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施工图设计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利南汇康桥项目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康08-
委托方(甲方):上海保利房地产有限公司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上海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2.1工程项目的名称:保利南汇康桥项目
2.2工程项目的地点:上海市南汇区康桥镇电信园A区3地块
2.3工程项目的规模:地块面积120573平方米,综合容积率1.2
2.4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带有地下室的低层、高层住宅及低层配套公建.
说明:
1.本工程设计人应承担设计职责:建筑、结构(不含基坑支护)、电气(包含
在后期对室内装修的电气电位图进行施工图调整)、弱电平面管线预埋(包括电话、电视、对讲、网络)、消防报警系统、给排水、通风空调的各个专业各个阶段的设计以及设计概算。
不承担人防专业设计,但负责与人防设计院的协调,确保地下室设计的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
2.设计人需对园林环境设计的结构(不含钢结构)、水电配套(不含水景)施工图进行协助审查工作。
3.总建筑面积暂按182660 平方米计,设计费计算面积按结构围合面积计
算,并按约定单价计算实际设计费。
4.关于设计招标等一些相关工作,由乙方负责主要工作及承担费用,甲方应
及时配合。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附注:
1.乙方须及时提供完整的电子文件(光盘形式)。
2.从施工报建图阶段开始,每栋单体楼无论套图与否,均要求提供单栋完整的各专业施工图。报建用图与施工验收用图均应按照各政府部门的要求绘制,分开每栋独立完整的各专业图纸(不能采用套图形式)。
3.各个报建阶段设计单位应提供与报建蓝图相一致的电子报建光盘、报建表、住房结构比例统计数据表。施工图审查阶段设计单位应配合提供节能审查表和节能审查计算书。
4.图纸应按比例标注尺寸精确绘制,电子图分层明确,便于按图计算面积。
5.上述文件应达到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要求。
6.乙方与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度分期签订设计出图计划,作为合同附件,按本合同7.4条执行。
7.各阶段设计成果应及时送交甲方商议,确定原则意见,方可进入下一道设计工序。
8.合同所列份数为经甲方审核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发出的图纸的数量,审核过程图由设计方负责提供;
9.时间计算均以日历日为单位;
第五条设计费用及支付方法
5.1设计总面积暂定约为㎡,设计费总額暂定为人民币,实际设计价款根据甲方确认的乙方完成的设计图纸,按合同约定的单价及约定收费设计建筑面积进行结算。其中包括:
1.低层别墅:
2.配套公建:
3.高层公寓:
4.地下车库:
此费用已包括设计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甲方每次付款时,乙方需提供合法等额的正式发票,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5.2支付方法为:
5.2.1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样板区(4套别墅、1个公建)全套施工图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计元。
5.2.2乙方提交全部住宅及主要公建配套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并通过甲方会审后的七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的50%,计元。
5.2.3乙方提交总体配套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并通过甲方会审后的七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的20%,计元。
5.2.4本期工程竣工验收及盖章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本期设计费。
5.3收费说明:
5.3.1取费计算标准:
说明:
1.各阶段设计图纸需经甲方评审并按评审意见修改完成并提交后,方可作为办理支付费用和结算依据。
2.若项目分期开发,则付费应根据实际设计建筑面积乘以合同规定之设计费单价(备注:合同正文中未规定设计费单价)作为该期工程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 甲乙双方须确定项目负责人(或临时委托代理人),所有书面形式的通知需项目负责人(或临时委托代理人)签署有效。
6.2甲方责任:
6.2.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2.2 甲方对设计方案作出重大调整,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此事若上阶段设计资料未经甲方确认且需要乙方本阶段返工时,不予补偿;如上阶段设计资料已经甲方确认且需要乙方本阶段返工时,乙方在接到通知后5天内向甲方提交返工费用的资料(含工作量及计算依据),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提交变更(修改)设计费用过高,经双方协商后甲方仍不能接受时,甲方有权另行委托设计。由于变更(修改)而造成合同执行有困难时,双方可以按已完成设计阶段(工作量)办理结算,并终止合同。
6.2.3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本项目所有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所共有。
6.2.4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任何没有遵守本合同规定而提供的服务(或其中任何部分),拒绝接纳可能损及甲方的任何法定权利的服务。
6.2.5 甲方有权根据双方协商的设计进度要求乙方增加设计力量,完成某阶段设计工作。若乙方不能完成,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它设计单位完成,费用按市场价格从乙方的设计费中扣除。
6.2.6 为确保项目工程进度与质量,控制成本,若乙方在甲方通知修改图纸后仍不能满足甲方有关指标要求时,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它有能力设计单位进行补充设计,所需费用在乙方工程设计费用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