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中国并购重组的法律和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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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以前,国务院颁布的《股票发行条例》 和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 • 199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2000-2005年,发布一系列规范并购重组行 为的法规和文件 • 2005年以来,对并购重组监管框架进行修 订和调整
一、上市公司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法律框架
• (一)我国上市公司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 体系 • 四个层次的制度建设 : • · 第一层次:《公司法》和《证券法》 • 这两大基本法律法规中的部分章节对上市公司并 购和重大资产重组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 《证券法》专设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购”,对 上市公司并购问题做了规范。 • 这些规范是《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2.12) 的基础和核心
一、上市公司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法律框架 • 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体系演变 • (1)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始于1998年 • 1998年以前,《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 条例》和《股票上市规则》仅将重大资产 重组作为上市公司重大事件之一,上市公 司只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即可。
一、上市公司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法律框架 • (3)2000.06 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 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要 求上市公司进行占总资产、净资产、利润 50%以上资产的购买或出售行为,须在董 事会决议后报证监会备案,重组后的公司 可以考虑再融资。 • (4)2002.01.01 《关于上市公司重大买卖、 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105号 文)
二、国有控股公司并购的相关法律 框架
• 5、2009.03 财政部颁布了《金融国有资产 转让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行为,促使公平、 公正、公开的交易。 • 6、2009.06 国务院国资委颁布了《企业国 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为国有产权在产 权交易机构交易规定了明确的程序,统一 了各地产权交易机构在产权交易过程中的 操作规范。
一、上市公司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法律框架 • (2)2002.09 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法》 发布了首部规范收购上市公司行为的管理 文件--《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该办法 于200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规定上市 公司并购的重要文件。对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权变更、一致行动人等重要概念进行了 界定,同时对要约收购制度做了详细规定。
二、国有控股公司并购的相关法律 框架
• (一)国有控股公司并购的法律监管体系 演变 • 1、2000.05 财政部发布《关于股份有限公 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相关问题进行了 初步规范。
二、国有控股公司并购的相关法律 框架
• 2、为促进企业国有产权的合理流动,规范企业的国有产 权转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 2003.12 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企业国有产 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对除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 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份转让以外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做 出了规定。 • 2004. 国资委又发布了《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 的通知》。 • 2005.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 层转让暂行规定》。 • 2006. 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 让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国有控股公司并购的相关法律 框架
• 从涉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并购的财务顾问制度规 定来看,国有控股股东拟采取协议转让股份并不 再拥有上市公司控股权的,应当聘请在境内注册 的专业机构担任财务顾问,财务顾问应当勤勉尽 责、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对上市公司股份 的转让方式、转让价格,股份转让对国有股东和 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方面出具专业意见,并对拟受 让方进行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国有股 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当以上市公司 股份转让信息公告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平均价格 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确需折价的,其最低价 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
三、外资并购的相关法律框架
• (二)外资并购的最新监管体系 • 外资并购因为涉及国家经济安全、民族品牌保护、 国资流失等诸多问题,相对于内资并购,将面临 更为严格的监管。从监管的内容而言,外资并购 境内企业的审查主要是体现在产业准入、反垄断 审查、国资转让、上市公司监管、外汇进出、企 业变更等方面。 • 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 业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 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为主 体的外资并购法律监管体系。
典型案例:凯雷收购徐工
• 收购方凯雷投资集团是全球最大私募股权投资公 司,由于许多国家的领导人在该基金担任职务, 因此其又被称为“总统俱乐部”。被收购方徐工 科技为深交所上市公司,是中国装备制造业的龙 头企业。2005年10月25日,徐工集团、凯雷徐工、 徐工机械三方签订协议,凯雷将以3.75亿美元收 购徐工机械85%的股份。但该交易一经披露,即 引起强烈反响。舆论的焦点在于“外资并购中国 龙头企业是否会威胁国家产业安全”,以及该交 易中是否存在国有资产“贱卖”的问题。
一、上市公司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法律框架
• · 第四层次: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等 自律性文件 • 目前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 为2008年9月经过第六次修订的最新版本。 其规定了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 人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制度, 调整了对外担保的披露标准和程序。
一、上市公司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法律框架 • (3)2005.10 国务院转批了证监会《关于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 对上市公司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 • 新的《证券法》也于2005年10月27日第十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 通过。 • (4)2006.07.31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
一、上市公司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法律框架
• · 第二层次:国务院颁布的相关行政法规 •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 该条例集中规定了只有法人才能对上市公司进行 收购,自然人不允许对上市公司进行收购。同时 规定了上市公司的收购程序 • 2005.10 《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 · 第三层次:证监会制定的部门规章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一、上市公司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法律框架
• 1、上市公司并购的法律体系演变 • (1)1993.04 国务院颁布《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 暂行条例》,首次对上市公司并购作出规定。 • 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规定个人不得持有上市公 司5%以上的股票,实际上是禁止自然人收购上市 公司;二是持股超过5%以上必须履行阶段性披露 的义务;三是规定了强制要约发起价格和程序, 即持股30%的股东必须参照市场价格向全体股东 发起要约。
二、国有控股公司并购的相关法律 框架
• (二)国有控股公司并购的监管体系 • 从监管部门来看,中央及国有控股企业、管机构、 部门、事业单位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对国民经济 关键行业、领域和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有重大影 响的,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国务院 批准;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关机构、部 门、事业单位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后不再拥有上市 公司控股股权的,由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机构审核。
典型案例:凯雷收购徐工
• 2006年上半年,徐工机械竞争对手三一重工的副 总裁向文波开设博客,连续就该交易公开发表质 疑,将舆论推至高潮。2006年10月6日,交易三 方对协议进行修订,凯雷徐工、徐工集团将分别 拥有徐工机械50%的股权。2007年3月16日,三 方再次修改协议,凯雷徐工进一步减少持股股份, 持有徐工机械45%的股权。在经历三次修改后, 凯雷入股徐工机械的方案仍然没有获得商务部的 批复。最终导致凯雷入主徐工的计划无果而终。
二、国有控股公司并购的相关法律 框架
• 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受让方选择规定来 看,受让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后拥 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受让方应为法 人,且应当具备三个方面的条件:一是受 让方或其实际控制人设立三年以上,最近 两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二 是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三是具有促 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的能力。
• (2)1998.02 证监会颁布《关于上市公司置换资 产变更主营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26号文), 开始严格规范上市公司的重组活动。原则上只在 纺织行业和根据《上市规则》确定为异常的公司 中有选择的进行试点。一般不允许上市公司置换 资产变更主营业务,上市公司资产置换变更主营 业务要事先报证监会审批。 • 这是证监会第一个关于资产重组的规范性规章, 有效遏制了重组中的不规范行为。
三、外资并购的相关法律框架
• 2、2002.11,国务院批准,由经贸委、中 国证监会、财政部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 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 关问题的通知》(83号文)。明确了外商 收购或参股上市公司应遵循的原则、程序、 各部委的职责等,为外资收购上市公司扫 除了障碍
三、外资并购的相关法律框架
• 3、2005.12 针对股权分置改革开始后外资 并购的新特点,商务部、证监会等五部委 联合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 资管理办法》。这是在我国证券市场尚未 对外全面开放的情况下,允许我国上市公 司引进境外战略合作伙伴持有流通A股。
三、外资并购的相关法律框架
• 4、2006.08 商务部、国资委、证监会等六 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 企业的规定》。该规定第一次增加了在外 资并购中的反垄断审查,是迄今为止专门 针对外资并购活动的最全面和最具体的一 部法规。
一、上市公司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法律框架 • (5)2008.04 在105号文框架上进行修订 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正式颁布并于2008年5月18日开始实施。 • 强化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手段 • 强化了中介机构的职责,强调市场的约束 作用,确立了财务顾问“明责、尽责、问 责”制度 • 吸纳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创新机制
二、国有控股公司并购的相关法律 框架
• 3、2007.07 国资委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国 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 • 4、2008.10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企业国有资产 法》,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国 有资产的管理作出规定,迈出了国有资产 立法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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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资并购的相关法律框架
• (一)外资并购的法律监管体系的演变 • 我国证券市场上的外资并购经历了从封闭 到逐步开放再到严格审批的过程。 • 1、由于1995年日本五十铃和伊藤忠协议收 购北旅汽车法人股引发了向外资转让国有 股份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1995 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 员会关于暂停将上市公司国家股和法人股 转让给外商请示的通知》
第三讲:中国并购重组的法律 和监管框架
• 一、上市公司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 法律框架 • 二、国有控股公司并购的相关法律框架 • 三、外资并购的相关法律框架
一、上市公司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法律框架
• 上市公司的并购由中国证监会负责监管。并由证 券交易所对涉及并购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管。 • 非上市公司更多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选择。 • 国有企业的并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态度起着 重要作用。 •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中央层面是国务院国资 委(负责国有非金融企业监管)和财政部(负责 国有金融企业监管),在地方层面是各级国资管 理部门和财政部门。
一、上市公司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法律框架
• 2009.6.24 《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 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 • (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法律体系的演变 • 从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的监管与法律体系演变进程来看,我国的 监管历程经历了从被动监管到全面规范再 到促进发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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