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库消防设计

汽车库消防设计
汽车库消防设计

第五部分汽车库消防设计

5 汽车库建筑防火设计

5.1 汽车库建筑防火设计主要依据性文件

5.1.1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5.1.2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983

5.1.3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J 08-7-2006

J107116—2006 (上海标准)

5.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5.1.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005年版)

5.2 汽车库建筑防火设计主要内容

5.2.1 建筑分类、耐火等级

5.2.1.1 汽车库防火分类

分为Ⅰ、Ⅱ、Ⅲ、Ⅳ类

一般按照数量划分:

Ⅰ类>300辆

Ⅱ类151~300辆

Ⅲ类51~150辆

Ⅳ类≤50辆

提示:车库防火分类目的---决定车辆出入口数量

5.2.1.2 汽车库的耐火等级

1. 耐火等级应分为为一.二.三级。各级防火等级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均不应低

于GB 50067—97表3.0.2的规定。

2. 地下汽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提示:决定耐火等级目的---设置车库与其相邻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5.2.2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5.2.2.1 一般规定

1 .车库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

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贮存区内。

2. 汽车库不应与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组合建造.

3.汽车库不应与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组合建造;

4.当病房楼与汽车库有完全的防火分隔时,病房楼的地下可设置汽车库。

5.2.2.2 防火间距

5.2.2.2.1车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以及车库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 5.2.2.2.1的规定.

注:甲类物品库房除外的

提示: 防火间距与车库耐火等级有关

车库之间以及车库与除甲类物品的库房外的

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表5.2.2.2.1

(GB 50067—97 4.2.1条的表4.2.1 )

防火间距(m )车库名称和耐火等级

汽车库、修车库、厂房、库房、民用建筑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四级汽车库、修车库

一、二级

10

12

14

三级

12 14 16 停车场

6

8

10

5.2.2.3 防火分区与建筑构造5.2.2.3.1 防火分区

汽车库应设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 5.2.2.3.1的规定。汽车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m2)

表5.2.2.3.1 (GB 50067—97 5.1.1条表5.1.1)

耐火等级单层汽车库多层汽车库

地下汽车库或高层

汽车库一、二级3000 2500

2000

三级

1000

提示: 1.防火分区与车库耐火等级,层数有关

2.汽车库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一倍

3.复式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按本表规定值减少

35%

例1:防火分区图

汽车库应设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2000平方米

图例:汽车库设有5个

防火分区

例2:防火分区面积表

5.2.2.3.2 防烟分区(非强制性)

1 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2 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2000平方米。

3 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4 防烟分区的挡烟垂壁下突0.5m。

5.2.2.3.3 建筑构造

1 汽车库、修车库贴邻其他建筑物时,必须采用防火墙隔开。

2 设在建筑物内的汽车库与其他部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2.00h 的不燃烧体楼板分隔,

3 汽车库修车库的外墙门、窗、洞口的上方应设置

不燃烧体的防火挑檐。

4 外墙的上、下窗间墙高度不应小于1.2m。

5 防火挑檐的宽度不应小于lm,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5.2.2.4 安全疏散出入口、疏散距离和出入口数量宽度

5.2.2.4.1 安全疏散出入口设置

1汽车库人员安全出口和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

2 设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内的汽车库,其车辆疏散出口与其他部分的人员安全出口分开设置。

5.2.2.4.2 楼梯设置

1 汽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2 建筑高度超过32m的高层汽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3 楼梯间和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4 地下汽车库和高层汽车库以及设在高层建筑裙房内的汽车库,其楼梯间、前室的门应采

用乙级防火门。

5 疏散楼梯的宽度不应小于 1.1m。当地面以上为高层建筑时,疏散楼梯的宽度不应小于1.2m.

5.2.2.4.3 安全疏散距离

1.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楼梯间的距离不应超过45m,

2.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超过60m。

图示1:距离58m< 60m 距离33m< 60m

人员疏散距离最大58m小于60m,满足国家标准.

图示2:人员疏散距离最大50m小于60m,满足国家标准.

5.2.2.4.4 机动车出入口数量

1汽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

(1)Ⅳ类汽车库(≤50 辆)

(2)汽车疏散坡道为双车道的Ⅲ类地上汽车库和停车数少于100辆的地下汽车库;

图示1: 停车数123辆>100辆地下汽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两个

图示2: 停车数313辆>300辆地下汽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两个

5.2.2.4.5 出入口宽度(非强制性)(JGJ100-98 3.2.4条)

汽车出入口宽度的宽度:车道不应小于5m,双车道不应小于7m。

图示1: 双车道7m,满足国家标准7m.

图示2: 双车道7.5m>7m.满足国家标准7m.

5.2.2.5 固定灭火设施及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5.1 固定灭火设施

Ⅰ、Ⅱ、Ⅲ类地上汽车库、停车数超过10辆的地下汽车库、机械式立体汽车库或复式汽车库以及采用垂直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2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Ⅰ类汽车库、Ⅱ类地下汽车库、高层汽车库以及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复式汽车库、采用

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敞开式汽车库可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三设计主要注意事项

1 各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2 库址内车行道与人行道应严格分离,消防车道必须畅通。

3 汽车库内坡道严禁将宽的单车道间作双车道。

4 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并不应设有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或存放的库房。

5 国家规范与上海标准汽车库内疏散坡道的宽度的区别。

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第一章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地铁建筑结构特殊,不同于其他普通建筑,其防火应根据其建筑特性和火灾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建筑防火 (一)耐火等级 1)地下的车站、区间、变电站等主体工程及出入口、风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2)地面出入口、风亭等附属建筑,地面车站、高架车站及高架区间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3)控制中心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4)车辆基地内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二)防火分区 1)地下车站站台和站厅公共区应划为一个防火分区,设备与管理用房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500㎡。 2)地下换乘车站当共用一个站厅时,站厅公共区面积不应大于5000㎡。 3)地上的车站站厅公共区采用机械排烟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其他部位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 4)车辆基地、控制中心的防火分区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三)防火隔离措施 1)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当防火墙设有观察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窗;防火分区的楼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 的楼板。 2)重要设备用房应以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3)防火卷帘与建筑物之间的缝隙,以及管道、电缆、风管等穿过防火墙、楼板及防火分隔物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空隙填塞密实。 (四)装修材料要求 1)地下车站公共区和设备与管理用房的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及垃圾箱,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 2)地上车站公共区的墙面、顶面的装修材料及垃圾箱,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难燃材料。设备与管理用房区内的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1995)的有关规定。 3)地上、地下车站公共区的广告灯箱、导向标志、休息椅、电话亭、售票机等固定服务设施的材料,应采用不低于B1级难燃材料。 4)装修材料不得采用石棉、玻璃纤维、塑料类等制品。 (五)防烟分区

汽车库防火规范标准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 日积月累2008-10-26 23:08 阅读2975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1 总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以下统称车库防火设计,不适用于 消防站的车库防火设计。 1.0.3 车库的防火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车库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的要求。 2 术语 2.0.1. 汽车库garage 停放由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 2.0.2修车库motor repair shop 保养、修理由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 2.0.3 停车场parking area 停放由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和构筑物。 2.0.4 地下汽车库under ground garage 室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 2.0.5 高层汽车库high rise garage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地面以上楼层的汽车库。 2.0.6 机械式立体汽车库mechanical and stereoscopic garage 室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采用机械设备进行垂直或水平移动等形式停放汽车的汽车库。 2.0.7 复式汽车库compound garage 室有车道、有人员停留的,同时采用机械设备传送,在一个建筑层里叠2~3层存放车辆的汽车库。

浅谈地下车库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其设计要求

浅谈地下车库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其设计要求 浅谈地下车库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其设计要求 摘要:地下车库的建设有效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消防问题,由于新建车库大都为多层的地下车库,其投资费用比较大,如果一些工程设计、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缺乏消防安全知识,设计中缺乏防火设计或者防火监管不到位,则会埋下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往往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因而给防火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 关键词:地下车库;消防安全隐患;设计要求 1、地下车库的火灾危险性 1.1火势蔓延快 由于地下车库的孔口面积小、排烟散热性能差,因此发生火灾时热烟积聚不散、散热缓慢、内部空间温度骤升,可达到800~900e,甚至1000e以上;室内空气体积也增大1~2倍,压力相应增大。地下车库的面积一般都在2000~3000m2左右,空间大且上下连通,加之汽车内部的装饰物大量采用以聚氨酯类为主的合成材料,不仅燃烧速度快,而且燃烧中释放大量的热和有毒烟气,所以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造成大面积火场失控并直接威胁建筑物本身的安全。 当地下车库内部温度上升到400e以上时,火势会在瞬间由局部燃烧变为全面燃烧,室内温度从400e猛升到800~900e。研究表明,地下车库火灾比地面建筑火灾更容易发生轰燃现象且出现时间要早。在火灾初期,通道内的风流和烟气朝着原来的扩散方向流动,当火势进一步扩大时,洞室内空气成分发生变化、温度增高,形成一种附加的火风压,这种火风压能改变原来的风流方向、增大原有的风压,使一部分已经到了出口的烟雾,伴随洞外大量的新鲜空气返回洞室朝着相反方向蔓延,甚至出现跳跃式火点,造成火势扩散的局面。 1.2通风排烟难 火灾时地面建筑约有70%的烟、热是通过门窗排出。地下车库是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设计资料2006-10-08 22:23:15 阅读2896 评论7 字号:大中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garage, Motor repair shop and parking area GB50067-9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8年5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280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1]2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 修订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为强制性 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原《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8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消防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 1 总则 34.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34.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以下统称车库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车库防火设计。 34.1.0.3 车库的防火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34.1.0.4 车库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2 术语 34.2.0.1. 汽车库garage 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 34.2.0.2修车库motor repair shop 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 34.2.0.3 停车场parking area 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和构筑物。 34.2.0.4 地下汽车库under ground garage 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 34.2.0.5 高层汽车库high rise garage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内地面以上楼层的汽车

大型停车库防火设计及消防管理(最新版)

大型停车库防火设计及消防管 理(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98

大型停车库防火设计及消防管理(最新版) 据统计,我国城市汽车保有量已突破1000万辆,预计到2010年将达到2000万辆。这么多车辆要有停靠场所,而我国城市停车位普遍短缺,居民小区、商业区、商务区、医院等地的停车位全线告急。以北京市为例,大大小小的街道、胡同、小区草坪、路边、小区门口都被划为停车位,密密麻麻地停满了小汽车,占据了居民的活动空间和有限绿地,更有甚者占据了消防通道,造成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过去不是问题的停车问题,随着人口增长、车辆增多、土地减少,已成为一个棘手的社会问题。 在新建的车库中大型车库增长较快。据统计,2004年100至500个泊位的中、大型车库占33%,较2002年增长63%;500个泊位以上的超大型车库占3%。大型汽车库解决了不少停车难问题,但它的消

防安全管理不能忽视。 在消防上大型汽车库有以下特点:一是大型汽车库停放车辆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易火烧连营,后果惨重。二是大型汽车库自然排烟窗口少,如发生火灾烟气难以排出,造成人员疏散和灭火困难。三是大型汽车库一般设置在高层民用住宅或大型公共建筑下方,由于汽车库火灾荷载大,发生火灾后长时间燃烧会威胁到上方高层住宅或公共建筑,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四是一些建筑物的重要设备控制中心,如变电所、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大多数设在大型地下汽车库内,如发生火灾会对这些防控设备的正常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在建或将要建设大型车库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设计时要考虑人员疏散。车库防火设计规范中规定“汽车库、修车库的每个防火分区内,其人员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然而,大多数汽车库却用了变通手法,即在每个防火分区有一个人员出入口的情况下,几个防火分区共用一个出入口,还有个别地下汽车库自身没有独立的人员疏散出口,完全依赖于地上建筑的疏散楼梯。

地下汽车库设计及防火规范

地下汽车库设计 1常用数据 1.1车辆出入口数量及坡道宽度: ≤50辆,一个口,单车道4m。 50~100辆,一个口,双车道7m。 100~500辆,二个口,双车道7m,单车道4m,两出入口净距≥10m。 ﹥500辆,三个口,双车道7m,单车道5m,两出入口净距≥15m。 注:在《GB50067-97》和《JGJ100-98》规范中,有关车辆出入口的宽度和两出入口净距两点上有差异,在过去的设计及报建中有如下经验,供借鉴: ①对特大型汽车库,出入口必须为三个以上,车道宽度为5.0m。 ②大、中、小型出入口数量按防火规范要求,车道宽度为4.0m,两出入口净距≥10m。 坡道坡度 ●直线坡道:小型车15%,1:,轻型车%,1: ●曲线坡道:小型车12%,1:,轻型车10 %,1:10 注:曲线坡道坡度以车道中心线计。 地下汽车库的防火分区及防烟分区 ●防火分区2000m2,设自动灭火系统4000 m2。 ●防烟分区2000m2 ●复式汽车库减少35%:防火分区1300m2,设自动灭火系统2600 m2。 注:复式汽车库——室内有车道、有人员停留的,同时采用机械设备传送,在一个建筑层里叠2~3层存放车辆的汽车库。 安全疏散 ●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楼梯间距离不应超过45米, ●有自动灭火系统时,不应超过60米。 地下汽车库的面积指标 ●停一辆小型车需要的建筑面积为35~45 m2。 超过45 m2为设计不合格。

2层高的确定 2.1层高计算的基本内容 ●A停车库净高2200+ B通风道300+C电桥架100+(D喷淋200)+E梁高 +F地面找坡及排水沟100+(G地面覆土层厚度)+预留100富余量 2.2停车库净高 ●微型车、小型车 2.20m (深圳为2.30m) 轻型车 2.80m 2.3各类管线最小计算高度 ●通风管300 管道高度为250,预留50的安装支架高度 ●电桥袈100 ●喷淋200 注:一般控制通风管+电桥袈共用400高度,同样需要避让,减少交叉。 一般情况下,地下室的消防干管要求穿梁。 一般情况下,通风管与喷淋不叠加,但当主风管宽度≥1200时,其风管底部必需设有 自动喷淋口。

地铁车站给排水及消防设计

地铁车站给排水及消防设计 发表时间:2016-11-16T09:30:10.017Z 来源:《低碳地产》2016年6月第11期作者:蔡泽远[导读] 地铁车站具有建筑结构复杂,涉及专业繁多,安装空间受限,专业协调难度较大等特点。 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南京 210000 【摘要】地铁车站具有建筑结构复杂,涉及专业繁多,安装空间受限,专业协调难度较大等特点。给排水专业经常遇到水池空间受限,管线预埋穿梁,水管、风管“打架”等问题,结合经验对地铁给排水及消防的细部问题提出优化建议。 【关键词】真空排污系统;给排水;消防;地铁车站1废水系统的优化 1.1盾构处废水池的优化设计车站主废水泵房设置在车站线路低的一端,一般为线路最低点。主要排出车站范围内的结构渗漏水、事故水、凝结水、生产废水、冲洗废水、消防废水及相邻区间(线路坡度坡向车站)的结构渗漏水和消防废水。 废水泵房底部设置集水池,集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小于最大一台泵15~20min的出水量。废水池的做法一般是结构底板局部下沉2~3m,并且梁下反的做法,这样的结果就是基坑深度过深,受力不好。而废水池一般位于车站的端头,与盾构井在同一高程上。如果将废水池和盾构井结合,使此部分底板位于同一水平上,避免了结构计算复杂、工程量加大和施工难度大等不利因素。 将盾构井底板落地整体下沉一定距离,使废水池底板和盾构底板齐平,这样就解决了上述问题。对于双柱车站,设于盾构端头的废水池不再局部下沉,而是使盾构井底板落地1900mm深和端头处设置1000m宽,540m深的局部凹坑,使废水池底板和盾构结构底板齐平。对于单柱车站,使盾构井底板落地单柱车站整体下沉1600mm,这样废水池底板就与盾构结构底板位于统一水平上了。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单柱车站,此部分的底纵梁应该下反,无法下反时可预埋钢管作为两边水池的连通之用,但这样的话,不仅梁受力不好,而且排水不利。 1.2区间废水压力管的优化 区间废水泵房设置在区间的最低点,它的作用是将集水坑里的积水提升到地面最后排到市政管网中。目前对于区间废水泵房出水管的做法有以下几种: (1)区间泵房顶部做一检修井,使出水管通过检修井排到压力井并最终排入市政管网。 (2)通过钢套管保护压力管至地面附近的检查(3)区间排水管沿区间铺至车站的端头,再由排风井排至室外。 前两种做法均有明显的弊端,第(3)种做法虽然增加了管材,但在施工和后期维护方面都很方便。 2污水系统的优化 2.1真空排污系统 对于污水系统,一般有三种做法:传统的潜污泵系统、一体化装置和真空泵系统。传统的潜污泵系统虽然造价低但密封性不好,影响车站卫生环境,近几年使用不多。比较常见的是污水密闭提升装置也称一体化装置和真空泵系统。一体化装置具有设备密闭无异味,环保卫生,结构紧凑,安装快捷简单,不需修建地下污水池,自动化程度高,便于管理等优点。 3消防系统的优化 地铁车站多位于地下,属于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显得尤为重要。根据现行的《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要求地下车站设置消火栓系统,在地下车站的车站控制室、通信及信号机房、地下变电所应设置气体自动灭火装置。即所谓的水消防和气消防。其中水消防包括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1消防环网的优化 消防管安装于站台板下可以减轻吊顶综合管线的压力,但需在板下设置阀门井及预留孔洞。而站台层吊顶安装消防管检修方便,但漏水时容易影响公共区的环境。所以笔者认为消防管在公共区站台板下安装,而在设备区吊顶成环,这样既避免了公共区漏水造成不便,又避免了设备区设置阀门井不易等困难。地下区间隧道消防用水由相邻车站供水。由车站两端分别向区间隧道引入消防给水干管,车站和区间隧道的消防管网相连,使全线形成一个完整的环状消防给水管网。 3.2稳压方式的优化 当水压不能满足消火栓系统水压要求时,需要设置消火栓泵房。消火栓泵房的稳压可以通过超越管或者稳压泵组来完成。超越管稳压可以减少稳压泵组的投资,但当消防环网出现漏水等故障时会造成消防泵频繁启停,不利于消防泵的维修保养。 3.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的必要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需要现场操作,对火灾的反应速度快,往往在火灾初期就已经控火或者灭火。事实上,地铁车站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我国也早有实例,上海市和天津市就要求地铁车站必须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4推广使用高压细水雾系统公安部消防局于2008年8月31日在上海召开了“高压细水雾在地铁火灾防治中的应用技术交流会”,会议认为高压细水雾系统安装在地铁机房、轨行区等部位,可有效降低人员逃生路径上的有毒气体浓度与烟气温度,隔绝高温辐射,提高能见度,显著改善维生条件,增强人员逃生能力,对保障人员安全疏散,防止群死群伤恶性事件的发生具用重要作用,应予推广使用。 3.5灭火器的选用 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要求,地铁地下车站的设计均按严重危险等级设计,且按地铁地下车站内的物质及其燃烧特性进行火灾分类,主要为A类、B类和E类火灾。 而根据规范,在选择灭火器时应考虑灭火器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对同一等级为55B的火灾需要7kg的CO2灭火器才能灭火,而且速度较慢,而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只需要4kg,且灭火时间短。且采用CO2灭火器就必须采用推车式灭火器才可以满足灭火级别的要求,因此不推荐CO2灭火器。规范要求严重危险等级时,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是89B。手提式CO2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等级明显不够。之前很多消防验收时就是因为选择灭火器灭火级别不够而不能通过。在具体计算时,灭火器的配置规格和数量应满足灭火器最低配置基准和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

汽车库防火规范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日积月累 2008-10-26 23:08 阅读2975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1 总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以下统称车库防火设计,不适用于 消防站的车库防火设计。 1.0.3 车库的防火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车库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术语 2.0.1. 汽车库garage 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 2.0.2修车库motor repair shop 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 2.0.3 停车场parking area 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和构筑物。 2.0.4 地下汽车库under ground garage 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 2.0.5 高层汽车库high rise garage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内地面以上楼层的汽车库。 2.0.6 机械式立体汽车库mechanical and stereoscopic garage 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采用机械设备进行垂直或水平移动等形式停放汽车的汽车库。 2.0.7 复式汽车库compound garage 室内有车道、有人员停留的,同时采用机械设备传送,在一个建筑层里叠2~3层存放车辆的汽车库。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学习 3.0 防火分类、耐火等级 3.0.1 防火分类 汽车库:1 类〉300; 2 类151-300; 3 类51-150 ; 4 类W 50; 修车库:1 类〉15; 2类6-15; 3类3-5 ; 4类W 2; 停车场:1 类〉400; 2 类251-400; 3 类101-250; 4 类W 100'; 3.0.2 耐火等级级数:三级;构件名称: 墙:防火墙;3/3/3 承重墙;楼梯间的墙;防火隔墙;2/2/2 隔墙;框架填充墙;0.75/0.5/0.5 柱:多层柱;3/2.5/2.5 单层柱; 2.5/2.0/2.0 梁: 2.0/1.5/1.0 楼板: 1.5/1.0/0.5 疏散楼梯、坡道: 1.5/1.0/1.0 屋顶承重构件:1.5/0.5/-- 吊顶:0.25/0.25/0.15 燃烧体数量: 1 ,三级屋顶承重构件;难燃烧体数量:1,三级吊顶;3.0.3 适用耐火等级一级:地下汽车库;二级:1 、2、3 类汽车库、修车库;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三级: 4 类汽车库、修车库; 4.0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4.1 一般规定 4.1.2 汽车库组合建造不能组合:甲、乙类厂房、库房;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满足分隔条件时可组合:病房楼地下,有完全的防火分隔; 4.1.3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汽车库、修车库一般要求:独立;单层; 帖建条件:(四项)w 3辆;1、2级;四类汽车库;防火墙; 4.1.4 修车库建造要求独立建造:1 类;联建:2、3、4类;1、2级;帖建、底层; 排除:甲、乙类厂房、库房;明火车间;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病房楼;人员密集场所; 4.1.5 汽车库、修车库辅房四类辅房可帖临建造,应用防火墙分开;甲类物品库1T;

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103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标准版本

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地铁建筑结构特殊,不同于其他普通建筑,其防火应根据其建筑特性和火灾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防火分区 (一)一般规定 1.地下车站 车站站台和站厅乘客疏散区划为一个防火分区。当地下多线换乘车站共用一个站厅公共区时,站厅公共区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000㎡。地下一层侧式站台与同层的站厅公共区划为一个防火分区。 2.地上车站 设备管理区应与公共区划分不同的防火分区。公

共区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设备管理区的防火分区位于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建筑内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位于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建筑内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 ㎡。 (二)防火分隔措施 1.防火分区间分隔 地铁车站面积大都在5000㎡~6000㎡,一旦发生火灾,如无严格的防火分隔设施势必蔓延成大面积火灾,因此应采用防火墙、防火卷帘加水幕或复合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划分防火分区。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在防火墙设有观察窗时,应采用C类甲级防火玻璃。站台与站台之间设纵向防火墙分隔,

汽车库汽修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汽车库、汽修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第一章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 1.0.1车库的防火分类应分为四类,并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的规定执行。 1.0.2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三级。各级耐火等级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表1.0.2的规定。 1.0.3地下汽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和Ⅰ、Ⅱ、Ⅲ类的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Ⅳ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表相应构件的规定。采暖通风和排烟第二章 采暖和通风第一节 2.1.1车库内严禁明火采暖。下列汽车库或修车库需要采暖时应设集中采暖:2.1.2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2.1.2.1Ⅰ、Ⅱ、Ⅲ类汽车库;2.1.2.2Ⅰ、Ⅱ类修车库。2.1.2.3Ⅳ类汽车库、Ⅲ、Ⅳ类修车库,当采用集中采暖有困难时,可采用火墙 2.1.3采暖,但其炉门、节风门、除灰门严禁设在汽车库、修车库内。汽车库采暖的火墙不应贴邻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布置。喷漆间、电瓶间均应设置独立的排气系统,乙炔站的通风系统设计应按 2.1.4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2.1.5设有通风系统的汽车库,其通风系统宜独立设置。风管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不应穿过防火墙、防火隔墙,当必须穿2.1.6 5.2.5条的要求外,还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过时。除应满足本规范第 70℃。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宜为风管的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穿过防火墙 的风管,其位于防火范围内的保温材料不应为不燃烧材料。墙两侧各2m排烟第二节 2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可20**m 2.2.1面积超过与人防、卫生等排气、通风系统合用。2 / 17 2.2.2设有机械排烟系统的汽车库,其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2,且 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20**m防烟分区可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m的梁划分。 2.2.3每个防烟分区应设置排烟口,排烟口宜设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2.2.4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计算确定。 2.2.5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排烟轴流风机,并应在排烟支管上设有烟气温度超过280°C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排烟风机就保证280°C时能连续工作30min。 排烟防火阀应联锁关闭相应的排烟风机。 2.2.6机械排烟管道风速,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应大于20m/s;采用内表面光滑的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s。排烟口的风速不宜超过10m/s。 2.2.7汽车库内无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区,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进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50%。

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3103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正式样本

地铁建筑防火设计要求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操作规程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地铁建筑结构特殊,不同于其他普通建筑,其防火应根据其建筑特性和火灾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防火分区 (一)一般规定 1.地下车站 车站站台和站厅乘客疏散区划为一个防火分区。当地下多线换乘车站共用一个站厅公共区时,站厅公共区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000㎡。地下一层侧式站台与同层的站厅公共区划为一个防火分区。 2.地上车站 设备管理区应与公共区划分不同的防火分区。公

共区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设备管理区的防火分区位于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建筑内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位于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建筑内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 ㎡。 (二)防火分隔措施 1.防火分区间分隔 地铁车站面积大都在5000㎡~6000㎡,一旦发生火灾,如无严格的防火分隔设施势必蔓延成大面积火灾,因此应采用防火墙、防火卷帘加水幕或复合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划分防火分区。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在防火墙设有观察窗时,应采用C类甲级防火玻璃。站台与站台之间设纵向防火墙分隔,并把防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最新版要点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汽车最小转弯半径(Minimumturn radius of car 汽车回转时汽车的前轮外侧循圆曲线行走轨迹的半径。 6.0.2 汽车库、修车库的每个防火分区内,其人员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6.0.3 汽车库、修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建筑高度超过32m 的高层汽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防烟楼梯间,楼梯间和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地下汽车库和高层汽车库以及设在高层建筑裙房内的汽车库,其楼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疏散楼梯的宽度不应小于1.1m 。 6.0.6 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6.0.11停车场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停车数量不超过50辆的停车场可设一个疏散出口。 6.0.12汽车库的车道应满足一次出车的要求,汽车与汽车之间以及汽车与墙、柱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表6.0.12的规定。 注:一次出车系指汽车在启动后不需调头、倒车而直接驶出汽车库。 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系统 1、消防给水水源:市政给水管道、消防水池、天然水源供给 2、车库内设有消火栓、自动喷水、泡沫等灭火系统时,其室内消防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开启的灭火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 3、车库应设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计算并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7.1.5.1 Ⅰ、Ⅱ类车库20L/s;

7.1.5.2 Ⅲ类车库15L/s; 7.1.5.3 Ⅳ类车库10L/s。 4、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 ,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 及以内的车库,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 5、高层汽车库和地下汽车库的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30m 。 6、汽车库、修车库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时,室内消防管道应布置成环状,并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管道相连接。 7、四层以上多层汽车库和高层汽车库及地下汽车库,其室内消防给水管网应设水泵接合器。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应按10~15L/s计算。 水泵接合器应有明显的标志,并设在便于消防车停靠使用的地点,其周围 15~40m范围内应设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 8、采用消防水池作为消防水源时,其容量应满足2.00h 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总量的要求,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按火灾延续时间1.00h 计算,泡沫灭火系统可按火灾延续时间0.50h 计算;当室外给水管网能确保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连续补充的水量。 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 ,保护半径不宜大于150m 。 采暖通风和排烟 汽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5.1.9. 燃油、燃气锅炉、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不宜设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当受条件限制时,除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锅炉以外的上述设备,需要布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汽车库、修车库防火的分类正式版

Through the reasonable organization of the production process,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to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to achieve the desired goal. 汽车库、修车库防火的分 类正式版

汽车库、修车库防火的分类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生产计划、生产组织以及生产控制环境中,通过合理组织生产过程,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预期的生产目标和实现管理工作结果的把控。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汽车库是用于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修车库是用于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由于分析角度不同,汽车库、修车库的分类有很多,对不同类型、不同构造的汽车库、修车库,其汽车疏散、火灾扑救情况是不一样的,在进行设计时,要根据不同汽车库种类提出防火设计要求。主要的分类方法如下。 一、汽车库的分类 汽车库可以按照停车数量和建筑面

积、建筑高度、停车方式的机械化程度等进行分类。具体如下: 按照停车数量和建筑面积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根据停车(车位)数量和总面积将汽车库分为Ⅰ、Ⅱ、Ⅲ、Ⅳ类。 1.Ⅰ类汽车库:停车数量大于300辆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的汽车库为Ⅰ类汽车库。 2.Ⅱ类汽车库:停车数量大于150辆小于等于300辆或总建筑面积大于 5000 ㎡小于等于10000 ㎡的汽车库为Ⅱ类汽车库。 3.Ⅲ类汽车库:停车数量大于50辆小于等于150辆或总建筑面积大于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目次 1总结 2术语 3分类和耐火等级 4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局 4.1一般规定 4.2防火间距 4.3消防车道 5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 5.1防火分隔 5.2防火墙、防火墙和防火卷帘 5.3电梯井、管道和其它防火构造 6安全疏散和救援设施 7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8供暖、通风和排烟 8.1供暖和排风 8.2排烟 9电气 1总则 1.0.1为了防止和减少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火灾危险和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设计。 1.0.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设计,应结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特点,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并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汽车库 用于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 2.0.2修车库 用于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2.0.3停车场 专用于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或构筑物。 2.0.4地下汽车库 地下室内地坪面与室外地坪面的高度之差大于该层车库净高1/2的汽车库。 2.0.5半地下汽车库 地下室内地坪面与室外地坪面的高度之差大于该层车库净高1/3且不大于1/2的汽车库。 2.0.6多层汽车库 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m的两层及以上的汽车库或设在多层建筑内地面层以上楼层的汽车库。

2.0.7高层汽车库 建筑高度大于24m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内地面层以上楼层的汽车库。 2.0.8机械式汽车库 采用机械设备进行垂直或水平移动等形式停放汽车的汽车库。 2.0.9敞开式汽车库 任一层车库外墙敞开面积大于该层四周外墙体总面积的25%,敞开区域均匀布置在外墙上且其长度不小于车库周长的50%的汽车库。 3分类和耐火等级 3.0.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分类应根据停车(车位)数量和总建筑面积确定,并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表3.0.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分类 I II III IV 汽车库 停车数量(辆)>300151~30051~150≤50总建筑面积()2m S S>100005000<S≤100002000<S≤5000S≤2000 修车库 车位数(个)>156~153~5≤2总建筑面积()2m S S>30001000<S≤3000500<S≤1000S≤500 停车场停车数量(辆)>400251~400101~250≤100注:1当屋面露天停车场与下部汽车库共用汽车坡道时,其停车数量应计算在汽车库的车辆总数内。 2室外坡道、屋面露天停车场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入汽车库的建筑面积之内。 3公交汽车库的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值增加2.0倍。 3.0.2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表3.0.2的规定。 表3.0.2汽车库、修车库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建筑构件名称 耐火等级 一级二级三级 墙 防火墙不燃性 3.00不燃性 3.00不燃性 3.00 承重墙不燃性 3.00不燃性 2.50不燃性 2.00楼梯间和前室的墙、防火隔墙不燃性 2.00不燃性 2.00不燃性 2.00隔堵、非承重外墙不燃性 1.00不燃性 1.00不燃性0.50柱不燃性 3.00不燃性 2.50不燃性 2.00 梁不燃性 2.00不燃性 1.50不燃性 1.00 楼板不燃性 1.50不燃性 1.00不燃性0.50疏散楼梯、坡道不燃性 1.50不燃性 1.00不燃性 1.00 屋顶承重构件不燃性 1.50不燃性 1.00不燃性0.50吊顶(包括吊顶格栅)不燃性0.25不燃性0.25不燃性0.15注: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皿构件的外露部位应加设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 低于表中相应构件的规定。 3.0.3汽车库和修车库的耐火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应为一级; 2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和I类汽车库、修车库,应为一级; 3II、III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4IV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地铁车站消防系统设计探讨

地铁车站消防系统设计 探讨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地铁车站消防系统设计探讨中山北路站位于芷江西路至中山北路之间的规划大统路地下。车站为地下二层,岛式站台。车站长度约为224m,宽度约为19.6m。消防设计包括消火栓给水系统、喷淋给水系统、灭火器具配置及重要电气用房的气体灭火系统。 1消防设计 1.1给水水源及给水方式 采用城市自来水作为给水水源。消防给水管由城市给水管网两路进水。消防时直接从城市管网抽水,不设消防水池。给水系统采用生产、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分开的给水系统,并分别设置水表和阀门井。消防给水系统经消防泵组增压后,消火栓系统在车站内形成环状管网,供给车站消火栓用水。喷淋给水系统经湿式报警阀后供给车站站厅层、站台层公共区喷淋用水。消防给水系统按同一时间内发生一次火灾设计,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为2h,喷淋给水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为1h。 1.2系统布置

①消火栓给水系 统消火栓给水系统主要供给车站及相邻区间隧道消火栓用水。车站消火栓用水量为20L/s,区间及出入口通道消火栓用水量为10L/s,要求任一点火灾两股水柱同时到达。消防泵房内设消火栓泵组和喷淋泵组,消火栓泵组包括两台消火栓泵(互为备用)。 在站厅层采用I型消防箱,站厅层公共区两侧交错布置,单侧间距约45m,箱体内设DN65单头阀消防栓一只,25m水龙带一盘,DN19多功能水枪一只,另配自救式软管卷盘一套,消防箱内设消火栓泵启动按钮,并在箱外设有报警按钮。 在站台层公共区楼梯口和站台层设备区及长度>20m的出入口设置II 型消防箱,箱体内设DN65单头阀消防栓两只,25m水龙带两盘,DN19多功能水枪一只,另配自救式软管卷盘一套,消防箱上各设消火栓泵启动按钮,并在箱外设有报警按钮。 隧道内每隔50m左右布置一只单头单阀消火栓,同时设有消火栓泵启动按钮和火灾报警按钮,不设消防箱及配套设施。 ②喷淋给水系统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8年5月1日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 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4.1 一般规定 4.2 防火间距 4.3 消防车道 5 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 5.1 防火分隔 5.2 防火墙和防火隔墙 5.3 电梯井、管道井和其他防火构造 6 安全疏散 7 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系统 7.1 消防给水 7.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3 其他固定灭火系统 8 采暖通风和排烟 8.1 采暖和通风 8.2排烟 9 电气 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以下统称车库)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车库防火设计。 1.0.3 车库的防火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车库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术语、符号 2.0.1 汽车库 garage 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 2.0.2 修车库 motor repair shop 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 2.0.3 停车场 parking area 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和构筑物。 2.0.4 地下汽车库 underground garage 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 2.0.5 高层汽车库 high-rise garage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内地面以上楼层的汽车库。 2.0.6 机械式立体汽车库 mechanical and stereoscopic garage 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采用机械设备进行垂直或水平移动等形式停放汽车的汽车库。 2.0.7 复式汽车库 compound garage 室内有车道、有人员停留的,同时采用机械设备传送,在一个建筑层里叠2~3层存放车辆的汽车库。 2.0.8 敞开式汽车库 open garage 每层车库外墙敞开面积超过该层四周墙体总面积的25%的汽车库。 3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

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标准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 GB500067-9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8年5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的通知 建标号[1997]280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7]28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GB50067-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原《汽车库设计防火规》(GBJ67-84)同时废止。 本规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市消防局负责,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国建设部 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 1 总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以下统称车库)防火设计,不适用于消防站的车库防火设计。 1.0.3 车库的防火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车库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的要求。 2 术语

2.0.1 汽车库garage 停放由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 2.0.2 修车库motor repair shop 保养、修理由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 2.0.3 停车场parking area 停放由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和构筑物。 2.0.4 地下汽车库under ground garage 室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 2.0.5 高层汽车库high-rise garage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地面以上楼层的汽车库。 2.0.6 机械式立体汽车库mechanical and steteoscopic garage 室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采用机械设备进行垂直或水平移动等形式停放汽车的汽车库。 2.0.7 复式汽车库compound garage 室有车道、有人员停留的,同时采用机械设备传送,在一个建筑层里叠2 ~3层存放车辆的汽车库。 2.0.8 敞开式汽车库open garage 每层车库外墙敞开面积超过该层四周墙体总面积的25%的汽车库。 3 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 3.0.1 车库的防火分类应分为四类,并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车库的防火分类 表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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