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送达回证
注:
1、“原件”“复印件”栏目填写用“√”代表是,用“╳”代表否。
2、如系代收,请代收人在收件人签收栏内签名或盖章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与收件人关系。
3、签收时应当签名或盖章。
4、此证签收后,由本所存。
移交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