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稻种子市场化供种后的检疫要求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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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稻种子市场化供种后的检疫要求告知书2019年本市将全面实施水稻供种体系改革,取消水稻统一供应,实行市场化供种。为做好防范预警,防止盲目引种、非法调运,以及因染疫种子未经消毒处理导致疫情传播等诸多植物检疫问题,保障新形势下我区水稻生产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现将检疫要求告知如下:

第一,全区水稻相关从业人员要切实提高水稻检疫意识,做到不非法调运种子(包括秧苗),不盲目引进尚未经过试验试种的新品种。在水稻种植过程中,发现可疑的“病、虫、草”等有害生物,要及时报告农业部门或区植物检疫站。

第二,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在调运稻种之前,应事先到区植物检疫站(或登录:https://网址)申请植物调运检疫,取得植物检疫证书后方可调运。从外省市调入的种子,无论包装与否,每批次都应有相应的植物检疫证书。种子经营单位重新作包装的,应及时向区植物检疫站报备。

第三,无论何种渠道购买水稻种子,都应向其索要相应批次的植物检疫证书(或复印件、购种发票)。擅自从外地带入稻种,且无植物检疫证书,则属非法调运,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承担相应后果。

第四,加强稻种消毒处理工作,尤其从外省市调入的种子,要针对检疫性有害生物,如: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稻水象甲等,做好药剂处理,保存相关处理记录,严格控制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我区的风险。

第五,植检部门将在水稻生长期间,加强产地巡检,增设水稻疫情监测点。被检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要积极配合,确保水稻种植区域疫情监控全覆盖。

上海市浦东新区植物检疫站 2019年1月

农民购买水稻种子须知

一问:去哪儿买种子?

1.到正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买种子,质量放心有保障。

2.不买散装的种子、不买游商的种子、不买走村串户的种子!

3.外省市购入一定要开具检疫证书,没有的为无证调运。

二问:买什么样的种子?

1.选好品种(品种信息要了解、品种选择要合适)。

2.看包装、检标签(标签要规范、内容要齐全、有植物检疫证编号)。

3.查询二维码信息,不对就不要。

三问:买种后要保留什么?

1.留凭证(买种子要记得索要并保留内容齐全的票据凭证)。

2.留种子包装。

3.留种子样品。

4.留调运植物检疫证书。

四问:出了问题怎么办?

1.找售种门店、找种子企业、向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举报。

2.保留好田间现场、需要田间鉴定的要及时向农业部门提出申请(鉴定是证据,不鉴定无

法定性)。

3.协商、调解结果不满意,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问:无证调入引起植物疫情怎么处理?

1. 对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

2. 对疫情发生田块封锁、扑灭疫情并消毒处理。

3. 疫情发生田块3年内不得再种植水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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