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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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工程
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签订日期: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本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代表
甲方委派同志为甲方代表,负责现场签证及验收事宜。
乙方直接责任人
甲方确认乙方同志(中标人身份证号)为本工程的安全责任人及经济、法律责任的直接承担者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本工程高强预应力混凝土基础管桩采用ø500×125AB型管桩,总桩数约为根,桩长约米。桩顶标高及单桩承载力特征植详见设计图纸(工作内容包括放桩位、施打、切桩,检
查验收及工程资料编制整理)。
二、承包范围
三、承包方式
采用静压及锤击桩机两部分施工,以包工形式进行承包,包工期、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包机械及机械进出场费用。
四、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配备合格的技术人员负责施工管理,严格执行施工图纸的技术要求(有关施工图纸、图表、说明书、会审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会议记录、纪要、签证和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等标准性文件都是施工和交工验收的依据和技术资料;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优良等级;
五、工期要求
1、在试桩次日起计个日历天完成。如因甲方原因及大雨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经甲方签证确认后工期顺延。
2、乙方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5000元,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元。如延误工期五天以上的,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已完成工程量按70%结算。
六、承包单价
1、桩长按桩尖至施工自然地面的深度计算。
每米隐包综合单价为:
ø500×125AB型元/米,送桩元/米(单价内容已包括:桩尖(壁厚8mm以上)、焊条、油料等材料费及桩机进退场费、吊机费、发电机等机械费用及放桩点、编制竣工资料、施打、切桩等的人工费用,并已综合考虑材料和人工价格等的波动)。
2、本工程之税收由甲方负责,乙方以收据收款。
3、在施工期间遇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七、结算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乙方必须将当月工程量进度上报甲方现场施工员,质安部负责人签字核实;经甲方项目部经理签字,合同管理部门审核;
2、乙方必须造出本月员工工资表,在甲方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向工人发放,工人工资表原件上交项目部财务室;
3、乙方每月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必须在次月10号前付至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70%;
4、全部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总造价的70%;
5、桩测试合格及乙方退场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总造价的90%;
6、余10%工程款在桩基础分部验收合格及资料交还甲方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7、履约保证金在整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免息退还。
8、甲方为乙方代购工伤意外保险,按承包总造价6‰计算, 工程完工结算时一次性扣还甲方。
八、甲方主要责任
1、负责提供乙方施工用水用电并承担其费用;提供临时宿舍
及生活用水电(每人每月按4度电供应,超过部分由乙方负责)。
2、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管桩供乙方使用。
3、办理管桩工程施工报建等手续和费用。
4、开工前完成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满足桩机正常施工作业要求。
5、组织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6、负责提供施工标高控制点和轴线放线工作。
7、提供正式施工图纸贰份(其中一份为竣工图用),地质勘察报告壹套。
8、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签证。对乙方提出的合理方案,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三天内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并签证。如甲方逾期不作处理及签证,责任由甲方负责。
9、甲方负责切桩及测试时相应的土方开挖、现场整修及抽水工作并负责场地桩头的清理工作。
10、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11、负责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九、乙方主要责任
1、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其他材料及机械、设备、工具费用由乙方负责。
2、负责乙方雇用人员的管理及暂住证的申报工作,负责乙方雇用人员的保险和劳保用品,负责乙方雇用人员食宿、工资及设备、材料等费用。
3、制定预应力管桩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报甲方审
批。
4、严格按设计图纸、工程技术规范、设计变更及有关技术文件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5、做好施工安全措施,负责施工过程的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若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的,不分大小均由乙方自行负担,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施工期间要接受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检查。
7、须配备相关的技术人员,指导技术工作及做好施工记录和收集整理工程有关资料,作为工程结算和工程验收依据。
8、乙方应按设计图纸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如出现质量问题,除自行承担损失外,还应赔偿甲方材料费用及承担由此引起的变更设计及工期延误等所有损失。
9、乙方应负责桩位的复核,工程开工后的桩位偏差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桩位偏差超过规定,乙方应依据地质资料及邻桩施打情况精心配桩,送桩深度不得超过桩顶设计标高或深于2米,露桩数量不得超过10%,否则应赔偿甲方材料损失。
10、露桩应采取措施充分利用,切桩须使用切割机械,严禁重锤侧击,否则罚款500元/根。
11、乙方须在年月日前组织2台静压桩机及3台锤击桩机进场;月日前再增加1台静压桩机。
12、负责及时办理相关签证,如逾期一天签证责任乙方负责,甲方不予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