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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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中医医院

关于2015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自查报告

2009年12月1日我院作为泸州市首家启动医改试点单位,2012年9月我院作为泸州市首

家启动取消以药补医”医改试点单位,迄今为止医改工作已5年。2015年,我院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为重点,全面推开综合改革,按照泸州市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2015〕2号)文件精神,依据区卫计局

泸州市龙马潭区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有关标准,进行了逐条自查,在

取消以药补医”、分级诊疗”、提升服务能力”、病员满意度提升”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了更好地推进下一步医改工作,现将关于2015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自查从九个方面

报告如下:

一、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1、建立科学的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

根据国家关于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指导性文件,以公益性质和运行绩效为核心,突出

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公益性服务功能、合理用药、均次费用控制、运行效率和社会满意度等

考核指标,制定了医院绩效考核方案。在绩效分配上向临床一线科室、关键岗位(含职能

部门)、重点科室倾斜,制定了岗位工作基量,将服务人次转化为服务工作量计算绩效,未直接将绩效与医务人员的创收挂钩,此举充分调动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了医

德医风建设。对绩效分配方案正在进行优化,逐步引入第三方评估,达到提升考核的客观

公正性。每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全院通报,绩效奖发放公开,实行绩效奖发放确认制。

2、健全县级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制度

逐步完善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大额

资金使用集体讨论,院办记录在案,形成医院文件下发执行并上报区卫计局备案,发挥党

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医院加强了财务会计管理,每月接

收区卫计局财务科的督导检查,逐步规范化了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医院成立了质控办,协助医务科、护理部加强了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每月接收区卫计局医政股医疗质量监督

检查,对发现问题即时整改或专题研究整改,逐步规范了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

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落实了医疗质量安全的核心制度和基本规范,对病历书写、查房、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手术安全管理和急诊抢救等进行重点管理,医务科、护理部每日深入临床科室进行环节质量控制督导,分管院领导每周一次,院长每月一次,

全年度共查房220次,基本达到医疗质量控制监督全覆盖。进一步优化了医院服务流程,

医院导医标识显著明了,方便了病人,有效改善医院服务,积极推行妇产科、名医专家预

约诊疗服务,全年预约门诊3000人次,优质护理服务覆盖7个病区,覆盖率100%,医务科安排了郭雄医师作为专职便民门诊医师,开设了泸州市首家、全省第三家的戒烟门诊,

创建了无烟医院。医保办为医保居保病人进行基本医疗保障费用即时结算,在医院门诊大

厅LED显示屏、各病区走廊、门诊部走廊等显著地方公示了收费项目,住院部实行了一日

费用清单发放制。由护理部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认真倾听群众意见,

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全年开展满意度调查356人次,满意度92.5%,出院病员

回访6720人次,回访率91%,满意度93%。泸州市司法局派驻我院人民调解员1名,全

年度共调解4次,调解成功率100%并全部经人民法院免费司法确认,制作了法院调解书。

三重一大”具体做法: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人事、重大资金的使用方面都进行充分的调研,充分征集广大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让职工主动参与到

医院民主管理中来,医院职工积极为医院发展献计献策,2013年至今,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12次,分别对医院绩效分配方案、工资改革、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医院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和护士长竞聘、ICU、血液透析中心、窥镜中心、检验中心、放射中心建设等

进行认真的审议和决定。积极开展党支部和群团活动,定期收集和听取职工的意见与建议

定期实行院务公开,通过医院简报群、医院网站、医院职工大会、中干会等层面公开医院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让全院职工都来主动关心医院发展。

二、深化补偿机制改革

1、取消以药补医

2012年9月我院被确定为四川省27家首批取消以药补医”试点县级医院,于2013年1月

1日实施西成药、中成药零利润,政策性亏损以调整医事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给予补偿,2013年至2015年各级财政对医院的投入已足额落实到位,每年财政补助为63.45

万元,三年共计190.35万元。

2、医疗服务价格

医院依据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经上级政府部门批准,取消药品加成导致的政策性亏损,亏损70%通过上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包括三项:

门诊诊查费(中医辨证论治费)上调6元、住院诊查费(中医辨证论治费)上调9元、1/2/3级护理费上调9元)补偿;亏损20%按照省级财政1元/人,市级财政1元/人,区级财政补足余额补偿;医院自己消化余下10%亏损的方式解决。体现了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

值,综合考虑到了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以及龙马潭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进一步合理提高了诊疗、手术、护理、床位

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

格。鼓励了临床医务人员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收入。价格调整政策与医保支付政策

相互衔接。

3、政府投入

我院是龙马潭区人民政府主办,区人民政府建立常态化的经费补助制度,2013年购买设备

11台,价值27.56万元;2014年购买设备25台,价值163.88万元,购买病床90套(含床头柜等),价值9.1万元;2015年购买设备27台,价值57.16万元;2015年4月13日省级补助到账28.2万元。落实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

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承担公共卫生任务

和紧急救治、对口支援等政府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的投入倾斜政策。(财务科未完成)

三、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1.药品采购

医院使用的药品全部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采取

量价挂钩、双信封制、招采合一的省级集中招标采购模式,实现了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

采购机制相衔接。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常用低价非基本药物,提高了基本药物和常用

低价非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推进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了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开展网上交易。在保证质量的

前提下,优先采购国产创新药品、四川造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和器械,对已纳入采购平台的泸州造药品、耗材和器械优先采购。

2•保障药品供应措施

药品配送由中标企业配送,减少流通环节,规范流通秩序。逐步完善了低价、短缺药品的供应保障机制。建立〈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药品效期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加强了药品储存管理,改善药品储存保管条件,防止贮藏不当影响药品质量,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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