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减值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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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减值问题研究

近年来,资本市场上的并购重组有增无减,并随之产生了大量的商誉。商誉代表了并购方对被并购方未来盈利能力的良好预期,是并购方所付出的合并成本大于被并购方的各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净额的差额。

由于种种原因,不少上市公司在购并后的短期内就出现了大额的商誉减值。这样的状况不仅引发了有关方面的质疑,也引起了相关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

本文选择较有代表性的勤上股份并购广州龙文事件为案例,着重对商誉减值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在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颁布之前,我国对商誉的后续计量采用的是摊销法,要求在商誉形成后的10年内摊销。

而根据最新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看,已经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即要求实行商誉的减值测试,取消商誉摊销。本文在分析计量勤上股份2016年高额合并商誉形成过程的基础上,对其2017年的商誉减值进行了还原,对2017年不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提出了看法。

同时笔者结合勤上股份的案例,对商誉减值与盈余管理的关系及商誉减值计量的合理性等问题进行了思考,文章通过研究勤上股份商誉及商誉减值的确认到披露的过程,得出了主要的四个结论:(1)外部机构在商誉确认及计提商誉减值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2)准则对商誉减值的规定过于笼统;(3)商誉减值计量存在着一定的主观因素。针对以上结论,笔者提出应进一步完善准则、加强有关方面的监管、提升自身能力及借鉴美国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来完善商誉减值问题的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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