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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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自查报告

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管理,下面是为大家搜集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自查报告范文(一)

根据《盐池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工作调研的通知》(盐审改办发〔20**〕1号)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卫生行政审批效率,根据《盐池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卫生局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进一步减少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按照“合法、合理”原则,将卫生局原来17小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减少合并为9 项,审批时限压缩54%,工作流程减少8个环节,审批要件减少12个。

二、具体措施

在20**年电子政务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卫生局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全县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卫生局领导对深化行政审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管理。

(二)压缩时间,精简材料。从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出发,对现有审批事项承诺时间进行压缩,对申请材料进行精简,对通过日常监管即可的内容材料予以取消,对类似“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材料”等笼统性表述进行了规范,使办事流程更加简化,审批时限进一步缩短。规范后的卫生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由原来17小项减少合并为9项,审批时限压缩54%,工作流程减少8个环节,审批要件减少12个。

(三)积极推进,规范审批。对目前保留的审批事项,组织依法清权确权,编制行政审批目录,明确审批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完善行政审批配套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建立完善卫生局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将卫生局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务大厅窗口,专人负责集中受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四)加强管理,提升质量。健全完善盐池县卫生局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AB岗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对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管理约束,及时沟通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收集和了解办结事项的反馈意见,做到热情接待,微笑服务,耐心解答。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深化行政效能建设,加强行政审批工作。一是要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建设,充实窗口工作力量;二是要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要加强制度

建设,让整个审批事项在制度化下有机有序地运行,尽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自查报告范文(二)

根据遂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调研的通知》(遂府法函〔20**〕12号)要求,现将我局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报告如下:

一、清理审批事项情况

(一)正在实施的审批项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并联审批);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关闭拆除许可(并联审批);

4.防治污染设施撤除或闲置许可;

5.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6.水排污许可证;

7.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8.危险废物转移许可;

9.辐射安全许可(省环保厅委托)。

(二)“防治污染设施撤除或闲置许可”近三年未收到公民、法人的申请。

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情况

一是制定了行政审批服务措施、行政审批流程图,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二是按照要求,进行了行政审批上网公示。三

是行政审批后,由局纪检监察室和环境监察执法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和审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制度完善情况

一是通过惩防体系建设,完善了一系列行政审批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了《行政审批工作廉政规定》。二是制定并落实了《遂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遂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岗位廉政风险三级预警实施办法》等制度。

四、“两集中、两到位”执行情况

我局将审批事项集中在行政许可科、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做到“一站式”审批,保障了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自查报告范文(三)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和从源头上治理,根据省监察局《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落实情况督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皖监明电〔20**〕7号)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迎接省行政审批项目调整情况督查组准备工作的通知》(黄政服〔20**〕13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情况

我局按照文件有关要求,精心组织,认真研究部暑,对林业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再次清理,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缩短行政审批时限,创新行政审批方式。

一是严格审核。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我局原保留行政许可事项8项;今年省林业厅下放行政许可事项6项,共计14项。4月份我局重新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调整,其中对原保留一般林木种子生产许可和一般林木种子经营许可合并为一般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对原保留省二级以下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许可和运输、携带、邮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本市许可(省内)合并为出售、收购、利用、驯养繁殖、运输省二级以下保护野生动物(产品)许可;对省厅下放营利性治沙活动审批项目进行冻结。目前我局保留行政许可事项共计11项,分别是:(1)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以外的其它林地审批;(2)木材运输证签发;(3)植物检疫证签发;(4)核发产地检疫合格证;(5)出售、收购、利用、驯养繁殖、运输省二级以下保护野生动物(产品)许可;(6)一般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7)林区内木材经营与加工审批(省厅下放);(8)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省厅下放);(9)省、市属国有林木采伐许可核发(省厅下放);(10)进入林区系统省级以下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从事科研究审批(省厅下放);(11)收购珍贵树木种子或限定收购林木种子许可(省厅下放)。

二是认真清理。按照政府245号令和市政府51号令的要求,对我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一次“回头看”和认真自查,在自查当中没有发现我局对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审批或变相审批,违反规定擅自增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

二、规范审批程序,强化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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