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三章-反垄断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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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 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 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于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
的,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 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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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 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 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 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 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 联合抵制交易;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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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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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垄断协议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 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 配地位。
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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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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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 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 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 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 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 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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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支配地位的滥用
• 所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即具备市 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实施的超过了合法使 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界限,对相关市场的竞 争秩序造成了损害或者可能造成损害,从 而为反垄断法所禁止的行为。 1.滥用行为的主体确定 2.滥用支配地位的行为确定 3.滥用行为的目的或结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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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管什么?
• 禁止协议性限制竞争行为 •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 禁止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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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垄断协议
• 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
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 何为协议?决定?其他协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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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垄断协议
• 禁止经营者之间达成旨在排除、限制竞争或者实际 上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 协同一致的行为。
➢ 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 ➢ 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 ➢ 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 ➢ 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 ➢ 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 ➢ 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
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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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垄断法概述
(二)反垄断法立法目的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
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 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反垄断法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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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垄断法概述
(三)反垄断法适用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
• 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 服务(以下统称商品)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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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2.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
• 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 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
• 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二)纵向垄断协议 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垄断协议。包 括固定转售价和限制转售最低价。
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 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 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反垄断法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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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垄断协议
(三)垄断协议的豁免
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的规定:
• 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 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 化分工的;
• 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 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垄断行为,适用本法。 (2)境外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
生排除、限制性影响的,适用本法。 (3)行使知识产权行为和农产品经营中
的联合、协同行为不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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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垄断法概述
(三)反垄断法适用范围 • 主体
经营者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 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 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首先,从主体上看应为两个以上具有直接或间接 竞争关系的经营者;
其次,两个以上的经营者从事了具有限制竞争的 行为;
再次,参与协议行为的竞争者不管组织性质如何
,在经济上应具有独立自主的决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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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垄断协议
(一)横向垄断协议
横向垄断协议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垄断协
议。包括价格协议、数量协议、市场分割协议、限制革新 协议和联合抵制协议等。
• 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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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制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为
• 何为市场支配地位? • 何为市场支配地位的滥用? • 哪些行为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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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一)市场支配地位 1.概念
• 市场支配地位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 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 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第三节 反垄断法
• 一、反垄断法概述 • 二、垄断协议 • 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四、滥用行政权力 • 五、经营者集中 • 六、反垄断执法机构 • 七、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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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垄断法概述
(一)反垄断法的概念 • 反垄断法是调整国家在规制垄断行为,维
护市场竞争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 垄断行为是指排除、限制竞争以及可能排 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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