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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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地方发展经济,合理利用和开发魏家屯村所属大水沟周边山头的闲置荒山资源,给国家、集体、个人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发展,造福子孙后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公开协商讨论,同意订立本协议,以便于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土地的内容

甲方将大水沟组集体所有的坐落在闲置荒山资源,发包给乙方从事种植、养殖以及其它方式的生产经营,个体开发内容由乙方根据荒山的地理条件及土壤性质作决定,总面积约5000亩(以国土部门核定的实际开发面积为准),四抵界线,责任田土的土地边界的距离按照平三丈;陡五丈规定执行(以合同所附框图和林业部门的规划设计图及国土部门确定的为准)。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魏家屯村民集体,乙方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贰拾年,即从2018年4月至2032年4月止。承包期满后,乙方若需继续承包,必须提前一年向甲方提出申请。

第三条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

承包费用的计算和付款方式;承包费总额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小写:1500000.00元。十天一次性付清。合同生效后,乙方如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甲方有权阻止施工。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无偿向乙方提供与承包的荒山土地相关的农户、组干、党员、村干同意本合同的签字书面的材料,作为合同的附件;乙方实施开发必须修建通往大水沟荒山公路,甲方必须无偿提供修公路所占用的农田和土地。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并对乙方给承包土地进行永久性损害的行为进行制止,因乙方生产造成给甲方生活造成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制止和请求赔偿。

3、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土地开发等项目的申报手续,向乙方提供必须的文字书面材料。

4、乙方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当帮助乙方协调水利、电力、公路等公共设施的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干涉收取任何款项,乙方的合法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坏,如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承包费,乙方拒绝履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6、当乙方在经营期间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甲方应尽力组织人力帮助乙方,把损失降到最低。在承包期内如出现

土地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用承包的荒山土地必须在合同生产后叁年内依法开始开发,未开发前仍按协议规定交纳承包费给甲方。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有权自主经营,有权依法在承包经营的土地进行规划、设计、整理以及配合国家政策进行土地开发、土地整理或与第三方合伙利用开发等法律赋予的权利,不受甲方干涉,土地承包所产生的费用和税收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修建的通往荒山公路,承包期满内有自主使用权,承包期满后交给甲方使用,在同等经济条件下必须优先使用甲方的劳工,相关的技术培训工作,报酬由乙方承担。

4、乙方所承包土地范围内的地上附属物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理,必须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砍伐运走完毕,甲方砍伐后乙方负责土地整理及树苗种植。

5、乙方因种植等其他经营活动需要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人员不得无合法理由入内干涉。

6、乙方在承包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连续5年以上无法正常经营,甲方要给予相应的延期承包经营时间。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生产建设期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外,另需

赔偿受损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2、乙方不按时履行交纳承包费时,甲方依法催交,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经营的土地。违约该土地上附作物、建筑、构筑物归甲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被依法关闭,在两年内不能恢复生产经营,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经营的土地。

4、乙方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生产经营蒙受损失,应即时改正,若甲方仍然不予解决,乙方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并赔偿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承包经营受损失,经相关部门确认核实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减免乙方对甲方的义务,不构成违约。

第八条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乙双方一方不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在履行协议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而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协议书规定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1、甲、乙双方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甲方分离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4、法律规定的。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

依法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协议发生纠纷,本着有利于双方发展的原则,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一方均可向镇远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对于本协议的条款,甲方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终止(或乙方亏损后无力履行合同)自行失效。

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壹份。

(附件:1、土地承包范围框图;2、村民代表会议纪要及签字;3、村委会承诺书)。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日期:年月日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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