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形资产处置和报废的核算问题研究 陶浩中国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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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形资产处置和报废的核算问题研究陶浩中国外资·下半月2010年第1期

摘要:阐述无产资产的概念及本质特征,以我国的会计环境为大背景,结合企业的相关情况,在分析现行的会计核算规定基础上,针对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为企业无形资产的准确核算和更优管理做一些有价值的工作。

关键词:无形资产会计核算公允价值

▲▲引言

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特征是资产投入无形化和经济决策知识化,其中资产投入无形化是其主要特征之一。知识经济是以无形资产投入为主的经济,无形资产代表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对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生产力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现在主要发达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的50%以上是以知识为基础的,有的国家这一比例达到70-80%。无形资产是企业的重要经济资源,是维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也是保证企业获得利润乃至超额利润的必要源泉。

本文重新对无形资产的界定、价值确认、计量、摊销、信息披露、运营措施、及其相关的会计信息处理等问题作进一步探讨。对加强无形资产开发利用和保护,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竞争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企业效益,促进国家科技进步具有深远的意义。同时又对完善无形资产会计理论,指导实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无形资产的涵义及本质特征

1.1无形资产概念的概念

无形资产是指本身不具有实体的,能够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长期发挥作用的权利、技术等特殊性资产。它包括专有技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场地使用权和其他特许权等。无形资产是经济利益主体独家拥有的,可供企业长期使用,能给企业带来超额收益的资产。

1.2无形资产的本质特性

无实体性是无形资产的外在特征,无形资产的本质特征是主要是无实体性和高度不确定性。这两个特征是相对稳定的,为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范畴的判断提供标准。无形资产不具有物质实体,但可以通过有偿或无偿获取某种权利或特权,这就是无形资产的无实体性。无形资产的不确定性主要体现在:计价的不确定性。

▲▲二、无形资产处置和报废的核算

2.1我国现行会计核算规定

在使用期间,出现资产使用价值下降或获得更好收益的情况时,资产会被企业出售或出租,此时随着资产使用价值的消亡,资产需要进行报废处置,因此该资产可能会提前退出企业。

我国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应将所得价款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出租无形资产时,所取得租金应按《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规定予以确认;同时,还应确认相关费用。

当出现以下情形:

1) 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2) 该无形资产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且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此种情形下,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企业应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无形资产的有偿转让,实际上就是出售无形资产,其转让方式有两种,一种形式是取得转让收入,另一种形式是取得交换转入资产。企业有偿转让专利权、商标权、外购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时,应冲销其账面金额,取得的转让收入与其账面金额和相关支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交换的方式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时,应冲销该无形资产的账面金额;换出无形资产协商作价与其原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换人资产应换出无形资产的协商作价加上(减去)另外文付(收到)的金额人账。

2.2 对现行会计核算规定的改进建议

因为无形资产出售业务的各项工作往往不可能全部在同一天完成,前后可能会相差一段时间,所以我国现行关于无形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在会计实务中有很大难度。于是,在进行此项业务会计核算时就会产生如下一些问题:首先,与“出售无形资产”有关的某些事项(比如企业的收款业务和付款业务等),因为在款项发生的时就必须根据其发生额及时地进行会计处理,但是按照此规定,企业就不能及时编制出合理的会计记录,这是由于会计科目,即“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只反映无形资产出售的净收益或者净损失,无形资产出售的毛收入或毛支出不能得到正确反映,所以“营业外支出”和“营业外收入”不能正确编制。其次,在“出售无形资产”整个过程没有结束之前,无法判断此项出售结果一定形成“出售净收益”或者产生“出售净损失”,所以,无法按照“无形资产出售净额”来进行会计核算和反映。最后,即便企业己经将出售收入和出售支出分别计入了“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但当出售项目与出售某项无形资产有关的各项业务发生在不同月份时,跨越不同的会计期间,企业依然无法实现对“出售无形资产”采用净额加以核算和反映的目的。

在办理无形资产转让手续时,按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借记“无形资产清理”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算出售无形资产的相关费用和应交营业税时,借记“无形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一应交营业税”等科目。结算出售无形资产价款时,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无形资产清理”科目。在出售无形资产的各项事务全部完成以后,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结转时,借记“无形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一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科目;出售无形资产净损失结转时,贷记“无形资产处置”科目。“无形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反映尚未完成出售无形资产全过程的净损失或挣收益。

▲▲三、结论

基于无形资产的概念和本质特征的论述,分析了我国现行会计核算规定,提出了现行会计核算规定的改进建议。建议在核算“出售无形资产”会计业务时可参照核算固定资产出售的办法,设置一个类似于“固定资产清理”的会计科目—“无形资产清理”会计科目来解决无形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在会计实务中遇到的困难。

参考文献:

[1]李长山.新准则下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的新规范.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08;7

[2]张莉莉.知识经济下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研究.时代经贸(下旬刊),2008;12

[3]刘建翠,朱开学.无形资产与递延资产会计核算. 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

(责任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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