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加强医疗机构医院静脉输液管理实施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年加强医疗机构医院静脉输液管理实施方案

为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治疗效果,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实施,使患者得到更加安全、有效、便捷的治疗,根据国家和我省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遏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以及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强我市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加强静脉输液管理的重要意义

不合理使用静脉输液会带来医药费用上涨、就医时间延长、医疗风险增加等一系列问题。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静脉输液管理的重要意义,通过规范静脉输液管理,进一步巩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强化医疗安全监管,提高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二、严格掌握静脉输液使用指征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遵循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就不静脉注射”的用药原则,加强对医师的培训和指导,只有在患者出现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等),以及出现病情危重,发展迅速,药物在组织中宜达到高浓度才能紧急处理这三种情况下才使用静脉输液。具体使用指征如下:

(一)补充血容量,改善微循环,维持血压。用于治疗烧

伤、失血、休克等。

(二)补充水和电解质,以调节或维持酸碱平衡。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脱水、严重呕吐、腹泻、大手术后、代谢性或呼吸性酸中毒等。

(三)补充营养,维持热量,促进组织修复,获得正氮平衡。用于慢性消耗性疾病、禁食、不能经口摄取食物、管饲不能得到足够营养等。

(四)输入药物,以达到解毒、脱水利尿、维持血液渗透压、抗肿瘤等治疗。

(五)中重度感染需要静脉给予抗菌药物。

(六)经口服或肌注给药治疗无效的疾病。

(七)各种原因所致不适合胃肠道给药者。

(八)因诊疗需要的特殊情况。

三、尽可能减少不必要静脉输液

2019年6月10日起XX市人民医院已全面停止普通门诊静脉输液。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名单见附件)务必于2020年1月1日前全面取消门诊(儿科、急诊科除外)患者静脉输液,具体的实施方案请于2019年10月1日前报我局医政医管科备案。在此之前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患者的宣传解释,强化对医务人员的培训,积极稳妥做好停止门诊静脉输液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安全,确保医患关系和谐。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门、急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