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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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8.1监测分析方法

各项监测因子的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1。

表8.1-1 监测分析方法及依据一览表

8.2监测仪器

现场监测仪器及型号见表8.2-1。

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 194-2005)的相关要求进行。

1、监测期间及时了解工况情况,确保监测过程中生产负荷满足要求( 75%)。

2、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与频率及抽样率设置合理规范,保证监测数据具备科学性和代表性。

3、优先采用了国标监测分析方法,监测采样与测试分析人员均经国家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4、监测数据和技术报告执行了三级审核制度。

5、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

6、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即30%~70%之间)。

7、烟尘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应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

8.4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要求进行。

1、合理规范地设置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与频率,保证监测数据具备科学性和代表性。

2、优先采用国标监测分析方法,监测采样与测试分析人员均经国家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3、监测数据和技术报告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4、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声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 dB,若大于0.5 dB则测试数据无效。

5、测量时传声器加设防风罩。

6、测量在无风雪、无雷电天气,风速为1.2~2.1 m/s,小于5m/s,满足要求。

第九章验收监测结果

9.1 运行工况

通过调查,该项目在现场监测期间工况负荷见表9.1-1。

表9.1-1 现场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统计表

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对工况的要求。因此本次监测期间的工况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能够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9.2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9.2.1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表9.2-1。

表9.2-1 130t/h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检测结果一览表

由表9.2-1可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物质锅炉(130t/h)排气筒中的烟尘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2mg/m3,小于1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mg/m3,小于35mg/m3标准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8mg/m3,小于10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

9.2.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无组织排放废气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所在地的气象参数见表9.2-2,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和氨监测结果见表9.2-3。

表9.2-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期间气象参数

表9.2-3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和臭气浓度监测结果统计表

浓度最大值为0.576mg/m3,符合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监控点的氨气浓度最大值为0.054mg/m3,符合厂界外浓度最高点

1.5 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

9.3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本次验收监测的噪声监测结果列于表9.3-1,监测点位见图9.3-1。

表9.3-1 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间噪声为47.4-49.6dB,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的标准要求。

第十章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第十一章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11.1 工程概况

山东丰源生物质发电股份公司位于枣庄市峄城区经济开发区,2010年在厂区内建设了生物质发电一期工程,建有1台130t/h生物质锅炉,并配套建设了锅炉烟气脱硫、除尘等环保设施,该项目已2012年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根据《山东关于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锅炉烟气超低排放要求,2016年,山东丰源生物质发电股份公司对一期生物质锅炉的烟气处理设施实施技术改造工作。

2016年6月山东丰源生物质发电股份公司对该技改工程委托委托潍坊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生物质发电一期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峄城区环保局于2016年11月以峄环行审字〔2016〕049号予以批复,2017年6月本技改工程开始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因工程需要,需增设80米排放烟囱,与原有环评不一致,2017年11月,山东丰源生物质发电股份公司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对该技改工程重新做了《生物质发电一期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峄城区环保局对该报告表于2017年12月29日以峄环行审字〔2017〕061号予以批复,原批复(峄环行审字〔2016〕049号)作废,该技改项目于2017年12月完成建设与调试运行,2018年1月,该项目生产设施和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2018年1月,山东丰源生物质发电股份公司委托山东三益环境测试分析有限公司对“生物质发电一期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进行验收监测工作。山东三益环境测试分析有限公司于于2018年1月11日~12日进入项目现场实施了验收监测工作。

11.2 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物质锅炉运行负荷为80.6%,符合验收规定。

11.2.1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物质锅炉(130t/h)排气筒中的烟尘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2mg/m3,小于1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mg/m3,小于35mg/m3标准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8mg/m3,小于10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

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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