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投融资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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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投
融资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经贸融资与租赁
【发文字号】豫政办[2016]214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12.24
【实施日期】2016.1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投融资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6〕21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投融资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4日
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投融资方案
根据我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需要,结合当前政府债务管理和投融资平台转型政策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经过3-5年努力,各县(市)均形成超百亿元的市场化融资能力,支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时形成较强的吸纳社会资本能力,把县级城市培育成我省的投资增长点,为加快提升县级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创造良好条件。
二、总体思路
突出两个重点,实现两大目标,即以有序开发县级城市土地资源为重点,突出谋划建立县级建设用地价值发现和增值链培育机制,实现县级政府融资能力得到普遍提升目标;以县级投融资平台改造提升为重点,突出培育其投资、融资和与各类社会资本的合作能力,实现引领各类金融机构投资向县级城市下沉的目标。
三、指导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建立政府与市场分工合理的投融资体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有经营性收益和现金流的融资平台转型改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措施予以支持。进一步放开市政公用事业领域,按照经营性、准经营性、非经营性标准对建设项目进行分类,明确还款和收益来源,整合公用事业项目资源,有效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
(二)坚持规划引领,投向合理。高水平编制县(市)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通过科学的规划调控、资源匹配、合理策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资金投入到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三)坚持渠道多元,持续发展。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充分利用间接融资,积极引入
社会资本等方式,不断拓宽县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的来源渠道。建立融通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的体制机制,争取更多专项建设基金、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水利建设贷款等政策性资金,发挥省内已建立的城镇化基金作用,解决项目所需资本金和融资缺口。配套做好项目建设融资偿还、回报的制度设计工作,规范投融资行为,逐步形成“融资-投入-收益-再融资-再投入-再收益”的良性循环机制。
(四)坚持主动作为,风险可控。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和豫资公司、河南投资集团公司、河南水利投资集团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