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史旭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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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阜政发[2017]66号

【发布部门】阜新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2.27

【实施日期】2017.1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史旭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阜政发〔2017〕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

任命史旭明同志为阜新市交通局副局长,免去其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黄贵宝同志为阜新市文化广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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