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管理程序文件-电子门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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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财务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公司事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公司内的秩序,安全查验与防卫,人员、车辆、物品进出的控制。

3.职责

保安员:执行公司的安全、门禁的相关制度并填写相关报表、异常事件的汇报。

行政部:办公室门禁卡权限的设置。

4.工作程序

4.1 大门门禁管制

4.4.1 本厂员工出入管理

4.4.1.1本厂员工进出厂门时,厂牌佩戴于左胸前或挂于胸前,不得随意乱挂或转借他人使用。

4.4.1.2 上班时间,属于上班人员因有事需外出时,须填写《人员/物品放行条》,经主管级以上

上级核准,交给值班保安作为放行的依据,大门保安于放行条上签注出厂时间;待外出

人员归厂时,再签注归厂时间。放行条应及时上交行政部核对考勤,如有异常与该员工

所属部门联系。

4.4.1.3 对解雇、辞工的人员,大门保安核对其《人员/物品放行条》并负责检查其所有物品,

无误后予以放行并在放行条上签字。离职员工物品出厂时应在下班时间。

4.4.2 非本厂人员出入管理

4.4.2.1 外单位因事到本厂洽公的人员,经大门保安与接洽人联系,许可后,保安在《外来人

员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登录进厂时间、来访人员姓名、工作单位、接洽人姓名、

部门,并验明其有效证件后,发给洽公人员“来访证”,待洽公完毕后,洽公人员需

退还“来访证”。如有丢失,应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并予登记备查。

4.4.2.2 对来厂的贵宾、参观人员,相关邀请者或联系人视情况先通知大门保安,来厂时间、

人数、来宾车辆、参观地点、所接待方式,保安发给“来访证”,并做好登记。待参

观完毕后,应收回“贵宾证”。

4.4.2.3 私人探访人员于下班时间来厂探访,须由被探访人书面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进入。在大门保安处押有效证件,接待人员需到厂门口接待,并于《外来人员出入登

记表》上签名。值班保安发给“来访证”。若无须在厂留宿,则须在当天23:00前

离开。

4.4.2.4 对于来我公司应聘的人员,应聘人员需在《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表》上登记,由保安发

给“来访证”。若需进入车间或办公室,应由行政部安排相关人员带领。

4.3办公室门禁管制

4.3.1 行政部根据公司员工职位设置车间和办公楼相关区域门禁卡权限;

4.3.1.1因保管不善造成门禁卡丢失、损坏,必须向行政部进行挂失补办处理,行政部按卡的成

本费进行扣款。

4.3.1.2丢失卡找回的,必须先持卡到行政部进行解挂处理,行政部把旧卡收回。

4.3.2 员工上下班及加班进出车间必须按规定刷(打)卡。

4.3.3 下班后,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车间或办公室。

4.3.4 员工上下班时间严禁携带食物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车间,员工下班时不得携带公司任

何物品出车间,包括内部文件、纸箱、胶带、公司报废品等。一旦发现此类现象,属员工偷窃行为,予以开除处理。

4.3.5 办公室工作人员下班后,不得利用业余时间在公司办公室利用电话、计算机其它办公用品

办理私人事务。

4.3.6 非经核准加班的办公室人员在晚24:00后不得再滞留办公室,保安巡查时应劝离办公室。

4.3.7 下班后办公室人员全部离开时,保安应及时对办公室大门上锁。

4.4外来车辆出入管理

4.4.1 外来车辆进厂时,保安应引导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保安应视情况登记随车物品。出厂时

应对车辆进行物品检查。若有物品需放行,保安需根据《人员/物品放行条》与实物进行核对,准确放行。保安应将相关信息填写于《外来车辆出入登记表》上。

4.4.2 无关易燃、易爆物品、违禁物品不得带入公司内。

4.5本厂的车辆出入管理

4.5.1 本厂车辆外出时,保安应在《公司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驾驶人的姓名、所用的车号、

出厂人员、出厂时间、出厂时里程数、回厂时间、回厂时里程数等相关内容,并检查是否有物品、物品放行手续是否齐全、物品是否相符,具体参阅《车辆管理制度》。

4.5.2 本厂员工车辆(摩托车、自行车)进厂时,摩托车应放慢速度,靠车行道行驶,自行车进入

大门时,应下车推车进入公司。在公司内不得骑自行车,须按厂里规定区域停放。

4.6物品放行管制

4.6.1 本厂员工私有物品需出厂时,当事人须填写《人员/物品放行条》,经本宿舍长证明签字,

宿舍管理员核实,总务主管核准后,大门保安依放行条进行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4.6.2 离职员工物品放行时需程序同4.6.1。

4.6.3 凡公司物品需外出时,必须有《人员/物品放行条》,保安检查无误后放行。物品放行由

厂长核准放行;

4.6.4 放行的物品若数量少,能列出物品清单,则需准确列明;若物品数量各种较多,无法一

一列明,则至少需注明件数、重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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