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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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第1标段~第2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4月
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第1标段~第2标段)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第1标段~第2标段)。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白云区。
1.1.3 设计范围: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是集国铁、城际铁路、地铁、长途客运、常规公交、社会车辆、出租车等多种交通方式于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本项目包括枢纽配套场站工程、地铁预留工程、周边配套市政道路工程3个子项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详勘及超前钻)、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及竣工图编制等。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管线综合规划、■交通疏解、■相关配套设施等。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函[2018]1019号。
1.1.6 资金来源:政府资本金注入及其它。
1.1.7 建设规模: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位于广州中心城区西北部,白云区西南部,为新市街、棠景街和石井街交汇处,南距广州流花火车站约5公里,东距白云新城约2公里,与铁路广州棠溪站相邻。建设内容包括枢纽配套场站工程、地铁预留工程、周边配套市政道路工程3个子项。其中:
(1)枢纽配套场站工程(子项一):枢纽配套场站工程布设于棠溪火车站东西两侧,与铁路站场(房)空间布局交织,形成无缝衔接交通接驳换乘体系,主要包括长途汽车站、公交枢纽站、出租车场、社会车停车场(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旅游大巴/网约车场、换乘设施、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停车场、集散广场、慢行系统、景观绿化、导向标识、便民服务设施、枢纽运营管理中心、枢纽管理用房及上盖开发所需配建停车库等,总建筑面积46.49万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2)地铁预留工程(子项二):棠溪站共预留6条地铁线路,包括八号线北延段换乘通道、12号线及4条预留地铁车站的土建工程,单体建筑面积17.14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有新建车站主体结构、附属结构(含出入口及风亭)以及移交过渡期必须用到的废水泵房及管材、水泵及检修路径上的临时照明设施与动力配电设施、废水泵房通风设施,其他机电系统工程均不纳入同步实施。(3)周边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子项三):包括白云二线(槎神大道-棠新路)、棠槎路(槎神大道-机场高速)、铁路东线(德康路-华南快速路)3条市政道路,道路总长度约14.45公里。其中,白云二线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长3.72公里,红线宽度38-64米,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棠槎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长4.10公里,红线宽度40米,双向6-8车道,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铁路东线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长6.634公里,红线宽度40米,双向
6车道,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
另外,还包括同期规划建设的其它工程:包括110KV大埔输变电站土建工程,枢纽配套场站范围内给水、通信、燃气等管线工程和周边配套市政道路工程范围内给水、通信、燃气等管线工程。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相关设计规范执行。
1.1.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服务范围为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包括枢纽主体工程配套场站工程、地铁预留工程2个子项及其它工程,周边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子项三)勘察设计不在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项目配套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土建预留工程前期研究单位)。[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法
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要求:
第1标段: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①和②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具有【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公共交通工程)
专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或以上资质。
第2标段: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注:除上述要求具备的资质外,如中标人不具备其他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
责人必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第1标段: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且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按要求出具了《项目负责人驻场办公承诺书》。
第2标段: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且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按要求出具了《项目负责人驻场办公承诺书》;且总体总包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按要求出具了《总体总包负责人驻场办公承诺书》、《设计负责人驻场办公承诺书》。
1.2.6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7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8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9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担全部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第1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若投标人同时具备相关标段所要求的资质,则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对该标段进行投标。第2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约定由主办方负责签订相关合同等。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在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27日9时30分至2018年5月4日16时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
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