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发挥外力作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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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之下,企业社会责任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了一种新的企业价值观和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商业准则。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需要来自企业外部的压力和内部的驱动力。外部压力主要是指来自公民社会的非政府组织,以及在非政府组织压力下行动起来的政府的约束。内部驱动力则是企业对自身经济利益和道德价值的追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主要源于政府、非政府组织、企业这三大主体,这三方力量在复杂的交互作用之下形成合力来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朝前发展。

一、强化和完善政府推动工作

在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完全靠企业家自身的觉醒形成的,而是靠市民社会的基础和各种社会运动的推动发展起来的。但是在中国,目前既缺少市民社会的基础,又缺乏社会运动的推动,在这样的条件下,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推动就显得更为重要。

政府应着手建立社会责任推进机构。目前,我国并未成立国家级推进机构,但许多地方政府和少数部委已经指定了推进工作的主导部门。国务院国资委将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推进职责赋予国资委研究局。此外,浙江、山东、深圳、上海浦东等地政府也均已成立了社会责任推进机构。地方的探索,为我国社会责任推进机构的设置和运行积累了有益的经验,我国应尽快在中央层级上设立相关的社会责任推进机构,以有效协调相关关系,推进我国社会责任工作的有序展开。

政府应明确社会责任推进机构的角色。为了使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方面对企业的干预能产生积极效果,政府就必须对自己在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中的角色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明确的定位。结合中国国情,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优秀经验,我国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主要扮演规制者、推动者、监督者三种角色。作为规制者,对于一些明确属于企业执行范围的社会责任,政府应该通过制定和完善法规使企业主动自觉完成这些社会责任,以最经济的方式最大化企业和整个社会的收益。作为推动者,政府可以通过运用行政资源,通过教育、宣传倡导、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推动公众和企业提高对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认识,从观念上推动企业,引导企业树立企业社会责任理念,使企业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作为监督者。政府制定出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法律规范后,应该有效运用行政手段、信息备查等方式对企业实行监管,加大对损害社会利益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

政府应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推进规划。制定国家和地方层面的企业社会责任推进规划,明确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总体战略

目标和阶段目标,确定不同时期推动社会责任的优先重点,分阶段逐步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使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必须认识到作为一种蕴含道德因素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是政府难以有效运作的。政府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外部机制的构建工作,必须遵循企业社会责任运行的机理和规律,必须有利于调动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因此,政府应明确其角色和功能定位、合理划定其介入社会责任的广度和深度、科学确定推动社会责任实施的步骤、工具和措施。既要实现其公共管理职能,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又要避免对企业事务不适当地介入,避免“政府失灵”。

二、积极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各种社会组织,尤其是非政府组织共同参与推动社会责任观念的普及和履行,是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主要的特征和成功的经验。各种非政府组织与有关政府间国际组织、国家政府、行业组织等一道,推动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广度和深度上的不断发展,使企业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的观念深入人心。

由非政府组织制定的各种软法性标准和守则已成为社会责任主要的规范渊源之一。例如,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国际化标准——

—SA8000既是由“社会责任国际”联合其他组织和公司于1997年共同制定的。作为不同于企业生产守则的外部生产守则,尽管非政府组织制定的标准和守则属于不具有严格法律约束力的软法性文件,通常不能经由国际、国内司法机构或其他机构加以强制执行,但凭借非政府组织作为企业社会责任外部监督者所拥有的行动能力和行动机制,它们也具备某种程度的实施和监督机制以保证其有效性,有力地推动了社会责任领域从企业“自我约束”到“社会约束”的转变。

非政府组织自身的特点、功能和使命决定了其在企业社会责任发展与履行中具有独特的优势:非政府组织具有公益性、灵活性、专业化的特点,使得其能够有效弥补政府不足,克服企业社会责任领域中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的问题;能够站在更为公平中立的立场,以更高的效率充分调动社会自治力量,沟通协调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影响社会责任立法和政策制定;能够借助集体力量,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相关政策、标准的实施。

在我国,由于受到制度限制,非政府组织发展缓慢,规模小;现有的非政府组织官办色彩很浓,独立性弱,机关化、行政化的倾向严重,使得其与政府、企业相互制衡的过程中,天然性地偏向于政府,在维护社会利益的功能行动上,习惯性地依赖于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实施的推动中,非政府组织自发地组织广大的消费者、员

有效发挥外力作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刘东

(河南省永城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永城476600)

摘要:企业社会责任的建立有赖于外部压力和内部压力的双重驱动。我国应完善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建设,有效发挥外部压力作用。企业应建立基于社会责任的管理体系,培养社会责任内生机制和执行力。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政府;非政府组织;社会责任管理

刘东:有效发挥外力作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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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究Business research

总第390期

第24期2011年12月

工等企业利益相关人对企业实施压力,使其承担社会责任的可能性不大。

此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方面,既存在制度上的缺陷,又缺乏道德驱动上的自律,导致其公信力不高,公众参与度不足。

因此,为了促使企业更好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我们需要大力培育和发展非政府组织。政府应当促进非政府组织存在的合法化、多样化、职业化程度,将其权力提升到法律层面,确保其监督的力度,使其有能力真正成为公众利益的代言人;加强监督管理,重塑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认证评价体系,充分放权,使各类非政府组织在各自职能的基础上,负责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证、评价监督、信息反馈工作。

三、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培养企业社会责任内生机

制和执行力

企业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最终承担者,因此,企业自身的组织保障和内部制度建设是影响社会责任履行效果的重要因素。企业应将如何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运营过程、如何对外部压力做出适时有效地反映、如何通过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和治理机构来生成和执行社会责任等作为重大课题进行研究。

(一)企业应当将承担社会责任提升到企业战略运营目标高度

在经营目标的战略选择方面,我国企业多数仍然将实现利润

最大化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目标,企业治理机制、

发展战略、管理制度、

管理方法和企业文化都直接或间接地服务于这一核心目标,未能把实现企业发展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最大化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目标;关注重点仅限于提升企业内部的运营效率,

只能看到和优化与创造财务价值相关的企业内部的人、

财、物,而忽视了企业内外部利益相关方追求和创造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的愿望。

企业应积极转变经营价值理念,畅行二元目标战略理念,即将追求经济盈利最大化的目标和公司承担社会责任追求社会效益的目标系统有效地结合起来,并把追求社会效益目标放在第一位。首先,从观念上明确承担社会责任不是给企业增加负担,从长远来看

可收到长期效益。其次,

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时,应充分考虑企业相关利益者的利益,而使相关利益者满意而获得支持,这必然有助于企业实现经济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二)完善企业治理,建立完备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从社会责任实践来看,企业治理与社会责任之间存在着良好

的互动关系。

良好的企业治理有利于社会责任的实现,也有利于各界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监督。同时,从企业治理发展的过程可以看出,企业社会责任又能够推动公司治理的有效改善与良性发展。

从整个社会来看,具备有效法人治理结构的企业才能够形成

实现社会责任分担的微观基础。[1]

企业应改变以股东利益为核心的传统企业治理模式,在企业治理中引入职工、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在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上,可以参照有关跨国企业的做法,在董事会下设立专门的委员会,比如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委员会、公共

政策委员会等等,对与公司公共政策、

法律、安全、环境等事项,提出相应的建议和进行有关事项的评估;在企业内部建立覆盖各经营单位、各职能部门的社会责任管理组织网络,任命责任人,并明确规定其职能、职责和权限,依次来督导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并

向高层报告和提出改进意见,确保企业社会责任战略能顺利地落实,持续改进;完善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各岗位的工作职责、管理要求与行为守则,确保企业全面、全员、全过程履行社会责任,将企业利益相关方的期望和需求的满足融入到企业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中。

建立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日常管理,把企业社会责任全面落实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之中。从企业核心价值观和企业责任观出发,依据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明确企业责任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工作重点和实施措施,加强决策管理。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执行管理,高度关注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建立与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沟通机制,拓宽渠道,收集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及建议,建立反馈机制。建立内部审核评估机制,对违反社会责任政策的行动进行及时纠正,对违反后果予以及时补救。建立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的信息披露系统,向利益相关方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

通过建立战略性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能动性、绩效性,强化企业核心业务与社会责任的结合,建立和谐的多方利益关系,不断提升和扩展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和层次。

(三)开发和培植与适应社会责任的企业伦理文化

依赖法律和制度来解决企业治理问题存在着成本高、效果被动和运行缓慢的缺点,这个时候就需要用伦理道德和文化治理来补充上述治理中的不足。通过建立一套伦理道德支持体系以及根植于人们心灵深处的价值观念,能够妥善处理各方权、责、利关系,实现各方利益的制衡并促进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发展。[2]

企业应把强化社会责任作为一种新的管理理念,在企业的管理哲学、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中颂扬,并通过制度的形式使之真正成为企业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企业应通过实施各种文化活动,使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培养起责任感、义务感、正义感和道德感,培养和树立事业心和同情心,唤起良知,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和价值观,不断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社会责任伦理素质。企业要建立严密的社会责任培训计划,定期培训在职员工,并及时培训新进的和临时雇佣的员工,保证他们能够践行企业的责任价值观,理解企业的社会责任政策,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并以此规范行为。

在企业的发展中应该努力形成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价值观和企业文化。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把社会责任的理念灌输给各个部门以及广大员工,为企业管理行为和员工行为提供基本的准则。把诚信经营、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观始终贯穿于企业的一切活动之中。

参考文献:

[1]高尚全:《企业社会责任和法人治理结构》,《中国集体经济》2005

年01期。

[2]李晓慧唐立峰:

《基于社会责任的公司治理模式研究》,《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年12月上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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