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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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 报,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完成,预缴申报后进 行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对于审批、审核或备案的事项,应在年度纳税申报前 及时办理,否则不予列支或享受。
• 三、汇算清缴报送的资料
• 汇算清缴报送的纸质资料包括:
• 查账征收企业应报送:
–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及其附表;
– (2)财务报表; –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
来报告表》;
• 除上述应报送资料外,纳税人在进行年度所得税 汇算清缴时还应区分不同情况报送以下纸质资料:
• 1、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报送:
• (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 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
• (2)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 4、取得国债利息收入的企业报送:国债利 息收入证明,包括买入国债的有关凭证复印 件或情况说明、取得国债利息收入的有关凭 证复印件或情况说明。如涉及笔数较多,可 由企业提供说明,并附表格列明上述内容, 再报送其中一笔业务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 5、取得符合免税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 息、红利wenku.baidu.com权益性投资收益的企业报送:
• (3)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 总收入的比例说明;
• (4)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 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 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
• 2、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软件企业报送: 当年度的“软件企业证书”年审的证明材料。
• 3、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 微利企业报送:企业出具的符合小型微利企 业条件的关于企业类型、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声明及经主管税务机 关批准备案的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 优惠的备案表。
企业所得税汇 算清缴培训 2012
• 第一部分 201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概述
• 一、汇算清缴定义及其范围 • 二、汇算清缴的期限 • 三、汇算清缴报送的资料 • 四、2011年企业汇算清缴的重点
• 一、汇算清缴定义及其范围
• 汇算清缴的定义:
– 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 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 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 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 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 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 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 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 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 3、农林牧渔企业所得税优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 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进一 步规范和细化了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 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 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 明确,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凡属于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得享受 优惠政策。
• 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延长至2015年。根据财税 [2011]4号、财税[2011]117号,规定2011年对年应纳税所 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2012年----2015年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 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2、软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优惠。国务院《 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 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规定,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 和集成电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 五减半”优惠,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计算优 惠期,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 9、在中国境内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企业,发生的 资产损失,分别由总机构和应进行纳税申报的分支机构, ,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资产损失。同时,各分支机构 还应将其主管税务机关加盖印章的申报表上报总机构,由 总机构汇总后按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 四、2011年企业汇算清缴的重点
• 2011年企业汇算清缴的最新政策提示:
• 汇算清缴的范围:
– 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 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 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 盈利或亏损,均应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包括查账征收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 所得税的纳税人。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 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 8、企业发生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的
资产损失,企业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和《资产损 失所得税税前扣除专项申报表》 。(法人或主要负责人 签章、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提供《企业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报送资料清单》,附送会计核 算资料和其他相关纳税资料,以及其他证据资料。并将《 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汇总表》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
• 二、汇算清缴的期限
• 汇算清缴的期限:
– 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办理年度申报、提供有 关资料、结清税款。
–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 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实际经营 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 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办理当期企业 所得税汇算清缴。
• (1)投资合同或协议;
• (2)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有关证 明的复印件。
• 6、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送: • (1)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
况报告; • (2)企业关于完工年度的情况说明。
• 7、企业发生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的 资产损失,申报资料应按会计核算科目归类汇总,在年度 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 汇总申报表》(附件1)、并按《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 报备查资料表》(附件5)准备相关资料留存企业备查。 表样以附件形式另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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