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史旭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 1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史旭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阜政发[2017]66号
【发布部门】阜新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2.27
【实施日期】2017.1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史旭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阜政发〔2017〕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
任命史旭明同志为阜新市交通局副局长,免去其阜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黄贵宝同志为阜新市文化广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