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培训讲义PPT(共 68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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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特征:
1,行政执法主体是一个组织 2,行政执法主体依法享有行政执法权
3,行政执法主体必须能以自己的名义从 事行政执法活动
4 ,行政执法主体直接对行政执法行为的 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相关概念的区别
行政执法主体与行政机关 行政执法主体与行政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依据
行政执法依据的种类和效力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规章 7,国际条约
二、行政执法依据的适用原 则
(一)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原则
(二) 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原则

(三) 后法优于前法原则
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是指同一机 关就同一问题制定的两个或两个以上 执法依据,如果有矛盾,就应该执行 颁布时间在后的新的依据
五.执法责任制度
依法行政必须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 规范执法程序。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 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 究制,评议考核应当听取公众的意见。行 政执法责任制度的核心是通过明确政府机 关法定行政执法职责,健全行政执法评议 考核体系,落实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实现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目的。
(五) 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 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奖励。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
四个组成部分:

执法监督

执法纠正

执法惩戒

执法防范。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中的 主要法律制度
一.告知制度
一、作出决定前的告知:即行政机关作出 对相对方、利害关系人不利的行政决定 时,应当事先告知相对方、利害关系人, 告知的内容包括作出行政决定的主体、 依据、事实、理由、时间等;
(六) 不溯及既往原则
即适用该事项发生时的有效依据, 而不适用后来修订的新的依据。
(七)呈请有权机关决定原则
效力层级相同的两个机关 (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对同一 问题作出不同规定时呈请国务 院决定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基本内容
(一) 监督检查有关组织和个人履行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义务的情况,并对违法 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
1、行政执法的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 同时还包括一些非行政机关的组织。
2、行政执法不仅包括具体行政行为, 也包括抽象行政行为。
3、行政执法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
(二)行政执法的特征
1.行政性和强制性 2.职权性和单方性 3.广泛性和多样性 4.程序性和效率性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 基本原则
(二) 监督检查有关组织和个人执行各 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情况,并对违反 制度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 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 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 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行政许 可;

(四) 预防、控制或制止危险和隐患行 为的发生,依法对有关企业和个人 的人身和财产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四.案卷评查制度
行政机关对其行政执法步骤、环节 所作的记录,通常包含行政执法 的所有 证据资料、行政执法的过程和处理结果。 它是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的重 要依据,也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主 要证据来源。建立对行政案卷的评查和 监督制度,有利于监督行政机关更好地 依法行政,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辅导讲座
一、行政执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行政执法的概念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执行、来自百度文库用法律、 法规、规章的活动。具体地说,是指各级行政 机关以及依法取得行政权的其他组织依照法律, 对行政相对人采取的影响其权利义务,以及对 行政相对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进行监督检查 的行为。
三个方面理解:
二、作出决定后的告知:即行政决定作出 后,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相对方有权申请 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二.听证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 全监察机构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 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 求听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组织听证,不得 向当事人收取听证费用。”
(一) 合法行政原则
主体合法 权限合法 内容合法 程序合法
(二) 合理行政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 符合比例原则
(三)正当程序原则 (四)高效便民原则 (五)权责统一原则 (六)以人为本原则 (七)社会监督原则
三、行政执法责任
行政执法责任的概念
行政执法责任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行 政执法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侵害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 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说明理由制度
指行政机关作出任何行政行为时,应向 当事人说明其行为的事实证据与所依据的规 范,其目的是保障公民知情权。这一制度有 利于促使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时有充分的证据 与理由,减少行政决定的错误,并可以使当 事人了解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动机,满足当 事人的正义要求,自觉履行行政决定,减少 不必要的争议。安全生产执法机构的说明理 由应当包括说明行政决定的事实原因和法律 原因,一般应该以书面形式作出 。
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表现:
(1) 超越、滥用法定职权 (2) 行政不作为 (3) 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4) 适用法律错误 (5) 行政裁量明显不当 (6) 违反法定程序
承担行政执法责任的方式 (对外)
1 金钱赔偿 2 返还财产 3 恢复原状
行政执法主体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概念
(四) 就高不就低原则
就高不就低原则是指当不同 效力层次的执法依据对同一问题 的规定不一致时,行政执法主体 和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应 执行效力层次较高的执法依据, 而不能按照效力层次较低的依据 执行。
(五)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原则
一般规定是关于某一领域或某一方 面的法律规范,或者说是对相对人普 遍适用的法律规范。特别规定是关于 某类某种事项或行为的单行法律规范, 或者说是对部分相对人适用的法律规 范。
(一) 行政执法主体的含义和特征
行政执法主体是行政执法活动的承担者或 实施者。具体地说,它是指享有国家行政 执法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执法 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的组织。能否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执法 活动,能否独立承担行政执法产生的法律 后果,是衡量一个组织是否属于独立的行 政执法主体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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