态及库存成品进行标识; 3.6技术部门负责对试验品的跟踪与标识。 4 内容 4.1 生猪屠宰检验试验状态的标识 4.1.1生猪接收检验状态标识 4.1.1.1宰前检验中需隔离观察的生猪,送入标有“隔离圈”的圈舍中标识。 4.1.1.2宰前检验过程中需急宰的生猪,由宰前品管员开据《生猪急宰证明》标识,随急宰猪送往急宰间。

4.1.1.3宰前检验急宰后需高温、化制或销毁的生猪,由宰前品管员开据《双汇集团产品质量检验卡》标识。 4.1.1.4宰前检验过程中需拒收的生猪,由宰前品管员用不同于客户标识色的颜料在猪体表进行标识。 4.1.1.5 宰前检疫检验无异常的生猪,直接送入标有“待宰圈”的圈舍中。 4.1.2 宰后检疫检验状态的标识 4.1.2.1 宰后品管员根据相关标准判定需作高温、化制、销毁处理的内脏分别打入带“高温”、“化制”、“销毁”字样的容器中。 4.1.2.2 宰后品管员根据相关标准判定需作复制、高温、化制、销毁处理的胴体分别盖“复制”、“双复制”、“化制”、“销毁”字样的印章标识。 4.1.2.3白条修整、预冷、分割、包装、冷藏、配送等环节出现的不合格品用《双汇集团产品质量检验卡》标识。 4.1.2.4做分割合格白条不做标识。 4.1.2.5做市场合格白条,用“动物检疫验讫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进行标识。 4.1.2.6分割后检疫检验合格的产品,用“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验讫标签”进行标识。 4.1.3潜在不安全产品的标识 4.1.3.1当通知水质检测不合格时,品管员对该时间段生产的产品用检验卡标识,进行隔离处理;

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 建立状态标识管理规定,以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混淆、差错、污染等质量事故的发生,并保证对设备、仪器进行正确的操作,以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所有生产过程状态标志管理,包括:物料标志、生产状态、设备、管线标志、清洁标志、计量标志五大类。 3、责任者: 3.1设备科负责物料的合格、不合格、待验和设备的设备卡、运行、完好、维修、封存和管线涂色以及清洁标志的清洁、待清洁状态牌制作、验收、发放管理,并监督设备状态标志的日常使用管理; 3.2计量中心负责计量标识的制作与验收、计量器具的校验和张贴合格或禁用等标志,并监督计量器具的日常使用管理; 3.3质量科负责物料的物料签、货位卡、生产状态卡、清场合格证的制作与验收管理,并监督该规程中所有的规定执行情况; 3.4各部门、各车间物料管理员、岗位操作人员、设备维修人员涉及到该规程中的规定,负责执行状态标识的正确使用与监督管理; 3.5车间质量员负责按本规程规定,执行日常监督管理。 4、内容: 4.1状态标识的分类及定义: 4.1.1生产过程中的所用状态标识分为五大类,分别为物料标志、生产状态、设备/管线标志、清洁标志、计量标志。 4.1.2物料标志: 4.1.2.1包括物料信息标志和物料质量情况状态标识二类。其中,物料的质量情况状态标识并采用醒目的色标管理。 4.1.2.2物料的信息状态标识是物料标签和货位卡二种。其目的是避免物料在储存、发放、使用过程中发生混淆和差错,并通过货位卡的作用,使物料具有可追溯性。 货位卡是用于标志一个货位一单批物料的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和来源去向的卡片,识别货垛的依据,并能记载和追溯该货位的来源和去向。 物料签是用于标志每一件物料或中间产品的产品名称、批号和数量的卡片,用于识别单独一件物料或中间产品的依据和标识。 4.1.2.3物料的质量情况状态标识分为三类,分别为待验、合格、不合格,并采用黄、红、绿三种不同色标来进行醒目区分。 待验:黄色色标,其中印有“待验”字样。其含义是:物料在允许投料或出厂前所处的搁置、等待检验结果的状态。 合格:绿色色标,其中印有“合格”字样。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可允许使用或批准放行的状态。 不合格:红色色标,其中印有“不合格”字样。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不能使用或不准放行的状态。 4.1.3生产状态标志: 4.1.3.1每一生产操作间或岗位应有正在生产的产品信息(生产状态卡)或清场合格证,以明确标识生产操作间的生产状态。

11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1目的O b j e c t i v e 对原材料、协配件、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和试验,防止不合格的原材料、协配件非预期使用,不合格半成品转序,不合格成品出厂。 This is to inspect and test the raw material, components, semi-finished and finished products to avoid the nonconforming raw materials and components from unexpected usage, to avoid the defective semi-finished product from flowing into the next process and to avoid the defective finished product from releasing out of the factory. 2 适用范围Applicable Scope 适用于本公司的原材料、协配件、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和试验控制。 This is applicable to the control over the inspection and test of the raw materials, components, semi-finished and finished products of the company. 3 职责Responsibility 3.1 质量部负责原材料、协配件、半成品、成品的入库检验和验证的归口管理。 The Quality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for the incoming inspection and test of the raw material, components, semi-finished and finished products. 3.2 技术工程部负责制订和发放原材料、协配件、半成品、成品的图样、检验规程及相关接收标准。 The Engineering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to formulate and release the drawings, inspection procedures and relevant receiving standards applicable to the raw materials, components, semi-finished and finished products. 4 工作程序Work Procedures 4.1 检验和试验前的准备Preparation Prior to the Inspection and Test 4.1.1 由质量部根据《控制计划》和检验指导书,在开始检验工作之前,复查是否已经对每项重要检 验项目的方式和方法做出规定,其内容包括:检验方法、检验工具及精度、抽样方法、评定方法、记录方法,注明可能需要提供的质量保证书/自检报告、要求和验证方式。 Prior to inspection, the Quality Department shall refer to the “Control Plan” and Inspection Instruction, checking if the inspection way and method for each important item have been regulated, including: inspection approach, inspection tools and their precision, sampling method, assessment approach and recording method, as well as the remarks on necessary quality warranty/self-inspection report, requirements and verification way.

检验和试验程序

1.目的 对进货、过程和最终产品进行规定的检验和试验,保证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投入使用、加工和出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外协外购件、过程产品、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职责 3.1质量部为检验和试验归口管理部门, 3.2 技术部、采购部、制造总部为配合部门。 4.定义(无) 5.工作程序 5.1进货产品检验和试验流程见(4/4页) 5.2 检验和试验的依据 A 、产品进货、过程和最终检验所需的检验指导书/检验规范由技术部依据产 品标准和工艺要求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检验项目、质量特性值、检验方 法及检验数量等。 B 、计数值接收抽样计划的接收准则必须是零缺陷,所有其它情况的接收准则 见检验规范/检验指导书。 5.3 进货检验和试验 5.3.1 物流科仓管员对到货的产品根据《进货验收出库领料作业指导书》,行政验收。验收合格的,填写《检验申请单》交质量部进货检验员。 5.3.2 质量部进货检验员依据检验规范/检验指导书等,进行检验和试验,对进货零件没有按检验规范/检验指导书的要求提供相关材质、性能等报告资料的,检验员有权拒检或拒收该零件。具体检验作业流程按《检验、试验作业流程图》实施,结果记录于《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出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入库结算通知单》,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 5.3.3 质量部检验员每月对进货的零件或材料的质量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记录于《分供方-年-月质量综合分析报告》。 5.3.4 顾客提供产品(或工装)由质量部负责检验。 5.4 过程检验和试验 5.4.1 技术部在制定控制计划、作业指导书,应尽可能规定防止缺陷发生的控制方法,如统计过程控制、防错、目视控制。

检验状态标识和追溯性

发文范围: 质量部、生产部、生管物流部受 控印 章分 发编 号 更 改 历 史 版本号更改单 号 更改日期更改人批准人 会签单位会签人/日期会签单位会签人/日期质量部 生产部 生管物流部

编制/日期文控审核/日期部门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1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对产品检验状态进行适当、有效的标识防止混淆和误用,并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可追溯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从接单到生产、交付的所有阶段的产品检验状态标识。 3职责 3.1质量部负责制订检验状态的标识方法并监督标识的正确使用。 4 规范 4.1标识的分类、管理 4.1.1检验状态标识分为六类,分别为:合格品、不合格品、待检、待返工、特采、 报废。 4.1.2标识的方法有多种,可采用印章、标签、标牌、区域标识等。 4.1.3所有的标识在接单、进货、生产、贮存、交付过程中必须保护,以确保标识完整无误。 4.2原材料检验 4.2.1质量部来料检验人员根据原材料检验控制程序对来料进行检验,出具《来料检验报告》并在《日报表》中做相应记录。检验合格的物料贴合格标签;不合格物料贴不合格标签;特采物料贴特采标签;当需要紧急放行时贴紧急放行标签。对合格品通知仓管员办理入库,不合格品通知仓管员放置于不合格区内等进一步处理。 4.3半成品检验 4.3.1质量部质检员在各工序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贴挂不合格标识,并出具《注塑检验报告》或《喷漆检验报告》,同时在《日报表》中做相应记录。 4.3.2质量部质检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贴挂不合格标识,并在《日报表》中做相应记录。 4.3.3完成的成品,放置于成品待检区交质量部质检员检验,合格的放置于合格品区进行包装。不合格的挂不合格标识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进

013-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Q-SC《质量手册》××××制造有限公××××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L.801.032-2017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管理规定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分类及方法,使生产现场产品的状态易于辨认,以防止未经检验和检验后不合格品的误用。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用于产品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零部件、半成品、顾客提供的产品以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控制。 2 职责 2.1 技质科负责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确定,指导生产现场状态标识区域的划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2 车间及物资仓库负责对本部门范围内状态标识的维持及保护,并严格遵守本规定。 2.3检验员及有关操作工负责作出状态的标识。 3 状态标识分类及方法一般将检验和试验状态划分为三类:待检、合格、不合格。标识方法有挂牌、分区堆放、作检验标记等。 4 具体规定 4.1 外购、外协件: a) 合格品:上架码放或放置在合格区内;b) 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内,或挂有“不合格品”标牌,或有红漆标记;c) 待判定的货物应放在待检区内,或挂有“待检”标牌。 4.2 零部件:a) 合格品:有检验员检验合格标记(绿、蓝、黑漆),或码放在“合格区”内,或挂有“合格品”牌标志;b) 让步接收:有检验员检验标记(黄色漆);c) 不合格品:有检验不合格标记(红色漆),或堆放在“不合格品区”,或挂有“不合格品”牌标志; d) 待检:有加工者工号,无检验工号标记,或放在“待检区”内,或挂有“待检”牌标志; 4.3 成品 a) 合格品:经试验合格的泵机,

挂有出厂编号的试验纸牌,并附合格证明书,到后装配下线处,张贴合格证标志。b) 不合格品:经检验不合格的泵机,挂故障牌(写明故障原因),转入“返工区”。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公司办提出。2017年03月28日期第一次制定本标准由公司办负责解释。本标准由公司办负责起草。第二版: A 本标准起草人:江武

QP820300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DOC 4页)

QP820300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DOC 4页)

1.目的: 制定合适的检验程序,完善检验制度,确保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能够满足规定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与产品的接收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和物料管理有关的部门与个人。 3.定义:(无) 4.职责: 4.1 生管采购组负责 4.1.1 与供应商联系有关供货质量事宜。 4.1.2 与顾客联系关于顾客提供产品和公司成品质量的有关事宜。 4.1.3 入库材料的点收,并核对材料规格是否正确。 4.2 品管部负责 4.2.1 制定检验计划与相应的检验规程。 4.2.2 对来料、半成品及成品进行检验。 5.工作程序: 5.1 来料的接收检验: 5.1.1 原材料的接收和送检: 原材料进厂后,收料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A.分类、分批存放在堆场的指定地点,并做好待检标识。 B.收料人员应确认供应商是否提供相应原辅材料的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合格证。 C. 收料人员填写“收料单”送生管采购组和品管部。 5.1.2 原材料接收检验由品管部试验室检验人员按照“钢筋混凝土水泥管制造工艺操作规

程”及GB/T11836-99《钢筋混凝土水泥管》的要求进行取样及检验作业。 A.试验室检验员依据“钢筋混凝土水泥管制造工艺操作规程”项目检验; B.试验和检验记录:试验室检验人员必须将技术要求和实测数值填写在: a.水泥成品:“水泥物理性能试验报告”; b.钢材(钢筋):“钢材机械性能试验报告”; c.中砂:细骨料检验记录表; d.碎石:碎石或卵石检测记录表 C.在试验和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目,应检查不合格的原因并提报相关部门处理。 5.1.3 五金件、备品备件的验收: A.五金件、备品备件、化学试剂由物料管理员协同采购人员核对数量、型号及外观判定。 5.1.4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五金件/备品备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QP830100)”处理。 5.1.5 品管部主管可按接收产品需要、供货情况及供应商的情况对原辅材料、五金件、备品备件的检验作以下选择决定: A.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检验报告可作为免除接收检验的依据,免检材料应列出免检材料清单。 B.全部检验; C.在供应商处检验; D.委托检验。 5.1.6 收料人员依据采购单据及客户提供产品的资料核对来料数量、标识是否与要求相符,并检查有无运输损坏情形,核对正确后收货,如果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生管采购组主管报告,由生管采购组向客户反映情况。 5.1.7 对于在库存物品中已失去“合格品”标签的或超过有效期的原辅材料在投入生产之前要经过品管部重新检验。 5.2 过程检验: 在生产过程中岗位操作人员对其所作内容依相应作业标准进行工序自检;品管部质检组/试验室负责根据生产工序过程的特点和“钢筋混凝土水泥管制造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及 GB/T11836-99《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试验作业: 5.2.1 混凝土搅拌工序的检验内容: A.品管部试验室检验员依据“钢筋混凝土水泥管制造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及 GB/T11836-99《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标准中规定的项目检验; B.试验和检验记录:品管部试验室检验人员必须将技术要求和实测数值填写在“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报告”及“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月报表”; C.在试验和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目,应检查不合格的原因并提报相关部门处理。 5.2.2 钢筋定长切断、镦头及骨架滚焊工序的检验内容: A.品管部质检组检验员依据“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制造工序和安全规程”中规定的项目检验; B.试验和检验记录:品管部过程检验人员必须将技术要求和实测数值填写在“半成品抽检评定表(钢筋骨架)”;并及时地将检验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和相应的工序;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规定修订稿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 规定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管理规定 1.目的 确保只有通过检验且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留到下工序,防止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混淆及不使用不合格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设备、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全过程工序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3、职责 、技术科负责确定产品及重要零部件状态标识的内容和方法; 、生产科负责对原材料和零部件及成品的标识; 、质检科负责对零部件及成品状态进行标识。 4工作程序 检验和试验状态的分类 按标准的规定分为四类:待检验、已检合格、已检不合格、已检 待处理。 检验和试验状态区域 公司在指定的区域设置检验区和试验区,并摆放区域标识牌。 检验区域的分类 a)待检区 b)已检合格区 c)已检不合格区 d)已检待处理区 e)废品区 试验区域的分类 a)待试验区 b)已试验区 c)已试验待处理区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方法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形式可应用标记、标牌(签)、色标、钢印、合格证、检验记录等形式表示。 进货检验和试验 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是来自本公司认可的合格供方。 对生产购进物资,仓库保管员核对送货单,确认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材料证明书齐全后,置于待验区。 检验员按照编制好的进货检验规范对物资进行全数或抽样检验。检验完毕,检验员在“进货检验记录”上记录详细内容并签字。 a)检验结果合格,检验员在合格品上放上标签,仓库办理合格品入库手续。 b)检验结果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检验员在不合格品上贴或挂上标签,条件允许,将其放在隔离区域。 在没有作出检验结果以前,库房应保持货物原样,不准动用。 首件检验和试验 由技术科制订质量计划和过程检验规范,明确检验要求,操作工人和检验员必须按质量计划和规范进行检验。 在零件加工过程中,需对每批的第一个零件进行首检。操作者首先进行自检,合格后还必须由检验员做首件检验,在未经首件检验认可的情况下,操作者不得继续加工其余的零件。 零件经首件检验合格后由检验员在首件上作首件检验标识,随即通知操作者继续加工。 如首件检验不合格,检验员应向操作者指出首件不合格部位,并提出改进加工的方法。由操作者返工或重新加工首件,直至检验合格,才可加工其余零件。对首件不合格而又不能返工、返修的不合格品,由检验员在不合格部位上作好标记,并进行隔离存放。 过程、完工检验和试验 检验员按规范要求进行或做100%检验和试验,加工零件填写“工序流转卡”和“检验记录”,生产科将零部件放置在规定的区域。 外协加工件检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