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络红人现象的传播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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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中国新闻研究中心

作者:赵尚

单位: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05级研究生

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

邮编:4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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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目前,“网络红人”的大量出现已经成为互联网上不容忽视的现象。而且,这些“网络红人”们通过被采访、参与做节目等形式正在向传统媒体渗透,他们又借此吸引了更多人的注意力,拥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本文从传播学的角度,对这种“网络红人”的现象,作出了较为深刻、透辟的解读,并且初步分析了这种现象的社会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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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At present, many" beloved persons on the internet"emerge,and this has become a phenomenon that can not be ignored. through being interviewed ,These "beloved? persons? on? the internet" are to be participate in? the programs and other forms of traditional media , and they also attract more peoples attention and achieve a certain degree of publicity.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communication,this paper has maked? a? more profound interpretation about this phenomenon,? and? Preliminarily analysised? the hidden social trouble of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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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网络红人? 传播? 传媒? 注意力?? 知名度? 非理性? 低俗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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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网络红人”现象炙手可热,从2003年的木子美开始,到后来的二月丫头、天仙妹妹、芙蓉姐组、小胖等等,至少也有数十个。而且,这些“网络红人”们,到今天有很多已经不是单纯的网络上的红人了,已经开始逐步涉足传统媒体,尤其是越来越多地在电视上抛头露面了。他们从最初的“网络红人”已经慢慢发展到了“传媒红人”;从某种程度上讲,他们也可以算是“名人”了,即吸引了一定数量人群的注意力,拥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为什么有些普通人能够通过网络这个平台实现“从麻雀到凤凰”,传媒在其中又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下面我们就从传播学的角度作一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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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红人的大致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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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红人虽然多,但一般都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正面形象类。首先就是网络歌手,比如唐磊、庞龙等一大批流行音乐歌手。他们虽然没有经过传统媒体的歌手大奖赛之类的选拔,但因自身比较出众的才华——大多是能自己作词作曲并演唱,凭借脍炙人口的歌曲,他们能迅速受到广大网友的欢迎,可以说是“一夜成名”;他们进而得到整个社会的承认,顺理成章地登上传统媒体尤其是电视的舞台也在情理之中。因他们大多都有着较为专业的素质,且以后都成了歌手,与我们通常所说的网络红人不太一样,所以我们在此不把他们列为研究的对象;即以后本文中所指的网络红人,不包括他们在内。比较典型的正面形象类网络红人就是天仙妹妹,她的成名虽然可以说是“网络推手”一手策划的结果,但就其自身而言则是靠自己清纯朴实的“自然美”的形象吸引了大批的网友,以正面形象确立了自己的地位,以至于连央视都前后9次采访她。二、负面形象类。从最早的木子美开始,到后来的流氓燕、竹影青瞳等,她们或以文字曝光自己的“性爱日记”,或以图片展现自己裸露的身体,总之是通过有悖于传统道德的“自我暴露”来吸引人的眼球,满足人们的“窥私欲”,进而在网上一举成名的,属于较为负面的一种类型。三、比较中性类,这一类的数量比较多,情况也比较复杂,

如比较自恋的芙蓉姐姐、山东二哥,还有被别人恶搞和靠搞怪表情成名的小胖等等,这些人在网络上的表现多少有些“另类”,满足了人们的一些猎奇、戏谑、搞笑等心态和欲望,因而也在网上成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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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走红,一般不外乎通过这几种媒介,要么是文字(如木子美),要么是图片(如天仙妹妹),要么是视频(如宝贝小雨),要么是兼而有之(如竹影青瞳)。总之他们是依靠了网络这个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或兼而有之的媒介手段主动或被动(被网络推手操作或被别人恶搞)地“展示”了自己,吸引了比较多数量人的眼球,从而走红,成为“网络红人”的。?

二、网络走红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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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网络红人的最初资料,往往都是先被放在网上“人群”聚集的论坛里,如天涯社区等。正是在网络里这些许多人“扎堆儿”的虚拟空间里,这些最初默默无闻的人开始走红的。可见,这些“网络红人”们一开始就是主动或被动地找人气旺的地方。.这就好比一粒种子要想长成参天大树,首先要找到肥沃的土壤。这些网上人群聚集的地方显然就是“网络红人”们一举成名的肥沃土壤。网络虚拟空间中的论坛虽然跟现实中的人群聚集地有着本质的不同,但是也确实存在着某些相同的地方,最主要的就是都集中了相当多数人的注意力,这些人又都有在网上行动的能力,且有一定程度的匿名性。这样一来,网上的论坛也就具有了勒庞所说的“乌合之众”的某些条件与性质。以勒庞的《乌合之众》为代表的社会群体心理学著作认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冶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而且,在集群状态下的人们,他们之间的行动有着强烈的匿名性、情绪性、暗示性和易传染性,在一种“法不责众”的普遍心态下,有时甚至会产生巨大的破坏性。从2005年末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开始,全国范围内迅速掀起的一场“网络恶搞”热。在《无极》的导演状告恶搞者胡戈侵权之际,在网上讨论此事的成千上万的跟帖网民中大部分都站到了胡戈的一边;这些网民只顾着自己娱乐,全然不顾别人的版权和心情,从不会站到别人的立场上想一想。如果说关于《无极》的恶搞还有着诸多争议、还可以消遣娱乐一下的话,那么后来的对雷锋、潘冬子、黄继光、董存瑞、《铁道游击队》等英雄人物、红色经典作品的恶搞,则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正是这种网络上“乌合之众”的效应,使得大量的网民成为了“哄客”和“网络暴民”,进入了一种近似“群氓”狂欢的状态,以至于广电总局不得不将于今年制定出台“互联网视频新管理条例”来进行强行管制。1999年4月16日至21日,温某等三人在郑州商都信息港BBS发布“交通银行郑州分行行长携款潜逃”的谣言,引起市民恐慌,出现大量挤兑现象,严重扰乱了郑州市的金融秩序,造成银行损失近3000万元。这些事件足以说明,网上论坛能起到和现实中一样的“乌合之众”的破坏性效果。

发稿:中国新闻研究中心

作者:赵尚

单位: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05级研究生

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

邮编:4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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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目前,“网络红人”的大量出现已经成为互联网上不容忽视的现象。而且,这些“网络红人”们通过被采访、参与做节目等形式正在向传统媒体渗透,他们又借此吸引了更多人的注意力,拥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本文从传播学的角度,对这种“网络红人”的现象,作出了较为深刻、透辟的解读,并且初步分析了这种现象的社会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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