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等教育法规现状及前景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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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法规现状及前景浅析

[摘要]我国现有规范高等职业教育的法规建设相对滞后,严重阻碍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历程回顾,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政策法规现状,近年来高职政策法规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等四个方面浅析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法规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高等教育法规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新类型,这在教育界已经形成共识。近几年我国高职教育快速发展,使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迈向大众教育行列。同时我国的高等教育立法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并逐步形成了一些基础的立法体系。本文通过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简单回顾,分析当前其发展现状,并就如何遵循高职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完善高校法律制度建设,提出一些建议。

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政策法规现状

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建设,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以上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我国的教育法规已经取得了历史性的进展,并逐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从目前看,我国已经颁布了7部主要教育法律,10多项教育行政法规,200多项教育行政规章。这些法律法规在我国的教育改革中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依法治教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

有关高等职业教育的政策法规基本有如下的内容:

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同时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1994年,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三改一补”的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方针;1996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7年原国家教委颁布了《关于高等职业学校设置问题的几点意见》;1998年8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2月,教育部提出了《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1999年1月,教育部、国家计委印发《试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教育

的实施意见》;6月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2000年1月,教育部下发《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提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方针与基本思路;国家教育部颁布了《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的通知,此标准于2000年3月15日开始执行;6月还下发了《关于加强本科院校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2002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2004年9月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2005年l0月又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加强了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虽然这么多的法律行政法规对高等职业教育进行了规范,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建设工作已经跟不上其发展。虽然已经形成了基本的框架体系,但是还没有形成完善、健全的高职教育法律体系。

二、近年来高等职业教育政策法规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使有目共睹的,有关高职教育的政策法规也很多。但从整体上看,高职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事业的一个薄弱环节。人才培养模式、办学条件、教学质量等都跟不上社会经济的发展。高职教育发展中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 高职教育发展方向不明确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起步迟,在建校上通过“三改一补”发展而来,许多方面沿用普通高校设置方式演变而来,总体思路是可取的,但缺乏自身的特点,每讲到办高等职业教育都会提到要办出自己的特色,真正要办出自己的特色并不容易。有关高等职业教育的政策法规规定的条文大而不具体,很多条文缺乏实施细则,也没有处罚的标准,存在指导不到位的问题。再加上政策法规执法主体混乱,政策规定职业教育由教育部总体规划,但劳动部门又负责一些职能,导致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使一些高等职业院校在谋求自身发展时左右为难,无所适从。近

20年规模高速扩展过程中有多年形成的许多老问题,如科类结构不合理、高职特色和专科特色不突出、办学条件差等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把这三类学校作为发展高职的方向似乎勉为其难。

(二)政策支持力度不够。

高等教育“大众化”之后,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就业越来越难。虽然,社会紧缺大批应用型高技能人才,学术型的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却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导致出现供需不能通融的局面。怎样才能解决这一问题呢?大力发展高等职业学校不失为一条解决途径。大力发展高等职业学校不是讲讲就可以的,最主要的是需要政府大量的配套资金支持。在2005 年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虽然在第8点第26 条中提到:从2006 年起,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0%,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不低于30%。然而职业教育的缺口太大,国家政策帮扶的力度却非常有限。同时,在财力紧缺的情况下,还存在资金使用不到位及浪费现象,大力发展高职教育并不令人乐观。

(三) “本科院校办新高职”的政策值得商榷

根据《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有关精神,全国已有100多所本科大学创办高等职业学院或高等技术学院,其中包一些重点大学。由于新高职是专科层次,所以绝大多数的大学高职院办的都是专科层次的高职。笔者认为,在目前我国已经有“三改一补”和民办学校发展专科高职的情况下,本科大学再来办高职专科,重复其他高职模式的培养路子,不仅难以发挥大学的独特优势,而且也会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造成不良的冲击。

三、关于建立健全高职法规、政策的几点建议

(一) 制定高等职业教育法,完善相关行政法规

现有《教育法》、《职业教育祛》、《高等教育法》等法规专门涉及高职的地方不多,且多是目标性、原则性的。对高职教育的特点和性质、根本任务、管理体

制等均未做出明确的规定。要想使高等职业教育有全面的权威法规的保障,应出台一部《高等职业教育法》.对高职性质、任务、管理职责、举办学校等用法律形式规定下来。在《高职教育法》实施后,要进一步完善与之相配套的法规体系,以其为总法,制定如职业教育投入法、职业教师资格法、就业与职业培训法等相关性质法规,尽可能的构成完善,健全的职业教育法规体系。

(二) 健全执法机制和监督机制

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而国家意志的实现离不开法律的实行。《职业教育法》对违法处罚的轻描淡写,造成了职业教育行政执法的薄弱。因此,要完善教育法律制度,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力度,依法处治违法行为。同时要建立专门机构对职业教育法规进行审议和监督,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为高职教育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政府要做到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与监督的力度,并将高职教育纳入政府督导和人大执法监管范畴,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教育执法的监督;高职教育单位的学生、家长和社会新闻媒体等对政府执法行为的监督。努力推动高职教育法规体系建设的发展。

(三)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改革“三步一高”政策

通过相关政策,使高职学生享受与其他大学生同样的待遇。同时,为了鼓励学生接受高职,对那些边远地区、不发达地区家庭经济困难而乐于接受高职教育的学生,国家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像过去对师范、农林、地矿等校学生那样实行优惠政策,采取奖学金、贷学金、减免学费等措施鼓励学生上高职,限制、控制高职高收费。

(四) 适度发展本科层次的高职教育

虽然本科高职在我国才刚刚起步,但可以预见,以后几年将有一个较快的发展。一方面因为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大量的高层次技术应用性人才;另一方面,广大受教育者也有接受本科层次高职教育的需要。同时,由于近年来专科高职出现招生难、就业难等问题,这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高职教育的正常发展。所以,应注重适度发展本科高职。笔者认为,发展本科高职首先要转变观念。在专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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