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安全条件审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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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安全条件审查管理规定

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现场直接作业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和确认的HSE管理要求和职责,以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生产车间各项作业前的安全生产条件确认工作。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HSE)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关于加强公司职业环境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决定》

职责

公司安全责任人负责本规定在本单位的全面贯彻执行。

部门、分公司及生产车间主管负责本规定在本单位的具体落实。

部门、分公司及生产车间副职或安全管理员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实和确认。

班组长、岗位责任人负责按照公司QHSE管理体系及项目要求负责本单位施工生产作业全过程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实和确认。

技术质量、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实和确认,负有对各作业单位安全条件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整改职责。

安全环保监督部门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的作业进行停工,按照公司HSE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班组长、岗位责任人负责本班组、本岗位日常作业安全条件的落实和确认。

作业人员应开工前有责任对作业条件进行确认,因安全措施不落实,有权拒绝作业,要求完善作业条件,有权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管理内容

分级

按照作业危险性和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条件确认实行四级负责

4.1.1一级: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作业单位对下列作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落实和确认。

4.1.2二级:各部门、分公司及生产车间主管负责组织本单位相关管理人员、作业单位负责人,对专业工序交接过程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和确认。

4.1.3三级:专业项目、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公司QHSE管理体系和项目要求需办理作业许可证相关作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实和确认。

4.1.4四级:由班组长、岗位责任人负责本班组、岗组日常作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实和确认。

确认范围

作业安全条件的确认范围应按照"人、机、料、法、环"的本质安全要求

逐条检查确认,落实相关措施,包括人员资质、教育培训、设备、工机具、施工方案及危害性分析和交底、个体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措施、作业环境、作业许可证及相关作业的特殊要求等内容。

确认原则

a)实行逐级确认的原则即需上级确认的,下级必须先进行确认后,方可交上一级进行确认,但按照分级原则,其主要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实和确认负主要责任。

b)专业之间工序交接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实和确认,由主管生产副职或安全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相关管理部门、作业单位负责人进行确认,上一工序存在隐患的,主要负责人应组织整改直至满足安全要求,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c)需办理作业许可证的相关作业,专业项目、分包商负责人需按照确认范围及相关作业许可证要求内容落实具体安全作业条件,并确认合格后,方可按照程序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领导需按作业许可证要求和职责对具体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逐条核实后,方可签署作业许可证。

d)日常作业,班组长在安排作业任务时,应按照确认范围对安全作业条件进行逐条确认无误后,方可安排岗组作业任务,并做到"三交一清",存在安全隐患的,岗位责任人、作业人员应拒绝作业,直至符合安全要求。

e)作业过程中,各级负责人应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当安全作业条

件发生变化,影响作业安全时,应及时组织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作业。

f)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用电作业、机械设备作业、吊装搬运作业及其它安全条件的落实和确认。

g)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保障作业技术方案在技术上切实可行,并监督在作业过程中的有效实施,保证交接工序质量符合相关规定和作业技术方案的要求。

h)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设备安全性能的日常检查和确认,对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安全负责。

i)一、二、三级作业确认人必须到现场进行确认后,签注具体的确认意见,交安全管理部门检查符合安全要求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业,所有表格一式两联,第一联由作业单位留存,第二联由安全部门存档备查,保存到项目结束。

j)班组日常作业安全条件由班组长、岗长共同确认后,由班组长存档,保存到项目结束。

附则

凡是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确认制度的,一经查实,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确认人未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规程、规范、管理制度和确认事项要求进行确认的而发生事故的,按照《中国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追究其责任。

2本制度由公司设备动力部负责解释。3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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