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商品批发市场经销商招募管理办法(暂行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商品批发市场经销商招募管理办法(暂行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商品批发市场经销商招募管理办法(暂行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商品批发市场经销商招募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服务渤海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市场中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促进和保障实物贸易市场的高效、稳定、合规运行,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2009]32 号),以及交易所制定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商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挂牌销售企业是指交易所核准的、能供应符合交易所某挂牌产品电子交易合同规定产品的销售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指的经销商是指与挂牌销售企业签订代理销售协议,具备挂牌商品的供货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合格的自然人,其在交易所市场中进行的经销行为要遵循挂牌销售企业编制的《经销商招募书》。

第四条进入交易所市场的挂牌销售企业需要遵照《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商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编制《经销商招募书》,在交易所登记注册的交易商可以根据《经销商招募书》的要求申请成为该挂牌销售企业的经销商,开展签订销售合同和履行销售合同的行为。

第二章经销商招募书

第五条《经销商招募书》是挂牌销售企业编制和公布的,在交易所市场中招募经销商的文案,其中含有上市企业经营能力概述、经销商品说明、商品成本说明、经销商准入标准、商品仓单标准,该招募书不仅起到了在交易所招募经销商的作用,也起到了规范经销商行为的作用。

第六条挂牌销售企业经营能力概述主要说明挂牌销售企业或集团在所挂牌销售商品领域内的产业经营能力。基本要素含有企业年库存周转率、年生产(或采购)能力、在该商品流通领域内应收与应付账款情况、企业流动资产周转率,以说明

企业在该商品流通领域内的生产、采购和经营能力。

第七条经销商品说明。主要说明在交易所市场中所经销商品的类别、品级与等级、型号、质量标准等。

第八条商品成本说明。主要说明商品的生产成本、深加工成本、包装成本、销售成本、物流成本等价格组成要素。

第九条经销商准入标准。是指挂牌销售企业规定的其在交易所销售和预售其商品的经销商应当具有的一定资质,包括经销其商品所需具备的行业资质、所需的行业经销知识、所需资金贮备、所需应对价格变化风险的能力等,以规范经销商资质。

第十条商品仓单标准。说明销售的商品所对应的指定交收仓库及其收费标准,以确保经销商掌握进入交易所市场的挂牌销售商品的仓单信息。

第三章经销商的申请

第十一条希望成为交易所挂牌商品的经销商的个人、企业或组织机构,应该根据《经销商招募书》的要求向该商品的挂牌销售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挂牌销售企业的考核和评估。

第十二条挂牌销售企业根据经销商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经销能力的评估和审查,审查合格的申请者应当与挂牌销售企业签订代理销售协议,然后由挂牌销售企业向交易所推荐其经销商的名单和对应的代理销售的额度。

第十三条挂牌销售企业向交易所提交的经销商推荐名单和备案材料,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可成为交易所该挂牌销售商品的经销商。

第四章经销商的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交易所对审核通过的经销商在该商品经销商登记系统中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工作应在申请提交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五条完成经销商登记备案的交易商方可获得销售该商品的权限。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大宗交易平台风险控制实施方案

**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风险控制实施方案 **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是一个持续建设不断投入的大型项目,既要专注系统整体功能的分步实现,又需确保平台组件能够升级拓展,同时需要严格控制项目风险。基于**港物流的企业目标及实际情况,现只有提出一个经过统一规划设计、又可分步实现的建设方案,才可保证**电子交易平台的稳定实现;按照**集团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信息化建设指导思想,重点围绕系统规划设计的可行性层面,现提出“三步走”的建设方案,其可有效的降低系统整体规划和分布搭建的技术风险性,使企业能够将主要精力放到运营管理的层面,方案详情如下: 平台采用J2EE B/S架构技术架构,基于组件技术和面向服务设计,提供开放的设计和扩展接口,可根据业务灵活扩展,支持多种平台和运行环境,可支持项目的所有扩展需求。 第一步(短期目标):搭建大宗物品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1、实施办法:定制研发“商业信息服务系统”和“大宗物品交易系统”,同时将两大系统集成到**大宗物品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门户,使得该平台即可用于信息发布,又可进行大宗物品在线交易配置基本满足使用的硬件系统,同时满足发改委的项目检查。 2、时间范围:120天 3、实现目标: 1)商业信息服务系统:信息发布、信息订阅、信息检索等 2)电子商务交易系统:合同签订、在线交易等 3)综合服务门户:统一服务 4、预算支出:软件100万,硬件及机房80万,宽带25万,合计200万。 5、过程分析:信息服务系统是大宗平台研发难度较小的模块,可以快速搭建并上线运行并对交易平台起到宣传推广的作用。电子商务交易系统是本阶段重点研发模块,现今基于J2EE的电商系统的开发技术已比较成熟,较物流配送和金融服务模块而言,其技术难度较小,可根据公司现有的业务优先定制部分在线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焦煤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焦煤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征求意见稿) 买方:(交易代码)(交易商名称) 卖方:(交易代码)(交易商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本合同系买、卖双方依照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现货交易(BEST交易)规则,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焦煤现货交易而达成的买卖合同。 鉴丁: 1、买卖双方均通过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成为交易所的交易商,并均与交易所签署《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入市协议》; 2、买卖双方均已仔细研读并充分理解了《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规则文件,同意遵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交易所有关规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订立本合同。 一、交易商品 1.1商品名称:焦煤 1.2商品代码:BCC 二、数量 2.1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焦煤数量(单位:吨):。 三、订货价格 3.1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焦煤的净价(即不含增值税 价)为元/吨。 四、交收地点 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交收地点在交易所指定的交收仓库,详细参见交易所公示。 五、交收时间 5.1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就当日订立成功的焦煤申报交收,交收需按照交易所《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焦煤交收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进行。

渤海商品交易所葵花籽产品手册

渤海商品交易所葵花籽产品手册 二〇一四年十月六日

目录 一、产品简介 ---------------------------------------------------------------------------- 1 1.1产品概述 ------------------------------------------------------------------------- 1 1.2质量标准 ------------------------------------------------------------------------- 2 1.3产品用途 ------------------------------------------------------------------------- 3 二、产业简介 ---------------------------------------------------------------------------- 7 2.1产业链简述 ---------------------------------------------------------------------- 7 2.2原料种植 ------------------------------------------------------------------------- 7 2.3原料贸易 ------------------------------------------------------------------------- 9 2.4加工产品销售 ------------------------------------------------------------------ 10 三、价格机制 --------------------------------------------------------------------------- 11 3.1产品价格历史分析 ------------------------------------------------------------ 11 3.2价格影响因素 ------------------------------------------------------------------ 12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枸杞交收办法(暂行)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枸杞交收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服务枸杞行业生产者和消费者,保证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枸杞现货交收业务的正常进行,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文件《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2009]32号),以及交易所制定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暂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交易所市场内进行交易的枸杞商品的现货交收业务按本办法执行,交易所和交易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交易日是指按照交易所规定进行现货交易的时间。交收日是指除去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交易日。交易商可在每个交易日规定的时间段进行当日的交收申报。 第四条交收申报方式包括“提交方式”及“响应方式”。 “提交方式”是指交易商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过选择商品的交收申报信息(部分申报需选择存货凭证)以及填写申报数量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后将等待交收配对,未配对成功的申报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将展示在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中,已配对成功的申报信息不展示。 “响应方式”是指交易商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直接响应所展示的未配对成功的交收申报并填写申报数量(部分申报需同时选择存货凭证)进行申报,申报成功的同时完成交收配对。第五条枸杞交收仓库(以下简称仓库)是指由交易所公布的为交易商履行枸杞电子交易合同实物交收提供现货交收服务的仓储企业。 第六条枸杞交收厂库(以下简称厂库)是指由交易所指定的,为交易商履行枸杞电子交易合同提供现货交收的枸杞生产企业。 第七条《仓库存货凭证》是指交易商按交易所电子交易合同规定将商品交付指定仓库保管后,由指定仓库开具的记载该批商品数量、质量等相关内容的权属凭证。经交易所登记确认的《仓库存货凭证》所对应的枸杞才能用于实物交收。 第八条《厂库存货凭证》是指经交易所登记确认,由枸杞指定生产企业出具的记载该枸杞生产企业生产的符合交易所电子交易合同(示范)规定的一定数量的枸杞有效凭证。经交易所登记确认的《厂库存货凭证》所对应的枸杞才能用于实物交收。 第九条经交易所登记确认的电子《仓库存货凭证》对应货物只能凭交易所生成的电子提货单中的提货码加相关提货证明到对应仓库提取。 第十条经交易所登记确认的电子《厂库存货凭证》对应货物只能凭交易所生成的电子提货单中的提货码加相关提货证明到对应厂库提取。 第十一条枸杞指定生产企业是指交易所认可的、能生产符合交易所枸杞电子交易合同规定产品的生产企业。由枸杞指定生产企业生产的枸杞方可用于实物交收。 第十二条枸杞指定交收品牌是指由枸杞指定生产企业生产的,符合交易所枸杞电子合同规定的枸杞商品的注册商标。枸杞指定交收品牌详见《渤海商品交易所枸杞指定交收品牌》,参见交易所公告。 第十三条申报卖出交收的交易商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枸杞产品经营资质及与枸杞相关的生产、经营和消费活动的企业法人。拟申报卖出交收的交易商须向交易所提交其持有的电子《仓库存货凭证》或《厂库存货凭证》,经审核确认后才能申报交收。持有枸杞买入方向的电子交易合同的交易商均可申报买入交收。 第二章《仓库存货凭证》生成与注销 第十四条枸杞入库: (一)入库申请

中国的大宗商品交易所

中国的大宗商品交易所目前为3家期货交易所,大连,上海,郑州三家。 正规的大宗现货交易所一家也没有,因为国际惯例交易所是要类似国内证监会之类的机构审核批准的,目前国内证监会还没有批准任何 一家。 不过由商务部主管的大宗商品批发市场,却有很多在从事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由北到南如:吉林玉米,大连稻米,天津稀有金属,山西 煤炭,青岛橡胶,山东苹果,山东棉花枸杞,上海煤炭,上海钢材,上海菜子油,广西食糖,黄河市场,等等市场,这些是目前本人已 知道的,前段时间陕西也刚成立一个批发市场做电子交易的。而目前在商务部申报的,新成立的电子交易市场和由原来的大宗批发市场 改制成电子交易的批发市场还有很多,这里也不能一一说明了。 北京大宗商品交易所 北京大宗商品交易所于2009年8月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依托首都的政治经济地位,国内外金融机构总部、跨国集团总部优势建立,是以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为原则,集商务流、信息流、资金流于一体的钢材、粮油、黑金属等多元化的现货交易平台。 北京大宗商品交易所简介 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批准下,北京大宗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北商所”)于2009年8月注册成立,是集商务流、信息流、资金流于一体的国资控股电子交易平台。北商所位于北京市商务中心区(CBD),其区位优势为北商所的发展建设和打造国际品牌提供十分优越的环境。 作为北京市要素市场重点推进项目,北商所享受各级金融业、现代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综合配套政策,政府协调推动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各项资源,给予北商所发展建设重点扶持。 服务于实体经济的交易模式 北商所的交易模式与传统产业链紧密相连,会员可在北商所以便捷高效的方式进行商品采购与销售,扩大原有销售渠道、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规避经营风险。 绿色融资通道 北商所与银行联合推出融资产品,在交易过程中及时解决会员资金短缺问题,全面改善现有融资环境。 高效、快速、便捷、灵活 率先实现交易资金真正银行存管 北商所与银行展开合作,实现会员自有银行账户和交易保证金结算账户之间的无缝对接,确保交易资金封闭运行、安全存管。 开业时间 北京大宗商品交易所在筹备了一年多以后,将于2010年10月28日CBD国际商务节开幕之日正式开业。 商品交易所风起云涌生意社倡导诚信自律 2010年11月08日08:52 资料据天津网 生意社11月08日讯 地方金融的扩张,背后似乎都有“金融中心”之争的影子,无论争的是“国际金融中心”还是“区域金融中心”,京津沪总是位于漩涡的中心。金融环境较量成

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咨国联|出品

目录 第一章总论 (9) 1.1项目概要 (9) 1.1.1项目名称 (9) 1.1.2项目建设单位 (9) 1.1.3项目建设性质 (9) 1.1.4项目建设地点 (9) 1.1.5项目负责人 (9) 1.1.6项目投资规模 (10) 1.1.7项目建设规模 (10) 1.1.8项目资金来源 (12) 1.1.9项目建设期限 (12) 1.2项目建设单位介绍 (12) 1.3编制依据 (12) 1.4编制原则 (13) 1.5研究范围 (14) 1.6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4) 1.7综合评价 (16) 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18) 2.1项目提出背景 (18) 2.2本次建设项目发起缘由 (20) 2.3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 (20) 2.3.1促进我国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21) 2.3.2加快当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21) 2.3.3满足我国的工业发展需求的需要 (22) 2.3.4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 (22) 2.3.5提升企业竞争力水平,有助于企业长远战略发展的需要 (22) 2.3.6增加就业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的需要 (23) 2.3.7促进项目建设地经济发展进程的的需要 (23) 2.4项目可行性分析 (24) 2.4.1政策可行性 (24) 2.4.2市场可行性 (24) 2.4.3技术可行性 (24) 2.4.4管理可行性 (25) 2.4.5财务可行性 (25) 2.5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项目发展概况 (25) 2.5.1已进行的调查研究项目及其成果 (26) 2.5.2试验试制工作情况 (26) 2.5.3厂址初勘和初步测量工作情况 (26)

关于渤海现货商品交易所

关于渤海现货商品交易所 渤海商品交易所渤海商品交易所在国务院赋予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政策鼓舞下,在天津市委、市政府支持鼓励下,在交易所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在控制市场风险的同时,秉承创新服务宗旨,在发展和完善市场交易方式、保证金结算方式、实货交割方式、客户服务方式等交易所业务创新的同时,不断创新推出既符合国家战略利益,又符合国内、国际市场需求的交易品种。经过二三年时间创新开拓,渤海商品交易所将会发展成具有国际重要影响力的多商品交易中心和定价中心。 渤海商品交易所的优势: 一、政策优势 二、交易方式优势 三、结算方式优势 四、服务机构优势 五、上市品种优势 成立背景 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明确了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功能定位和主要任务,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国务院批复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中明确要求天津“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北方对外开放门户的作用,按照把天津建成北方国际贸易中心的要求,加快石油化工、煤炭、钢材、棉花、粮食等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进行商品远期合约交易业务的探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加快天津现代服务业发展,在天津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天津市人民政府发起并批准设立了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津政办函【2009】6号)。为确保交易所的健康、规范发展和市场功能的发挥,天津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了《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2009]32号),并成立了由分管市领导担任主任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交易所、交易商以及交易所内的商品交易活动进行规范、监督和指导。 现货开户河南现货开户郑州现货开户漯河现货开户平顶山现货开户全国各地现货开户开户渤商所现货开户现货开户公司网上现货开户现货免费开户全国现货免费开户创新优势 渤海商品交易所在天津市政府和交易所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支持和指导下,将秉持创新、高效、务实的服务宗旨,坚决贯彻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为商品生产贸易企业和合格的商品投资者提供最佳的商品交易服务。 交易方式 渤海商品交易所在充分研究分析了现货贸易商和商品投资者的商品交易需求的基础上,进行了现货交易方式创新,推出全球首创的现货连续交易方式,创造性的解决了100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暂行) 2009-12-15 来源: 渤海商品交易所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管理,规范交割行为,保证交割正常进行,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2009]32号),以及交易所制定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连续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易所依据本办法对指定交割仓库进行监督管理,指定交割仓库、交易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指定交割仓库是指由交易所指定的,为交易商履行电子交易合同提供货物交割及仓储服务的仓储企业。 第四条指定交割仓库的权利: (一) 按交易所审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方法向储货交易商收取有关费用; (二) 对交易所制定的交割业务及仓库管理规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 有权拒绝不符合交易所规定要求的储货人办理入库手续; (四) 有权拒绝不符合交易所规定标准的商品入库; (五) 交易所交割细则和《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指定交割仓库的义务:

(一) 遵守交易所的交割细则和其它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交易商库存货物品种、规格、产地、重量的每日库存报表,准确、及时地向交易所报送仓储库存统计资料及库容情况; (二) 健全仓库管理制度,交割业务指定专人负责,主动配合交易所的工作,积极协助交易所交易商安排交割商品的运输、入库、验收、仓储、倒库、出库等相关事宜; (三) 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交易所交易商的货物入库; (四) 确保其出具的《存货凭证》与实物相符,并对其出具《存货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 向交易所交易商详细介绍仓库管理的有 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货物的最长的保管期、出入库的费用、运输、消防措施等; (六) 按规定保管好库内的商品,确保商品安全; (七) 保守与交易所交易商储存商品有关的商 业秘密; (八) 由于指定交割仓库的过错造成《注册仓单》持有人不能行使或不能完全行使《注册仓单》权利的,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 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或股权结构、仓储场地、授权业务人员或发生可能涉及交收商品安全等诉讼、仲裁等事项,须及时通知交易所; (十) 原始单据(存货凭证、提货单等)至少保存一年; (十一) 交易所交割细则和《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严禁指定交割仓库发生以下行为:

我国当前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进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1我国当前大宗商品的发展现状 1.1现阶段我国处于大宗商品市场发展的黄金阶段——处于全球经济一体化与新技术革命的大宗商品交易。汲取上世纪,尤其是改革开发以来的新技术革命的充分认识,理解与运用,在加入贸易组织之后的中国,首先在2002年以及2003年先后对大宗商品交易进行了标准制定与修订,先后制定、修订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标准GB/T18769-2002和GB/T18769-2003。而在这些国家标准颁布、实施的同时及其之后,中国不少行业、企业,先后把先进的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等网络技术,以及日益发展起来的物流仓储与金融服务,引入中国相关行业的大宗商品交易及其市场的建设和发展之中,从而,推动了踏入新世纪以来的中国大宗商品交易及其市场的跨越式进步。 1.2根据商务部公布的数据了解,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已经达到100多家,包括农妇产品、大宗原材料和石化产品等105个品种。2006年有11家成立,2007年12家成立,2008年高达16家,2009年24家成立,到2014年我国大宗商品达到了93家。而2008年大宗商品的交易额 3.4亿,而到了2014年大宗商品成交额到了 10.5亿。 2现阶段出现的问题 与发达国家大宗商品市场相比,目前我国市场仍有较大差距。总的来说是市场结构的不合理,竞争的有效性不足,法制与监管的不健全,政府的过分干预,人才的缺乏。 2.1是现代化的市场组织体系和交易方式发展不充分,商品流转效率低下。新世纪以来,国际商品市场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动向: 首先,交易市场进一步规模化、集约化,少数国际大型商品交易所通过兼并、整合,形成了全球化的商品交易所集团,运行效率不断提升;其次,信息技术不断融入商品流通的各个环节,电子化交易平台大量涌现,让市场不再局限于时间和空间的约束,大幅降低了交易费用和信息成本。而我国商品流通领

大宗商品物流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报告

大宗商品物流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咨国联|出品

目录 第一章总论 (9) 1.1项目概要 (9) 1.1.1项目名称 (9) 1.1.2项目建设单位 (9) 1.1.3项目建设性质 (9) 1.1.4项目建设地点 (9) 1.1.5项目负责人 (9) 1.1.6项目投资规模 (10) 1.1.7项目建设规模 (10) 1.1.8项目资金来源 (12) 1.1.9项目建设期限 (12) 1.2项目建设单位介绍 (12) 1.3编制依据 (12) 1.4编制原则 (13) 1.5研究范围 (14) 1.6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4) 1.7综合评价 (16) 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17) 2.1项目提出背景 (17) 2.2本次建设项目发起缘由 (19) 2.3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 (19) 2.3.1促进我国大宗商品物流中心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20) 2.3.2加快当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20) 2.3.3满足我国的工业发展需求的需要 (21) 2.3.4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 (21) 2.3.5提升企业竞争力水平,有助于企业长远战略发展的需要 (21) 2.3.6增加就业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的需要 (22) 2.3.7促进项目建设地经济发展进程的的需要 (22) 2.4项目可行性分析 (23) 2.4.1政策可行性 (23) 2.4.2市场可行性 (23) 2.4.3技术可行性 (23) 2.4.4管理可行性 (24) 2.4.5财务可行性 (24) 2.5大宗商品物流中心项目发展概况 (24) 2.5.1已进行的调查研究项目及其成果 (25) 2.5.2试验试制工作情况 (25) 2.5.3厂址初勘和初步测量工作情况 (25)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授权服务机构会员管理办法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授权服务机构(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尽快实现跨越式、超常规、规模化的发展,将渤海商品交易所打造成亚洲乃至世界石油、金属、煤炭、农林产品等大宗商品的定价中心,更好地服务全国的现货交易商和合格的现货投资者,方便异地企业和投资者参与交易所的现货交易和投资,提升交易所的现货市场服务功能,渤海商品交易所采用授权服务机构(会员)方式,构建遍布全国的面向交易商和合格现货投资者服务网络。为规范交易所和授权服务机构(会员)的行为,加强对授权服务机构(会员)的管理,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2009]32号),制定渤海商品交易所授权服务机构(会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授权服务机构(会员)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授权服务机构(会员)是指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渤海商品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渤海商品交易所审核批准,在渤海商品交易所授权范围内从事渤海商品交易所授权业务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第四条渤海商品交易所的授权服务机构(会员)分为综合类和专业类两种。 综合类会员,即根据渤海商品交易所授权,为交易商和合格现货投资者提供所有渤海商品交易所上市品种的市场推广和交易服务的授权服务机构; 专业类会员,即根据渤海商品交易所授权,为交易商和合格现货投资者提供渤海商品交易所某一类上市品种的市场推广和交易服务的授权服务机构。 第五条授权服务机构(会员)可从事的业务范围 (一)代理渤海商品交易所进行市场开发; (二)协助交易商办理渤海商品交易所入市交易手续; (三)代理渤海商品交易所为交易商提供交易培训; (四)代理渤海商品交易所推介交易商品; (五)为交易商提供信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递送结算单、交收通知单及其他书面/电子版单证、通知); (六)向所开发服务的交易商收取不超过渤海商品交易所指导限额的交易服务费。 (七)渤海商品交易所书面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严禁授权服务机构(会员)发生以下行为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策划方案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策划方案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 项 目 企 划 书

目录 序言 ------------------------------------------------ -------------------------------------3 ------------------------------------------------------------------------ ----4 二、安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作用 ------------------------------------------------------------------------ -----------------6 三、安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盈利模式 ------------------------------------------------------------------------ ------ -----7 ------------------------------------------------------------------------ ------------7

序言: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蔓延,中国的实体经济从2008年10月以来,不断地显现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伤害。中央政府为了应对这场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造的影响,出台各项金融政策和振兴经济计划。在国内消费逐渐萎缩的大背景下,如何保证我们安徽农民增加收益呢?本地商品怎么扩大销售量呢?我们就得要创新销售思路,充分发挥金融的媒介,充分安徽本地商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从而扩大销售量。品牌效应出去了,我们还可以推出商品远期销售市场,意思就是在商品还没有上市之前,我们把商品以远期合约的形式提前向南瓜贸易商、加工企业、全国各大经销商销售商品,我们以一定保证金的方式签订远期合

大宗商品交易所建设可行性研究申请报告

目录 前言 (3) 一. 项目概述 (3) 1.1项目名称 (3) 1.2项目地点 (3) 1.3承建单位 (3) 1.4行业现状 (3) 1.5 报告编制依据 (4) 1.6 项目提出的理由与思路 (4) 二.项目背景 (4) 2.1 2011年上半年全国经济背景分析 (4) 2.2 援疆建设背景 (6) 2.3 新疆发展规划背景 (6) 2.4大宗商品交易所应用前景分析 (7) 2.5新疆发展电子交易的优势 (7) 2.5.1 农业及特色林果资源优势 (8) 2.5.2 矿产资源优势 (9) 三.项目发展规划及项目建立的必要性 (10) 3.1 项目初期规划 (10) 3.2 项目建立的必要性 (10) 3.2.1 制约发展的主要因素 (10) 3.2.2 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体系 (11) 一期工程的可行性分析 (13) 3.3 新疆枣树发展概况、优势和前景 (13) 3.3.1 发展概况 (13) 3.3.2 优势和前景 (13) 3.3.3 新疆近年来红枣产量和内地产区的对比 (14) 3.3.4 枣果发展前景展望 (15) 3.4 红枣交易所建立的必要性 (15) 3.4.1 传统贸易存在的问题 (16) 3.4.2 电子交易的优势 (16) 四.电子交易市场交易体系的建设 (16) 4.1 交易特性分类 (16) 4.2 交易模式 (17) 4.3 交易流程的设定 (17) 4.4 交易所制度的设定 (19) 五.项目组织与发展策略 (19) 5.1 管理措施 (19) 5.2 职责规划 (20) 5.3发展策略 (21) 六.投资及盈利预算 (22) 6.1 交易中心的盈利途径 (22) 6.2 效益分析 (22)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精对苯二甲酸(PTA)交收办法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精对苯二甲酸(PTA)交收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保证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精对苯二甲酸(PTA)现货交收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指定PTA交收仓库(以下简称仓库)现货交收行为。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2009]32号),以及交易所制定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PTA现货交收业务按本办法进行,交易所、交易商、指定PTA交收仓库及指定PTA交收点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指定PTA交收仓库(以下简称仓库)是指由交易所指定的,为交易商履行PTA电子交易合同提供现货交收及仓储服务的仓储企业。 指定PTA交收点(以下简称交收点)是指由指定交收仓库下辖,报备交易所审核,并为交易商履行PTA电子交易合同提供实物交收及仓储服务的企业。交收点出库的商品由该交收点实行质量承诺。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精对苯二甲酸(PTA)的交收点及相关规定参见交易所网站公告。 第四条 PTA指定生产企业是指交易所认可的、能生产符合PTA电子交易合同规定的产品的PTA生产企业。由指定生产企业生产的PTA方可用于实物交收。 第五条《仓库存货凭证》是指交易商将符合交易所电子交易合同规定的商品交付仓库保管后,由仓库开具的记载该批商品数量、质量等相关内容的权属凭证。经交易所登记确认的《仓库存货凭证》所对应的PTA才能用于实物交收。

第六条经交易所登记确认的《仓库存货凭证》对应货物只能凭交易所出具的《仓库提货单》到仓库提取。 第七条交易商自行处理《仓库存货凭证》对应的货物之前,无论该《仓库存货凭证》是否经交易所登记确认,均须先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经交易所核准后,由仓库注销。 第八条申报现货交收的交易商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PTA经营资质及与PTA相关的生产、经营和消费活动的企业法人。 第二章 PTA入库及《仓库存货凭证》的生成 第九条入库验收及码放要求 (一)入库申请 1.交易商向仓库发货前,应当按交易所要求向指定交收仓库提交《入库申请单》。申请内容包括生产厂家、单包净重、入库数量、拟入库时间、运输方式等,如通过传真方式,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仓库在库容允许情况下,考虑货主意愿,在一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入库,并指定入库时间;交易商应根据指定交收仓库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向仓库缴纳一定的入库定金。 (二)货物入库 1.交易商应当在仓库指定时间内向《入库申请单》中指定的仓库发货,并提供产品质量责任承诺书及相关单证。 境内生产的PTA应备单证:本批PTA生产厂家出具的符合交收标准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质量证明书》须载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适用的质量标准和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结果等信息。 境外生产的PTA应备单证:本批货物的船运证明、《进口货物报关单》、《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地证明书》、《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增值税

大宗商品交易流程(DOC)

大宗商品交易 大宗商品交易,特指专业从事电子买卖交易套保的大宗类商品批发市场,又被称为现货市场,比如中国花生商务网是由市级以上政府职能部门批准设立,并由商务部发改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它将降低经营成本并能帮助企业与客户、供货商以及合作伙伴建立更为密切的合作关系,能够在增加收入的同时建立起客户忠诚度,通过提高订单处理效率得以降低成本。 中文名 大宗商品交易 外文名 Commodity trading 交易所 渤海商品交易所在国务院赋予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政策鼓舞下,在天津市委、市政府支持鼓励下,在交易所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在控制市场风险的同时,秉承创新服务宗旨,在发展和完善市场交易方式、保证金结算方式、实货交割方式、客户服务方式等交易所业务创新的同时,不断创新推出既符合国家战略利益,又符合国内、国际市场需求的交易品种。经过二三年时间创新开拓,渤海商品交易所、渤海商品交易所华东服务中心将会发展成具有国际重要影响力的多商品交易中心和定价中心。 市场状况 2013年5月30日,国际大宗商品普跌。虽然上一交易日美国消费者信心指数利好,且房地产数据验证美国经济复苏势头,但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无疑给市场刚刚燃起的信心浇了一盆冷水。受此影响,欧美股市全线翻红(国际盘为绿涨红跌),其中欧洲股指暴跌,国际原油大幅下挫。美元指数回落,黄金价格回弹。伦敦有色金属普涨,个别产品走软;美国大宗商品集体下探。 中国产业洞察网的统计资料显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将今年全球经济增长率预期由此前预计的3.4%下调至3.1%,将英国经济增速预期由0.9%下修到0.8%,其对今年欧元区经济的萎缩幅度预期则由0.1%扩大至0.6%。同一天,希腊中央银行表示,该国经济今年将衰退4.6%,但有望在2014年恢复增长[2]。 此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报告,下调中国今年经济增长预期,由此前预计的8.0%

(精选文档)渤海商品交易所焦炭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

渤海商品交易所焦炭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 买方:(交易代码)(交易商名称) 卖方:(交易代码)(交易商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本合同系买、卖双方依照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现货交易(BEST交易)规则,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焦炭现货交易而达成的买卖合同。 鉴于: 1、买卖双方均通过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成为交易所的交易商,并均与交易所签署《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入市协议》; 2、买卖双方均已仔细研读并充分理解了《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规则文件,同意遵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交易所有关规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订立本合同。 一、交易商品 1.1 商品名称:焦炭 1.2 商品代码:BCK 二、数量 2.1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焦炭数量(单位:吨):。 三、订货价格 3.1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焦炭的含税单价为元(人民币)/吨。 四、交收地点 4.1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交收地点在交易所指定的该商品交收仓库和交收厂库,该商品交收仓库包括山西省焦炭集团天津仓储有限公司、天津市中焦物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森工贸有限公司,交收厂库为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五、交收时间 5.1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就当日订立成功的焦炭申报交收,交收需按照交易所《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焦炭交收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进行。 5.2买卖双方根据交收申报的情况和配对结果,依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取或支付延期交收补偿金。 六、质量规定 用于交收的焦炭应符合以下规定: 6.1标准品为质量符合下列标准的焦炭: 灰分Ad/%:≤13;硫分St,d/%:≤0.70;抗碎强度M40/%:≥80.0;耐磨强度M10/%:≤8.0;反应性 CRI /%:≤26;反应后强度 CSR/%:≥62;挥发份 Vdaf/%:≤1.5;水分含量 Mt/%:≤7;粒度:小于25mm的焦炭比例不超过8%,大于90mm的焦炭比例不超过5%。 6.2 符合下列标准的焦炭可以作为标准品的替代品用于交收: 灰分Ad/%:≤14.0;硫分St,d/%:≤0.80;抗碎强度M40/%:≥78.0;耐磨强度M10/%:≤8.0;反应性 CRI /%:≤32;反应后强度 CSR/%:≥55;挥发份 Vdaf/%:≤1.8;水分含量 Mt/%:≤7;粒度:小于25mm的焦炭比例不超过8%,大于90mm的焦炭比例不超过5%。 6.3 电子交易合同中质量标准关于水分含量的规定,用于实物交收的重量计算,不作为判定质量违约的依据。实物交收过程中,水分含量超出7%的部分不计重量,即按照超过部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扣重(例如,实测水分为 7.21%,扣重0.2%);水分含量小于7%的部分作出奖励,即按照小于部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加重(例如,实测水分为6.83%,加重0.2%)。 6.4电子交易合同中质量标准关于粒度的规定,不作为判定质量违约的依据。粒度小于等于25mm的焦炭比例大于8%小于等于12%的部分,按照交收申请匹配成功时该交易日结算价的50%结算;粒度小于25mm的焦炭比例大于12%的部分,按照交收申请匹配成功时该交易日结算价的30%结算。粒度大于25mm小于40mm的比例应小于等于30%,如粒度大于25mm小于40mm的比例大于30%,该批交收货物按照交收申请匹配成功时该交易日结算价减100元/吨结算。粒度大于90mm的焦炭比例超出5%的部分,按照交收申请匹配成功时该交易日结算价的90%结算。

国内商品交易市场、中心列表完整版(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现货交易、期货交易)

黄河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天津天保大宗煤炭交易市场绿金在线中药材交易中心 新乡金银花电子交易中心新疆海川新盟商品交易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金浦果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中国亚麻交易市场中橡电子交易市场上海华诚有色金属电子交易市场 北方(内蒙古)煤炭电子交易中心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山西焦联焦炭电子交易市场 上海红酒交易所江苏纸浆电子交易中心北京农副产品交易所 湖南久丰金属交易所江苏恒丰农产品交易所北川维斯特商品交易所 中国果品交易中心中国不锈钢交易所爱迪尔农产品交易市场 北京大宗商品交易所上海小金属产品交易有限公司赣南脐橙电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上海金光大道纸业网交所北京马连道茶叶电子交易市场重庆生猪综合交易市场 山东滨海化工商务有限公司广西铟鼎有色金属交易中心重庆农畜产品交易所 山东鼎丰化肥电子交易市场湖南省中南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中国国际木材交易市场 大宗农牧商品交易所天津港散货交易市场北京石油交易所 湖南御邦大宗农产品交易所吴江盛泽东方丝绸市场交易所青岛国际有色金属市场 长沙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中心中国液体化工交易市场南方粮食交易市场 兰格钢铁电子交易市场张家港化工电子交易市场中国木材电子交易市场 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中国木薯粉交易市场银通塑化电子交易中心 山西中太煤炭电子交易市场上海中规钢材电子交易市场南京亚太化工电子交易中心 苏州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中心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天津铁合金交易所 天津天保大宗煤炭交易市场驻马店市天元芝麻市场上海钢之源电子交易中心 北大荒粮食电子交易市场天津保税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河北红枣电子交易市场 河北鑫江不锈钢电子交易市场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中国工业盐交易市场 宁夏北方商品交易所江苏东方不锈钢电子交易中心山东和易电子商务 大连保税区稻米交易市场众城钢铁电子交易中心考尔煤炭交易市场 国盛农产品交易所金银岛网交所天津稀有金属交易市场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山东寿光蔬菜产业集团商品交易所 山东寿光汇利通电子交易有限公司山东海汇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倍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日月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日照联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沂蒙山花生电子交易市场 山东三盐电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山东寿光蔬菜电子交易市场金乡大蒜果蔬交易有限公司 乐陵市天地红辣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山东栖霞苹果电子交易市场山东龙鼎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乡大蒜电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河北大宗商品交易市场 华中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广西糖网南宁商品交易所

现货交易市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现货交易市场项目 1 项目概要 2011年3月,中共中央提出要举全国之力建设新疆,尤其是大力建设喀什经济特区,率先在新疆进行资源税费改革,5年后全区人均GDP将达全国平均水平。在此大背景下,新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会议精神,推进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新疆将依托重要战略资源及特色林果业,充分利用资源禀赋,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农牧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与发展优势,是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 但是传统的交易模式,使得新疆资源优势难以充分发挥。秉着解决这一问题的宗旨,公司拟成立一家立足新疆、辐射全国以及中亚地区的现货交易所。我们旨在建立一个沟通内地及世界的交易平台,为新疆大宗商品寻找出路,充分发挥新疆独特的资源优势,促进新疆资源及特色产品的流通,打破传统交易的“壁垒”,打通新疆经济走向世界的“丝绸之路”。 新疆作为特色农产品与能源金属等战略资源的生产地与集散地,具备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形成的先天条件。而近年来不断完善的金融体系建设以及物流设施建设,为新疆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形成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服务与仓储物流的支撑。 电子化交易技术的迅速崛起与电子商务平台的广泛应用也极大地促进了新疆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形成与发展。可以说,新疆现货交易所的成立,是顺应电子化时代发展的需要,是顺应新疆经济发展与腾飞的需要,更是响应国家“十二五”政策规划的需要。 2 国内外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现状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又称现货市场,特指专业从事电子买卖交易套保的大宗类商品批发市场。现货交易作为商品期货的基础,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就已经出现。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形成一般要经历从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即从“现货交易”到“中远期交易”到“期货交易”的发展过程。 从国内外大宗商品的发展来看,一般从非标准化的现货交易起步,随着产业规模的形成,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香茶松阳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香茶(松阳)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 (征求意见稿) 买方:(交易代码)(交易商名称) 卖方:(交易代码)(交易商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本合同系买、卖双方依照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现货交易(BEST交易)规则,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进行香茶(松阳)现货交易而达成的买卖合同。 鉴于: 1、买卖双方均通过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成为交易所的交易商,并均与交易所签署《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入市协议》; 2、买卖双方均已仔细研读并充分理解了《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规则文件,同意遵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交易所有关规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订立本合同。 一、交易商品 商品名称:香茶(松阳) 商品代码: C50001 二、数量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香茶(松阳)数量为公斤。 三、订货价格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香茶(松阳)的含税单价为 元/公斤。 四、交收地点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交收地点在交易所指定的该货物交收仓库及其下辖的提 货点。

五、交收时间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就当日订立成功的香茶(松阳)申报交收,交收需按照交易所《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香茶(松阳)交收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进行。 买卖双方根据交收申报的情况和配对结果,依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取或支付延期交收补偿金。 六、质量规定 用于交收的香茶(松阳)应符合以下规定: 标准品为一级春季香茶(松阳)(白茶树种),该标准品符合DB331124/T 11—2006及香茶(松阳)指定生产企业相关定级标准,质量指标如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