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磷矿尾矿废水处理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某地磷矿尾矿废水治理工程方案设计

二零零八年一月

第一章工程概况

1.1 项目概况

某地磷矿坚持先进的科学发展观、现代企业人文精神以及经营战略,已经打造了优质、优势的产业平台,正处在新一轮高速发展的历史机遇期,具备了产业化、现代化、集团化、国际化的基础条件,是社会各界、海内外客商投资合作的理想选择。

某地磷矿在发展的同时,由于选矿工艺及实际条件的原因,在生产的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高浓度含磷废水;在雨期,雨水对尾矿的冲刷也产生高浓度含磷废水。该部分废水的排水现状为:仅有汇集构筑物,没有任何处理构筑物,末端依靠天然蒸发及下渗解决,雨天含磷废水直接流入下游河流。由于下游河流现规划为某地生活用水备用水源,本着保护环境,造福一方人民的原则,某地磷矿尾矿废水必须经过处理,水质满足排放(回用)要求后才能排放(回用)。

1.2 设计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1989年7月)

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

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1987年3月)

6. 《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1986年3月)

7. 《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1989年5月)

8.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11月)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

1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

1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

15.《城镇污水处理站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

16.《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

17.《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

18.《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6)

19.《给排水工程概预算与经济评价手册》

20. 业主提供的相关资料

1.3 设计原则

工业废水治理是水环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水污染防治的主要手段,废水处理工艺方案的优化、选择对工程的总投资,运行费用、运行的稳定性最为关键,因此必须从整体优化的观念出发,结合设计规模、废水水质特性以及当地的实际条件和要求,选择切实可行且经济合理的处理工艺方案。在废水处理工艺方案确定时,将遵循以下原则:

1、贯彻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法规、规范及标准;

2、在磷矿基地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实施废水处理,保护附近流域水质,改善投资环境;

3、根据地面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合理确定废水处理程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满足功能要求、占地少、经济实用的处理工艺;运用高效节能、简便易行、经济实用的废水处理工艺技术和废水污泥的综合利用技术;

4、在设计中充分考虑二次污染的防治,设备耐腐蚀,噪音低,处理过程无异味,处理

设备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影响周围环境;

5、技术成熟,处理效果稳定,保证出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1.4 设计范围

本工程设计处理进水水质为高浓度含磷废水;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水处理工艺、土建、设备及安装、给排水、电气等专业;本工程设计范围为从污水收集进入调节池开始,经过污水系统处理合格后至回用为止。

本工程废水处理选用的主体工艺为混凝沉淀+砂滤的废水处理工艺,主要设计内容有:(1)废水处理站主体设计:废水收集系统,废水处理构筑物、工艺设备、废水排放及回用系统。

(2)配套设施:包括土建部分、供配电设施、给排水设施、通信设施、监测化验设施、维修设施和其他辅助设施等。

(3)行政管理和生活福利设施:包括管理中心等。

设计的工作重点是废水处理站主体设计。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

废水平均处理能力为: 200T/d;

该项目的建成,可有效防止某地磷矿尾矿废水对附近水环境污染,保障某县备用水源的安全可靠,使居民的身体健康得到保障。因此,该项目的建设不仅具有重要的环境效益,还有着潜在的社会效益。由于企业对环境的重视和保护,使企业形象得到提升,成为增加吸引内、外资的动力,为某县及某地磷矿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第二章废水处理方案设计

2.1 废水水量、水质及排放要求(处理程度)

2.1.1、水量

在磷矿选矿的过程中,由于工艺的不同产生的废水量也不相同,但是最终尾矿废水及由其他作业过程排出的污水都需处理,以防止污染环境,便于回收再用,是选矿厂生产系统中不可分割的一个环节。

尾矿库排出的澄清水,一部分通过回水系统返回选矿厂供生产使用,其余部分排放到下游河道。利用尾矿回水可节省新水耗量,减少环境污染。排放到下游河道的尾矿水水质应符合工业”废水”排放标准。选矿厂的尾矿水所含有害物质,来源于选矿过程中加入的浮选药剂、矿石中的金属元素和可溶性化合物,常见的有氰化物、黄药、黑药、松根油、酚、煤油、柴油等及铜、铝、砷、锌、汞、磷、铬、镉等离子。当排放的尾矿水中有害物质含量超过工业“废水”排放标准时,须进行净化处理。

同时,尾矿为露天堆放,在雨天时由于雨水的冲刷以及渗漏,也会产生大量的高浓度含磷废水,该部分污染物浓度超标,需净化处理后排放或会用。

目前该磷矿尾矿废水晴天日产生量约为150吨/天,雨天雨水冲刷尾矿的废水收集量约为300吨/天。现要求新建废水处理站一座,对尾矿工艺废水及雨水冲刷废水进行处理。本工程设计流量按调剂后的出水流量设计,设计采用连续流处理,设计处理污水量为:=200m3/d

Q

d

=8.33m3/h

平均小时流量:Q

h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