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装置催化剂、助剂、水处理剂(三剂)使用管理规定

化工装置催化剂、助剂、水处理剂(三剂)使用管理规定
化工装置催化剂、助剂、水处理剂(三剂)使用管理规定

催化剂、助剂、水处理剂(三剂)使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三剂”的定义、管理机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等有关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三剂”的管理(资本性支出项目除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3术语和定义

1.1催化剂是指在化学反应中能改变反应速度而本身的组成和质量在反应前后

保持不变的物质。

2.2助剂指在化工生产过程中为达到改进产品质量,提高加工效率或节约原材

料等某些特定目的而使用的辅助药剂。如阻聚剂、防腐剂、助溶剂、添加剂等。

3.3水处理剂指在水处理过程中为净化水质或改进水质状况,防止结垢和腐蚀

等某些特定目的而加入的药剂。其中包括从原江水净化、锅炉用脱盐水制水、循环水和污水处理等过程加入的各种药剂。

4.4进口“三剂”是指从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三剂”。

5.5新用“三剂”是指在公司范围内尚未使用过的,或虽使用过但在新装置或

新系统开工中首次应用的“三剂”(包括“三剂”国产化的首次应用)。6.6变更“三剂”是指变更“三剂”产品的牌号、规格、技术指标和生产厂家

等。

7.7在用“三剂”是指在装置或系统已经使用一年以上,并在继续使用,且使

用效果良好,产品质量稳定可靠的产品或配方。

8.8报废“三剂”是指“三剂”已超过使用周期或其活性和选择性已无法满足

生产需求,需要报废处理的“三剂”。

4管理职责

4.1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为“三剂”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使用单位对进

口、新用、变更和在用“三剂”的技术交流及谈判、技术审核、计划审批、质量检验,使用评价、更换选型及报废等过程进行管理。

4.2各装置负责“三剂”从投入生产及考核(标定)直至评价或报废的全过程

管理,并建立完整的“三剂”管理台帐,由运行工程师负责管理,对催化剂的型号或质量、更换时间、使用寿命、投入生产后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助剂、水处理剂的型号或质量、消耗量、使用效果、投入生产后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按批次进行使用效果及存在问题的评价分析。

4.3市场营运部根据市场准入原则制定供应商入网目录。同时按照审批的计划

和技术指标,上报集团公司招标委员会、集团采购中心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或由公司内部核价择优选购。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三剂”的技术管理

5.1.1进口“三剂”及国产化的技术管理。

5.1.1.1根据生产及工艺需要,国产“三剂”在质量、性能、使用效果等方面无法

满足要求或国内根本没有该种“三剂”产品时方可使用进口“三剂”。5.1.1.2当用国产“三剂”替代进口“三剂”时,其国产“三剂”应具备通过省部

级以上鉴定并已成功实现工业化生产,在同行业装置使用效果良好,其“三剂”性能、质量、价格等综合经济技术指标均优于进口“三剂”,并能够满足生产工艺需求或水质处理的条件。变更前由使用单位提出试用申请,由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组织专家考察论证或评审,申请获审批后,由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负责组织试用。

5.1.2国产“三剂”的技术管理

5.1.2.1新用“三剂”的技术管理。在生产过程中,当新的“催化剂”能够达到更

快地提高反应速度,其活性和选择性高,目的产物收率高,节能降耗的目的时,当新的助剂能达到改进产品质量,提高加工效率,稳定生产,节能

降耗的目的时,当新的水处理剂能够达到改进水质状况,提高水处理效果,节水降耗的目的时,使用单位应积极推广应用新“三剂”。使用前由使用单位提出试用申请,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组织专家考察论证,申请获审批后,由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负责组织试用。

5.1.2.2变更“三剂”的技术管理。当在用“三剂”在质量、性能、价格等方面无

法满足生产需要;或当市场出现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稳定、价格较低的同类产品时,由使用单位提出试用申请,由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审批后组织试用。

5.1.2.3选用“三剂”要本着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稳定、产品价格较低、满足

生产要求的原则。严格把住“三剂”技术管理关,坚决杜绝技术性能低劣、

质次价高产品的使用。

5.2“三剂”的计划管理

5.2.1一次性装填的“催化剂”、进口助剂、水处理剂实行年度计划、提前采购

的管理方式,以免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根据采购周期需进口的要提前

4~6个月报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审批,批准后交市场营运部联系采购。5.2.2非一次性装填的“催化剂”、国产助剂、水处理剂实行分月实施的管理方

式。各使用单位在ERP系统中进行填报,经设定的审批流进行审批和采购。

为防止“三剂”库存积压,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各使用单位应对上报的

“三剂”使用计划严格审查。

5.3“三剂”的使用管理

5.3.1进口“三剂”的国产化、新用“三剂”和变更“三剂”的试用工作由生产

技术部技术管理负责统一组织,统一安排,各使用单位按着试验方案和安排的试验进度负责试验的考核(标定)工作。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将根据试用情况决定是否纳入在用“三剂”的管理范围,并将最终结果反馈给市场营运部。

5.3.2对使用进口“三剂”的单位,要加大进口“三剂”国产化工作力度,积极

寻求国产“三剂”的替代产品。

5.3.3各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控制工艺条件,确保“催化剂”的使用周期,助剂、

水处理剂的使用效果,严格控制“三剂”消耗定额,在保证产品质量和稳

定生产的前提下,努力降低“三剂”消耗,降低生产成本。桶装助剂、水

处理剂用完后要做到桶空料净,减少助剂损失。对凡发生“三剂”未达到使用周期或消耗定额急剧升高的问题,各使用单位应向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5.3.4各使用单位要认真做好“三剂”使用情况的分析,并及时把“三剂”使用

情况及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情况反馈给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

5.3.5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每月组织装置对“助剂”和“水处理剂”的消耗量和

库存情况进行一次盘点。

5.4“三剂”的采购管理

严格按照“采购控制程序”以及相关采购规定进行。

5.5“三剂”的验收与储存管理

5.5.1装置必须健全“助剂”和“水处理剂”进厂消耗和库存的统计台帐和报表。

5.5.2严格把住“三剂”进公司计量关,避免缺量损失现象发生。若发生“三剂”缺量问题时,使用单位要及时向市场营运部反馈信息。

5.5.3严格把住“三剂”进货到公司质量关,“三剂”进货到公司,必须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5.5.4质量检验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分析人员按《化工产品采样总则》、《固体产品采样通则》、《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取样,按“三剂”的技术要求进行检验分析,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5.5.5不具备检验条件的“三剂”,要索取有效力的合格证,或委托其他具有检验资质的单位检验。每批进厂的“三剂”都要做好检查分析验收记录,并登记存档。

5.5.6使用“三剂”时,要仔细验明“三剂”型号、出厂日期及有效保存期,索取最近的分析数据,如发现超过存储期、变质、或指标达不到质量要求,有权拒绝使用,并由市场营运部负责处理。

5.5.7“三剂”应按规定存储于密封好、包装完好的容器内,不得散堆散放。储存容器应注明产品名称、型号、批号、生产厂商、出厂日期等标记。属于危险品的“三剂”,应贴有警告标志,标志应符合《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

5.5.8“三剂”根据要求统一存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不能与易挥发和易扬尘的物质同库储存,以防对“三剂”构成腐蚀污染。特殊“三剂”存放应由安全环保部批准的存放地点,对“三剂”的存放环境、使用期限、防冻要求等,要有明确的规定。

5.5.9“三剂”的搬运、转移要轻拿轻放,防止摔、滚和剧烈撞击,确保包装完好,密封无破损。

5.6检查和考核

5.6.1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三剂”牌号及生产厂家,因此影响生产或造成经

济损失的,一经发现,将追究关人员责任。

由于人为原因,造成“三剂”损失或剂耗增加的,按公司事故责任的有关规定处理。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井下电气防爆以及电气保护管理,提高机电设备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和电气设备保护的安全评价,促进机电标准化工作稳步提升,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彻底杜绝井下设备失爆现象,杜绝因井下电气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第一条建立防爆设备检查组和检查组成员 组长:刘景新 副组长:姜杰、丁峰 专职成员:梁龙、马闯 兼职成员:刘旭、卢永生、郭磊、任鹏辉、侯宪岩及各区队机电副队长和机电班长 第二条防爆设备检查组管理制度 1、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工作,由防爆设备检查组全面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即防爆设备检查组应对全矿防爆电气设备和小型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和安全运行负全面责任.区队兼职防爆检查员对所属责任区内的设备负有直接责任,防爆检查员对全矿设备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2、防爆检查组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爆电气设备标准汇编》、《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等有关规定,对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气)的各项制度有检查、监督实施的权利和义务。 3、对于因防爆检查组工作失误,不按期检查防爆性能和不负责任造成失爆或发生事故的,由分管机电副矿长负责追查责任,处罚其单位10000元,包保防爆检查员1000元。 第三条专职防爆检查员职责范围及要求: 1、分工负责管理井下的供电系统,对防爆设备和小型防爆电器,三大保护、高低压电缆线路(包括通讯、信号、照明及控制线路)、局扇风机闭锁及其他安全保护设施实行监督检查,对上述范围存在的隐患,影响安全的问题,有权停止使用,并监督整改,认真填写记录,送交有关单位,重大问题立即向领导汇报。 2、防爆检查组成员应对井下所有防爆设备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在专责范围内与区队兼职防爆检查员密切合作。每周至少检查一次防爆性能,发现失爆或保护失灵等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立即停止其运行,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3、监督检查分管单位的维护保养、定期测试、检查检修等制度落实执行情况,及时向机电部长汇报。

三剂(催化剂、助剂、添加剂)管理规定

东营胜星化工有限公司 “三剂”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三剂管理,明确各级的责任,实现“三剂”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确实发挥“三剂”在生产中的作用,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企业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三剂的范围:公司各生产装置在生产过程中连续加入或一次性添加并需定期更换的催化剂、助剂和添加剂等化学物品;由于设备、产品质量、环保等要求进行外购的各种循环水药剂、防腐剂、酸碱的添加剂和助剂、石油产品调和剂均按照“三剂”进行管理。 第三条机构与职责 技术部作为东营胜星化工有限公司“三剂”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三剂管理办法; 2、负责审批公司“三剂”的采购计划和报废申请报告,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考核各单位三剂管理情况。 各使用车间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三剂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2、做好三剂使用情况跟踪; 安全环保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对三剂的安全、环保认证等方面的审查和检查; 2、协助技术质量部管理报废三剂,并反馈信息。 第四条各使用单位使用“三剂”时,必须填报需求计划上报技术部审批并备案,然后上报采购部采购。为了不造成“三剂”库存积压,在“三剂”使用的有效期内,计划数量不允许超过正常3个月的

使用量,对特殊的(如采购周期长,对安全生产有重大影响)“三剂”,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第五条"三剂"的日常管理由各使用单位具体负责,对"三剂"实施动态管理,必须建立"三剂"管理台帐,建立“三剂”管理台帐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名称、型号、技术指标、生产厂家和年使用量;使用单位"三剂"管理台帐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领料时间、数量、主要性能和使用说明、库存消耗等。 第六条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三剂"使用规程,技术部定期提出三剂使用效果鉴定计划,由车间提出使用效果报告,由生产部审核,技术部根据使用效果报告对三剂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对无操作规范或效果评价不真实的要追究车间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对其造成的后果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七条各使用单位的“三剂”需要报废时,技术部牵头组织(生产部参与)判定三剂是否需要更换,牵头组织(本公司没有资质时,需外协部门)判断三剂是否可回收,更换的三剂不可回收时,由安全环保部门牵头组织处理、跟踪处理情况,更换的三剂可回收时,由技术部牵头组织回收处理。 第八条对没有技术部认可的“三剂”采购计划,采购部有权拒绝采购。 第九条 "三剂"的更新是指对正常使用的"三剂"进行升级换代。"三剂"更新前先由技术部进行调研组织对技术评价方案的审定,然后按正规程序申报采购部采购使用。 第十条由于原料性质、加工方案、生产工艺、产品性质等变化而新引进的"三剂",由助剂使用部门负责组织进行现场实验,实验结果经评审通过后转入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采购部在组织"三剂"采购时,对化学组成明确的"三剂

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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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为了防止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中引起人身伤亡事故,根据国家《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93)和行业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2.1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2.2本规定中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为电动工具)是指带电气 设备的行灯、枪式电钻、冲击电钻(锤)、手持式砂轮机、电剪刀等移动使用的电动工具。 3 电动工具的管理 3.1 各分公司、站和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须严格执行电动工具的定期检查维修、登记填表、借用发放和专人保管制度,落实责任人。 3.2 各单位须建有电动工具的分类台账、使用、检查和维修技术档案,台账和档案中至少有电动工具的型号规格、制造厂、使用时间、试验时间、试验结果、试验人及每次检修等内容记录。 3.3 各单位对于所使用的电动工具,应组织人员根据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及实际使用条件,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规程内容至少应包括:

a.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 b.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c.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d.工具的存放和保养方法; e.操作者注意事项。 4 电动工具的使用 4.1 电动工具在使用前,操作人员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使用的方法。 4.2 在一般作业场所,应尽可能使用Ⅱ类工具,使用Ⅰ类电动工具时还应采取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 4.3 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或Ⅲ类电动工具。 4.4 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作业场所,应使用Ⅲ类电动工具,或装设漏电保护器的Ⅱ类工具。 Ⅲ类电动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作业场所的外面,在狭窄作业场所应有人在外监护。 4.5 在湿热、雨雪等作业环境,应使用具有相应防护等级的电动工具。 4.6 I类电动工具电源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为了防止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中引起人身伤亡事故,根据国家《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93)和行业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2.2本规定中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为电动工具)是指带电气设备的行灯、枪式 电钻、冲击电钻(锤)、手持式砂轮机、电剪刀等移动使用的电动工具。 3电动工具的管理 3.1各分公司、站和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须严格执行电动工具的定期检查维修、登记填表、借用发放和专人保管制度,落实责任人。 3.2各单位须建有电动工具的分类台账、使用、检查和维修技术档案,台账和档案中至少有电动工具的型号规格、制造厂、使用时间、试验时间、试验结果、试验人及每次检修等内容记录。 3.3各单位对于所使用的电动工具,应组织人员根据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及实际使用条件,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规程内容至少应包括:

a.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 b.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c.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 相应的防护措施; d.工具的存放和保养方法; e.操作者注意事项。 4电动工具的使用 4.1电动工具在使用前,操作人员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使用的方法。 4.2在一般作业场所,应尽可能使用Ⅱ类工具,使用Ⅰ类电动工具时还应采取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 4.3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或Ⅲ类电动工具。 4.4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作业场所,应使用Ⅲ类电动工具,或装设漏电保护器的Ⅱ类工具。 Ⅲ类电动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作业场所的外面,在狭窄作业场所应有人在外监护。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 1、范围及目标 为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工作、杜绝电气失爆、确保防爆场所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本厂防爆电气设备,且规定了本厂防爆电气设备安装、维护等。 2、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执行引用标准 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3836.2—2010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3836.1-2000《防爆电气设备标准》 GB3836.13—1997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 GB3836.15—2000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GB3836.16—2006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煤矿除外) 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3、规定内容与要求 3.1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使用前必须具有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书,电机上应有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标志,无以上任何证书或标志的设备不得使用。 3.2防爆电气设备范围包括防爆型、隔爆型、本质安全型以及其他类型等,同时还包括小型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包含照明灯具等)、以及上述设备的电气连接。 3.3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元器件、线路、可燃及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等应符合该区域的防爆等级要求,设置在火灾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同时还应符合防火保护要求。

3.4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禁止对设备、线路进行带电维护、检修作业,禁止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爆炸危险区域,如需通过,应采用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线路。 3.5所有防爆电气设备使用电缆应穿管,有中间接头的应使用防爆接线盒,同时电缆两头应做到防爆密封。 3.6防爆电气设备应按规范敷设接地线,防爆区域电缆桥架内按规范敷设接地扁铁等接地设施。爆炸危险性区域内防雷防静电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防雷防静电接线装置定期进行检定测试,每半年一次,并保存好测试记录。防雷防静电装置、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装置设施完好有效,如果发现存在隐患应立即整改更换。3.7在爆炸危险性区域内使用临时性用电装置(包括移动便携式电气装置)应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3.8防爆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防爆电气设备外壳必须有清晰的防爆标志;防爆接线盒及防爆按钮箱等如果出现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以及严重腐蚀锈皮脱落;隔爆室(腔)的观察孔(窗)的透明板松动、破裂;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以及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闭锁装置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防爆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接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产生摩擦等均视为失爆,必须进行修复或更换。 3.9修复的防爆电气设备应根据设备的维修项目逐项进行检查验收,维修设备必须达到完好要求和防爆标准。 2018年1月5日

催化剂车间临时工管理细则

催化剂车间临时工管理细 则(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文件编号:KG-A0-6015-50 催化剂车间临时工管理细则(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

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车间临时工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 秩序,特制定本制细则。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凯立化工有限公司催化剂车 间全体全体临时工。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为劳动纪律主管部门,负责指 导、监督各部门车间、车间开展劳动纪律管理,有权直接 处理员工违纪事件。 第二章劳动纪律管理要求 第四条车间员工应当: 1. 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出勤,公司的标准考勤 时间为: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日工作时间:8小时 月实际工作日:22日

按时参加车间组织的生产及卫生设备安全等工作。 2?工作时间,员工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工作积极认真,注重效率。 1. 遵守工艺纪律和安全文明生产。 2. 遵守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3. 爱护公司财产。 6?文明、诚信,团结、友善。 第五条车间员工工作期间不得有下列行为: 迟到,早退,无正当理由缺勤,缺席会议。 上班时间打闹、嬉戏、追逐、喧哗、瞌睡、串岗、离岗、闲聊、吃零食、用餐、或干与工作无关之事。 玩手机,看小说,打游戏、浏览无关网站或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工作消极懈怠,神情萎靡、效率低下。 不按规定穿戴着装的,如穿拖鞋、敞衣、赤膊等。 上岗时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保障的,如口罩、手套、工作服等。

电动工具管理办法

电动工具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防止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中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本程序对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中的安全技术要求作出规定。 二、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使用的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三、术语 无 四、职责 4.1 生技负责对全公司电动工具的归口管理单位,并负责电动工具的定期检测。 4.2 采购负责电动工具的采购。 4.3 各使用单位负责对其现场内电动工具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五、管理内容 5.1 电动工具的分类 电动工具接触电保护分为: 5.1.1Ⅰ类工具 电动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 线联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 为带电体。 5.1.2 Ⅱ类工具 电动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Ⅱ类电电动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电动工具和金属外壳Ⅱ类电动工具,在电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 5.1.3 Ⅲ类电动工具 电动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5.2 电动设备的采购 5.2.1采购在进行电动工具的采购时,应查看电动工具及其所配组件是否经国家有关单

位根据相应的国家或专业标准的规定检验合格,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获得批准的。 只有符合上述条件时方可进行采购。 5.2.2 所采购的电动工具必须附有详细的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有独立的章节说明电动工具使 用的安全技术要求,其内容应包括必须注意的事项、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预防措施。 5.2.3 工具在正常运输中必须保证不因震动、受潮等而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降低。并且电动工 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电动工具应由具备专业技术知识 的人员负责保管,并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 5.3 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工具使用、检查和维修的技术档案,负责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生技实施监 督管理,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a、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 b、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c、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 护措施。 d、工具的存放和保养方法。 e、操作者注意事项。 5.4 电动工具的合理选用 5.4.1 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的安全,应选用Ⅱ类工具。 如果使用Ⅰ类电动工具,必须采用其它安全保护措施,如漏电保护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5.4.2 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电动工具。 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 的漏电保护器。 5.4.3 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Ⅲ类工具。 Ⅲ类电动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Ⅲ类电动工具的控 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外面,同时应有人在外监护。 5.4.4 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工具必须 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5.5 对软电缆或软线的安全要求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管理制度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保证井下机电设备正常、安全运转,提高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消灭井下电气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二、凡从事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安装、验收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和执行GB3836-83《防爆电气设备制造检验规程》和《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性检查细则》。 三、新购进的高压防爆开关、低压防爆开关、防爆电动机、防爆移动式变电站、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保、照明综保、皮带机综保、瓦斯继电器、仪表等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经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电检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在设备上粘贴合格证,设备组进行设备编号方准下井使用。 四、防爆接线盒、防爆电铃、打点器、按纽等五小防爆电器,发放使用前必须经过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签发入井合格证方准下井使用。 五、凡升井检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成后,都必须由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设备管理员、维修负责人、技术员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并贴有检查合格证方可入库,由机电科设备组统一发放。 六、新装备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由本单位机电技术人员提前一个月 第 2 页共 2 页

将采(掘)工作面的设计及所需设备报机电科,然后由机电科科审批和准备。 七、新采(掘)工作面安装完毕(按部分安装完毕)后,必须不少于开工前三天通知安全科,然后由安全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详细验收,验收中机电科尤其应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保护装置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 八、凡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入井、安装、检修、维护和详细工作记录。 九、每台、每套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机电科设备组必须有每一设备的使用地点、设备编号、规格型号、容量等内容的设备台帐。 十、凡防爆电气设备,因检修、安装、使用不当、不合格而造成的失爆,一律按矿发文件进行处罚。 十一、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执行设备包机制度,做好开机、运转前的自检自查工作,发现失爆应立即停止运转,并切除电源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向机电科、调度室汇报。 十二、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防爆检查员签发的入井许可证;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许可证的防爆电气设备井口把钩工有权拒绝入井使用。 十三、气动、液压动力设备下井之前必须检验该设备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后方准下井。机电科设备组对每台下井设备要做好统计。 第 2 页共 2 页

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神华乌海能源西来峰煤化工公司甲醇厂 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暂行) 1、目的 为了强化甲醇厂生产管理,严肃生产和工艺纪律,推进技术进步,优化生产过程,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装置运行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各车间要以实现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为目标,切实做好本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认真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甲醇厂内各车间的工艺技术管理控制。 3、岗位操作规程的管理 ①岗位操作规程由岗位所在车间组织编写,由车间技术负责人校核,经生产设备技术部审核,最后由总工程师(分管生产负责人)批准。 ②各岗位必须有操作规程,并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③每年对岗位操作规程的适用性进行一次评审,做好评审记录。 ④岗位操作规程的发放范围由各车间制定,做好发放记录,相关人员人手一册。 ⑤若采用了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技术,应及时对原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修改,也可以编制补充操作规定。岗位操作规程的修改和补充,应由所在车间提出申请,经生产设备技术部审核,总工程师(分管生产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4、岗位记录与工艺台帐的管理 ①岗位记录的内容主要有:岗位主要工艺指标执行情况、生产负荷的变化情况、主要设备的开停时间,停车原因、机电设备仪表运行情况,备车情况、设备检修和试车情况、跑冒滴漏情况、不正常生产和事故处理情况、领导的批示及岗位记录的名称、交接班者的签名等内容。 ②工艺台帐的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工艺指标台帐》、《分析化验台帐》、《工艺事故台帐》、《原材料消耗台帐》、《设备、管道、阀门、盲板设置台帐》、《技改技措台帐》、《生产技术经济查定台帐》、《催化剂台帐》、《原始开停车台帐》等。 ③各生产车间的工艺记录要真实、及时、规范,并每月2日按时间顺序整理交生产设备技术部存放;工艺台帐由车间保管存放,生产设备技术部定期检查,对记录、台帐超过保存期的按程序要求及时销毁处理,作好记录。 ④工艺台帐和记录要求:记录要求真实、准确、及时,无涂改、无超前和滞后现象;原始记录必须字体清楚,仿宋化;记录保持清洁、完整,并按要求及时装订。 ⑤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 5、工艺指标及工艺变更的管理 ①工艺指标的制定,应以设计工艺参数及岗位操作规程为依据。由生产设备技术部负责制定,总工程师(分管生产的负责人)批准,以生产技术文件下发。工艺指标与实际生产指标不符的,实践证明设

电动工具管理规定

编号:SM-ZD-82603 电动工具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电动工具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太原第一热电厂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太原第一热电厂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的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 GB 3883.1-3883.12 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各部门所有的手持电动工具应由专人保管。必须每六个月由电气工程部高压班进行定期检查试验,并标明试验日期合格与否。试验日期每年四月份进行。(结合春季安全检查进行) 3.2 超期未做试验检查或经试验检查不合格的手持电

动工具、一律不准使用,并标明“不准使用”的字样,工具保管人更不准借出。 3.3 各部门手持电动工具经电气工程部高压班检查试验后,将合格的手持电动工具备案同时上交安全监察部一份,以便检查。 3.4 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保管人和使用人(或借用人)共同执行下列检查。 3.4.1 用验电笔检查外壳不漏电。 3.4.2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前必须检查电线和外部检查(包括有无接地线;接线是否松动;电线是否老化损伤,砂轮等是否完整,有无裂纹,防护装置完好等),使用时应按有关规定接好漏电保护器和接地线;以保护在使用中不漏电、不伤人。使用中发生故障,须立即找电工修好 3.4.3 转动正常。 3.5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严禁野蛮使用。使用角向磨光机必须戴防护面罩。 3.6 新添置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经上述规定的试验检查后,并标明试验日期、合格字样方可使用。

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防爆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国家标准汇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技术设备部负责公司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的归口管理。 3.2各加油站、经营部及油库负责防爆(电气)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工作。 4管理内容

4.1非防爆设备是指新到货的防爆设备,没有防爆标志、生产许可证号、检验合格证和防爆设备到货验收单等。防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没有防爆标志,经修复而不能达到防爆性能者。 4.2防爆设备在安装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凡有故障或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设备禁止安装: 1)电器设备铭牌规定数据是否与接线电压和使用机器设备的容量相适应。 2)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 3)设备内部是否损坏。 4)检修记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完整。 4.3防爆设备安装地点,不应有积水和滴水,特别在淋水很大的地点安装设备时,禁止乱放与防爆设备安全运行和验修无关的杂物,设备的安装要稳固可靠,符合产品说明书上的规定安装要求,不准有倾斜或震动现象。

1)低压开关在安装后应平正牢固,磁力开关的最大倾角不提超过15°设备与设备之间或与墙壁之间,要留有足够的距离,以便检修。 2)高压防爆开关的安装位置必须平整,电缆与开关连接时,必须通过进线装置,进线装置必须灌注绝缘胶、封堵严密。 4.4防爆设备安装后应符合防爆性能的要求 1)各处螺丝和弹垫必须齐全完整拧紧,防爆接合面的间隙应符合相关规定,防爆面不得锈蚀,如锈蚀应作以处理。 2)接线工艺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3)闭锁装置应牢固可靠。 4.5防爆电气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由生产部负责 1)防爆设备及周围环境是否保持清洁,有无淋水积水和妨碍设备安全运行、检修的杂物。 2)防爆设备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是否遭受外力损坏。

中煤化工催化剂填料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8431 中煤化工催化剂填料管理规定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中煤化工催化剂填料管理规定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催化剂填料的管理。 二:触媒的使用要严格按使用所明书及厂家要求编制触媒装填方案、升温还原方案,并按方案进行装填、升降温、升降压、还原、操作使用。 三:生产调度室工艺技术员和车间工艺技术员每天检查触媒使用情况,并做好台账和记录。触媒的检查内容:DCS的历史记录是否真实,对照DCS检查温度是否在指标范围内,有无超温现象。 四:触媒管理要求 1. 触媒温度控制由于受外界条件限制,出现超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使用、管理、检查和维修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所属单位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3 术语和定义 ( 1)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工具):是指可移动使用的电钻、电锤、切割机、电动扭矩板手、角磨机等工具。 (2)Ⅰ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基本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 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 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3)Ⅱ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例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 的措施。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工具金属外壳Ⅱ类工具。Ⅱ类应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 ( 4)Ⅲ类工具:工具在防止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4 职责 ( 1)生产部是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使用、管理、检查和维修的归口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在加气站建设期和运行期对各所属单位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和管理情况的 监督检查。 ( 2)各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保管、使用、维护保养、检查等具体管理工作。 5 内容及要求 5.1 工具管理 ( 1)各所属单位购买的工具应具有国家强制认证标志、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 2)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根据适用需要而选型,并符合“ GB/T3787-200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 3)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或腐蚀性物质的场所。 ( 4)各所属单位应按照工具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使用条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 2)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3)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4)工具的存放和保养方法; 5)操作者注意事项。 ( 5)各所属单位应对工具的使用、保管、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制定工具的使用、保养、保管、维修制度,防止工具的损毁和丢失。 (6)各所属单位对手持电动工具引起的各类事故应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并提出预防措施。 5.2 使用管理 ( 1)操作者必须遵守工具安全规定及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并掌握正确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 2)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和安全操作规程,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使用的方法。使用时操作者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禁将工具交予不熟悉的人员操作。 ( 3)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具发生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检查故障原因,及时排除故障。 ( 4)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拆除临时电源线路,清理现场,并对工具进行检查保养,以备下次使用。 ( 5)在一般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工具,若使用Ⅰ类工具时,还应在电气线路中采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 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

手持电动工具管理规定

二十八、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防止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中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本规定对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中安全要求作出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使用的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3电动工具的选购 1)电动工具及其附件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GB3883.1~3883.12的相应规定。 2)电动工具在出厂时,必须附有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有独立的章节说明电动工具使用时的安全要求,其内容应包括必须注意的事项,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预防措施等。 3)电动工具及其附件必须经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具有安全认证标志。 4)电动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或腐蚀性物质的场所。 4管理 1)工具的管理必须包括: (1)贯彻执行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要求。 (2)监督、检查工具的使用和维修。 (3)对工具的使用、保管、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 (4)对工具引起的触电事故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上报。 (5)必须按照本规定和工具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及实际使用条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 (2)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3)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4)工具的存放和保养方法。 (5)操作者注意事项。 3)使用单位(部门)必须建立工具使用、检查和维修的技术档案。 5使用 1)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使用的方法。 2)在一般作业场所,应尽可能使用Ⅱ类工具,使Ⅰ类工具时还应采取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 3)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4)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作业场所,应使用Ⅲ类工具。或装设漏电保护器的Ⅱ类工具。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作业场所的外面,在狭窄作业场所应有人在外监护。 5)在湿热、雨雪等作业环境,应使用具有相应防护等级的工具。 6)Ⅰ类工具电源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作用保护线。 7)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当电源离工具操作点距离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耦合器进行联接。 8)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9)插头、插座中的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联接保护线。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接地极与中性线联接起来。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办法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800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办法通用范本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办法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一、总则 (一)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管理部门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根据《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的内容检查其防爆性能,签发“入井许可证”后方可入井。 (二)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达不到要求的防爆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三)凡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管理。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1.0目的 指导施工现场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使用与管理,防止因操作不当而引起机具伤害事故。 2.0适用范围 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3.0可能的危险因素 触电、机具伤害 4.0职责 4.1项目部或合约部负责购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外壳绝缘以及各类保护装置良好,皮线无破损,试运转正常,保险装置灵敏可靠。 4.2项目安全员负责工具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5.0分类 手持式电动工具按触电保护分为:Ⅰ类、Ⅱ类、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1)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的(接地)导线联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2)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Ⅱ类工具分为绝缘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外壳Ⅱ类工具,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 (3)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6.0合理选用 (1)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的安全,应选用Ⅱ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他安全措施,如漏电保护电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如果使用I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3)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电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开关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外面,同时应有人在外监护。 (4)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7.0使用 7.1检查 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过程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检查软电缆或软线 Ⅰ类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三芯(单相工具)或四芯(三相工具),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作保护接地或接零线。工具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 (2)检查插头、插座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126-50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前检查为保证使用前的设备符合防爆质量要求,《规程》规定:“防爆电气设备使用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其中煤安标志使用前要在网站查询确认煤安证号并在有效期内;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使用。合格证由防爆检查人员贴在设备内。签发的合格证每半年更换一次。使用前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①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②隔爆外壳、接线箱、底座等是否变形。轻微凸凹不平不能超过完好标准。③隔爆外壳是否涂有防腐油漆。大、中修后必须重新涂防腐油漆。④各进出线装置是否封堵。要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镀锌金属压圈和镀锌挡板。⑤通电试运转,观察开、停、吸合(或运转)动作是否灵敏可靠,运行是否正常,有

催化剂生产过程中的主要生产设备概要

催化剂生产过程中的主要生产设备 1、沉淀操作单元设备 沉淀法生产载体和催化剂时常用金属盐类和沉淀剂在沉淀反应器(成胶罐)中进行,为了获得理想的沉淀粒子,在沉淀过程中必须使物料保待一定温度,并不断搅拌,保证混合、分散均匀。沉淀操作大多为间歇式。加料方式可为分步法或并流法,若用并流法,几股物料同时进入带搅拌的成胶罐,连续操作,然后进入老化罐,待收集到一定体积的物料,经一定温度、时间老化后再进入下一道工序,老化罐间歇操作。沉淀操作单元主要设备包括成胶罐、搅拌器、加热器和通风设施。 1.1 成胶罐 (1)间歇式 间歇式成胶罐主要有无顶盖开启式与有顶盖填充闭密式两种,如图1.1、图1.2所示。 图1.1 有顶盖填充闭密式成胶罐1-搅拌器;2-罐体;3-夹套;4-搅拌轴;5-压出管;6-支座;7-人孔; 8-轴封;9-传动装置图1.2 无顶盖开启式成胶罐 1-筒体;2-减速机;3-电动机; 4-搅拌器

成胶罐一定要满足工艺需要(考虑容量、搅拌强度、产品质量要求等),便于操作,加热方便,通风良好。同时可随时用肉眼观察沉淀过程中溶液颜色、胶体稠度的变化,便于pH值的测量等。成胶罐宜采用开启式锥底反应器,或在顶盖上留有大的人孔,便于投加固体物料。人孔处装有移动的有机玻璃视窗或快开的人孔盖。成胶罐带夹套,根据需要罐内可有加热盘管。罐四周有数片挡板。 (2)并流法加料的组合式 成胶罐为连续式操作,老化罐为间歇式操作,两者相连为组合型式,如图1.3所示。如氢氧化铝生产常采用并流法加料方式。一般情况下成胶罐体积小,搅拌较剧烈,按工艺要求出料管放料开口位置在一定高度,以保证成胶物料有一定的停留时间。老化罐体积大。成胶罐操作时要求物料计量准确,阀门凋节容易,能严格控制进料速度与成胶pH值,以保证产品质量。 图1.3 并流法组合式成胶罐1-成胶罐;2-老化罐

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规定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 规定简易版

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规定简易 版 温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1 为了保证安全,在施工中应尽量使用Ⅱ 类或Ⅲ类电动工具,当使用Ⅰ类工具时,必须 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时,如加装漏电保安 器,条件未具备时,应有牢固可靠的保护接地 装置,同时使用者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 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 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先检查电源电压是 否和工具铭牌上所规定的额定电压相符。长期 搁置不用的电动工具,使用前必须用500v摇表 测定绕组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大于10MΩ,否 则必须进行干燥处理。

3 操作人员应了解所用电动工具的性能和主要结构,操作时要集中思想,使身体保持平衡,并不得穿宽大的衣服、不得戴纱手套,以免卷入工具的旋转部分。 4 使用电动工具时,操作者所使用的压力不能超过电动工具所允许的限度,切忌单纯求快而用力过大,致使电机因超负荷运转而损坏,另外,电动工具连续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且注意其温升不超过规定值。 5 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调换插头,更不能不用插头而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当电动工具不用和需要更换工作头时,应及时拔下插头。 6 电动工具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绝缘损坏、电源线或电缆护套破裂、接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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