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窝工的认定及索赔

建设工程窝工的认定及索赔
建设工程窝工的认定及索赔

建设工程窝工的认定及索赔

一、建设工程窝工

所谓建设工程窝(停)工,是指承包商(包括合法分包商)在进入施工现场后,不能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或者分包合同约定或者开工通知书指令或者设计安排进行施工,使得施工进度慢于计划进度或者合同约定进度的现象。本文所指建设工程,是特指一般工业及民用建筑、水利水电工程、路桥工程、市政工程、铁路港口建设工程、民用航空港工程等以土建为核心或主要工作内容的建设项目。

二、建设工程窝(停)工的原因

1、承包商在建设工程合同签署后依约将设备、人员、物资、材料等进场或者承包商按照建设方(业主)指令将上述所列条件进场,但随后建设项目被撤销而产生窝工;

2、承包商经招投标程序中标并签约后将设备、人员、物资、材料等进场,但建设方(业主)因其自身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单方过错致使承包商的中标和合同被行政职能部门撤销而产生窝工;

3、承包商因建设方(业主)在建设项目土地征用、拆迁安置、拆迁补偿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建设项目依约施工时间被延误而造成窝工;

4、承包商承建的工程项目在承包商依约进场后或施工过程中因建设方重大设计变更而产生窝工;

5、承包商承建的工程项目因建设方依约应当提供的水电设

施、原材料供应、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等供应障碍或供应滞后而产生窝工;

6、承包商在施工过程因建设方或建设方聘用的监理方的指令而产生的与第三方工作面干扰而产生窝工或者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的项目和工期要求施工所必然产生的与第三方工作面干扰而产生窝工;

7、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基于建设方工程价款支付能力受限的原因而产生的合理窝工;

8、建设方基于施工安全或项目建设期间的协调或基于其对工程项目的考量原因或者基于自然、地质原因而指令停工;

9、合法分包商因总包方的停工指令、工作面移交迟延、约定由总包商提供的设备物资供应迟延、与第三方工作面干扰、总包商设计变更或者施工图变更、约定因总包商工程价款支付能力受限等原因产生的分包工程窝工;

10、其它合理的原因所致窝工;

三、建设工程窝工法律事实的确认

承包商(包括合法分包商)在基于合同或者施工指令进入施工现场后,由于建设工程在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设计、地质、自然条件、安全、材料供应、工作面交叉干扰等诸多方面和环节存在人力所不能完全掌控的情况或故意或者过失的人为因素,不同程度的窝工是正常的,但作为承包商(包括合法分包商)而言,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就应当对窝工进行合理合

法的索赔,这是正当权利和要求,无可厚非,但要实现窝工索赔,就应提供窝工的有效证据以进行证明,从司法证据的角度就是对窝工事实和相关损失的确认。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常见的或者可以合法确认承包商(包括合法分包商)窝工事实的确认形式主要有以下方法和措施:

1、指令停工:建设方指令停工或者通过其工程监理向承包

商下达停工指令,在这种明确窝工的情况下,应同时明确窝工项目(或工作面)、窝工设备、窝工人员、窝工时段的具体状况明细。在此情况下,应当凭停工指令获得窝工的有效签证。

2、窝工签证:建设方或其工程监理既未下发停工指令,但

事实已产生窝工,承包商将窝工事实以及窝工所涉项目或工作面、窝工设备、窝工人员、窝工时段以工程量签证单或者报告形式呈报业主或监理,在获得签证或者批复后,窝工事实即得到确认。在此条件下,施工方(包括分包商)应当特别注意窝工的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窝工作为工程量的计价结算基础,在未获得建设方或者监理的窝工签证或者有效批注时,只能认为是客观事实,并且这种窝工事实极易为后续的施工行为所覆盖,导致取证困难,所以,应当谨慎地作好窝工签证,将事实窝工客观事实转变为窝工法律事实,以利于在协商、调处、仲裁或者诉讼时持有巩固的证据,使窝工结算和索赔得以实现。

3、窝工公证:建设方或者其监理既未下发停工指令,又未

对承包商就窝工事实所呈报的窝工工程量或报告进行签证确认

或批复确认的,承包商可以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由公证机构派遣公证人员代表公证机构专门就窝工客观事实进行现场公证,经公证机构勘估后以公证书形式对窝工事实进行公证确认,并以此作为结算窝工和索赔的依据。

4、证据保全:建设方或者监理(包括总包商对分包商)既

不下发停工指令,也不对承包商就窝工事实所呈报的工程量签证单或报告进行签证或批复确认的,承包商拟就窝工损失提起诉讼或者已在诉讼过程中的,承包商可以根据民事诉讼证据提取的有关规定,以承包商难以获得有效证据,且该证据系案件核心事实为由,申请法院依司法职权调取和保全与窝工事实相关的证据,并以此对窝工证据进行司法固定。

5、协商确认:建设方或其监理与承包商(包括总包商对分

包商)针对窝工事实,在窝工项目或工作面明确的情况下,就窝工时段、窝工设备、窝工人员进行协商和谈判,最终就上述窝工事实达成协议或者会议纪要或者备忘录等形式,并以此对窝工事实进行确认。

四、窝工索赔的法律法规

1、窝工索赔的法律基础

承包商(包括分包商)因发包方在本文中的原因引起窝工的,应当有法律依据提出窝工索赔请求,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其规定如下并为窝工索赔的法律基础:“第二百七十八条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

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二百八十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2、窝工索赔的许可范围

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所致窝工免责或者合同约定不视为

窝工的情形外,窝工应当结算窝工损失并以赔偿,这是正常的建设工程通则。正常情况下的窝工索赔范围,一般包括窝工期间的人员的人工费用、窝工机械设备的台班费用和其它正常的实际损失。

3、实际窝工索赔的法律缺陷和局限性的表象和实质

正如本文中所表述的那样,窝工索赔是有充足的法律基础和具体索赔范围和项目的,但如何实际操作实现索赔却面临诸多法律方面的障碍和局限性的制度制约。

3.1 窝工人员人工费:总包商(包括分包商)在窝工情况下必然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力的使用功效,而劳动力使用者的总包商(包括分包商)又必须对所使用的人工支付薪酬,因此,必然产生人员窝工赔偿或补偿的法律事实。目前国内没有统一的建

设工程项目人员窝工赔偿或者补偿标准,也未区分主体工程和零星工程人员窝工,同时也未区分诸如水利水电、道路桥梁、房屋建筑等不同建筑类型的人员窝工。在现有状态下通常的人员窝工索赔和计算是,只要在确认窝工人员和窝工工时的情况下,可以结合合同有关人工费用单价或者中标文件中有关人工费用单价

进行进行计算和索赔;在诸如总包合同或者分包合同没有约定人工费用单价的情况下,可以适用实际用工地人工工时工资标准对窝工人员窝工工时费用作出准确计算,对此全国各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地定额站一般都已制定和发布了当地人工费用(即各类人工工资)指导标准。

3.2 机械设备窝工费:总包商(包括分包商)在窝工情况下其投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然全部或者部分闲置,其机械设备使用功效丧失,在机械设备失去效益功能的情况下,还不可避免地产生设备养护、折旧费用,因此,必然产生机械设备窝工赔偿或者补偿的法律事实。众所周知,建设工程项目机械设备使用费用通常是按照台班定额标准计算台班[台班”是指一台机械设备连续工作一个工作时段(通常为8小时)]费用的,但对于窝工机械设备的窝工定额台班计价和数量计算却比较混乱,没有形成可供遵照执行的具有法规性的全国统一标准,许多省市也没有制定统一的地方标准,只有极少省市就建筑领域的某个特定领域制定有地方标准,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在窝工事实明确的情况下,如何计算窝工机械设备的窝工费用会面临尴尬局面,困难重重,

例如,一台轮胎式叁立方米2型装载机在某水电站进场公路项目窝工24小时,是计算一个台班,还是计算1.5个台班?还是计

算0.5个台班?没有具体的窝工计算标准。在设备窝工闲置不产生功效的情况下,设备正常消耗除养护、折旧外基本停止,可否按正常台班计价计算窝工损失?如何计算窝工损失?也没有全

国统一的具有法规性效力的标准。

3.3 窝工所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窝工除上述的人员窝工人工费用损失、机械设备窝工台班损失外,还有诸如合理利润、资金占用收益、设备租赁费用逆差等损失,这些损失除在正常施工状态下有个指导性的利润率外,在窝工状态下如何计算损失和追索赔偿,没有形成统一的计算标准和规范,除在合同或者中标文件中形成有效约定外,在合同或者中标文件没有约定而又实际产生窝工事实时,无论在非诉讼调处、还是仲裁和诉讼过程中,处理起来是非常困难的。

五、窝工索赔的法制建设和立法动议

目前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针对窝工索赔和实现窝工索赔,一般是来源于合同对窝工索赔的约定和建设工程各领域对窝工

索赔所形成的“惯例”或行业习惯,更多的是承包商就窝工事实提出索赔报告,由发包方或其监理单位审核后以文件或批复方式进行索赔处理。众所周知,窝工索赔如明示在合同中且不为法律所禁止,应当具备法律约束力,依约办理方可,但是如果以承包商提交窝工索赔报告,业主或其监理审核批复方式处理窝工索赔

就面临着如何理解建筑各行业窝工索赔“惯例”或行业习惯的

问题了,我们知道,建设工程领域就窝工索赔所形成的贯例或习贯是不成文法,且各建设工程领域又有各自不同的惯例或习惯,无论是非诉讼处理窝工索赔,还是诉讼处理窝工索赔,都面临着实际操作的现实困难,现实困难最根本的是窝工索赔制度建设和规范建设的不完善和法规缺失。

正如我们在本文中所讨论的那样,建设工程领域窝工索赔面临着制度建设和规范建设的瓶径性障碍,因此,就窝工索赔的制度和规范建设就凸显出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此有些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已经进行了具有前瞻性的有益的尝试。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就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制定了“关于明确零星

工作项目人工单价、停(窝)工人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06)19号],其中明确,“零星工作项目”“机械停置台班单价按定额机械台班单价的60%计算”,但同样又面临着“零星工作项目”窝工时间如何折算为具体台班

数量的实际问题,更何况本规定的适用对象似乎仅限于“零星工作项目”,而主体工程窝工却没有相应规范,虽然仅对零星工作项目作出如此规范性规定,但却是建设工程窝工索赔规范建设的一大步,对大中型建设工程窝工索赔具有抛砖引玉之功效。

目前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和主体工程项目如何处理窝工索

赔似乎还缺失明确的法律规范,更没有形成全国性的规范性的法律和规章。因此,无论在非诉讼事务处理过程中,还是在诉讼案

件处理的司法实践中争议颇大,案件处理面临着窝工索赔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的实际问题,以窝工索赔明细化为目的的立法动议和法制建设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和重大的实际价值。

根据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行业管理的实际,结合建设工程分类管理的类别,在不改变现有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定额台班标准和取费依据的情况下,由各类建设工程分类管理的官方机构或部门或者行业协会,专门针对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机械设备窝工,结合机械台班定额,制定窝工机械设备费用赔偿标准,并可以结合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难度系数制定调整系数,以此作为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窝工索赔的指导性规范,至于窝工人工费用可以按照实际用工地的工日单价赔偿窝工人工费用。同时,在窝工索赔的明细规范尚未完善之前,应当鼓励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对窝工索赔进行约定,以约定方式解决可能出现的窝工索赔问题,对此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制作或拟将制作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完全可以在其中单列窝工索赔条款,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认,并以此作为在窝工索赔规范体系缺损情况下的有效补充。

施工索赔时,机械停滞费(窝工费)怎么计算呢

[工程索赔]施工索赔时,机械停滞费(窝工费)怎么计算呢? 施工索赔时,机械停滞费(窝工费)怎么计算呢? (一)知识索引 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教材《建设工程投资控制》(2007版)P.163 索赔费用的计算一一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的索赔包括: (1)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 (2 )非承包商责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 (3 )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窝工费的计算,如系租赁机械,一般按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费的分摊计算;如系承包商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而不能按台班费计算,因台班费中包括了设备使用费。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2006版)P.299 可索赔费用的计算设备费 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当工作内容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当施工机械属于施工企业自有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索赔费用。当施工机械是施工企业从外部租赁时,索赔费用的标准按照设备租赁费计算。 (二)有关规定的演变 1983年《江苏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说明 机械停置费:机械台班定额中已考虑了施工中不可避免的机械停置时间和机械的技术中断因素,但特殊原因造成机械停置,可以计算停置台班费。停置台班费的计算方法:台班折旧费、辅助设施费、润滑及擦拭材料费以及机械保管费均按50 % 计算;机上工人工资及牌照税和养路费按100 %计算。 租赁机械台班费:租赁2小时内为0.25台班,4小时内为0.5台班,6小时内为0.75 台班,8小时内为1台班。组装、拆卸及进、退场费按定额规定计算。 1989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江苏地区预算价格》说明 停置台班费:机械台班定额中已考虑了施工中不可避免的机械停置时间和机械的技术中断因素,但特殊原因造成机械停置,可以计算停置台班费。停置台班费按机械台班预算价格乘以0.4计算。 1999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江苏地区预算价格》说明 机械停置台班费按机械折旧费加人工费计算。 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1 ) 6施工机械停滞费及租赁费的计算 6 . 0 . 1施工机械停滞费指施工机械非自身原因停滞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施工机械停滞费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机械停滞费=台班折旧费+台班人工费+台班其他费用 6 . 0 . 2机械租赁费,各地区(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测算。

浅谈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

浅谈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

山东省交通工程总公司刘守同郎吉娥 [摘要]随着国家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彻底转变,工程施工单位越来越重视工程索赔工作,本文根据"济德高速公路七合同、济南绕城高速公路A标段"工程索赔运作过程,简单介绍了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 [关键词]工程索赔管理程序 1.工程概况:济德路七合同段地处济南市西北部,北接黄河二桥,西接济泰路,东接绕城路通向济青路,合同段内设有互通式立交l处,分离立交桥1处,中桥3座,小桥3座,箱通1道,涵洞19道;工程于1997年1月18日开工,1999年7月6日竣工。济南绕城高速公路A合同设计有互通式立交l处,小桥l座,分离立交桥6处,箱通2道,圆管涵2道;工程于1998年1月28日开工,1999年9月30竣工,七合同、A标段全长10.78公里,共有路基填方l64.7万立方米,沥青路面l393.8千平方米,砌石防护78838立方米,总造价为22980万元。两合同段路基为高填土路段,多数跨越渔塘、稻田,地形条件复杂,设计中地基已采取砂桩、粉喷桩及抛石挤淤处理,但部分地段仍不能满足要求,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地实际情况,积极的向上级有关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且多数被采用,工程质量得到了保证,工程进度明显加快,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引起工程造价增加。为做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能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利益,我部实事求是地分别向业主和保险公司提出各项索赔,经过大量的索赔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方法。 2.工程索赔原则: 2.1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2 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2.3 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

工地停工索赔报告

工地停工索赔报告 1 2#3#商住楼暂停索赔报告 致:某某房地产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建的2#3#楼,于2015年3月26日完成3#楼四层梁板的混凝土浇筑,2015年4月28日完成2#楼四层梁板的混凝土浇筑工作。2015年4月19日,我项目部收到贵方下发工程暂停通知,贵方根据市场的需求,对2#、3#楼的图纸进行更改,要求2#、3#楼施工完四层楼面混凝土后,工程暂停。从全面停工到现在已经有三个多月。由于未确定工程何时复工,以及暂停后贵方无相关款项支付民工工资及材料款,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及部分民工、材料、机械、设备仍然滞留在工地现场。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我方要求补偿损失费共计人民币5421405 元。此项损失计算至2015年8月30日为止。如果贵公司在2015年8月30日前未对工程的未来走向做更明确的决定或仍然无资金解决相关问题,各种损失费用仍然按照此计算公式增加。 鉴于此,我方深信,贵方会对我方所承受的额外开支予以合理的经济补偿! 具体补偿项目如下: 额外支出费用补偿表:表1 1 2 暂停后每月发生的费用:表2

2 3 工程复工后应商谈的项目: 表3 分项费用详细计算:一、目前需要补偿的项目有:1、工人窝工费 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8月30日期间,生活区入住等待 3 4 工作面的工人人数为180人,窝工人数按30%计算。 工人窝工损失费:180人×30%×120天×180元/天=1166400元 2、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 由于业主方所下发的通知是工程暂停,且未拨付资金解决工人的工资、材料款等问题,项目部的管理人员留在现场稳定工人及各个材料商的情绪,尽力解决相关问题。暂停期间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资费用见附表1. 3、劳务人员二次进退场路费 工程复工后,劳务工人需要二次进场,因此这笔费用对我方来说是一项额外损失。所以应给予补偿。 190人×100元=19000元 4、停工初期项目现场清理费用 因工程是在其施工期间,各工序一律停止施工后,项目工地现场开始清理。主要包括封闭主要通道,保护部分已完工程,清理和集中施工材料和机具,清理施工区域内的所有建筑垃圾等。

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索赔管理

合同管理课程论文 题目:工程项目中的索赔管理 院系名称:土木建筑学院专业班级:工程管理0702班 学生姓名:李永坤学号: 215 2010 年 12 月 26 日 工程项目中的索赔管理 摘要:建设工程受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以及外界不定性因素的影响,施工条件复杂,可能造成各种特殊情况,给合同履行带来不确定性风险,导致工程项目管理中出现索赔事件难以避免。索赔是一种权利的主张,如果对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受损方提出补偿自身损失的要求,是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是增加利益或减少损失的正当手段。要想成功管理和经济效益最大化,就必须重视工程索赔问题,增强索赔意识,加强索赔管理从而创造更大的利润。工程索赔作为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一项极其重要、且具复杂性而又系统性、既严格又细致的工作内容,它能直接影响合同执行的最终结果。所以,我们有必要加强认识和探讨索赔管理,本文就此问题做一些粗浅的探讨。 关键词:工程索赔管理 正文: 一、加强对索赔认识与重视程度 正确对待索赔,是正确处理索赔的前提。所谓正确对待就是对待索赔要有正确的原则立场。

.坚持以合同为依据的原则。合同是工程承包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监理工程师应在熟习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的基础上,严格按合同办事,以完全独立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审查索赔要求的正当性,从而公平合理地处理索赔。 .坚持及时处理索赔的原则。索赔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地对索赔进行处理。如果承包商的合理索赔要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往往会使问题越积越多,容易使矛盾复杂化,甚至牵涉到利息和利润的补偿、工程进度拖延、责任的划分和质量的处理等,而索赔文件及其依据说明材料堆积如山,大大增加了处理索赔的难度。 .坚持合理处理索赔的原则。遇到索赔事件,监理工程师应审查索赔计算的合理性。合理的索赔应予批准,不合理的索赔应予驳回。如由于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承包商提出索赔,机械停工损失按台班单价计算,人工窝工按日工资单价计算,显然是不合理的。机械停工由于不发生运行费用,应按折旧费加以补偿;同样对人工窝工,补偿的应是由于更换工作地点及工种造成的工作效率的降低而发生的费用。 .坚持协商处理索赔的原则。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时,应认真研究索赔报告,充分听取业主和承包商的意见,主动与双方协商,力求取得一致的意见,这样做不仅能圆满处理好索赔事件,也有利于顺利履行和完成合同。当然,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有权作出决定。 .坚持预防为主,减少工程索赔的原则。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对可能引起的索赔进行预测,洞察可能导致索赔的起因,尽量采取一些预防措施,防止或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

工程建设工期索赔的依据和条件

工期索赔的依据和条件 工期延误是指工程建设的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因承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当支付工期延误的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因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应当顺延工期,补偿承包人停工、窝工的损失。但是,不是所有工期延误的情况下,承包人都可以提出工期顺延和费用索赔。按照形成工期延误的原因,工期延误可分为以下六种情况:1、甲方原因;2、甲方风险;3、工期变更;4、自然风险;5、第三方风险;6乙方原因。其中前五种情况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请求顺延工期,前三种情况承包人可以获得费用索赔,只有第一种情况, 计划进度和定额工期是工期延误的参照物。 一、甲方原因 指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法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误。包括: 1、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2、发包人拖延提供施工条件。拖延提供场地、图纸等。 3、发包人逾期提供甲供材料。 4、发包人未办理建设行政审批手续,导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勒令停工的。 以上前三种情况,必须达到了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程度。但是,如果承包人预期支付工程款,虽然达到了无法施工的程度,但是,承包人没有实施停工,而是垫资继续施工的,法院未必同意工期顺延。甲方违约,未造成全面停工的,要对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进行合理分析。 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可以主张,工期顺延、费用索赔和利润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二、甲方风险 1、不利地下条件。 2、甲方指定分包以后,由分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甲方指定分包,如果由甲方直接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则承包人无需承担因分包人造成的工期质量责任。如果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则甲方、分包人和承包人按照过错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谈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索赔管理及程序

谈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索赔管理及程序 摘要: 本文详细介绍了具体的不同原因引起的工程索赔及索赔依据,并说明索赔程序及索赔费用计算。 关键词: 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索赔索赔依据索赔程序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时间补偿的要求。工程索赔是双向的,包括施工索赔和业主索赔两个方面,一般习惯上将承包商向业主的施工索赔简称“索赔”,将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称为“反索赔”。在现代工程中,承包方的索赔要求通常为: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补偿。工程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对施工合同双方而言,工程索赔是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的权利,它同合同条件中的合同责任一样,构成严密的合同制约关系。工程建设是索赔多发区,这是由建筑产品、建设生产过程、建筑产品市场经营方式决定的。随着国家建筑市场的逐步开放,逐渐与国际市场接轨,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工程索赔,设专人负责索赔管理工作,将索赔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阶段,以此带动施工企业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 1、索赔起因(或机会) 承包商要认真细致地寻找和发现索赔机会,索赔机会常常表现为具体的干扰事件,干扰事件是索赔处理的对象,事态调查、索赔理由分析、影响分析、索赔值计算等都针对具体的干扰事件。在承包工程中,常见的可以提出索赔的干扰事件有:a)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设计资料、设计图纸,没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施工场地、交付行驶道路、接通水电,使承包商的施工人员和设备不能进场;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支付工程款、供应材料,或供应材料不合格,延误工期。b)工程地质情况与合同规定的不一样,出现异常;合同条款不全、错误,文件不完备或文件之间矛盾、不一致;招标文件不完备,业主提供的信息有错误。c)业主或业主的工程师指令工程停建、缓建,指令增加、减少或删除部分工程,提高装饰标准,提高建筑五金标准等,把删除工程委托转给其他人完成。d)由于设计变更、设计错误,业主作出错误的指令、提供错误的数据、资料等造成工程修改、报废、返工、停工、窝工等,业主拖延图纸批准、拖延隐蔽工程验收,拖延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不及时下达指令、决定,造成工程停工,或要求加快工程进度,指令承包商采取加速措施。e)物价大幅度上涨,造成材料价格、人工工资大幅度上涨;货币贬值,使承包商蒙受较大的汇率损失;国家法令的修改,如提高工资税,提高海关税,颁布新的外汇制度等。f)不可抗力因素,如反常的气候条件、洪水、革命、暴乱、内战、政局变化、战争、经济封锁、禁运、罢工和其他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任何自然力作用等使工程中断或合同终止。g)在保修期间,由于业主使用不当或其他非承包商责任造成损坏,业主要求承包商予以修理;业主在验收前或交付使用前,擅自使用已完或未完工程,造成工程损坏。 2、工程索赔依据任何索赔事件的成立,其前提条件是必须具有正当的索赔理由。索赔必须有理有据,事实要清楚、依据要完善。工程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注意在实际工作中收集和积累与索赔有关的资料,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工程索赔依据包括:a)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各种变更、签证、技术规范等。b)工程各项会议纪要、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c)施工计划、现场实施情况记录、施工日报、工作日志、备忘录,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工程有关施工部位的照片及录像等,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d)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工程停送电、停送水、道路开通封闭等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及恢复施工的日期;工程现场气候记录,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雨雪等。e)国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等。f)工程材料采购、订货、

某工程窝工损失索赔报告

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文件 编号:-005号 关于补偿引水隧洞 窝工增加费用索赔报告 致:水电站工程指挥部: 并工程项目监理部: 我部于2011年8月5日与公司补充签订了“引水隧洞工程”施工合同。 我部于2009年8月1日组织机械设备、材料和人员进入施工现场。2009年11月17日开始支洞施工,2010年6月10日完成支洞开挖。原计划2010年5月11日开始主洞开挖施工,实际于2010年6月11日开始主洞开挖,计划于2011年7月19日完成主洞开挖,实际因业主资金等原因至今尚未完成。2013年10月底工程全面停工。 工程施工期间,多次发生自然灾害、不良地质、高寒地区气候寒冷以及业主资金不到位、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因素,致使现场人员、设备不能满负荷运转,甚至出现半停工状态,月完成产值极低以至不足以支付人员工资和生活费用。 根据本工程施工合同条款“42发包人违约”和“47工程风险”的规定,现将《引水隧洞施工期间窝工增加费用补偿的报告》呈报贵部,请予审批。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窝工补偿报告 项目部2015年3月30日印 拟稿:校核:签发:

引水隧洞工程施工期间 窝工增加费用补偿的报告 一、项目概述 我部于2009年8月1日组织机械设备、材料和人员进入施工现场。2009年11月17日开始支洞施工,2010年6月10日完成支洞开挖。原计划2010年5月11日开始主洞开挖施工,实际于2010年6月10日开始主洞开挖,计划于2011年7月19日完成主洞开挖,实际因业主资金等原因至今尚未完成。2013年10月底工程全面停工。 工程施工期间,多次发生自然灾害、不良地质、高寒地区气候寒冷以及业主资金不到位、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因素,致使现场人员、设备不能满负荷运转,甚至出现半停工状态,月完成产值极低以至不足以支付人员工资和生活费用。 引水隧洞自2010年6月10日开工至2013年10月23日全面停工,历时1231天,其中施工时段为1036天,全面停工时间为195天,而主洞计划开挖完成时间434天,窝工602天,窝工率为58.11%。具体窝工情况见下表。 引水隧洞工程施工期间窝停工统计及窝工率计算表

工程项目索赔管理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工程项目索赔管理案例分析 1.索赔报告的关键部分是(D) A总述部分 B索赔款项计算部分 C证据部分 D论证部分 2、因发包人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时,在索赔事件发生后(D)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发出书面索赔意向通知。。 A7 B10 C15 D28 3.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文本对结算的约定是两个(D)天,即承包人报送结算的时间和发包人进行审价的时间都是这个时间。 A:10 B:15 C:7 D:28

4.课程中案例五,有关该案争议的焦点说法错误的是(C)A诉争工程的总造价是多少 BXX影像公司是否存在拖欠,如有,利息如何计算 C停窝工的原因和责任在谁 D总包单位是否存在工期违约 多选题: 5. 索赔意向通知要简明扼要,主要包括的内容有(ABE)。A.索赔事由发生的时间、地点 B.索赔的依据和理由 C.索赔事件的详细事实情况描述 D.索赔事件对工程成本和工期产生的不利影响 E.索赔事件的发展 6.下列说法为违法行为的是(ACDE) A.以个人名义承揽劳务作业任务 B.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C.劳务公司出借资质 D.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E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经验丰富但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7.课程中案例一,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因发包人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和承包人不能及时(ABCDE)包人可按下列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A.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书面索赔意向通知 B.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 C.按照工程师的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D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 E.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终索赔报告。

2017一建《项目管理》章节习题:建设工程索赔

2017一建《项目管理》章节习题:建设工程索赔1Z206000 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 1Z206060 建设工程索赔 1[单选题] 某工程基础施工中出现了意外情况,导致了工程量由原来的2800m3增加到3500m3,原定工期是40天,则承包商可以提出的工期索赔值是( )。 A.5天 B.6天 C.8天 D.10天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工期索赔值=原工期×新增工程量/原工程量=40× (3500-2800)/2800=1O(天)。所以D正确。 2[单选题] 关于工期索赔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所有的关键线路延误都是可索赔延误 B.所有的非关键线路延误都是不可索赔延误 C.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非关键工作延误超过其总时差,业主一般既给予工期顺延,也给予费用补偿 D.可索赔延误与不可索赔延误同时发生,可索赔延误将变成不可索赔延误 参考答案:D 3[单选题] 承包人或发包人不能接受工程师对索赔答复的,则( )。 A.即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 B.即进行持续索赔

C.只能进入仲裁程序 D.只能进入诉讼程序 参考答案:A 4[单选题] 下列各费用计算方法中,不属于索赔费用计算方法的是( )。 A.实际费用法 B.修正的实际费用法 C.总费用法 D.修正的总费用法 参考答案:B 5[单选题]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某3000万元投资概算的工程项目招标时,施工投标保证金额度符合规定的是( )万元人民币。 A.70 B.100 C.120 D.50 参考答案:D 6[单选题] 索赔报告的关键部分是( )。 A.索赔款项(和/或工期)计算部分 B.证据部分 C.论证部分 D.总述部分

工地停工索赔报告

2#3#商住楼暂停索赔报告 致:某某房地产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建的2#3#楼,于2015年3月26日完成3#楼四层梁板的混凝土浇筑,2015年4月28日完成2#楼四层梁板的混凝土浇筑工作。2015年4月19日,我项目部收到贵方下发工程暂停通知,贵方根据市场的需求,对2#、3#楼的图纸进行更改,要求2#、3#楼施工完四层楼面混凝土后,工程暂停。从全面停工到现在已经有三个多月。由于未确定工程何时复工,以及暂停后贵方无相关款项支付民工工资及材料款,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及部分民工、材料、机械、设备仍然滞留在工地现场。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我方要求补偿损失费共计人民币5421405 元。此项损失计算至2015年8月30日为止。如果贵公司在2015年8月30日前未对工程的未来走向做更明确的决定或仍然无资金解决相关问题,各种损失费用仍然按照此计算公式增加。 鉴于此,我方深信,贵方会对我方所承受的额外开支予以合理的经济补偿! 具体补偿项目如下: 额外支出费用补偿表:表1

暂停后每月发生的费用:表2

表3 工程复工后应商谈的项目: 分项费用详细计算: 一、目前需要补偿的项目有: 1、工人窝工费 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8月30日期间,生活区入住等待

工作面的工人人数为180人,窝工人数按30%计算。 工人窝工损失费:180人×30%×120天×180元/天=1166400元 2、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 由于业主方所下发的通知是工程暂停,且未拨付资金解决工人的工资、材料款等问题,项目部的管理人员留在现场稳定工人及各个材料商的情绪,尽力解决相关问题。暂停期间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资费用见附表1. 3、劳务人员二次进退场路费 工程复工后,劳务工人需要二次进场,因此这笔费用对我方来说是一项额外损失。所以应给予补偿。 190人×100元=19000元 4、停工初期项目现场清理费用 因工程是在其施工期间,各工序一律停止施工后,项目工地现场开始清理。主要包括封闭主要通道,保护部分已完工程,清理和集中施工材料和机具,清理施工区域内的所有建筑垃圾等。 2元/m2×18417.55m2=36835.10元 5、地下室及裙楼模板工程的投入费用 地下室及裙楼模板工程一次性摊销,详见结算书。 6、钢管及扣件租金增加费用 钢管总用量为200000米 扣件总用量为100000只 钢管每米日租金:0.015元(现市场租赁价格) 扣件每只日租金:0.01元(现市场租赁价格)

工程变更索赔的流程及依据

工程变更索赔的流程及依据 关于变更的分类 变更可以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建议,业主也可提出变更建议。 由上至下变更 业主提出的变更。业主通知监理、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变更期间的损失; 业主工程部搜集信息并分析,同时要求设计单位共同研究方案,重大问题需专家论证时由原设计院负责邀请。与业主主管领导沟通同意后确定方案; 设计院依据方案在规定时间提供设计变更图; 业主计财部据此编制补充单价,并与相关监理、施工单位协商形成一致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出具补充变更工程量清单; 业主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至监理部,监理部下发变更令至相关的监理、施工单位执行; 业主工程部负责变更方案的落实与协调工作。 由下至上变更 A.正常程序变更 现场各种原因产生变更(无论承包人提出还是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包括合同内及合同外变更,正变更及负变更,承包人收集资料及准备,同时通知监理工程师、业主工程师;

承包人以书面报告或变更申请单形式(附相关资料,包括现场图片资料),报监理部,经业主丘北指挥部审批后执行; 也可邀请监理、业主现场工程师、设计代表现场办公,形成变更会议纪,四方会签确定变更方案,无需设计单位出变更图的可按变更方案执行,需要出变更图的,待设计变更图出图后执行。业主、监理、设计单位认为不需要变更的继续执行原设计; 对于变更设计,不论是几类变更,都应该经设计、监理、业主同意或批复,严格遵守“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禁止擅自做主“先施工、后变更”,违反其原则,后果自负。 B.非正常程序变更 对于可以先执行后报批的变更,承包人必须通知监理工程师、项目部工程部现场核查。对有关环节必须有相关人员签认,各项目分部必须保存现场资料图片等证明材料,否则产生的费用自己承担; 项目分部在实施变更同时必须以书面报告或变更申请单形式报 监理及业主工程师签认。 项目经理部的变更索赔流程 施工图出图前的变更,此项工作由项目经理部根据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结合合同文件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内容,研究设计变更内容和变更的策略,同时和设计院沟通,争取在设计出图时达到变更的目的;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案例一 背景: 2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2000m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持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 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的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 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论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 案例二 背景: 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承建。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 一、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职工住宅楼 工程地点:市区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320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住宅楼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某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2年3月21日 竣工日期:2002年9月3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90天(扣除5月1—3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为:壹佰陆拾肆仟元人民币(¥166.4万元) (八)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 在该项目设计规定的使用年限(50年)内,乙方承担全部保修责任。 (九)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 1.工程预付款:于开工之日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预付超声波学予扣回,直接抵作工程进度款。 2.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主体结构三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主体结构全部封楠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基本竣工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为确保工程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 扣留工3%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竣工结算。结算时按全部工程造价的.3. 程保修金。

工地停工索赔报告模板格式

融侨中央花园9#地块B标ProjectManager:XXX电话:XXXXXXX传真:XXXXXXX 编号: 日期:XXXX年X月XX日 发信人:XXX 融侨中央花园9#地块B标项目 工地负责人 收信人:江苏融侨中央花园工程管理部 主题:关于融侨中央花园9#地块B标工程停工索赔及相关事宜。 事态描述: 2008年11月15日我方根据甲方口头通知要求暂停主楼的施工,年底前确保地下室工程的主体结束,现承包的融侨中央花园9#地块B标工程已全面停工。我方根据施工现场同期记录及工程监理例会纪要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4条之规定,,我方要求补偿损失费共计1732337元。 鉴于此我方深信,贵方会对我方所承受的额外开支予以合理的经济补偿! 具体补偿细目如下。

分项费用详细计算: 一、目前需要补偿的项目有: 1、工人窝工费 从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月20日期间,生活区入住等待工作面的工人平均人数为180人,窝工人数按30%计算。 工人窝工损失费:180人×30%×50天×60元/天=162000元 管理人员窝工损失费:15人×50%×50天×150元/天=56250 2.劳务人员二次进退场路费 因此影响,劳务工人需要二次进场,因此这笔费用对我方来说是一项额外损失。所以应给予补偿。195人×100元=19500元 3.停工初期项目现场清理费用 因工程是在其施工期间,各工种一律停止施工后,项目工地现场开始清理。主要包括封闭主要通道,保护部分已完工程,清理和集中施工材料和机具,清理施工区域内的所有建筑垃圾等。 2元/平方米×15000平方米=30000元 4、地下室模板工程多层板的一次性投入费用 地下室多层板模板用量为14000张多层板,每张单价为60元,共计140000×60×60%=504000元5.地下室模板工程木方一次性投入费用 地下室模板工程用木方350立方×1400元/立方米×60%=294000元 6.钢管及扣件租金增加费用 钢管总用量为150000米 扣件总用量为60000只 钢管每米日租金:0.013元(现市场租赁价格) 扣件每只日租金:0.009元(现市场租赁价格) 租期暂按60天计算 租金增加费用为(150000*0.013+60000*0.009)*50天=124500元 7.塔吊的闲置费用 两台塔吊因主楼部分未予施工,一直闲置,按两个月计算,18000元/月租金×2台×2个月=72000元 8、土建工程包清工合同撤销补偿费用 按建筑面积每平米10元计算,31008.74*10元=310087元 9.各种材料商供货合同的撤销补偿费用

工程索赔的一些技巧

工程索赔的一些技巧 工程索赔、签证不仅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也是工程项目管理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项目管理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项目管理人员如何开展工作索赔有非常好的经济效果。在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工程承包能得到利润约占工程合同价的5%~10%,在工程索赔中,索赔额高达合同价的10%~20%;甚至有些项目工程索赔将超过合同价。在承包工程的竞争中,有一句话叫“中标靠低价,赚钱靠索赔”。这充分反映了索赔工作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但要做好索赔工作,除了认真编写好索赔文件,使之提出的索赔项目符合实际,内容充实,证据确凿,有说服力,索赔计算准确,并严格按索赔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外,必须掌握索赔技巧,这对索赔的成功十分重要,同样性质和内容的索赔,如果方法不当,技巧不高,容易给索赔工作增加新的困难,甚至导致事倍功半的下场。反之,如果方法得当,技巧高明,一些看来似乎很难索赔的项目,也能获得比较满意的结果。因此要做好索赔工作除了做到有理、有据、按时外,掌握好一些索赔的技巧是很重要的。做好资料收集、整理签证工作“有理”才能走四方,“有据”才能行得端,“按时”才能不失效。所以,必须在施工全过程中及时做好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签证工作。索赔直接牵涉到当事人双方的切身经济利益,靠花言巧语不行,靠胡搅蛮缠不行,靠不正当手段更不行。索赔成功的基础在于充分的事实、确凿的证据。而这些事实和证据只能来源于工程承包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之中。关键在于用心收集、整理好,并辅之以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使之真正成为成功索赔的依据。学习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尤为重要。项目部每个专业、每个部门都应认真学习。在工程开工前应搜集有关资料,包括工程地点的交通条件,“三通一平”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案例与分析案例答案

案例分析 案例1:某工程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三个不同性质的施工单位承担该项工程的全部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分别与A公司签订了土建施工合同;与B公司签订了设备安装合同;与C公司签订了电梯安装合同。三个合同协议中都对甲方提出了一个相同的条款,即“建设单位应协调现场其他施工单位,为三公司创造可利用条件”。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A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因自身资金周转困难,随后和承包商D公司签定了分包合同,在分包合同中约定承包商D按照建设单位(业主)与承包商A约定的合同金额的10%向承包商A支付管理费,一切责任由承包商D承担。 事件二:由于A公司在现场施工时间拖延5天,造成B公司的开工时间相应推迟了5天,B公司向A公司提出了索赔。 事件三:顶层结构楼板吊装后,A公司立刻拆除塔吊,改用卷扬机运材料作屋面及装饰,C公司原计划由甲方协调使用塔吊将电梯设备吊上9层楼顶的设想落空后,提出用A公司的卷扬机运送,A公司提出卷扬机吨位不足,不能运送。最后,C公司只好为机房设备的吊装重新设计方案。C公司就新方案的实施引起的费用增加和二期延误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问题:1.事件一中A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其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2.事件二中B公司向A公司提出索赔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说明正确的做法。 3.事件三中C公司向建设单位提出的索赔是否合理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 公司的做法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A公司的行为属于非法转包行为,这是《招标投标法》中禁止的行为。 2.事件二中B公司向A公司提出的索赔不正确。正确做法:B公司就因A公司的拖延造成其开工推迟的工期和费用损失,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3.事件三中C公司向建设单位提出的索赔是合理的。因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建设单位应协调现场其他施工单位为承包单位创造可利用条件。 案例2:某工程项目施工采用了包工包全部材料的固定价格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公里。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公里的供砂地点采购。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5月20日至5月26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应于5月24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到6月10日才交给承包商;6月7日到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月11日到6月14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 问题:1.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2.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经过仔细认真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3天,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5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作为一名造价工程师你批准该索赔要求吗为什么 3.若承包商对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损失进行索赔时,要求设备窝工损失按台班计算,人工的窝工损失按日工资标准计算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应怎样计算 4.由于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承包商在6月25日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26天,成本损失费人民币2万元/天(此费率已经造价工程师核准)和利润损失费人民币2千元/天的索赔要求,共计索赔款57.2万元。作为一名造价工程师你批准延长工期多少天索赔款额多少万元 参考答案:问题1:答: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1.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

正确利用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

正确利用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中国加入WTO的要求,中国引进外资和涉外工程要求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工程索赔管理。工程索赔的健康发展,对于培育和发展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业的发展,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建设工程索赔的研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根据作者多年工作经验,简单介绍5”7-程施工过程中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 标签:工程索赔管理程序 1工程索赔的含义 狭义的索赔是指在工程承包或者经济贸易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其它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由于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方受到损失时,要求对方给予赔偿或补偿的权力,而反索赔则是为避免对方索赔造成经济损失而实施的合理行为。而广义的索赔包括索赔和反索赔两个方面,可以概括为如下三个方面: 1.1一方违约使另一方蒙受损失,受损方向对方提出赔偿损失要求: 1.2发生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特殊风险或遇到不利自然条件等情况,使承包商蒙受较大损失而向业主提出补偿损失要求; 1.3了承包商本人应当获得的正当利益,由于没能及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确认和业主应给予的支付,而以正式函件向业主索赔。 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同守约并不矛盾。恪守合同是业主和承包商的共同义务,只有坚持守约才能保证合同的正常执行。 2工程索赔原则 2.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2.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范本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范本 一、索赔成立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二、工程索赔的依据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合同法》第284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建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合同文件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惯例主要参考清单计价规范以及相关施工规范。 三、索赔事项概述 由我单位承建的XX工程,于2013年12月27日举行开工典礼,于2013年12月28日我单位积极组织进场,投入大量机械设备和人员以确保施工工期。然自2014年3月6日起,由于建设方联系的外借土方未到场,现场处理停工、半停工状态,至2014年4月26日开始复测A区缺土方量,最终确定由我单位在红线以外进行开挖借土,用于场地土方回填。开挖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延期时间为54天。 根据甲方提供的地质勘测数据显示,钻探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开挖至设计标高全部为土方。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都存在大量石方,局部存在成片大量石方,与原设计地质情况不符,从而增大了施工难度和增加了施工时间。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项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外借土方不到场情况,对工期进行索赔54天。

通用条款中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勘察资料等相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通用条款中项因基础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四、索赔项目 索赔事件性质分以下几种:1、工期延长索赔,2、工程变更索赔,3、工程中断索赔,4、工期终止索赔,5、工程加速索赔,6、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7、其他原因索赔。 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主要存在工期延长和工程变更,其中工期延长索赔分以下几部分组成: 1、人工费: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 2、施工机械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工效降低以及机械停工、窝工的费用,现场使用机械均为租赁设备按照实际租金计算。 3、管理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增加的现场管理和公司管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 4、利息:主要为履约保证金拖期付款利息。按照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5、措施费:包含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大机进出场及安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 工程变更的索赔包含成本、管理费和利润的索赔。 五、索赔计算 一、工程延期索赔 1、人工费:工日:17×54工日=918工日 人员窝工按照定额单价乘以, 元××918=35960元 工资上涨费不予考虑。

项目工程索赔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工程变更索赔程序及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通则 1.0 目的 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变更与索赔管理,规范变更与索赔处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权限,规范工程计量计价规则,合理确定变更与索赔费用,控制工程造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0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下属各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的变更与索赔管理,其它合同的变更与索赔管理可参考执行。 3.0 关于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3.1项目经理职责 3.1.1、对工程索赔工作负总责,制定项目经理部工程索赔目标,进行目标分解,责任到人; 3.1.2、熟悉项目在建施工管理情况,了解施工合同内容和条款内容,掌握变更索赔的原则; 3.1.3、定期组织对变更索赔工作进行归纳总结。 3.2项目常务副经理职责 3.2.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变更索赔工作; 3.2.3、熟悉项目在建施工管理情况,了解施工合同内容和条款内容,掌握变更索赔的原则; 3.2.4、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情况的组织项目部变更索赔人员,制定变更索赔的策略和方式; 3.2.5、积极疏通业主、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做好攻关工作,为变更索赔工作奠定基础。 3.3项目技术总工职责 3.3.1、在常务副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变更索赔工作; 3.3.2、根据变更设计图纸,结合施工现场情况,与业主、设计、监理单位沟通确定正变更和负变更的可行性,综合考虑制定初步变更设计方案,评估所需要采取的措施方案; 3.3.3、根据制定的初步变更方案,督促工程管理部收集、整理变更资料和变更申请,经审核送项目经理签字后上报监理、业主和设计院; 3.3.4、及时跟踪设计变更批复情况。 3.4成本部职责 3.4.1、在常务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的变更索赔工作; 3.4.2、根据设计变更图纸,结合设计变更后采取的措施方案,对变更后的费用进行测算、预算工作,督促收集工期、窝工、自然灾害损失等索赔依据和原始证据; 3.4.3、及时跟踪落实变更索赔批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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