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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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专项活动实施方
案
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司法局决定从20xx 年12月开始,在全市联合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认识和把握新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引导企业单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提高守法意识、安全观念、尊重生命意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观和责任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高广大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事故预防能力,为法治xx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工作重点
各县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和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根据区域和行业实际,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富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辐射带动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教育;既要发动传统主流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更要发挥微信、微博、手机报、门户网站等新媒体的作用,多管齐下讲好安全故事,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进企业活动。市、县(区)两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强化国有企业和个体、民营企业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把重点企业、安全生产高危企业(行业)作为重点,要上下联动,分层、分类、分批次组织法治宣讲小组进企业、进车间、进商铺、进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讲、印发宣传册
页、张挂标语警句、设置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活动,切实让安全生产主体听到、看到、想到、做到安全第一,树立牢固的安全生产观。
(二)开展社会面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12·4”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市、县(区)两级要做好全社会以《安全生产法》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在“12·4”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中,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咨询区;将《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市20xx年度普法重点内容,加大考核比重;要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提供咨询服务、开辟宣传栏、墙报、广播、举办摄影展、文艺演出、播放电影视作品等方式,广泛开展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社会和企业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安全生产监管领域“谁执法谁普法”活动。市、县(区)两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在专项活动期间,要依照《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方案》(武市司发〔20xx〕35号)的要求,坚持把安全生产执法、治理行动同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同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建章立制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要求结合
起来,做到在执法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促进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和自觉。
(四)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以案释法”活动。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要依照《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实施意见》(武市司发〔20xx〕44号)文件要求,落实好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各级法院要充分利用裁判文书公开、典型案例发布、庭审公开等方式,向当事人或社会公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检察机关要结合预防职务犯罪开展以案释法,将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刑事诉讼审查、逮捕、起诉过程中;行政执法机关要健全和完善执法过程“法律告知”机制,全面准确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司法行政机关、律协机构要指导律师为社会提供安全生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
(五)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各县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展览、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隐患排查等活动,剖析典型案例和身边事故,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和提高企业职工和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实例的警示教育,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
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保障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扩大社会影响力。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阵地和创新新兴载体,通过法治宣传栏、户外广告大牌、led显示屏、广播电视节目、微信、微博等各类宣传工具,开展视觉新颖、感染力强、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相关法规知识宣传;在电视台、报纸、网络、户外广告等主流媒体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报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县区相关单位可联动在国省道沿线、高速公路服务区、长途汽车站、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城市繁华地区、消费娱乐场所、大型社区等人流量大、人员密集的场所,开展动态安全法规知识宣传,张挂宣传挂图警句,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专题短片等,扩大社会影响力。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协调、落实责任,专项活动期间,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二是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专项活动总体工作任务目标,制定计划方案,逐一抓好工作落实。三是整合调动宣传资源,各县区、各单位要组织宣传队伍深入生产一线开展较大规模的安全生产法治专项宣传活动。四是加强督促检查,活动期间,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