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街居制到社区制我国城市社区30年的变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从街居制到社区制:我国城市社区30年的变

夏建中

【内容提要】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我国城市的社区制已完全取代了街居制,并且形成了社区内多种组织并存的局面,这些组织开始初步形成了合作共治的机制。但是,也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克服的不足,即社区治理主体缺少多元性、管理手段仍多采用强制性的行政手段、社区NGO缺乏、社区成员参与社区活动和行使民主权利的渠道和平台不多等。今后的发展应更多地体现其居民自治组织的特点,进一步淡化其行政色彩。

【关键词】社区/街居制/社区制/城市基层社会管理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适合计划经济体制的“单位制”为主、“街居制”为辅的模式转变为适合市场经济体制的社区制模式。新的模式标志着与发达国家基层社会管理模式接轨的开始,也必将对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的管理和发展产生长远的影响。因此,值得我们对其原因、转型轨迹、特点以及不足进行认真的总结和研究,以利于社区制未来的健康发展。

一、街居制向社区制转型的主要社会原因

我国的街居制是辅助“单位制”建立的,其设想是单位制管理有工作单位的职工,街居制管理没有工作的居民。1954年,全国人大一届四次会议通过《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城市居委会组织条例》,从此形成了由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构成的“行政性”很强的街居体制。

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从农村移向城市,虽然街道并未成为改革的目标,但是,社会转型过程中所引发的经济和社会变迁以及由此出现的问题,促使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职能开始产生重要变化。随着1987年社区服务的提出、2000年社区建设的正式展开和推进,社区制开始全面替代传统的街居制,社区这一舶来品已经成为妇孺皆知、耳熟能详的术语,社区制也成为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的管理体制。那么,社区制是在什么样的历史背景下形成的呢?

第一,快速的城市化。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城市化一直远远落后于世界城市化的发展,1949年,我国的城市化率为7.3%,而当时世界城市化率为22.8%;到1978年,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也只达到12.1%(据UNDP数据,1980年,世界城市化率为39.1%)。①改革开放后,城市化呈现逐步快速发展的状态,1990年达到26.4%,2000年则上升到36.2%[1]。与此相对应的,城市数量也不断增长,1949年,我国的城市数量为132个,1978年为193个,到2001年底,城市数量达到662个[2]。城市化的迅猛发展,自然对城市社会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

第二,单位制的解体。改革开放后,单位制受到了巨大挑战。有的是就业者主动离开单位,有的是单位不景气、破产或者机构改革,就业者被动离开。总而言之,整个单位制度正处于不断解体和衰落的过程中。单位解体后,原来的就业者脱离单位,变成无单位束缚或者管理的人。这就是目前人们讲的较多的“单位人”变成为“社会人”的现象。从国家原本主要依靠“单位制”进行控制社会的角度来看,这显然出现了社会控制的真空。另外,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和政府机构改革、转变职能,企业剥离的社会职能和政府转移出来的服务职能,大部分也要由城市社会的管理机构来承接。建立一个独立于企业和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网络,也需要城市社区发挥作用。

第三,城市流动人口的急剧膨胀。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流动人口规模急剧膨胀,给城市管理、社会治安带来极大压力。例如,根据北京市第五次人口普查办公室2000年9月8日公布的数据,北京居住人口为12845720人,其中,

北京市户籍人口11003357人,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1842363人,约占总人口的14.3%;再据2001年9月7日有关部门宣布,根据发放暂住证的数字,北京外来人口是237万,达到17.7%左右。这个比例不算低。大批农民进城务工改变了城市人口的结构,增加了城市管理的任务和难度,造成了困扰政府和市民的诸多城市问题。城市规模的扩张、人口的激增、农民工的流入打破了城市原有的社会系统及其与自然环境之间的既定平衡,也向以行政隶属关系和行政命令建立起来的传统城市管理体制提出了严峻挑战,暴露出传统管理体制在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时的捉襟见肘、无能为力,要求对其进行变革和创新。

第四,住房制度的改革。20世纪90年代初,政府开始探索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199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主要精神就是住房商品化。如据2000年北京市统计局对千户居民的抽样调查,北京已有近50%的居民购买了房屋(包括商品房和单位对其职工的内销房)。这样,许多已经购买房屋的户主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护自己居住小区的环境、服务和管理的权利,这些户主包括外来人口和外籍人士。业主委员会自认为是小区居民的真正代表,除了与物业服务公司有直接的矛盾外,也给社区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第五,城市基层社会传统的管理组织老化。其管理方式、观念和年龄都不能适应新的社会情况。街道办事处特别是居委会的成员,普遍年龄大、文化程度低、退休人员或家庭妇女多。如根据1996年对全国12个城市300多个居委会主任的调查结果,50岁以上的占68.5%,其中60岁以上的占37.0%;而35岁以下的仅占3.6%。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占66%,大专以上的占8.3%。而同时调查的1500位成年居民中,大专以上文化的占18.4%,初中以下文化的占44.9%。领导者比他们所领导的居民的文化程度还低。

由于以上诸种原因,重建适应新的社会状况的城市社会管理和控制模式,进行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制度的创新,已经是刻不容缓的工作。

二、社区制转型的历史脉络

1987年,民政部首先倡导在城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服务主体的社区服务,社区概念第一次进入中国政府管理进程。随着社区服务的普及与深入,社区服务对象也逐渐由民政对象扩展到全体社区居民,社区服务所涉及的项目也越来越广泛。于是,民政部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于1991年提出了社区建设的概念。

1991年5月,时任民政部部长的崔乃夫明确指出,城市基层组织建设应该着重抓好社区建设。他提出开展社区建设主要基于如下考虑:社区服务已经不能容纳社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在此基础上提升出一个包容量更大、更全面的概念来促进社区服务和整个社区全方位的发展;社区的事情不能光靠政府,还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力量,两条腿走路;社区建设是健全、完善和发挥城市基层政权组织职能的具体举措;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政府转变职能的前提下建立。“小政府、大社会”的国家模式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社区建设就是建立这一模式的基础工程。

1996年3月,江泽民总书记在参加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海团的讨论时指出,“要大力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作用”。江泽民的发言对社区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此讲话精神的鼓舞下,上海市委、市政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城市管理体制,摸索出一条“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新体制。1999年,民政部制定了《全国社区建设试验区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要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培育和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000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推进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面向新世纪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这一文件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标志着此前多年的试验探索阶段宣告结束,即将在全国进行正式和全面地推广。应当讲,社区建设是被作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